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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TOP的结论有不同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明月刀马甲 时间: 2007-11-6 12:47 标题: 对TOP的结论有不同看法
本人在与TOP通过短信沟通后,未见其答复,且在引起争议的贴子关闭后,仍未答复,因此,在下不得不在鼓区,与TOP再次讨论一下。以下是我回TOP的贴子。
第一条短信:
“看来你O大兵,现在肯定还是穿开裆裤,整日玩泥巴,吮吸你母亲的奶头填饱肚子了。”
“莫非这就是美国大兵的智商?难怪某人在国内考试只有30多分,到美国之后都快感上优等生了。”
你O大兵,还真的头顶上不长牙,为贪官叫好,居然到了这个地步,如果你或你的家庭不是贪官的受益者,我还真想不出来,什么人会如此,正所谓,党政机关里的人说什么话,是由屁股决定的,屁股坐在什么位置,嘴吧就讲什么话。话说回来,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
第一句是对他以前状态的一种描述,第二句也没说他智商低,他自个说的,在国内考试只有30多分,到美国就得A了,第三句,我说的是贪官,这都能算做对他的攻击,那么他说我羡慕贪官,想成为贪官,就不是了?
第二条短信:
道德沦丧,还是原来的理由,他既然说自个视道德为遮羞布,那么别人认为他道德沦丧难道不是天经地义?
第三条短信:
轩辕刑律: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他说我想当贪官,这难道不是乱扣大帽子?
第四条短信:
轩辕刑律: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我有恶意的不是对本论坛的ID,对本论坛的ID,却无恶意,因此,不能算做轻度人身攻击。
作者:
Oskarlre 时间: 2007-11-6 12:58
作为当事人我不说太多,天涯同学一句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有恶意的不是对本论坛的ID,对本论坛的ID,却无恶意”
也就是说他对本论坛ID的主体我个人有恶意,所以需要用攻击的方式来解决? ![](images/smilies/blink.gif)
攻击是攻击我本体,不等于攻击ID。。。 不等于攻击ID=不存在“人身”攻击。 逻辑继续很强大。。。
作者:
天涯明月刀马甲 时间: 2007-11-6 13:04
举两个例子,帮助Oskarlre加深理解,权当为我国教育事业尽一份绵薄之力吧。
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
这是恶意,但这是针对罪大恶极的贪官,莫非你是罪大恶极的贪官?
这么快就曝露自个的本质。![](images/smilies/titter.gif)
“看来你O大兵,现在肯定还是穿开裆裤,整日玩泥巴,吮吸你母亲的奶头填饱肚子了。”
这个无恶意,他既然说中国人民几十年,素质都没有改变,我就用他小时候的状态加以形容,难道有错?
如果他认为是恶意,这是断章取义。
作者:
TOP 时间: 2007-11-6 13:05
非常抱歉,我的回复PM中有一些非版务身份的交流内容,所以篇幅比较长,没有及时回复。现在看起来不需要了。稍后将在这里回答楼主的问题。
作者:
TOP 时间: 2007-11-6 14:14
现在回答问题。
首先分析第一句话。
“看来你O大兵,现在肯定还是穿开裆裤,整日玩泥巴,吮吸你母亲的奶头填饱肚子了。”
楼主认为是,“对他以前状态的一种描述”。
我们可以看到这句话中有“现在”,这个词。而且还有“现在肯定”这样的表达。
我不能认为这是一种“对他以前状态的一种描述”,而有很明显的侮辱意味。
第二句话。
“莫非这就是美国大兵的智商?难怪某人在国内考试只有30多分,到美国之后都快感上优等生了。”
相关讨论中的内容,与会员“Oskarlre”,“在国内考试只有30多分,到美国之后都快感上优等生了。”没有关联。楼主牵扯这一部分,又将“莫非这就是美国大兵的智商”,作为前缀加以说明。不能认为是善意的表达。而且是一个无关讨论的非善意表达。
当然,如果单独这句话,不能作为“人身攻击”判定的依据。但是即使不考虑这句话,楼主的其他发言,也足以判定了。
另外的前提,楼主在受到本次处罚之前,已经由“风使”巡按使在同一讨论主题中,以类似的违规理由,进行了扣分和警告。而楼主无视这种警告,继续采用攻击性措辞,这也是本次判定处罚尺度的依据。
看第三句话。
