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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论坛给大家一个交待 [打印本页]
作者:
双木二中 时间: 2008-1-15 20:16 标题: 请论坛给大家一个交待
不用交待了,忙你们的去吧!
[ 本帖最后由 双木二中 于 2008-1-18 18:21 编辑 ]
作者:
a_gambler 时间: 2008-1-15 20:48 标题: 回复 #1 双木二中 的帖子
你刚才用“林冲”发的内容相同的帖子好象被删了,不知道我的回复你有没看到。论坛应该是一个交流的地方,不应该是一个吵架的地方,打官司没有意义的。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5 21:36
嚯,太热心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啊。楼主的正身在茶座被罢免以来,似乎处处找机会要借助论坛法规要整治我一下啊,太大气了。
我觉得楼主折算扰乱论坛秩序吧
作者:
a_gambler 时间: 2008-1-15 22:47
看看二位是一个比一个小气,还是最终有一个表现得大度一点。![](images/smilies/em11.gif)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5 22:52
自打林冲从茶座离职后,至少4次主动投诉我,我一次都没投诉他。我还小气呢,我再大度就退到台湾去了
作者:
a_gambler 时间: 2008-1-15 22:56 标题: 回复 #5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呵呵,看来还是你好一点。其实人都是这样,在气头上时都会显得比较小气一点。时间长了,事情过去了,就渐渐淡了。
作者:
双木二中 时间: 2008-1-15 23:25 标题: 回复 #6 a_gambler 的帖子
a_gambler同学就不要和稀泥了。何谓大度?大度的话,又为何对精华不精华的事情纠缠不休。这帖是投诉帖,无关人员不要回复,还请遵守论坛的规矩。
更请你凡事都要调查清楚后再发言,去查查我不兼职茶座后,主动投诉股神博古特4的记录吧!真能查到4次的话,再仗义执言也不迟。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5 23:45
原帖由 a_gambler 于 2008-1-15 23:43 发表
申请精华的事和大不大度没有关系,那个献和氏壁的人如何?也许我和他一样的迂,但不应该算作小气吧?
至于我对小气的看法则与我和轩辕无的争吵有关,事情过后我认为那是无意义的,吵赢了如何,吵输了又如 ...
这位同学说的很有道理,是能够跳出派别看得清真相的人
我就表个态吧,只要林巨侠不再有意无意的挑衅和招惹我,我将在未来至少三个月内无视他的任何行为
作者:
林冲 时间: 2008-1-16 00:08 标题: 回复 #8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你要是真有诚意的话,就去发一个声明帖,也让我们见识一下你的胸怀。
你去声明,三个月内,
一、不得在我的任何主帖中发言
二、不得回复我的任何回贴
三、不得在你的任何帖子中有意无意、直接间接、或明或暗的提到我。
我将在你的声明帖里,跟帖做出对等性的声明,然后撤诉。
[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6 00:12 编辑 ]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6 00:15
你应该先做出这样的声明,我跟贴才对,因为我的前提是:林巨侠不再有意无意的挑衅和招惹我
至于是否撤诉,我倒根本可以无视
作者:
林冲 时间: 2008-1-16 00:38 标题: 回复 #10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那岂不是因果颠倒了?回答你四个字:绝不可能!
没那种胸怀就不要在不知情人士面前装高姿态,请自便。
凡鸟岂能变成凤凰!
[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6 00:40 编辑 ]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6 00:54
我笑翻了。。。。
作者:
a_gambler 时间: 2008-1-16 01:02
原帖由 股神博古特4 于 2008-1-16 00:54 发表
我笑翻了。。。。
请博先生不要再多言。如果博先生不再多言,也请教头不要再多言。
唉,我又违规了,要扣分就扣吧,但请不要又删贴,好让两位当事人都能看到此回贴。
ps:一般而言总是调解不成功才诉诸法律的,希望轩辕设立一个帮助大家调解矛盾的机构,不要一有点什么事就上法院。
作者:
qq8239793 时间: 2008-1-19 17:26
![](images/smilies/em13.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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