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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太史公“发愤”问题综述 [打印本页]

作者: zhangjf    时间: 2010-6-1 11:48     标题: 太史公“发愤”问题综述

《史记•太史公自序》: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你如何看。

         这段话也见于《报任安书》,文字稍有差异: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
        对于这段话的含义,通常的看法都将其视为司马迁“发愤著书”的证据,视为司马迁在遭遇宫刑之后,忍受极大的屈辱,最终完成了《史记》,并且将此视为在逆境中立下远大志向的典型,或是作者的痛苦和不幸可以转化为创作的动力。具有这样的观点的相关文献可谓汗牛充栋,而且人们的确已经习惯于在表达“痛苦和不幸可以转化为动力”这样一种观念时,引用这段文字。
不过这种观点如果成立的话,司马迁所引用的这些前人的例子也必需是符合这一条件的。但从司马迁在《史记》正文中的记载我们便可发现,至少司马迁所引用的这些事例中,吕不韦和韩非的著作肯定不是在“迁蜀”和“囚秦”后完成的,按梁玉绳《史记志疑》:“《史通杂说》及《逊志斋集》《读吕氏春秋》一篇,辨迁蜀著书之误谈,余谓不韦传明言相秦时使其客著《吕氏春秋》,故其《序意篇》云“维秦八年,良人请问十二纪”何史公又有此言乎?韩子著书在未入秦时,故秦王见书曰:“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囚秦之后,何暇著书哉,此亦误。” 而且,如果将司马迁著史记的动机理解为遭受宫刑之后的发愤所为,那么他引用的事例中的孔子作《春秋》也不符合这种情况,因为倒是孙子、左丘、屈原的情况可能与此类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人就认为司马迁在追求文辞的优美而忽略了史实 ,,因此这段文字是司马迁以文害义并且疏于复核的证据。或者将司马迁的这段话以文学的方式来理解而不去争论其是否符合史实 。
        不过这种看法显然没有对司马迁原文所表达的真实含义作出详细的考察,而是一种望文生义式的理解。仔细考察司马迁的生平事迹,我们就会发现司马迁本人并不符合通常所说的“发愤著书”这种观点,因为司马迁作《史记》绝对不可能是在受宫刑后才开始,其最早决定创作一部史书应当是在其父司马谈逝世时,据《汉书•司马迁传》:“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予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尔必为太史;为太史,毋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也。夫天下称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风,达大王、王季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义士,予为太史而不论载,废天下之文,予甚惧焉,尔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阙。”” 到司马迁因李陵之祸而遭受宫刑时,《史记》实际上已经完成了相当多的部分,因此不存在所谓因宫刑而作实际这样的问题,因此不能将所谓的发愤著书理解为司马迁因宫刑而立志作《史记》。综合考虑之后应当说,史官的家庭背景、自己的人生阅历、其父司马谈临终前的嘱托以及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等,对司马迁创作史记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
        回到“发愤”本身的含义上来,《说文解字》曰“愤,懑也”,"懑”则为“烦也”,这里“愤”字并不具有后世所理解的那种“气愤、愤怒”的含义,因此并不能理解为后世所认为的那种“愤而著书”这一含义,后人的理解多是一种误读,这种误读在距司马迁不远的东汉即已出现。荀悦在《汉纪》中说:“司马子长既遭李陵之祸,啃然而叹,幽而发愤,遂著《史记》。”依他的说法,似乎司马迁是受刑在前,写《史记》在后。这种含混其辞的说法很容易使人误以为因遭李陵之祸司马迁才创作《史记》,如果在“愤”的理解上也有偏差,便很容易得出现在常见的“发愤著书”的观点。 而司马迁所说的“愤”应当是“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 那种情况下的一种心理状态,并不是指遭受刑罚或深处逆境时的屈辱感受。而圣贤们正是通过著书传世才得以发愤。而“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可见司马迁有绍继周公、孔子之志,而《史记》便是他的“发愤之作”,是司马迁为了达到“发愤”的目的而作史记,而不是“发愤”这种状态导致了他作史记。
        因此,如果我们正确地理解“发愤”的含义,那么以上提到的那些有违史实的表述便可迎刃而解。“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的含义在于,西伯、吕不韦、韩非、孔子、左丘、孙子等人要么最终身死家灭,要么曾经身陷囹圄,或是身受刑罚,但并不妨碍他们为“发愤”而创作的著作流传后世,各组短句内部,表达的不是一种因果关系,而只是一种转折性的表述,即尽管不韦迁蜀、韩非囚秦,但是世传吕览、《说难》、《孤愤》。司马迁身受宫刑,已是“身毁不用”,但同样不影响自己的史记藏之名山,传之后世,成一家之言,因此这段话表达的是司马迁对自己的一种勉励,但并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发愤著书”的意味,而且如前所述,也并不违背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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