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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叮咚晴天同志的检讨书》 [打印本页]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4-4-4 21:11

叮咚晴天同志:
请允许我代表菜刀、那斯等等对您有过不敬言辞的同志,向您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附带深度鞠躬)!希望您能原谅。如果您实在不原谅,那也没有办法。怪只能怪我们检讨的不深刻不彻底,我们回去重写。
东方无翼同志曾经说过:叮咚晴天同志是一位好同志。hong2同志补充道:好就好在她是一位“有主”的同志。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主的同志不会闹出花边新闻,所以就很好,而且是好得很。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都是相互作用、辨证存在的,牛顿第三定律则指出:一物体作用力于另一物体上时,必然有力度相同、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存在。具体到“有主”这件事上,就完全可以说,“有主”虽然说明一部分的自由被对方所掌控,但同时也意味着对方的一部分“作主”权也会落入本方的手中。
这本来是一件非常正常、既符合马列主义理论,又切合经典物理定律的现象。遗憾的是,以为老不尊的庞桶同志(在我们被迫继续称呼他为同志的时候,应该要慎重地反思一下,从日常的所见所为来看,这个人要大家和他同的“志”是什么“志”?)为首的闲杂分子,片面的夸大了晴天同志反作用力的巨大。其造谣污蔑祸害之深,足以给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我们温柔婉约的晴天同志基本等同于一位悍妇,甚有其者,竟然称呼其为(为了揭露这些阴谋,请允许我最后一次引用这一对晴天同志不敬的言辞)称呼其为“母老虎”!这简直是公开藐视中央的有关规定,越俎代庖地对在职工作者进行极不负责任的评头论足。事发之后,愤怒地群众纷纷来电来信,怒斥这种道德败坏、无中生有的行为。轩辕中央迅速做出反应,扶苏同志在知悉后当即批示:无论犯罪分子地位有多高,资格有多老,要一查到底,重案重办,严惩凶手!
革命群众眼睛雪亮,一下子就把我揪了出来。经过批评教育,我涕泪交流,深刻洞察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综而言之,性质是卑鄙的,影响是恶劣的,教训是深刻的,心情是沉重的。但所谓浪子回头,犹未晚也。西人则云: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中央还是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政策,给出路。
我一定戴罪立功,尽全力写出更好的检讨。
谢谢!
作者: 菜刀    时间: 2005-3-17 22:54



QUOTE:
原帖由叮咚晴天于2005-03-17, 9:14:48发表
疯了!~真是八百年前的帖子了  ,刚看题目的时候吓了偶一跳,再进来看内容更是迷迷糊糊,想了半天感觉有点印象,不过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偶已经完全记不得了!~  

不过如今看看还是觉得好好玩,以前在群里每天都好热闹的说~ ,怀念一下……  

这事儿我记得,有关橘子的事情我都或多或少的有些印象,嘿嘿。  

当时橘子在群里强悍无比,逮谁灭谁。于是被挟愤已久、道貌岸然的桶桶伙同那斯等一向雌伏于橘子脚下的几位男士瞬间造反,指称橘子为“母老虎”。我当时觉得好玩,于是也加入了农民起义军。没想到橘子大发雌威,号称“不理你们了”,我们吓得一个个都把手指头含进嘴里用力的咬。
这时还是英勇的桶桶站了出来,写下了这情真意切、饱含血泪的诗篇,终于使橘子大王回心转意,轻扭小蛮腰闪了回来,把我们永远的压在了脚下!  

我说诸位狼兄狼弟们,泡妞不是光顾自己痛快胡乱说话,而是要有文采地。学不来桶桶那一套的人,可以跟我学习好记性啊,这也是有杀伤力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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