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平生最爱周公瑾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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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涅磐 时间: 2010-4-4 10:49 标题: 平生最爱周公瑾人身攻击
原帖由 平生最爱周公瑾 于 2010-4-4 10:09 发表
兄弟,别跟那个脑子不清楚的家伙置气啦。
一场局部的不完全战争,也没有打出输赢,居然扯着脖子说打败了美帝。哎。。。滑稽啊。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extra=page%3D1 35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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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的是白痴 时间: 2010-4-4 13:53 标题: 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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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团长 时间: 2010-4-4 18:55
楼主觉得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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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涅磐 时间: 2010-4-4 19:11
笑,3楼大概觉得有人骂你脑子不清楚很有意思是吧?拉偏架就省省吧。
另外,投诉区的版规明文规定——
【2:非当事人及当值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诉贴下跟贴.】
2、3楼你们是不知道还是明知故犯?
[ 本帖最后由 浴火涅磐 于 2010-4-4 19: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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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围观 时间: 2010-4-4 20:56
放了一天还没人管,轩辕管理层集体去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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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最爱周公瑾 时间: 2010-4-4 23:33
国安看球归来,输了竟然。。。心情真不好,更倒霉的是还遇到这么一口子。。。
一直没明白,哪个叫人身攻击啊?。。。脑子不清楚算么?扯着脖子也不算吧。。。
不过呢,既然您说这是人身攻击,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我给您赔个不是吧。并诚恳的向您致以崇敬的歉意,对于给您敏感而脆弱的神经带来的伤害我深感不安,诚惶诚恐。
悄悄说,大家记住此人哦,他的气量太宏大了~我好PF哦。
[ 本帖最后由 平生最爱周公瑾 于 2010-4-4 23: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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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最爱周公瑾 时间: 2010-4-4 23:39
另,作为你嘴里的“果粉”
我对你该贴355楼,用无齿(耻)来形容我们,深表遗憾。
但本着和谐和共同进步的原则,我放弃对你该项人身攻击进行反诉的权利。
作者:
浴火涅磐 时间: 2010-4-5 09:19
呵呵,喜欢对号入座敬听尊便。
对你这号脑子不清楚的主(完全引用,以你的标准,这不是人身攻击,笑)无视,等着轩辕管理层的态度。
【怎么感觉你就像受了气但又无力对抗的小朋友去告老师和告家长一样。。。
你说的,你可千万别置气啊~小心进水。】 这就是你这号主的道歉?呸!
【悄悄说,大家记住此人哦,他的气量太宏大了~我好PF哦。】笑,俺气量不大,尤其是对骂完人还一脸无辜的主。你继续现。
[ 本帖最后由 浴火涅磐 于 2010-4-5 09: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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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最爱周公瑾 时间: 2010-4-5 10:24
我不申诉,以下仅供大家参考,看谁更无理取闹。
见该贴375楼,楼主反说我“脑子不清楚”,如这不算人身攻击,那么本贴投诉应无效,如果算人身攻击,那么他以暴易暴喽,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再见该贴391楼,说我不是正常人。如以脑子不清楚为人身攻击,则不是正常人也属于人身攻击了吧。
[ 本帖最后由 平生最爱周公瑾 于 2010-4-5 10:26 编辑 ]
作者:
浴火涅磐 时间: 2010-4-5 11:38
骂完人在受害者投诉后挑衅说受害者“怎么感觉你就像受了气但又无力对抗的小朋友去告老师和告家长一样”,然后还说“脑子不清楚”那不是骂人,某些家伙(再次完全引用)还是等修改完词典再来扯吧。
【见该贴375楼,楼主反说我“脑子不清楚”】笑,按照您的标准,这不是骂人,那你跳啥?大概你觉得你骂别人可以,别人引用你的骂人话就是罪加一等?
笑,你的表演果然很符合你的身份。
[ 本帖最后由 浴火涅磐 于 2010-4-5 11:45 编辑 ]
作者:
浴火涅磐 时间: 2010-4-5 11:39
把那里的原话拷贝过来,算是对你的最后回答。
【对君子以君子之道,对小人以小人之术,明白了?
按照正常人的标准认为这是人身攻击,我当然有权投诉。
至于你认为这不算,显然对你不能适用正常人的标准。你喜欢耍两面派手段,那是你的事情,我没兴趣。
从此对你无视,但保留继续投诉权利。】
[ 本帖最后由 浴火涅磐 于 2010-4-5 11:43 编辑 ]
作者:
湘江子龙 时间: 2010-4-5 18:59
论坛是个开放性的平台。
允许个人发表各种不违反国法坛规的意见。
意见纷纭,争吵难免,因此必须各会员秉持心平气和的态度以保证论坛和谐,以保证自己在思辨中有所裨益。
个人认为,以心平气和的态度来看,楼主投诉之贴,会员“平生最爱周公瑾”之语言,依据轩辕管理条例,尚未构成轻度人身攻击。
但鉴于“平生最爱周公瑾”隶属于轩辕管理团队,对他的要求要高于普通会员的要求,论坛将给予其私下提醒,以使其在日后的辩论中注意言辞。
此贴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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