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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身为历史区茶座版主,林冲签名严重不妥 [打印本页]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 01:36     标题: 身为历史区茶座版主,林冲签名严重不妥

林冲签名如下

中国老百姓普遍健忘性比较强,所谓强暴成功就是老公,不成功就是强奸犯,这句话听上去也许不好听,但现实还真是这样的。

身为茶座版主,这样的签名具有严重的对官方认可历史的不满,具有巨大的倾向性及对中国普通民众的蔑视性。作为普通会员或许能以个性代过,但作为敏感地区版主,此签名显然严重不妥。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08-1-1 14:19 编辑 ]
作者: 林冲    时间: 2008-1-1 01:45

我的签名哪里涉及到历史了?

如果影射也算证据的话,那楼主早就应该用第30个马甲了。

[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 03:20 编辑 ]
作者: 夏侯敦的妹妹    时间: 2008-1-1 02:04

身为茶座版主,这样的签名具有严重的对官方认可历史的不满,具有巨大的倾向性及对中国普通民众的蔑视性。作为普通会员或许能以个性代过,但作为敏感地区版主,此签名显然严重不妥。

話説敏感地區斑竹,非敏感地區的斑竹和會員有啥不一樣 爲啥要區別對待?
作者: 股神博古特4    时间: 2008-1-1 05:27



QUOTE:
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1-1 01:45 发表
我的签名哪里涉及到历史了?

如果影射也算证据的话,那楼主早就应该用第30个马甲了。

看不懂“作为普通会员或许能以个性代过,但作为敏感地区版主,此签名显然严重不妥”这句普通话的话可以直说

我如果注册30个马甲,那就不会被你等抢注股神博古特5了
作者: ylh2004    时间: 2008-1-1 08:07

先不觉得此签名有何不文雅之处,
另外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呢,
教头辩他作甚,静候顶王处置即可,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TOP    时间: 2008-1-1 14:18

相关签名,没有针对性。内容也不属于论坛应当干涉的措辞或者表达形式。

投诉不成立。

类似这样的异议,请使用举报的方式提出,不应在鼓区开贴投诉。请楼主注意投诉的规则。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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