“你O大兵,还真的头顶上不长牙,为贪官叫好,居然到了这个地步,如果你或你的家庭不是贪官的受益者,我还真想不出来,什么人会如此,正所谓,党政机关里的人说什么话,是由屁股决定的,屁股坐在什么位置,嘴吧就讲什么话。话说回来,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
请注意“如果你或你的家庭不是贪官的受益者,我还真想不出来,什么人会如此”。
楼主这句话的意思显然是,认为会员“Oskarlre”或者他的家庭,在楼主的认知范围内,是“贪官的受益者”。
因为楼主认为“如果……不是……”,“我还真想不出来,什么人会如此”。
同时请注意“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结合上下文,这里的“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通过“即便是……”来表达,其含义明显是楼主认为“有些人”,“不知道廉耻,没有点良心”。其指向,也很明显。
楼主认为自己的这些表达,说的是“贪官”。但是楼主的原话是“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这个说法,显然自相矛盾。
再谈关于道德沦丧。
会员“Oskarlre”的原话是
“我做的,不过就是告诉某些人。 道德是遮羞布。 在澡堂子里能拿下来,而在大街上最好穿着, 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
第一,会员“Oskarlre”这一段话的没有表达出“我是一个道德沦丧者”的意思。有人认为“道德是遮羞布。”,和这个人认为自己道德沦丧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第二,即便有人自称“我是一个愚蠢的人”,论坛规则也不能允许因此,其他人就可以称他为“蠢人”。这同样是违规的人身攻击。
关于楼主称“Oskarlre”会员曾经说楼主“想当贪官”其原文如下:
“还是那句话,你羡慕贪官,你也可以去坐他的位置;不服贪官你也可以取代他再去实现你自己的个人想法。竞争的规则就叫做体制。它无所谓公平不公平,只要能保证它自己延续就行。你要推翻这个现行体制(如果你有能力有抱负),又没有能力保证体制颠覆过程中和之后更好,就是和全体社会个体过不去。”
这段话意思表达,个人认为不是针对楼主的。同时,其表达也没有“你想当贪官”这样的断语。当然,在行文措辞上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我在相关话题最后一贴关闭公告中,已经对“Oskarlre”会员进行了提醒。但是据此作为人身攻击的证据,不能成立。
关于楼主所谓不是针对本坛ID的说法。这里解释一下。
《轩辕刑律》中的“本坛ID”,即指本坛会员。如果人身攻击使用代称、绰号、暗指例如“楼上”、“楼主”、“O大兵”等等,只要判定确实指向本坛会员,人身攻击就可以成立。
在楼主的大量发帖和意思表达中,明显是指向本坛会员“Oskarlre”。
楼主称“我有恶意的不是对本论坛的ID”。我再次特别说明。这里的“ID”,即是指一个特定的论坛会员。楼主将ID和“论坛会员”割离开,个人认为是一种狡辩。在鼓区对论坛版务质询中采用这种方式,不能认为是善意的。这里对楼主提出警告。
回答完毕。
作者:
天涯明月刀马甲 时间: 2007-11-6 14:42
TOP既然要结合语境,那么请不要断章取义,第一句话,对应的是O大兵“去看看文革,中农,小手工艺者和地主资本家的命运,就知道我说得啥逻辑了。”
而且,我前面还有这样的话,“你是说现今政府与我国农民与那时一样?”
所以我的话不能按照TOP你这种方式进行理解,Oskarlre小时候应该是穿开裆裤,整日玩泥巴,吮吸你母亲的奶头填饱肚子了,这一点应该没错,那么如果说这句话有侮辱意味,只能是说他长不大,一直不变,而这个意思是如何来的?是Oskarlre认为中国现在还是文革时期的暴民,所以,我才有现在这个词。
看来TOP认为Oskarlre说我国政府与农民永远停滞不前,停留在文革时期不是攻击,那么我说他长不大,一直不变,当然也不可能是攻击。
现在这个词,是强调Oskarlre这种谬论的。
第二句话。
既然TOP认定不是攻击,那么我无意见。
而“风使”巡按使扣分和警告后,我已经注意,没有再用此类的言语。
第三句话。
既然你认为,我说“Oskarlre”或者他的家庭,是“贪官的受益者”。而且在解释《轩辕刑律》时有如下表述:
《轩辕刑律》中的“本坛ID”,即指本坛会员。如果人身攻击使用代称、绰号、暗指例如“楼上”、“楼主”、“O大兵”等等,只要判定确实指向本坛会员,人身攻击就可以成立。
难道楼上、楼主O大兵可以判定是本坛会员,针么我的回复,用了“你”字反到不是了?
