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诉恨地无环恶意关贴 [打印本页]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10 17:43 标题: 投诉恨地无环恶意关贴
因为本人在对历史问题看法上 与 恨地无环 不同,此人借助 坛主架子,刻意 关贴。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已经关闭本人4贴,转水2贴。
我说 恨老弟,就讨论些事儿,挨着你什么了,何必关贴?? 恨 那么长时间还真有你的。
作者:
dingbo011 时间: 2010-9-10 17:52
你那个关于什么10大罪人的我看了,
第一个就
在我眼中,只有石敬瑭和汪精卫该杀!
其他的 都是打酱油的~
比如岳飞,我不信一个岳飞可以灭了一个正在走向巅峰的王朝。
[ 本帖最后由 dingbo011 于 2010-9-10 17:55 编辑 ]
作者:
三种不同的红色 时间: 2010-9-10 18:09
楼主请到炎黄版抬头观瞧:
本版版规:
1、本版宁舍人气,也要保持适当的水平。所以严格禁水。
2、意义不大的主题帖,没有特殊用途或特别价值的,原则上不予保留。例如“最佳”、“十大”之类主题,没有特别精辟的论述的,都不是本版所提倡的。
……
楼主如果想在炎黄出彩,可以努力提高自己的历史水平,而不要一味的觉得别人和你有什么私人恩怨。
[ 本帖最后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0-9-10 18:11 编辑 ]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10-9-10 18:26
关贴的原因——就是三红标红的那条版规,俺已经在关贴的时候以回帖的形式注明了。
不好意思,您这个投诉帖一提醒,再加上有点眼熟的文字风格,我才想起来以前好像也处理过您的帖子。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10 18:28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10-9-10 18:09 发表
楼主请到炎黄版抬头观瞧:
楼主如果想在炎黄出彩,可以努力提高自己的历史水平,而不要一味的觉得别人和你有什么私人恩怨。
第一。论坛上水平一般的帖子 不是没有,没见它们都被关掉吧?
如果因人而异,就是双重规则。
第二。如果真要在字眼上做文章,我把它改为
『一个业余历史爱好者对几匹祸国殃民的历史人物进行排列』
你觉得如何?
作者:
TOP 时间: 2010-9-10 18:44
相关帖子我看了,个人认为版面不欢迎该贴的原因,不在于表达方式。而在于其价值不高。本论坛,不是所有的版面都会执行这么严格的帖子甄选标准,楼主可以尝试发在水区。
如果楼主认为,炎黄有其他并不怎么主题也不符合这些规定,可以提出来。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11 04:23
原帖由 TOP 于 2010-9-10 18:44 发表
相关帖子我看了,个人认为版面不欢迎该贴的原因,不在于表达方式。而在于其价值不高。本论坛,不是所有的版面都会执行这么严格的帖子甄选标准,楼主可以尝试发在水区。
如果楼主认为,炎黄有其他并不怎么主题也不符合这些规定,可以提出来。
看了以上的回复。除了震惊只剩下震撼。
以TOP兄之才,(非讽刺,看过你几篇帖子)竟然提出如此建议,难道也染上泥潭哲学,真耐人深思。
难道我们回归文革红卫兵时代,以揭发他人为荣。
或者以一种韩国老太的思维模式处事?我的钱包被偷了,所以我也要偷别人的?
实非我辈所为。
俺的水平不高不低,属于大众一般,没资格 也不会去指责他人帖子质量,只是就事论事。
另外,帖子质量一般不应该成为关贴理由吧,论文级别的精品帖子毕竟少数。
你大可去看一下整个论坛的水准。
所以,说到底 还是一个官僚问题。
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很简单,在轩辕发个投票贴,可以找到9位,19位或29位中立人士,进行投票。
决定我前面发表的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15441-1-1.html 是否该被关闭。
如是,俺自断键盘六个月,不在轩辕进行任何发言。
如否,还请 恨先生 重开此帖,并承认其判断有误。
如何?
