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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评评理,这就是我们的版主”蒹葭苍苍“ [打印本页]

作者: 姚远    时间: 2009-1-19 00:04     标题: 大家评评理,这就是我们的版主”蒹葭苍苍“

我发表了我的代表做纪念2008年的”918“

满江红“奥运登顶,国耻勿忘”

江关大难,登城阙,骤雨终过.
望紫陌,灯火阑珊,五洲齐聚.
苍天可见待忍辱,
大地神威显中华.
众欢笑,仰天长啸此,顿扬眉.

马关耻,犹未雪;
南京恨,何时灭?
乘长风,踏破贼寇东京.
扬刀越马伐倭首,
静泣乡关渺项还.
十万旅,雪恨此前仇,魂冤照.


我们的版主”蒹葭苍苍“把我的文章删除了。理由是我煽动民族仇恨,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道纪念918是煽动民族仇恨吗?那你干脆把国家领导人也视为煽动民族仇恨的人得了。如果你是中国人,我希望你猛醒,你知道日本教育孩子是怎么教育吗?我说的是教育孩子,老师拿出一种糖,给每个孩子发一块,非常的好吃,孩子门吃了还想要,老师这么说的:“实话告诉你们。这种糖,我们日本产不了,只有中国能产。你们要想吃到这种糖,你们就要效忠天皇,占领中国,你们才能永远的吃到这种糖。”小孩他明白什么,日本就这么教育,请问你是不是还想看到"南京30万个傻子一夜间自杀了"----------日本对世界的解释,你是版主,应该很有学问,  完了!完了!连中国的知识分子都这样,中国何时能有希望?中国何时能复兴???
作者: 千山我独行    时间: 2009-1-19 00:16

你这词的确不妥阿

现在全世界都爱好和平

我们牢记抗战是为了自发图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而不是去报复杀人
作者: 柳褴衫    时间: 2009-1-19 11:06

非相关人员请勿回帖,待管理员裁决。
作者: 摇光    时间: 2009-1-19 11:21

大家评评理的话偶可以说两句的吧.....

第一,踏破贼寇东京,扬刀越马伐倭首,这样的句子确实不妥,纪念918当然不算煸动民族仇恨,但说要打到东京去杀日本人这就不好.

第二,诗词版置顶版规,第二项发贴限制第1条:詩詞皆系韻文,凡不押韻者一律移除.你写的东西明显没押韵,更谈不上合格律,只是字数对上了,还是该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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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好意思,偶是看到二楼时开的回复贴,中间有点事,回来写完了就发了......米有刷新看到三楼的贴子....不好意思....不要扣偶钱钱......

[ 本帖最后由 摇光 于 2009-1-19 11:25 编辑 ]
作者: TOP    时间: 2009-1-19 12:25

先表达个人意见

“乘长风,踏破贼寇东京. 扬刀越马伐倭首”两句确实不太妥当。如果是发表在抗战时期,哪么这两句非但很妥当,而且是该大大赞赏的。但是现在,我们对过去的态度,个人认为应当是“牢记国耻,以史为鉴”。现在说“踏破”,说“贼寇”未免不合适。他们前辈的事情,他们的后辈的评价态度或许有不被我们认可的。但是说这些后辈也是“贼寇”,我们就要去“踏破”,我们就要去“伐倭首”就过于偏激。或者说,这已经不符合时代性了。

从版务上说,作为枢密使,我认可对该贴的删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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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不认为是投诉贴。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9-1-19 12:50

两件事告诉LZ:
1、蒹葭公两次处理都是俺建议提醒的。
2、日本老师教学生那个故事,背景是全面侵华之前,不是现在。日本老师用的道具,不是糖果,是山东的苹果。吃糖的典故是当年新中国的老师告诉学生们解放台湾有糖吃。您这个版本是杂交版,歇了吧。

[ 本帖最后由 恨地无环 于 2009-1-19 12:58 编辑 ]
作者: 珣玕琪    时间: 2009-1-19 13:47



QUOTE:
原帖由 姚远 于 2009-1-19 00:04 发表
我发表了我的代表做纪念2008年的”918“

满江红“奥运登顶,国耻勿忘”

江关大难,登城阙,骤雨终过.
望紫陌,灯火阑珊,五洲齐聚.
苍天可见待忍辱,
大地神威显中华.
众欢笑,仰天长啸此,顿扬眉.

...

代表做,应该是代表作。

奥运开的比较欢心,这个和楼主可以感同身受。勿忘国耻,这个也可以理解。

不过楼主对现实基本情况的把握显然有巨大的脱节,既然你提到“国家领导人”,那么你应该知道去年胡锦涛访问日本暖春之旅,双方发表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是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指导原则,规划了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你应该知道中日目前是战略互惠关系,而不是你代表作中的敌我关系。

至于奥运,一贯的宗旨就是“和平、友谊、进步”,北京奥运会主题更是“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它是全世界的奥运会、是全人类的奥运会、是所有热爱和平的人们的盛会。你应该知道奥运不是某些极端个人借此宣扬战争理念的大会。

时空错乱是要不得的,胡思乱想更是要不得,出发点和主题思想有大的偏差,这个是你的作品很难被绝大多数人接受的问题所在。至于诗词的格律韵文,这个是诗词版块的专业问题,也应该服从斑竹裁定,不合的删了也是没话说,可以下次练好基本功再来嘛。

