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images/default/logo_bg.jpg)
标题: 无论爱不爱一个女人,都要在乎她的过去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马828 时间: 2008-7-27 16:06 标题: 无论爱不爱一个女人,都要在乎她的过去
先引用马岱的话:
包不包容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从男方角度,可以选择包容,也可以选择不包容,从女方角度,要求对方一定要包容是一种苛求。
事实上从生理角度分析,男人对女人的包容远不如女人对男人的包容那么容易。
作为一个生物,我们考虑到自己的下一代,每种生物选偶的时候都要去选一个竞争力强,基因优秀的异性,这样自己的后代才会优秀,这是生物的本能吧
从生理上:lyonbeck 曾经说过:为一个男人,如果未婚女性只是性交过倒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别是滥交就行,如果人流过或者生过孩子了就要认真考虑一下了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这样的女人要来何用?即使能生孩子,孩子的健康也值得担忧
心理上:生理上仅是一部分,心理上则更重要,一个人的性格基本就决定了她的一生,从她的过去,就可以看出她对事情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如果她的性格遗传给后代,历史还会重演的,无论悲剧还是喜剧。
总的来说:过去是不是处女不重要,关键是她现在的素质是不是健康的,包括身体,思想,性格,过去的一切对现在影响了多少?现在找一个健康的女人实在是太难了。
我高中一位女同学,当时不觉得她漂亮,偶这方面的心思起步比较晚,后来才越来越觉得她很漂亮(这都是10年后看照片的事情了)
她至今都没结婚,在武汉上班好多年了,一个失去生育能力的女人,你拿什么去结婚?哪个男人会不在乎她的过去?
(高中时候第一次滑旱冰,就是她教的,在我摔倒的时候,胡乱抓了一把,抓住她的胸脯上了。。
记忆很深刻的
)
[ 本帖最后由 小马828 于 2008-7-27 16:08 编辑 ]
作者:
无事公 时间: 2008-7-27 16:30
大部份的话我都没什么异议。就是不太同意结婚为是了生小孩的观点,更不同意女人就是只是为了生小孩。
我个人对于后代这个概念很模糊,甚至我有过以后结婚不要小孩的想法。我是主张,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传宗接代的。会形成这样念点,只是因为我的家族有很多人,传宗接代这个活,早就有人抢着去做。所以,这问题跟本就不需要我去操心。管好自己就好,家族的事,老一辈们自有安排。
作者:
小马828 时间: 2008-7-27 17:07
我们的老去,死亡都是为了给下一代腾地方,可见传宗接代是生物的本能,所谓的爱情只是一个诱饵,诱惑人们去传宗接代而已。
如果我们永远不死
,那就无所谓了
[ 本帖最后由 小马828 于 2008-7-27 17:15 编辑 ]
作者:
马岱 时间: 2008-7-27 17:56
原帖由 无事公 于 2008-7-27 16:30 发表
大部份的话我都没什么异议。就是不太同意结婚为是了生小孩的观点,更不同意女人就是只是为了生小孩。
我个人对于后代这个概念很模糊,甚至我有过以后结婚不要小孩的想法。我是主张,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传宗接 ...
问题是人生活在社会当中,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
这条路并不是不可以走,但走这条路会多很多烦恼,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承受的。
作者:
lyonbeck 时间: 2008-7-27 18:07
有的未婚女人,无论有没有对象,都会因寂寞而找一个男人来排解,或者因为对象有时对她稍差一点而产生不信任感和危机感,在和这个交往同时和别的男人交往,等下个男人上位后就把前面那个甩掉.
我认为这两种女人都不要交往,当你的心胸不那么博大时,对你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作者:
小马828 时间: 2008-7-27 19:52
原帖由 lyonbeck 于 2008-7-27 18:07 发表
有的未婚女人,无论有没有对象,都会因寂寞而找一个男人来排解,或者因为对象有时对她稍差一点而产生不信任感和危机感,在和这个交往同时和别的男人交往,等下个男人上位后就把前面那个甩掉.
我认为这两种女人都不要 ...
这样的女人只能敬而远之,我同学里就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石家庄一个同学,不是一个系的,大学期间搞了14个处女,住在我们隔壁宿舍,每次有活动的时候,都会给宿舍舍友每人发6块钱,5块钱网吧包夜,1块钱买瓶水,然后剩下他自己可以随便了,甚至有 时候大白天都明目张胆的OOXX,弄个好几个人在门口悄悄的窥视。
湖北的一个家伙曾经抱怨过,他的被子上有血迹,但是又无可奈何,我也为有这样的老乡而恶心,所以基本不和此人有来往。
秦皇岛一个女生同时拥有三个男朋友,他们班一个男的为她买了999朵玫瑰,在郑州还有一个部队上的经常给她U钱,东北某学校的一个男生经常来看她,俩人一出去玩就是好几天
而本班这个男生就是喝酒
秦皇岛这个女生跟我以前的女朋友一个宿舍的,所以很多事情我都是第一个知道,这个女人在我的眼里容貌可以说是丑陋,可是不明白哪里来的那么大魅力,想不通啊。
[ 本帖最后由 小马828 于 2008-7-27 19:54 编辑 ]
作者:
yt89 时间: 2008-7-27 23:33
原帖由 小马828 于 2008-7-27 19:52 发表
这样的女人只能敬而远之,我同学里就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石家庄一个同学,不是一个系的,大学期间搞了14个处女,住在我们隔壁宿舍,每次有活动的时候,都会给宿舍舍友每人发6块钱,5块钱网吧包夜,1块 ...