作者:
伤云 时间: 2010-9-11 16:59
花一百元说一句,楼主你那帖子扔水区没人管,扔炎黄关闭沉底算轻的。
帖子里面的内容有多少人认同姑且不谈,拿着悬案、演义小说当论据,和历史偏离的太远了点吧。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0-9-11 18:20
关贴是不对的,毕竟那种帖子即使关了,留在炎黄怎么看怎么别扭。偶建议以后这种帖子转水区,让我等水民有灌水的地方
作者:
TOP 时间: 2010-9-11 18:28
答复7楼,您提到的方式,不符合论坛规则,我不能支持。您后续的陈词,依然不足以说服裁判。
维持原锁帖判断。
结案。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14 05:30
原帖由 TOP 于 2010-9-11 18:28 发表
答复7楼,您提到的方式,不符合论坛规则,我不能支持。您后续的陈词,依然不足以说服裁判。
维持原锁帖判断。
结案。
其实不符合 所谓的 论坛规则的事多了,在此贴就有,也不见得坛主们采取措施把。
说到底 还是 双重规则,官僚问题,所以如果 经略使 上面还有负责人的话,我还是继续上诉。
我的陈词重于陈述,建议,而不在于说服,因为我们永远 不能说服 不愿意被说服的人
或者因为某种原因选择 不被说服的人。对于坛主的投诉成功率接近0 足矣说明这一点。
其实 在这边发表的几位 如 伤云 和 feiyue1206 都对 那个帖子持反对态度,
既然群众都支持领导们的判断, 轩辕领导为何不敢一试?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9-14 13:47
LZ这贴如果就一条展开来详加阐述还差不多,就那么三五个字。。帽子太大,头太小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0-9-16 11:59
原帖由 游戏爱好者 于 2010-9-14 05:30 发表
既然群众都支持领导们的判断, 轩辕领导为何不敢一试?
这种事情,看似公正,其实很麻烦。什么样的算中立人士,比如我,参与了投票,老兄会不会认为这又是论坛刻意找些人来控制结果。人员怎么选都不会有认同,结果会有认同度吗?
这种提议就类似水王曾经说过的“陪审团”的建议了。
箱王也回复过:
至于会员KYOKO所言陪审员制度问题,因为虚拟网络,无法保证陪审员的质素,参与热情和在线时间。因此评判的及时和公正度完全无法保证。
还不如论坛目前的执行的枢密院公议制度,毕竟枢密院的成员大多经过了了长时间的考验,其参与度和经验水平更有保障。
我不认为随意的投票能够判定出谁对谁错,不过,lz可以自己开投票贴看看也可以。
作者:
阿尔法孝直 时间: 2010-9-16 12:12
刚刚看了一下,士兵组还没有开投票的权限。
作者:
土狼 时间: 2010-9-16 12:16
可以考虑设置功绩要求,限制临时注册马甲投票
作者:
dingbo011 时间: 2010-9-16 15:20
请问最低功绩是多少啊~
我才13
话说我也灌了不少水啊
作者:
土狼 时间: 2010-9-16 15:23 标题: 回复 #16 dingbo011 的帖子
1或2即可,貌似1公鸡需要50贴,2公鸡需要150贴,这样新注册马甲参与投票就很辛苦了
作者:
dingbo011 时间: 2010-9-16 15:51
10最好
我刚好就够~
作者:
轩辕苍龙 时间: 2010-9-16 18:26
论坛的会员必须基于“登陆”之后才会有“活动”,如果陪审团整不起来,那这个制度要来何用?
不过话说这个制度给天涯这些有根底的论坛还是可以一试的,不过网络最大的弊端恰恰就是我不知道你是谁,你是否被操纵,真正能够人肉到你身份的人,最方便的无非是网警与黑客。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18 16:49 标题: 回复 #13 feiyue1206 的帖子
如果 轩辕管理层 有意开启 陪审团投票制度,适合的,公正的方法很多,我都想到了,领导们 咋会想不到呢?