午饭路过,顺便讨论下。
作者: 本因坊秀策    时间: 2009-1-19 13:56

放在诗词版,押韵是最起码的要求吧
作者: acceehi    时间: 2009-1-19 20:51

虽然没权利过问酸人的行为,但阿珂作为本版版主仍然对楼主的大作没有什么更好的评价。既然要填词,请首先明白什么是词,不是写出“六六七六”的句式来就可以称作西江月了。至于词的内容,我想不到除了“肤浅”之外还有什么更贴切的形容词,也许我看到这样的东西也许会鼓励鼓励楼主继续靠近词的格律,但是酸人删帖也绝不过分。
作者: 大蚊子    时间: 2009-1-19 21:33

诗词歌赋从来就没有有关“煽动民族仇恨”这种版规。而且,既然兼葭苍苍给出的理由是这个,那个什么“不押韵”的借口,楼上的几位还是不要拿出来说了。

再者,就全坛范围讲,“煽动民族仇恨”的东西可太多了。比如定点的“平倭战机”。那个没问题,这个凭什么有问题?
作者: 羽扇纶巾    时间: 2009-1-19 22:30

很简单的一件事,弄复杂了,囧
作者: 摇光    时间: 2009-1-19 22:57     标题: 回复 #10 大蚊子 的帖子

偶就知道有人会拿这个说事......

要不这样,偶提个建议......那个贴子如果是转旧贴了,就恢复...然后按诗词版版规删一遍

如果没法恢复....那就赔偿发贴人5通宝,然后请发贴人把这个再发一遍...再按诗词版置顶版规删一次....

这样就合理了吧.....
作者: 打破英雄神话    时间: 2009-1-19 23:31

楼主:蒹葭苍苍是对的。
作者: 中庸    时间: 2009-1-20 01:08



QUOTE:
原帖由 摇光 于 2009-1-19 22:57 发表
偶就知道有人会拿这个说事......

要不这样,偶提个建议......那个贴子如果是转旧贴了,就恢复...然后按诗词版版规删一遍

如果没法恢复....那就赔偿发贴人5通宝,然后请发贴人把这个再发一遍...再按诗词版置顶 ...

有道理,这样处理非常之妙!不愧是轩辕的老人


楼主如果能实现诗中描述的就好了。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9-1-20 01:58

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连起码的宽容也没有。我们跟野兽还有什么区别。警惕一些不良的行为固然是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的清醒的,但仇恨,什么时候会成为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呢?

[ 本帖最后由 蒹葭苍苍 于 2009-1-20 02:18 编辑 ]
作者: 打破英雄神话    时间: 2009-1-20 02:57



QUOTE:
原帖由 蒹葭苍苍 于 2009-1-20 01:58 发表
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连起码的宽容也没有。我们跟野兽还有什么区别。警惕一些不良的行为固然是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的清醒的,但仇恨,什么时候会成为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呢?

顶!轩辕大义者蒹葭苍苍是也。
作者: zongyin402    时间: 2009-1-20 03:27

不知道对不对,感觉大家都说那个版主好,也都说了热爱和平的话,不是说21世纪和谐是主题嘛,只有和平才会衬托出侵略,战争根本就是没有人道,没有和平,不带任何怜悯,不带任何感情,有的只是杀戮来达到霸权的统治。
作者: 本因坊秀策    时间: 2009-1-20 08:22

坦率的说同样的主题,如果你是宣传革命英烈如此云云就不会被删,如果你着重宣传屠杀他国平民,那就怪不得斑竹一斧了
作者: 绛橙子    时间: 2009-1-20 18:22

看了半天不大明白楼主的词,呵呵。
作者: 188907137    时间: 2009-1-20 19:14

轩辕是一个和谐的地方……
作者: ylh2004    时间: 2009-1-20 19:45

按压韵平仄的规则,此贴当删,但如果以煽动民族仇恨为理由便不是很妥,因为法无没文规定不为罪,另外,此"词"中"以暴易暴"之观点虽然确属野蛮,但扣个"煽动民族仇恨"的帽子却有点大了,就如同抢夺改定成了抢劫.
所以俺的个人观点:删贴处置正确,但罪名适用不当,建议恢复后再按新罪名重删一次.
作者: 红丽·纯    时间: 2009-1-20 20:02

恢复了再删呗,其实挖觉得蒹葭苍苍删帖就不应该写这个理由,直接不合韵不就可以了,给啥大帽子……
作者: 299998    时间: 2009-1-20 20:17

挖也觉得,删删恢恢,恢恢删删,活跃一些论坛气氛,多好啊。
作者: 姚远    时间: 2009-1-21 23:54

抱歉,本人只是比较爱好诗词,本人从来没被别人教过,没学过压韵规则,现在这种水平是天生的,等我弄明白压韵规则的,看到时候你们还有什么说的,后会有期.
作者: 风使    时间: 2009-1-22 00:07

既然是爱好诗词,一些基本的东西还是要掌握,若是通过这次评理能够又多了一个知道压韵的同学,也是苍苍做的一桩好事。那么既然当事人高姿态说“抱歉”了,这帖就关闭了吧。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欢迎姚同学常来各版版切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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