这不叫魅力……这叫臭味相投![](images/smilies/sleep.gif)
作者:
无事公 时间: 2008-7-28 12:52
小马在六楼的发言有点色情,但其实却很实在。
我十六岁的时候,就亲眼目睹小马说的那种事情。以前我都以为这世界是很纯洁的,但那一天,我长大了。
有些人,可能是完全堕落了,跟本不懂什么叫做洁身自好。
作者:
上帝也孤单 时间: 2008-7-29 12:31 标题: 回复 #8 无事公 的帖子
哎呀,不要说的那么难听嘛,社会在进步哦,一直都在.![](images/smilies/laugh.gif)
如果拿我们以前来说,牵个手算是比较高级的了,小亲一下,那都可以在班里天天说书了!
作者:
淡水井 时间: 2008-7-29 20:01
结婚就是为了养育后代
这样活着太累
作者:
lyonbeck 时间: 2008-7-29 22:32
lz在顶楼引用我的话,其实后半句不是说生理上的,我只解释人流和生孩子方面,这2者前提是怀孕,再往前就是xx时不避孕,抛去使用强迫手段的,这个女人应该是很爱这个男人的,当2人因各种原因分手后,对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一般说是很大的,势必会留下阴影,当你和她交往后隐性危机比较大,这就是我说的要认真考虑一下的原因.
我说的不是很清楚,当然人不是完全一样的,我只是从几率上来说,如果你觉得两人不会出现我说的情况,可以不考虑我说的话,希望朋友们别拿石头砸我![](images/smilies/em01.gif)
作者:
小马828 时间: 2008-7-30 18:51
原帖由 lyonbeck 于 2008-7-29 22:32 发表
lz在顶楼引用我的话,其实后半句不是说生理上的,我只解释人流和生孩子方面,这2者前提是怀孕,再往前就是xx时不避孕,抛去使用强迫手段的,这个女人应该是很爱这个男人的,当2人因各种原因分手后,对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 ...
这样可以证明这个女人处理事情的不明智,头脑有问题
作者:
长葛李子龙 时间: 2008-7-30 21:47
冒泡出来友情提示一下:
请注意围绕主题讨论,若楼再正不过来,便锁了![](images/smilies/laugh.gif)
作者:
十八不学好 时间: 2008-7-31 13:47
谁知道他过去的真假
不管这个女人和多少男人上过
他只会说你是他的第2个![](images/smilies/mellow.gif)
![](images/smilies/mellow.gif)
作者:
上帝也孤单 时间: 2008-8-1 20:02
这个帖子的内容有点奇怪,,
谁没过去,都是有故事的人,
难不成你还会问她以前跟前男友的事情?都是心照不宣摆了!
还有,不正经又怎么样?你喜欢上了她,你就控制不主了,还会紧可能的影响她,改变她!
但是如果是她喜欢你的话!
时间一长,没准自己不知不觉就改变了好多,
你所说的没素质不健康!没有那个生下来是这样的!变成这样也是因为环境,家庭,朋友,很多因素导致的!
PS:确实现在好女的不多,凑合着过吧,只少她肯跟你!谈了以后,2个人可以算是形影不离的!所以我觉得小马哥太过旧思想了!也多滤了!
又不图什么~
还有不能生育,又不是大比例是这样的!
当然如果是结婚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慎重嘛!
作者:
小马828 时间: 2008-8-1 20:04
其实过去的事情有的可以忽略,有的必须弄明白,否则会影响未来的
另外我的确是有名的保守派
这样不挺好吗?难道你们喜欢我成为非主流?或者大家都成为非主流?![](images/smilies/funk.gif)
作者:
上帝也孤单 时间: 2008-8-1 20:14
你今年多大啊?
非主流?最不感冒的就是这个了!唉!估计等我做了爸爸,我都怕自己的孩子去学校!还有上网!玩游戏!
作者:
dsjbzp 时间: 2008-8-2 16:57
这个是没办法的事,道理谁都懂,但不是谁都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就算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也不代表自己就不为之哀伤、烦恼。
作者:
上帝也孤单 时间: 2008-8-2 17:02 标题: 回复 #18 dsjbzp 的帖子
说别人头头是道,到自己就茄子了!![](images/smilies/laugh.gif)
作者:
小伟伟大 时间: 2008-8-3 09:09
说的好!我对过去就很敏感!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