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收不收孤高的曹孟德? [打印本页]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6 15:12 标题: 收不收孤高的曹孟德?
各路英雄好!
吾乃是琅邪忠实会员孤高的曹孟德是也,亦名“任我行大侠”。哈哈。
由于近来本人觉得琅邪高层处事双重标准,故而要去理论,无奈他们不与理论,直接删帖。本人出于义愤,决定搞个“官逼民反”活动
,欲与琅邪两大恶官对抗到底。
本大侠手段高强。她们封我ip,我便用dynamic ip,ip随时会变,使其无从下手。其实大侠我完全可以在琅邪论坛放出病毒对其进行毁灭性的打击,但由于本人乃是义侠,道义当先,故而不会使用这种下三流的手段,这点可保证。
说到底,本人并不是痛恨整个琅邪论坛,而是痛恨琅邪某两位高官官官相互,双重标准的处事作风而已。琅邪论坛还是有很多好人的。
由于双方都是三国论坛,所以怕来此不便,故而发题问此处君主,收不收本人?若收,那么本人今后将在与此处发言,谈谈三国及趣味话题。如若不收,那么本人自行离去,不拖累贵论坛。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6 15:18 标题: 琅邪论坛处事双重标准铁证
清曦在她blog言道 :“来说是非事,便是是非人 ”
本人回“前来是讲理,便是讲理人。”
以下是出自文理小兄的名言:
自己把自己网站的规章当擦屁股纸,自己把自己的承诺当放屁
连接: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17120
文理曾在“卑劣无耻的****高层! ”那题中讲某位管理员“自己把自己网站的规章当擦屁股纸,自己把自己的承诺当放屁”,到底是不是在说他自己呢?让我们来研究研究:
首先,琅邪论坛言明容不下“任何对人的话”。
证据: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51487&page=2
孤高的曹孟德曾发言道“私下恭维你几句,照顾一下心情,有拿出来玄耀的必要?希奇死了。。。”
这句话,遭到一次警告。再来就要被封。
请大家以此标准来衡量文理。
杨文理罪证。
证据1, 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49471&page=6
杨文理“您还真是比关羽还好事多为啊。不懂什么叫将器,就翻本将苑 嫌麻烦就把上头的帖子温习一下,以免贻笑”(对人)
证据2: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37353&page=5
杨文理“您先抛出了个围魏救关的妙策,现下又抛出了个楼船东下的妙策,前者惹毛曹操,后者刺激孙权 您还真是比关羽还好事多为啊。”(对人)
证据3,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37353&page=6
杨文理“自己不会翻书?新华字典总会翻罢?我又不是你的家庭教师!”(又是对人。我晕,他前面还好好得,咋么突然说翻脸就翻脸,比翻书还快耶。这修养是什么级别的?)
互映证据: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13618
杨文理“我与管宁策划的最大的阴谋,莫过于诱歼巴西马忠。这场由我为新人抱不平而引发的遭遇战出乎意料。。。于是我与马忠本来就是意气之争的论战逐渐发展成互相指责,直至互骂小人。”(对人的心理妙述。道出他对人往往是有测画得。还互骂小人云云,貌似他从此能得到无比的乐趣。有这种心态,所以有这种行为。)
诸如此类的证据,多不胜数。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多次。没空一一列出,即然琅邪规定犯三次就要被封,那么我据三次证据也已足够。若不够可告诉我,我随便再找,还能找出很多来。
再者,对人不对事分不分谁先惹起事端?若是说,罪只在挑起事端,先开骂得人,骂回得人无罪,那么我更本无罪。若不分先后,只要是参与过的人都要罚,那么文理罪可更大了。
证据1:
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44197&page=8
杨文理“嗯?贬关?曹同志,你眼神怎样?是不是E文看多了,对中文词句缺乏理解?学习E文不要紧,但别丢掉母语,变成三不精就不太美观了。麻烦您以此为戒。”(对人)
证据2: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44197&page=8
杨文理“学习E文不要紧,但别丢掉母语,变成三不精就不太美观了”(对人。不过,2005年文理就已经与我舌战了,所以在2006年游戏开始前,我与文理就早是“战友”了。哈哈。)
证据3:http://www.langya.org/bbs/showthread.php?t=44197&page=12
