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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法应该修订一些了 [打印本页]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8-3-8 16:59     标题: 婚姻法应该修订一些了

为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改变世风。
婚姻最低年限应该均设定在20岁,比较合适,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咯。
晚婚标准建议设定在25岁左右。
作者: gaobao    时间: 2008-3-8 17:54

觉得楼主说的有些简略,能不能再详细点,好展开讨论?
作者: 林冲    时间: 2008-3-8 19:10

许多农村,男女16岁就结婚了,政府也不会管。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8-3-8 20:04



QUOTE:
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8 19:10 发表
许多农村,男女16岁就结婚了,政府也不会管。

政府也懒的去管,算同居。
作者: 三国博士    时间: 2008-3-8 20:46

为什么是都设定在20岁?不是都设定22岁?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8-3-8 21:06



QUOTE:
原帖由 三国博士 于 2008-3-8 20:46 发表
为什么是都设定在20岁?不是都设定22岁?

既然允许同居了设顶22岁没太大的意义。
而且20岁古已弱冠咯。

另外晚婚并不一定起到效果,晚育才是最实际的。
作者: 江城子    时间: 2008-3-8 22:28



QUOTE:
原帖由 phoenixdaizy 于 2008-3-8 21:06 发表

既然允许同居了设顶22岁没太大的意义。
而且20岁古已弱冠咯。

另外晚婚并不一定起到效果,晚育才是最实际的。

城市的基本都是到了大学毕业22岁之后才结婚的,所以不用改;农村的很多在20岁之前就结婚了,改成20岁还是没用,所以也没有必要改。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8-3-8 22:40



QUOTE:
原帖由 江城子 于 2008-3-8 22:28 发表


城市的基本都是到了大学毕业22岁之后才结婚的,所以不用改;农村的很多在20岁之前就结婚了,改成20岁还是没用,所以也没有必要改。

法到用时再改,太无聊了吧。
作者: gaobao    时间: 2008-3-10 08:59

修改也意义不大。因为如果不登记的话,就是没有执行机制。除非出现纠纷,国家不会介入,去确定当事人的婚姻是否有效。另外,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达到法定婚龄后,还是可以补办登记的,合法婚姻从达到法定婚龄之日起算(而非登记之日起),之前为非婚同居(不是非法同居,这个词太霸道了)。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8-3-19 12:34



QUOTE:
原帖由 gaobao 于 2008-3-10 08:59 发表
修改也意义不大。因为如果不登记的话,就是没有执行机制。除非出现纠纷,国家不会介入,去确定当事人的婚姻是否有效。另外,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达到法定婚龄后,还是可以补办登记的,合法婚姻从达到法定婚龄之 ...

糊涂官糊涂百姓啊。

现在居然有什么幼女色诱成年人一说~~~这个世界上能规避的法律太多了。特例不应该能成为规避法律的理由。
作者: armageddonlj    时间: 2008-5-21 14:15

同意楼主的说法,女人寿命一般比男人长,所以都改为20比较人性化.
作者: 小伟伟大    时间: 2008-7-28 23:41

男22女20是各类专家反复研究而定下的适合我国的情况,从人口比,身体素质,身体发育,年龄结构比,社会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的。你这个帖子没什么意义
作者: 幻世え风    时间: 2008-7-29 11:39

楼主的提议确实意义不大,不结婚同居根本就没人管嘛
作者: 当阳侯杜元凯    时间: 2009-12-29 12:53



QUOTE:
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8 19:10 发表
许多农村,男女16岁就结婚了,政府也不会管。

这实际上是未婚同居,不可能正式登记结婚。一旦出什么变故,互相之间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保障。例如一方意外身亡,另一方无法以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其遗产。以前《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的时候,也仅能保证一定程度的权利,最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恐怕难上加难。总之没有法律上的那道手续,很多东西还是和登记过的不一样。
作者: 哈哈在世    时间: 2009-12-29 14:40

我国法定年龄。男22 女20 ,晚婚男25  女23 。有些事道德层次的东西不好管
作者: 被封的驸马爷    时间: 2009-12-29 15:34

这个改不改问题不大

要是恢复古代的妻妾制,嘿嘿
作者: 姚科双雄    时间: 2009-12-29 16:45

照这样看来,要晚婚晚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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