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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御用马甲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明月刀    时间: 2008-10-1 09:47     标题: 御用马甲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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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楼,人身攻击。

按轩辕刑律属重度人身攻击。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作者: 御用马甲    时间: 2008-10-1 09:58

我承认我攻击你了~~攻击的就是你~~怎么不爽~~你有本事接着来~~
比一些喜欢暗藏讽刺和装B者强得多~~

管理层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作者: 天涯明月刀    时间: 2008-10-1 09:59



QUOTE:
原帖由 御用马甲 于 2008-10-1 09:58 发表
我承认我攻击你了~~攻击的就是你~~怎么不爽~~你有本事接着来~~
比一些喜欢暗藏讽刺和装B者强得多~~

管理层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此人在登闻鼓,犹自谩骂,态度嚣张,请管理层严惩。

另外,请管理层查看,此人是不是37610716的MJ?

[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08-10-1 10:01 编辑 ]
作者: 御用马甲    时间: 2008-10-1 10:01



QUOTE:
原帖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08-10-1 09:59 发表

此人在登闻鼓,犹自谩骂,态度嚣张,请管理层严惩。

另外,请管理层查看,此人是不是37610716的MJ?

的确是~~ 处理吧~~

[ 本帖最后由 御用马甲 于 2008-10-1 10:04 编辑 ]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8-10-1 10:12

证据已分割至斩监,待处理。
作者: 天涯明月刀    时间: 2008-10-1 10:20



QUOTE:
原帖由 御用马甲 于 2008-10-1 10:01 发表


的确是~~ 处理吧~~

此人已经承认了。

按以前轩辕处理,MJ犯法,主号一样受罚,提请一并处理。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8-10-1 10:25



QUOTE:
原帖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08-10-1 09:59 发表

此人在登闻鼓,犹自谩骂,态度嚣张,请管理层严惩。

另外,请管理层查看,此人是不是37610716的MJ?

经查,确系同一人。同一人某一ID违规,其它ID将被记录。
作者: 张建昭    时间: 2008-10-1 15:05

判:

御用马甲,重度人身攻击成立,按律发配沧州3个月。

其它马甲ID暂不追究,但有处罚记录,再犯从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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