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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oink-oink无端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霸气足    时间: 2007-12-2 23:37     标题: 投诉oink-oink无端人身攻击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56129-1-1.html

QUOTE:
楼主挑衅大多数人民的朴素感情在先,不过毛主席的排泄物都比你有价值,着是没错的,洗洗睡吧你,瞎投诉个啥丫?

本人没在任何帖子里带任何脏字或人身攻击,而今oink-oink却在我投诉帖里如此人身攻击,这算什么?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中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再犯封禁两周至封禁一月,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

按照轩辕刑律,该人身攻击起码属于中度人身攻击。轩辕从来明辨是非,请高层明察。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07-12-3 11:55 编辑 ]
作者: oink-oink    时间: 2007-12-2 23:46

我还投诉你无端侮辱国家领袖呢,你那儿凉快那歇着去,倒霉孩子
作者: 风使    时间: 2007-12-2 23:51

双方冷静,违反版规自然有相应处罚,没必要这里口舌之争。

等待裁决。
作者: TOP    时间: 2007-12-3 11:54

会员“oink-oink”,违反鼓区条例,随便参与投诉讨论。且使用攻击性措辞,扰乱鼓区秩序。

念属于初犯,特此公开警告。希望吸取教训,今后在讨论中能保持冷静克制。

结案。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07-12-3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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