杨文理“老鼠落秤盘,自称自赞”(又对人。)
同理,诸如此类的多不胜数。若三个不够可告诉我,我随便再找,还能找出很多来。
其实别人不知,琅邪幻想区的人却明白。我与文理的恩怨,并不是从玩游戏开始得,而是在那很早前幻想区就常常斗嘴了。当初文理见他舌战得不到半点便宜,抓不到我把柄,心中不爽,所以到了游戏区后,一见有机会立刻向我宣战,只能借游戏来赢我。当时,游戏区其他人们可能还会问“文理何至于因为某位新人的一句话就急忙跑去下战书?”其实当时他们都不知道文理与我的过去,呵呵。对了,至于文理之后常常道的“只要不是李大目作GM,孤高的曹孟德就不会赢”云云,貌似又是对人了。(针对大目)
而我这人,一项喜欢放人一条路,所以本来不愿拆穿文理老底。如今他变本加利,构成惯犯,而且越来越绝,那么我也只好实话实说,不帮他瘾瞒了。什么“自己把自己网站的规章当擦屁股纸,自己把自己的承诺当放屁”,这是什么水准的人讲出来得话。。。如今这句“名人名言”倒还真让我找到用处了,活活活。
本人私信骂文理低级人,是因为他在群里骂本人“鸡”,啧啧啧,看看他骂得又是什么水准的话。而且他要无辜踢人,也是值得骂得。所以该次是对骂,他先开骂;而不是我一方在骂。至于琅邪群骂人不要紧,私信骂人却要封,这又是怪事了。。。就算这是坛规,也有个所谓不知者不为罪,当年乾隆皇帝都是如此,难道这道理她们不知?她们论坛规定又没写明这点,谁知道琅邪群与私信有这么大区别?不知者不为罪,到了琅邪,却变成“不知者犯罪罪加一等,要特别重罚”。
若文理小兄要来辨论,那么我倒要和他说说,到底他们是不是双重标准。若说到最后他有理,是我搞错了,那么本人将当众道歉。若是我有理,那么希望文理也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出来当面向我道歉。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01:12 编辑 ]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6 15:23
见此帖者若能通知琅邪杨文理一声,告诉他这里有这么一帖,叫他来此与我说说看到底谁有理。在下将感激不尽。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15:45 编辑 ]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6 17:30
最后补充:若文理龟缩在琅邪不敢前来讲理。那么本大侠今后将随时用dynamic ip去琅邪发帖对文理冷潮热讽,或人身攻击,将永无休止。我就拿此来当消遣啦
。
将有好戏看了。。。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01:37 编辑 ]
作者:
吴元叹 时间: 2007-4-16 21:07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回答完毕(此私人言论)
作者:
八卦莲花掌 时间: 2007-4-16 21:13
孤高,要自信啊!!有很多人,像巴孤,暗地里很欣赏你的才华。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一定能在轩辕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
作者:
彼何人斯 时间: 2007-4-16 21:14
孤老大驾光临轩辕,实乃论坛之幸,以后能早晚面聆教诲,不亦乐乎!
[ 本帖最后由 彼何人斯 于 2007-4-16 21:16 编辑 ]
作者:
巴孤 时间: 2007-4-16 21:23
唉,孤高啊,琅琊的事情琅琊内部解决就是了,其实你和文理说穿了还是有些误会,多沟通就是。你的有些优点他还是挺欣赏的,就是彼此说话方式有些不同吧。去拉拉手,要做好朋友哦。
作者:
八卦莲花掌 时间: 2007-4-16 21:25
就是,孤高啊,你不能辜负你巴孤哥哥的一片苦心啊!他为了替你说项风里来雨里去,磨破了嘴皮子,真是患难见真情啊
作者:
头蚊子D 时间: 2007-4-16 21:30
唉,其实琅琊确实让一些人会觉得~~~~~~~~~~但其实何必在意这些,每个人的做事处世毕竟不同吗。觉得坛子还是很好的。还是很希望能在琅琊看到孤高,不过或许轩辕真的更适合你些吧。
[ 本帖最后由 头蚊子D 于 2007-4-16 21:34 编辑 ]
作者:
德孟曹的高孤 时间: 2007-4-16 21:37
孤高先生呀,鄙人在琅琊潜水数年,今日拜先生所赐才一睹杨文理真面目呀,拜谢~
其实琅琊也有不少好人呀,象巴孤先生好像也在琅琊经常出现吧?还有分外眼红先生、云步尘先生等等都是一等一的好人呀。望孤高先生不要放弃琅琊,多与上面几位亲近亲近,相信会给你不一样的感受的
作者:
彼何人斯 时间: 2007-4-16 21:54
轩辕缺乏的正是孤老这样的人才,以孤老您高洁地品质,渊博地学识,要在轩辕成为泰斗级的人物实在不费吹灰之力,提前为孤老作贺!