所以投票与否 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虚拟政治问题。
所以,等上级领导发话。
目前还是上诉
作者:
TOP 时间: 2010-9-19 00:16
“游戏爱好者”会员,您的上诉意愿表达一次就可以了,如果枢密院发生提案,我会通知您的。用不着多次提出。
关于您提到的“适合的,公正的方法”,如果您有,可以提出来,大家从技术层面探讨探讨也是可以的。
作者:
outmoon 时间: 2010-9-19 10:48
那个什么十大民族罪人的帖子怎么又冒出来了,至少也要转到水区吧,看着太碍眼了。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19 20:35
原帖由 TOP 于 2010-9-19 00:16 发表
“游戏爱好者”会员,您的上诉意愿表达一次就可以了,如果枢密院发生提案,我会通知您的。用不着多次提出。
关于您提到的“适合的,公正的方法”,如果您有,可以提出来,大家从技术层面探讨探讨也是可以的。
一个星期没有 高级领导的对此事的态度,所以提醒一下。
方法的构思 基本上有了, 不过如果 没有 领导 对于 陪审团投票制度 的开放,
再讨论技术问题也没用。 就像 如果没有改革开放 政策,谁敢建立私有企业,
有再多的创业想法也没用。
作者:
TOP 时间: 2010-9-20 00:08
楼主,轩辕论坛的管理格局,和管理方法。并不是一个按照事先想好的规划,建设或者制造出来的体系。而是在经历了一次次尝试和失败,一次次变革和反对之后,形成的一个客观现状。有时候这种尝试,这种变革,代价是很大的。可能因为意见不同,导致几个甚至一批重要骨干的隐退甚至离开。而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保留和吸收了这一次次变革的许多可行性制度。这才有了这样的一个现状。
轩辕的管理团队,长期以来是一个有着充分多样性的团队。枢密院随便找一个人,他要是愿意说说自己的想法的话,你一定会听到他对现行制度有许多异议。长期以来,这不是一个同一张面孔,同一种声音的团队。一项管理制度,不用说是全新的格局性变化,就是某种新的措施。从提案到最终出台,很可能被改的面目全非。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但,这是一个最终多数人都接受的。没有例外,诸侯王总版主也没有例外。你要想让一个提案通过,你就得说服多数人支持你。
而在中书省,版主团队一样会质疑枢密院的政策。好,就算很顺利,实施中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让措施的目的得以体现,就得让一线做事的人认同这件事,同时让他们明白流程是怎么样的。否则他们自然会找到一个“方便途径”,来应对。
这种制度,会制约那些天才型决策者的想法实现。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最接近我理想的管理模式。谁都不能专权独断,因为有些后果你负担不起。我个人认为,在论坛最具有活力,最兴旺的时代,也正是各种思想冲突最频繁,最激烈的时候。那是一个值得怀念的时代,我赶上了它的尾声。从商业上,从功利上,这种格局都很低效,很消耗资源,很难持久,很难继承。所以,我个人认为,它更值得去被坚持。因为它是如此的散发着理想主义的光芒。
长期以来,论坛更崇尚学术型管理者,而不是管理型管理者。大多数情况下,版面主持人不是因为懂得管理,而是因为懂得那个版面的专业而被赋予权力。如果说,这就是所谓的精英管理模式,那我觉得这更合理。
轩辕长期的传统是,你的想法要获得支持,你就得说出来,让你的想法说服更多的人。靠领导的支持?笑话,我自己当领导的时候,我自己的案子也一样得拿出来说明。大家不支持,一样否掉。楼主你现在靠几个抽象的概念,就希望获得某种支持,这未免想的太容易了。
把某一个管理局面现状,归成这一类,归成那一类,作为研究讨论这当然可以。但是如果说“因为你现在是那一类,如果你不有变成这一类的觉悟,那我这个好办法对你来说没用
”,这是职业经理人,管理型管理者的套路。应该是为房子配门把手,而不是拿着个门把手说,你如果没有重新造一所房子的觉悟,就不用看我的把手了。我就算要拆房子,我也得看看新图纸什么样。我这套在台上演的您看不过,我让您比划个样子又不愿意,这情何以堪?
揶揄的话,我不该说的太过。我们换个说法。我呢,皮厚一点说,也算有点论坛管理经验,也能说点理念什么的。楼主如果有什么想法,如果看得起我,那就拿出来做做学术探讨。我要是看不懂,说了什么不知所云的见解,那是我在大家面前丢丑,与楼主无害。要是我还能提点有用的建议,那也算是我们都有所收获,不是好事么?我们就纸上谈兵,随便说说。别看TOP现在这样,当初在鼓区我也是横得跟二五八万一样,我觉得跟我过招,不至于辱没了楼主。我们尽量和风细雨,以文会友,真整出点什么成果,我们俩去建设个论坛把轩辕给比下去,别客气,您的总版主,我的副总版主,您看好不?
