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罗贯中假若在今天仍敢写《三国志演义》. [打印本页]
作者:
尹一朋 时间: 2009-9-15 15:38 标题: 罗贯中假若在今天仍敢写《三国志演义》.
我曾经读了罗贯中在今天敢写《三国演义》吗?这篇文章,对文章体现的观点和主题意蕴很赞同,看了很感动,也体会到了艺术家的伟大与无私。【我认为,如果只顾实质利益放弃艺术理念、人文关怀,那会很令人无奈和慨叹的】我顿觉有话不得不说:
(一) 历史文学与其他作品相比,有个不同之处,就是所叙之事虽然有虚构,可毕竟主要是曾发生或史籍有载的,因此不能单纯以故事大体情节是否雷同来判定是否侵权、抄袭。
(二) 再举个例子,古典名著、戏曲、曲艺等文艺形式互为影响、源远流长,这不能简单视作抄袭。否则,从古至今不知要打多少笔墨、文艺官司了。
(三) 西晋史学家陈寿的《三国志》是史书,朱明时期罗贯中先生的《三国志演义》是通俗讲史小说、辉煌古典巨著,现通行的本子是清代毛纶、毛宗岗的修订、改写本,增删了不少资料,而且从晋代到明朝相隔1000多年之久,谁找谁啊?也没有理由找。
(四) 如果罗贯中莫名其妙、平白无故的不敢写《三国志演义》,那末,恐怕无数戏曲家、曲艺表演艺术家(评书家、评话家等等)文艺工作者就更不敢改编或创作汉末、三国、魏晋题材的作品了。同理,可能也不敢有关于两汉、列国、隋唐、杨家府、呼家将、岳家军、明英烈等题材的作品再出现了。但这怎么可能呢?
还有,易教授的“品三国”等,如果有谁说他品评两汉、三国人物就是侵犯了‘后汉书’、‘史记’或‘三国志’、‘三国志演义’的版权,那么说这话的人岂不是在开国际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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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伤云 时间: 2009-9-16 08:40
“我曾与一个律师讨论过,罗贯中诞生在今天,能否创作《三国演义》?他的结论是,按照今天的著作权法肯定不能。因为前有陈寿的《三国志》,更有那么多的三国小说的话本,一旦创作出版,他将面临着无数的著作权纠纷。”
这是哪里来的糊涂律师,依他的说法,中国历史小说从此绝矣,不都是侵犯了二十四史的版权么?
就某一时间段的历史故事取材而生发出文艺作品,和抄袭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另外著作权只是一个五十年的概念,超过这个期限著作权法也就不保护了。
[ 本帖最后由 伤云 于 2009-9-16 08:49 编辑 ]
作者:
尹一朋 时间: 2009-9-16 11:35
原帖由 伤云 于 2009-9-16 08:40 AM 发表
“我曾与一个律师讨论过,罗贯中诞生在今天,能否创作《三国演义》?他的结论是,按照今天的著作权法肯定不能。因为前有陈寿的《三国志》,更有那么多的三国小说的话本,一旦创作出版,他将面临着无数的著作权纠 ...
所以说,新编传统说书《三侠剑》《续三侠剑》《后续三侠剑》都是单田芳的作品无疑。更何况,早在清代,南方说书就已有三侠剑故事,并不是民国时期的艺术家的首创。
你现在让一些人审理关于著作权的案子,问题关键是他们自己可能都不懂古典传统文学的一些知识和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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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寒卿 时间: 2009-9-21 14:00
完全没必要的担忧。
其一,版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其二,此中不会涉及版权侵权的问题,三国志跟三国演义除了题材一样之外,其他的差别大得去了,可以说出了只有一些历史记载的事件相同,叙述方式完全不一样。
其三,即便是同一个年代,可能涉及到版权问题的,不可能是三国志和三国演义之间,倒是三国演义和其他的同类文学作品之间有可能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
版权比较其他的民事权利,更注重的是一种保护作者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创造,对于历史记载这类的作品仅对事实而言是不会涉及侵权的问题,但创作的形式,表达的方式属于作者自主创作的,可能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而小说评书等属于作者根据历史事件然后加以改造,这其中会有作者的个人创造成分在里面,故而容易产生侵权纠纷。
至于前面那位律师所说的,不知道他的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欧阳寒卿 于 2009-9-21 14:06 编辑 ]
作者:
阿巽 时间: 2009-9-22 15:32
亮剑和人间正道是沧桑性质上和三国演义没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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