在453楼,他针对我的贴子中这句话是如何回复的?我的原话:
“我哪个贴子说我羡慕贪官,要坐他的位置?这里面只有你这种极少数人为贪官鼓掌,为他们欢呼,凭什么又到打一耙,算在我头上?竞争居然都无所谓公平不公平,这种话,就是你极务吹捧的贪官,也不敢说吧,你还真是敢为天下先。”
他直接回复:
嘿嘿,你鼓吹民主,说贪官怎么不好,原来不是要取代贪官啊,是规劝他们改良? 还是希望有人起来推翻贪官,自己从中获利? 自己不上阵,鼓吹别人上,又很强大。
请问这难道还判断不出来?
如果我是狡辩,且因此得到警告,请问TOP用狡辩回复我,又该当如何?是不是刑不上大夫?
对于TOP下面这段的理解,显然不妥,我没有说出的话,你为什么凭自个的好恶加以理解?我这段话,本想说,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你O大兵不应该如此吧。
原帖由 TOP 于 2007-11-6 14:14 发表因为楼主认为“如果……不是……”,“我还真想不出来,什么人会如此”。
同时请注意“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结合上下文,这里的“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通过“即便是……”来表达,其含义明显是楼主认为“有些人”,“不知道廉耻,没有点良心”。其指向,也很明显。
楼主认为自己的这些表达,说的是“贪官”。但是楼主的原话是“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这个说法,显然自相矛盾。
关于道德沦丧,请问一下,会员“Oskarlre”的原话是“我做的,不过就是告诉某些人。道德是遮羞布。”请问,如果不是将道德视为遮羞布的人,如何能告诉别人道德遮羞布?再请问,将道德视为遮羞布的人,居然还不是道德沦丧?
按照TOP的其二,即便自称“我是一个愚蠢的人”,论坛规则也不能允许因此,其他人就可以称他为“蠢人”。这同样是违规的人身攻击。很好,俺问一下,那个说俺想当贪官又是如何一回事?我没说想当贪官,他就扣了个帽子,你反到说不是人身攻击,他自个承认视道德为遮羞布,我说他道德沦丧,居然到是攻击?
俺还想问一下,TOP你这是否叫狡辩?
上述回答,对“Oskarlre”会员说我楼主“想当贪官”之事,论述得比较清楚了,我就不用再回答了。还有这个狡辩的警告,请TOP兄加以解释。
关于楼主所谓不是针对本坛ID的说法。这里解释一下。
关于我有恶意的不是对本论坛的ID。我再次特别说明。所谓的恶意只有“即便是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人家也知道廉耻,还是有点良心”这句,恰恰这句不是针对Oskarlre,是针对中国罪大恶极的贪官,而其它我从来没有不是针对Oskarlre,而是说虽然针对他,但不是恶意攻击。
在鼓区对论坛版务质询中采用这种方式,不能认为是善意的。那么回复版务质询中采用这种方式原来看来是很善意的。
回答完毕。
[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马甲 于 2007-11-6 15:26 编辑 ]
作者:
TOP 时间: 2007-11-6 16:03
既然楼主不认同本人的枢密副使裁判,那么由枢密院讨论,并最终做出最终裁决。
我对您的质询回答,只是一种回答。您如果不认同我的说法,那么请等待最终裁决。
请楼主,在等待裁决期间,不要再发起其他投诉,或者在鼓区发起其他议论,以免触犯“扰乱论坛秩序”的规则。
谢谢合作,本贴锁。
作者:
TOP 时间: 2007-11-6 16:57
经协调,相关当事人已经表示愿意接受论坛裁决。复议程序中止。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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