作者:
feiyue1206 时间: 2010-9-20 00:42
原帖由 TOP 于 2010-9-20 00:08 发表
楼主,轩辕论坛的管理格局,和管理方法。并不是一个按照事先想好的规划,建设或者制造出来的体系。而是在经历了一次次尝试和失败,一次次变革和反对之后,形成的一个客观现状。有时候这种尝试,这种变革,代价是 ...
花一百大洋来膜拜下顶爷的琐碎流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0 07:39 标题: 回复 #24 TOP 的帖子
轩辕春秋 陪审团 制度
没想到TOP兄如此幽默,还建设论坛,估计得等俺退休后了。
关于你对管理 理论的描述,基本认同,
但是,如果对轩辕的变革,到目前为止 一直是节度使,经略使 和上面的几大王侯的权利。也就是说,是那么一群人在中书省 或者枢密院 讨论,是一种封闭式的民主。
那么,如果现在 咱们探讨这些问题,就算想出一个十全八美的方案,中书省不鸟你,又有啥用?
我在上面 所提的关于 领导认同 是说 对于任何提案,领导可以选择 1支持,2 绝对不支持,3 根据具体方案决定支持与否。
那你的例子来说,如果房屋的所有者属于2,就是觉得目前的 门把手最好了,就算你拿着 物美价廉 先进美观 的 门把手,他还是坚持己见,不愿意接受新的门把手,你有没办法。
不过既然你觉有兴趣讨论,那么只能希望 我们 可以处于第三种情况。以下是
轩辕春秋 陪审团 制度 思考
1, 选择陪审员:根据前面十七楼的提议,陪审员 必须 有功绩 2 以上,帖子150 以上,注册时间多于3个月,没有明显的扰乱论坛行为,不处于禁言状态。 发一报名贴,符合以上条件可跟帖报名,根据需要,可赋予前100名,或者500名 或者 1000名预备陪审员资格。有效一年,第二年可采取一种改进方式。
2, 陪审团 制度的运作,在每次需要 陪审制度 的时候,比如 第二次上诉,比如轩辕的重要决策,比如对于节度使的任命。 都可以发 一次性陪审报名贴,仅预备陪审员可以参与,也是跟帖报名,名额有限,早到者得。 陪审员的数量根据所须判断事务的重要性,如第二次上诉可以是29人,如轩辕体系大改革可以是500人。对于各种案件的具体人数待商讨。
3, 陪审制度流程,对于单项案件发起报名贴后,达到足够人数报名结束。接着发起投票贴,陪审员有3天时间了解案件过程,进行投票,并且书写投票的原因,不少于50字。另外,开启一讨论贴,唯此案相关人员和陪审员可以参与。期间,投票结果隐蔽,三天后,公布结果。未在指定时间投票无效。未书写投票原因无效。
4, 陪审员的利益和义务;获得预备陪审员资格者得 200通宝1功绩。每次参与投票得200通宝1功绩。如没有投票,扣除200通宝1功绩。如未书写投票原因,无奖励。 屡犯者解除预备陪审员资格。
可以说预备陪审员兼职 司法部门的陪审员 加 立法部门 的议员。这个变革有助于提高轩辕普通用户的参与感,和融入感。
PS.为啥花那么多时间去整出一套虚拟政治,因为某人乱封俺的帖子,早知道该看下是否黄道吉日再发贴。好像看见那看不见的手,自身的利益促进整体利益。
[ 本帖最后由 游戏爱好者 于 2010-9-20 07:45 编辑 ]
作者:
湘江子龙 时间: 2010-9-20 10:05
游戏爱好者兄,
第一,请您去搜索“功绩 2 以上,帖子150 以上,注册时间多于3个月,没有明显的扰乱论坛行为,不处于禁言状态。”的会员,你一定会发现,他们大多数就是曾经轩辕的太史丞以上管理人员,或者是他们的马甲。
第二,您所提出所谓陪审员制度,其实跟轩辕目前执行的精华太常寺审核制度几位相似。而这套制度执行几年来,除了极少数几个帖子的争论起到过作用外,更多时候沦为一种摆设,最大的问题,一是很少有人提案,二很少有人投票,以至于甚至连俺都根本不知道现在各区太常丞是哪几个人。三,实际上最终决定太常寺决议结果的各种有效票,仍然是来自于枢密院。
第三,要是按您那个陪审员的制度来操作的话,轩辕哪怕是个节度的上任,其操作周期,呃,我觉得只怕都是一个月以上起。
第四,您要是要用这个陪审员制度来裁决您的每一个帖子的处置当否,那我百分之百的可以肯定百分之百的人会觉得您是吃饱了撑的。连您自己也不会例外。
作者:
阿尔法孝直 时间: 2010-9-20 10:14
原帖由 游戏爱好者 于 2010-9-20 07:39 发表
轩辕春秋 陪审团 制度
没想到TOP兄如此幽默,还建设论坛,估计得等俺退休后了。
关于你对管理 理论的描述,基本认同,
但是,如果对轩辕的变革,到目前为止 一直是节度使,经略使 和上面的几大王侯的权 ...
