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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孟尝外传——禽兽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月刀锋 时间: 2004-7-14 03:26
很多年以后,孟尝被称为禽兽。
任何人都可以嫖娼,只要你尝试过甚么叫性饥渴,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嫖的更多。
我还以为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不会去嫖娼,因为他不是男人。
我认识一个人,他叫孟尝。
每次我去嫖娼的时候,总能遇见他。
孟尝不喜欢嫖娼,但却一定要嫖娼。
这个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情都是这个样子的,越是不想做的事情,越是逼着要去做。
嫖娼最大的烦恼,就是嫖娼犯法,如果妓女职业化,以后的每一天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嫖娼,那你说这有多开心。
孟尝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成功的嫖娼者。
他曾经说过:“一个成功的妓者后面总会有一个成功的嫖娼者。”
他说的很有道理,可惜他忘了警察。
花什么时候开是有规律的,警察什么时候来却没有人能知道。
警车呼啸而来,带走了一些人。
包括我和孟尝。
我和大多数嫖娼者都罚了5000块钱保证费,孟尝却一分钱都没有罚。
他拒收罚单。
孟尝说:“我没有嫖娼。”
警察:“可是妓女却在你边上,当时你们都没有穿任何东西,并且做着各种猥亵的动作。”
孟尝淡淡说:“这并不代表什么,重要的是,我是性无能。我根本不具备嫖娼的基本要素。”
所以他被直接释放。
很多年以后,他依旧勤恳的嫖娼。
他从来没有被罚过款。
他的确是个成功的嫖娼者。
所以他被大家叫做禽兽,一只性无能的禽兽。
作者:
鲍伯 . 迪伦 时间: 2004-7-14 03:44
只有四个字可以说: 要求加精。
作者:
心淡如菊 时间: 2004-7-14 04:34
原帖由鲍伯 . 迪伦于2004-07-14, 3:44:23发表
只有四个字可以说: 要求加精。
ME TOO,复议
作者:
湘江子龙 时间: 2004-7-14 08:24
荒唐啊荒唐,轩辕人民雪亮的眼睛就选出了这么个头狼?
难道说真的是结巴爱讲,太监最想?
怀疑是个阴谋,轩辕的郡主们千万不能因为这个放松了对淫孟的警惕啊!!
作者:
潘泽 时间: 2004-7-14 09:31
经典,结尾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4-7-14 09:42
孟尝已经成为轩辕演艺圈的当红男星了.
作者:
北宫望 时间: 2004-7-14 10:17
昨天就此事曾向高人讨教过,孟尝这种情况应该算嫖娼既遂,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孟尝 时间: 2004-7-14 11:13
~天大的冤枉啊~可惜了我一身好本事~
我没缴罚款是因为我情愿拘留15天~省下这笔钱够快活一阵了~
作者:
查无此人 时间: 2004-7-14 12:50
两只禽兽啊……
作者:
姜维姜伯约 时间: 2004-7-14 18:11
路过,不做任何评价......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4-7-14 18:54
看来只有一边偷笑,观望了
作者:
wndblack 时间: 2004-7-14 20:28
禽兽不如阿
作者:
天使不黑暗 时间: 2004-7-14 21:27
原帖由wndblack于2004-07-14, 20:28:58发表
禽兽不如阿
怎么能说人家是禽兽不如呢?这是不对的
他明明是比禽兽还禽兽嘛!!
作者:
易凡 时间: 2004-7-14 21:59
什么是炒作:就是把一个人的人名演变成一种后现代行为的代名词。。。
作者:
田文 时间: 2004-7-14 22:15
此贴一出~孟尝同志一贯高大伟岸的光辉形象一去不赴返矣~
作者:
爱之语 时间: 2004-7-14 23:42
孟尝犯不犯法,这样等桶大律师来发表意见了!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4-7-14 23:50
轩辕人民难道救这个眼光???
推选个太监当5色首位啊~~
作者:
信鋆 时间: 2004-7-15 00:01
日,这也算卢布貂禅说得佳作?无语~~
作者:
冰火蝴蝶 时间: 2004-7-15 00:58
现代文艺因为孟尝又再度的火热了~~
作者:
赵云子龙 时间: 2004-7-20 12:21
加精
作者:
hero2800 时间: 2004-7-21 16:50
够水
作者:
夏 炎 时间: 2004-7-21 19:40
看后真让人一下子接受不了,运用的如此夸张。
作者:
异反 时间: 2004-7-23 00:46
突然发现,把全文中的“嫖娼”改称“赌博”似乎也能成立!
而且揭示了孟尝同志的又一光辉形象
作者:
孟尝 时间: 2004-7-23 10:34
原帖由异反于2004-07-23, 0:46:55发表
突然发现,把全文中的“嫖娼”改称“赌博”似乎也能成立!
而且揭示了孟尝同志的又一光辉形象
赌博是用下半身赌的么?~
作者:
小月刀锋 时间: 2004-7-23 12:37
原帖由
孟尝于2004-07-23, 10:34:29发表
原帖由异反于2004-07-23, 0:46:55发表
突然发现,把全文中的“嫖娼”改称“赌博”似乎也能成立!
而且揭示了孟尝同志的又一光辉形象
赌博是用下半身赌的么?~
因该可以吧
作者:
张悉妮 时间: 2004-7-25 11:45
又见贱兄个性文字,惊喜不已.
孟尝兄,加油哦!
小妹对二位兄长的才华一向佩服!
都说现代文艺是个大醋坛子,二位仁兄一出马,立即变成麻辣的了^^haha ,足味!火锅!
王小波的味道,加精!
作者:
小月刀锋 时间: 2004-7-27 07:50
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4-07-14, 23:50:27发表
轩辕人民难道救这个眼光???
推选个太监当5色首位啊~~
不然,古人云:三十而立
孟尝估计是应验了
我不同,我是十三而立,在我13岁的时候,我已经在梦中无数次挺立了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4-7-27 20:49
古人有所谓扬刀立威
今贱客扬刀
孟尝立萎
作者:
孟尝 时间: 2004-7-28 00:00
原帖由庞桶于2004-07-27, 20:49:36发表
古人有所谓扬刀立威
今贱客扬刀
孟尝立萎
你瞧瞧~俩妒忌我也不用这么夸吧~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4-7-28 02:50
诸位,是不是有点过头了。
作者:
人之初 时间: 2004-7-28 04:30
读 (北宋)王安石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
呜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
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
士之所以不至也。
郑重声明:不代表本人意见!
PS:原因就是本人未读过《孟尝君传》!
作者:
吕奉先 时间: 2004-7-29 08:02
劍客可真是強啊,一出手就是兩個禽獸
頂上去
作者:
人之初 时间: 2004-7-29 08:52
原帖由
贱客浪心于2004-07-29, 6:58:29发表
原帖由人之初于2004-07-28, 4:30:08发表
读 (北宋)王安石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
呜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
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
士之所以不至也。
郑重声明:不代表本人意见!
PS:原因就是本人未读过《孟尝君传》!
弥敦道9号,看你的发型我就认出你了
重光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吧
管它是什么病院……我只知道狂人也是写日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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