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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代女婿的名字能否犯岳父的名讳? [打印本页]

作者: ironsov    时间: 2010-11-18 10:25     标题: 古代女婿的名字能否犯岳父的名讳?

换句话说,如果你名字里有字在未来岳父的名字里,这门亲事还能成吗?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0-11-18 14:25

如果是正妻的父亲而不是妾的父亲,女婿肯定要改名。
夫妻敌体,岳父犹父。所以应该是不能犯名讳。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11-18 14:45

不对吧

古代讲究同姓不婚,这么说来男方or女方(一般是女方)改个姓就能婚了?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0-11-18 14:4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0-11-18 14:45 发表
不对吧

古代讲究同姓不婚,这么说来男方or女方(一般是女方)改个姓就能婚了?

这说的不是名字吗?不是姓氏啊......避讳极少有避姓氏的......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11-18 14:53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0-11-18 14:48 发表


这说的不是名字吗?不是姓氏啊......避讳极少有避姓氏的......

呵呵,你说的名字(哦,包括姓和名)一旦发生冲突了不是改改就行吗?

古人能想到可以改名从权当然也可以改姓了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0-11-18 14:58

不是这样的。
如果你的名字犯你岳父的姓氏,是不算犯讳的。你的名字不用改,他的姓氏也不用改。
如果你的姓氏犯你岳父的名字,也是不算犯讳的。你的姓氏也不用改。
改姓在婚姻中,只有一种情况----入赘。

而且同姓不婚主要是先秦的风俗。中古和近古逐渐不太讲究。当然也有执行的比较严格的。
要是谁真和媳妇是一个姓氏,那样,或者大家都不讲究,或者这亲事根本就不能成。

你必须搞明白,中国人姓氏是姓氏(姓和氏),名是名,字是字,号是号。这是不同的东西。避讳,只在名、字、号中使用,不会牵涉到姓氏。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0-11-18 15:02 编辑 ]
作者: intermlbai    时间: 2010-11-18 19:17

同姓不婚的基本原理是避免近亲结婚。先秦的时候姓氏就代表了这个人出身的远古部落,所以严格执行。后来姓氏发展以后没有那种代表性了,所以改变了方法,不但要看姓氏,还要看出身家世,同姓同宗仍然是绝对不可以通婚的。那些人丁稀少,没有分宗的姓氏则往往坚持绝对的同姓不婚

[ 本帖最后由 intermlbai 于 2010-11-18 19:18 编辑 ]
作者: 东南海    时间: 2012-10-30 11:58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0-11-18 14:53 发表

呵呵,你说的名字(哦,包括姓和名)一旦发生冲突了不是改改就行吗?

古人能想到可以改名从权当然也可以改姓了

这个观点太搞笑了,避讳,讳名不讳姓。是孟子他老人家说的。
作者: 阿巽    时间: 2012-10-30 12:48



QUOTE:
顾维钧自1914年初受命回国后,因公务一直没有时间回上海探望父母。他想返沪探亲时,“恰好”唐宝也向父母提出到沪上看望姑母。两人自然结伴,唐绍仪顺水推舟,嘱顾维钧顺便多照料女儿。到了上海,两人朝朝暮暮,频频相约,很快就坠入爱河。顾家父母已谅解儿子离婚的苦衷,现在儿子又追上内阁总理的千金,真是求之不得。一对才子佳人的结合,便水到渠成了。

戏剧性的是,顾维钧与唐宝玥的喜日原定为6月2日,顾府正在紧张地筹备喜事,唐绍仪突然通知他们的婚礼改期。原来,唐绍仪自正室亡故后,终未续弦。是年经伍廷芳搭桥,与上海某洋行买办家的小姐联姻,日子也适巧定在这一天,且地点也选在公共租界体育场公园(今虹口公园)。父女两人同日办婚事,实在令人尴尬。顾维钧欣然从命,另行择日。

唐绍仪字少川,顾维钧后来也将字易为少川,创造了一个翁婿同名的趣话。由此可见,顾维钧对唐绍仪的知遇、奖掖和擢拔的感激之情。


作者: 阿巽    时间: 2012-10-30 13:01

第一、两晋南北朝时期,可能是受宗教因素影响,有父子不嫌同名的怪状,譬如著名的二王父子,及晋简文帝字道万,儿子名道生、道子

第二、古人婚礼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犯讳的话纳采这道程序就会被打回,非君不嫁非卿不娶,而导致改名的情况可能有,但绝对不多——至少能留名的古人还没听说过这种例子
作者: 东南海    时间: 2012-11-1 12:08



QUOTE:
原帖由 阿巽 于 2012-10-30 13:01 发表
第一、两晋南北朝时期,可能是受宗教因素影响,有父子不嫌同名的怪状,譬如著名的二王父子,及晋简文帝字道万,儿子名道生、道子

第二、古人婚礼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犯讳的话纳采这道程序就会被打回,非 ...

二王父子这个“之”字的避讳问题陈寅恪还是谁早解释过了,之不是名字,是道教徒的身份标志

至于晋简文帝,那是字,不是名,讳的是名,不是字,也不是姓。
作者: 岳光寒    时间: 2012-11-1 22:52

字本来就是给人礼貌称呼用的,呼字并无不敬之意,所以无需避讳。呼名除非上对下,否则就是无礼,所以要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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