好吧,抄袭一下某位大人的帖子:
您好,您的议案已经收到,将移交枢密院讨论。枢密院议结后将提交王府复审。王府审结后将发回中书省公议。中书省议结后将转抄太常寺研究。太常寺研完后将上报枢密院分析,枢密院分够之后将再提交王府确认,王府确完了将继续由中书省表决……
过程中不排除其他情况造成的附加议案讨论、连带议案讨论和有关议案如何讨论的议案讨论,以及如何讨论议案如何讨论的规则的议案讨论,以及确定什么人可以讨论议案如何讨论的规则的议案的讨论的议案讨论等等问题,将逐步解决。
同时,在进行这一切之前,先由议案提出者提交个人近照20张(正面、侧面、躺着、倒立等等),回忆录一份(5万字以上),支持者名单一份(不得少于250人),亲友团名单一份(不得少于99人)。
对这些资料的审核工作,将在确定如何进行审核工作的讨论会之后进行。与会者名单,将在确定与会名单会议后确定。
明确答复,请等待网站通知。
我个人,对“游戏爱好者”会员为轩辕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由衷的敬佩和感谢。相关祝福内容,将在祝福内容讨论会结束后发出。当然,该会议议程还需要确定讨论。
抄袭完毕。。。。。。
作者:
TOP 时间: 2010-9-20 19:59
首先我要认同楼主现在的讨论方式。毕竟提出不满,指责缺陷是容易的,而提出实际的改进建议就难的多。下面我对楼主的方案提几个问题。
一:关于选择陪审员
1:“没有明显的扰乱论坛行为”,这一点比较含糊。是指没有违规前科么?或者是指没有严重的违规前科?“明显的”和“不明显的”如何区别?对关联ID,譬如清白的马甲和严重违规永封的主号,会关联考虑么?前面的几项条件,都是的明确的量化指标,唯独这一点,可能造成需要人为判断。也就是说,论坛管理者需要对陪审员资格作出判断。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某报名不合格,那么就失去资格。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当然量化指标达到的话,就合格。那么这个判断,仍然需要我刚才说到的那些标准的明确。
2:如果在陪审员行使了他的权力之后,才发现证据证明他不合格。他所参与的相关表态,还有效么?
3:现任、曾任论坛管理团队成员的,可以成为陪审员么?
4:任过一次陪审员之后,还需要再一次报名才能再次担任陪审员么?
二:陪审团制度运作
1:对各项事务,陪审团人数规模,需要有一个大致的层级分类。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需要陪审团制度运作?所有事务么?如果不是所有,那么评判标准是什么?谁有资格决定该不该发起。
2:一次性事务的陪审团报名时间是多长?如果到期达不到人数要求怎么办?
三:陪审制度流程
1:投票项由谁来提出?根据我的经验鲜有议题可以很方便的形成A OR B的绝对两个选项。根据我的经验,议案最困难的部分就是确定下来选择项。很多时候提案人给出的选择项,有的投票人一个都支持,而是提出新的选择项。很多时候,在大的方向上一致的几位投票人,在细节上又互相有差异,并且不能通融。譬如,我支持A,不反对B,A不行就B好了,反对C。我也支持A,但是绝对反对B,不反对C,A不行就C。那怎么办?是否还允许多选?或者要穷举反对、支持的项目。
2:怎样才是有效的决议?简单多数么?我举个例子,现在又A和B两个选项,29名投票人。支持A反对B的,有3人,支持B反对A的有2人。剩下24人由于各种原因表态无效或者弃权了,这个决议是否就是A胜出?
3:平票怎么办?
四:如果我是当事人,我认为这次的陪审员构成对我不利,我是否可以提出抗议?我是否可以提出让某陪审员回避?这种抗议或者申请,谁来判断允许或者不允许?
五:当两个陪审团决议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来认定效力?或者说,是不是只有人数更多的陪审团,才能否决前一个陪审团决议?
无论是一个人做出的裁判,还是一群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做出的裁判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仍然会不满意,认为不公正的,仍然会认为不公正。
到目前为止,我看不出这个制度有什么优于现行制度的地方。仅仅因为改变了裁判资格的获得方式,改变了决策做出的方式和流程,就能让大家满意么?而这些陪审员获得的收益真是可观啊,相对版主要做的事情比较获得待遇,相信届时会有许多版主辞职去当陪审员。这会大大的提高论坛为版务贡献提供的经验奖励,包括TB和功绩。我个人,不认为为论坛事务投个票,就值这样的奖励。这对那些靠发好贴,靠积极参与论坛话题讨论的普通会员,是非常不公平的。
作者:
dingbo011 时间: 2010-9-20 20:06 标题: 回复 #27 湘江子龙 的帖子
我不是马甲~‘
我没有禁言~
注册了3年了~
功绩13
不是太史丞!就是1小兵
作者:
崔浩 时间: 2010-9-20 22:07
楼主就是悲剧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1 04:01
回复 #27 湘江子龙 的帖子
如过你仔细看下26楼,可能就不会得出需要1个月的结论了。以及另外3种结论了。
回复 #28 阿尔法孝直 的帖子
没看懂 你到底想说什么,有什么深意。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1 05:28
[quote]原帖由 TOP 于 2010-9-20 19:59 发表
首先我要认同楼主现在的讨论方式。毕竟提出不满,指责缺陷是容易的,而提出实际的改进建议就难的多。下面我对楼主的方案提几个问题。
[/quote
一:关于选择陪审员.
1 TOP兄确实很仔细,你说的对, “没有明显的扰乱论坛行为” 可以简化为 没有严重的违规前科 这样应该 很容易判断。
2 在选择陪审员期间,已经对他的资格进行审核,所以基本不会出现此类问题,
万一出现证据证明他不合格,他所参与的相关表态,还算有效。
3 现任、曾任论坛管理团队成员的,也是坛友,所以当然可以成为陪审员。
4 不太明白你指什么,陪审员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获得陪审员资格后,才可以参与具体案件报名。
5 想起一个问题,不知是否可以查到 每个坛友 一年的登录率,或者 月登录率。
二:陪审团制度运作
1 肯定不是所有事物都需要陪审团,对于第二次上诉,和节度使任命,我觉得可以。
目前在 中书省 直接决定的 部分决策 也可以。如果你能 列一份 决策清单,我们 可以 探讨具体哪个。评判标准 是 可操作性,和对于 普通坛友 的相关性 密度。人数多少需要探讨确定,按照 小事人少,大事人多 的标准。登闻鼓节度使发起。
2,一次性事务的陪审团报名时间 为一天到三天,根据需要参与的人数。写个我要报名 最多 三十秒。如果达不到人数可增加一天。
三:陪审制度流程
1 两个选项 或三个 选项 都可以,票数多就通过。陪审员必须选其一 不许多选,如20陪审员联名,可增加新的选项。至于细节,增加选题就可以了。
2 简单多数就可以了,因为 必须 选其一,所以不存在白票。如报名参与却不投票,扣除200通宝1功绩。
3 平票 很难发生,属于低概率事件,(我咋觉得你怎么总是举一些低概率例子), 如万一发生,可以加10人重新 选。
四。除了和此事有直接关系 的人员,任何陪审员都可以参与。当事人无权让某陪审员回避。拿我的例子,因为被关的帖子发表于轩辕春秋,麒麟子,恨先生,三红先生 包括我自己 不能参与。其他人如 SUPERZZ ,东组长离等 都 可参与。
五,为什么 担心 不会发生的事呢。
最后,对于,陪审员的 利益,可以根据 论坛人员 对于参与投票的活跃率进行调整,那么就不存在不公平了。因为版主可以担任陪审员,所以不存在 辞职一事。
世上没有绝对的公正,只要不出现例如被告即法官 的情况,已经是一大进步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9-21 13:34
报名陪审员,以后也能进中书了
作者:
连枝步 时间: 2010-9-21 13:49
其实是顶王上当啦。
一个原来根本不需要讨论的话题现在被讨论,等于顶王认同了其第一阶段的观念。
关键的是,顶王并未明示这只是虚拟,对于现实中的轩辕无可比性。
第一次看见顶王上当。
其实这个话十分简单----论坛是私人出资兴办,因此归私人所有。一切非论坛兴办者意图参与论坛管理的行为都将不被认可(被论坛所有者邀请情况除外)。一旦注册,即意味着认同这一原则。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10-9-21 14:09
顶爷只是纯粹想练习唠叨琐碎流神功而已~~~~~啊拉不小心说破了
作者:
土狼 时间: 2010-9-21 14:12
先民主后集中,蛋定蛋定
作者:
TOP 时间: 2010-9-21 14:36
回35楼,我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有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形式,那也未尝不可。
不过遗憾的是,就目前,我对楼主的方案仍然没有感觉到有吸引人的地方,哪怕是理论层面。
作者:
连枝步 时间: 2010-9-21 14:46
原帖由 TOP 于 2010-9-21 14:36 发表
回35楼,我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有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形式,那也未尝不可。
不过遗憾的是,就目前,我对楼主的方案仍然没有感觉到有吸引人的地方,哪怕是理论层面。
我根本就看不下去......
作者:
鸡肋 时间: 2010-9-21 15:06
又没啥实质好处,不觉得积极参与管理的坛友会有多少
众官员在我看来就是模范民工/苦力
作者:
绝世天骄 时间: 2010-9-21 19:55
原帖由
水镜门生 于 2010-9-21 14:09 发表
顶爷只是纯粹想练习
唠叨琐碎流神功而已~~~~~啊拉不小心说破了
我乍一看还以为是说流转神功.......想起时未寒,也不知道明将军系列怎样了.......
作者:
凉都 时间: 2010-9-21 20:51
啊,在此发言也不扣分啦!那掺和一句吧。
那些什么陪审团或邻导层架构啥的事,不关我X事,也不关大部分人X事,他爱啥就啥呗。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3 19:17
原帖由 TOP 于 2010-9-21 14:36 发表
回35楼,我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有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形式,那也未尝不可。
不过遗憾的是,就目前,我对楼主的方案仍然没有感觉到有吸引人的地方,哪怕是理论层面。
否定任何 东西 都是 非常简单的, 提出建设性意见是 非常难的。
如果你有 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形式,为何不提出来呢?
作者:
Maxwell 时间: 2010-9-23 20:54
top今天早上吃鸡蛋的时候及时发现鸡蛋臭了,幸好没吃进去,要是只有母鸡能识别臭鸡蛋,恐怕top现在就在拉肚子了。
作者:
TOP 时间: 2010-9-23 21:19
原帖由 游戏爱好者 于 2010-9-23 19:17 发表
否定任何 东西 都是 非常简单的, 提出建设性意见是 非常难的。
如果你有 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形式,为何不提出来呢?
我的想法,有些已经在现行制度中实施了。有些,和您现在的这个方案一样,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还有些,我自己就认为不如现行制度,所以就不提了。我们自己的想法,我们自己当然会认为是好的。不过最终评价应该是一个群议结果。如果不能得到足够支持,那么当然会失败,就如同您现在一样。尝试过了,或者说规则允许做出提案的尝试,对我来说在某种意义上,就已经体现了我绝大部分的论坛诉求。
作者:
58642modemeng 时间: 2010-9-24 16:19 标题: 回复 #33 游戏爱好者 的帖子
对于陪审团制度运作
我先说有一个重大漏洞
这样基本向您这样比较有新的坛众人人都会二次上诉了
那有人借机故意制造事端上诉赚取高额回报怎么办?
是否采用新机制关键是这种新机制能否有效的解决现行制度的弊端,同时又不增加新的类似弊端
没有严重的违规前科……
光这一条就无法接受了,轩辕有很多能人被禁过,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放弃这些有经验的管理力量不能说是多么正确的
行为
平票很难发生……这种想法
顶爷说的关于马甲连带问题您也没有回复说明……
另起炉灶……
很难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5 02:21
原帖由 TOP 于 2010-9-23 21:19 发表
我的想法,有些已经在现行制度中实施了。有些,和您现在的这个方案一样,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还有些,我自己就认为不如现行制度,所以就不提了。我们自己的想法,我们自己当然会认为是好的。不过最终评价应 ...
所以很遗憾,你的最终言论 正好证明前面的担忧,在这边即使有这么些 十全八美的可行方案,也最终不可实现,因为 裁决的 只是那么十几个人。
看来我在26楼 还算有先见之明。
我在上面 所提的关于 领导认同 是说 对于任何提案,领导可以选择 1支持,2 绝对不支持,3 根据具体方案决定支持与否。
那你的例子来说,如果房屋的所有者属于2,就是觉得目前的 门把手最好了,就算你拿着 物美价廉 先进美观 的 门把手,他还是坚持己见,不愿意接受新的门把手,你有没办法。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5 02:33
原帖由 58642modemeng 于 2010-9-24 16:19 发表
对于陪审团制度运作
我先说有一个重大漏洞
这样基本向您这样比较有新的坛众人人都会二次上诉了
那有人借机故意制造事端上诉赚取高额回报怎么办?
是否采用新机制关键是这种新机制能否有效的解决现行 ...
比较有新?没明白你什么意思。
关于高额回报,根本不是问题,可以根据参与度 进行调整。
轩辕是有些能人被禁过,但是 并不代表是无期徒刑吧,竟然已被释放,没说不能参与吧。
关于平票,你可以问一下论坛的数学专家们,是否概率很大。
马甲连带问题TOP好像并没有具体说,这个也不是最关键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 不是 技术问题,也不是各种细节,而是 领导们 是否 愿意 深入讨论 陪审制度实施 的可能性, 还是 为了维持现状 习惯性 的否决了。
作者:
连枝步 时间: 2010-9-25 09:02
领导们?这里谁是领导,我怎么不知道?
论坛没领导。特别是普通会员和那些“官儿”之间,都是平等的。
“官儿”被论坛拥有者邀请按照论坛拥有者的意图义务管理论坛。
普通会员则在论坛上说话。
要是说的话,让论坛所有者不爽,删帖......这本来就是人家的地盘。
要是被删帖还想说,到别处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作者:
游戏爱好者 时间: 2010-9-25 20:16
原帖由 连枝步 于 2010-9-25 09:02 发表
领导们?这里谁是领导,我怎么不知道?
论坛没领导。特别是普通会员和那些“官儿”之间,都是平等的。
“官儿”被论坛拥有者邀请按照论坛拥有者的意图义务管理论坛。
普通会员则在论坛上说话。
要是说的话 ...
你才刚来几个月,不知道很正常。
普通会员 和 官儿 平等么? 那为什么搞等级,搞权限?? 真是不知所谓。
既然论坛 赋予 俺们 投诉 的权利, 利用此权利有啥不对?
人民解放了60年,改革开放了30年,可惜还有些人不能摆脱奴性的思维方式。
作者:
连枝步 时间: 2010-9-26 08:36
原帖由 游戏爱好者 于 2010-9-25 20:16 发表
你才刚来几个月,不知道很正常。
普通会员 和 官儿 平等么? 那为什么搞等级,搞权限?? 真是不知所谓。
既然论坛 赋予 俺们 投诉 的权利, 利用此权利有啥不对?
人民解放了60年,改革开放了30年, ...
这论坛是私人财产吧。
私人的东西外人凭啥去干预啊?
作者:
TOP 时间: 2010-9-26 12:01
本案裁判已经做出,投诉人的上诉若枢密院有结论将另外公告。楼主若希望知道进度,可以PM向本人询问.
相关延伸话题,如果愿意继续发表意见,请在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12232-1-1.html
继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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