作者:
赤道浮冰 时间: 2007-4-16 22:15
看来孤老今天心情又是极好,路过,顺便对孤老的RP和毅力表示敬意!
作者:
湘江子龙 时间: 2007-4-16 23:26
楼主到轩辕来玩.
论坛这东西,合着来,不合则去,无所谓接不接受,拒不拒绝之类的说法.
至于在别论坛的纠葛,本论坛是不管,也管不着,更也不必去管的.
作者:
8088 时间: 2007-4-16 23:33
欢迎琅琊过来的孤高先生,轩辕真是蓬荜生辉
这里比琅琊宽松点,不过也要提防小人
作者:
阴阳界囚 时间: 2007-4-17 04:34
原帖由
巴孤 于 2007-4-16 21:23 发表
唉,孤高啊,琅琊的事情琅琊内部解决就是了,其实你和文理说穿了还是有些误会,多沟通就是。你的有些优点他还是挺欣赏的,就是彼此说话方式有些不同吧。去拉拉手,要做好朋友哦。
我赞同巴孤的说法啊。
世上有情人往往如是:喜爱之愈深,则隐藏得更深!多少悲剧都是从这样的误会开始,以至到最后闹到一发不可收拾!
而旁观者虽然急在心头,却又根本无能为力。实在可悲、可叹……
文理一直以来都是以冷傲的面孔来掩饰他那颗热情如火滴,敏感脆弱滴柔软心灵。其实他内心并不像他表面上体现的那么无情的,他只是不敢面对可能出现的最坏局面,他承受不了希望越大,失望亦越大的结果!所以,他只好无助地从一开始就采取冷漠的态度来逃避!宁愿独自一人在黑暗中偷偷地唏嘘……
而八股,他则早已在群里坦率表明了对你的仰慕之情,他也容忍不了同样优秀的你和文理之间的隔阂如此之深,所以他义无反顾地站了出来,不顾世俗凡人的非议目光,把真相揭露给你知道,我实在很佩服他的勇敢!相信孤高也一定会对我们的八哥有所表达的。
而孤高你啊你!以你的贤明睿智,你怎么也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呢?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冷静下来,从头想一想,就会发现你俩真的是彼此都欣赏对方的。你一直都拥有坚持不渝的品格,还有乐观开朗的人生态度、宽敞广阔的胸怀、机灵随变的智慧,只要拿出愈挫愈勇的无畏精神,你一定能攻下文理堆砌起来的伪装的!琅琊轩辕无数期待的眼光盯着你,加油!
我们都看好你哦
作者:
慕容燕然 时间: 2007-4-17 04:44
来到轩辕当然欢迎,但轩辕是轩辕,琅邪的私人恩怨请回琅邪解决。
作者:
慕容心 时间: 2007-4-17 07:08
当然欢迎新人。。。。。
但希望孤高能在这事上适可而止,毕竟轩辕可不是什么投诉热线。。。
作者:
静淀海 时间: 2007-4-17 10:25
原帖由 吴元叹 于 2007-4-16 21:07 发表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回答完毕(此私人言论)
朋友你这算不算人身攻击 楼主无耻 难道你有耻?
作者:
墨叶 时间: 2007-4-17 10:32
原帖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17:30 发表
最后补充:若文理龟缩在琅邪不敢前来讲理。那么本大侠今后将随时用dynamic ip去琅邪发帖对文理冷潮热讽,或人身攻击,将永无休止。我就拿此来当消遣啦

。
将有好戏看了。。。
其他的好说,这句说的就不妥当了。这些话在这里说不合适。
另:
轩辕里(别的论坛也一样)有多少人知道你和文理的矛盾,又有多少人关心你和文理的对错。
英雄不问出处,以前不愉快的事何必念念不忘。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7 11:48
原帖由
阴阳界囚 于 2007-4-16 12:34 发表
我赞同巴孤的说法啊。

世上有情人往往如是:喜爱之愈深,则隐藏得更深!多少悲剧都是从这样的误会开始,以至到最后闹到一发不可收拾!

而旁观者虽然急在心头,却又根本无能为力。实在可悲、 ...
哈哈,回来了。其实本人昨日心情并不能算最好,但今日的心情却好得不行!
这位阴阳界囚常常在最关键时出来,给在下某种起发,真是受益非浅。感觉到这位“囚犯”乃是世外高人,一直在暗中指点在下,非常感激。
近来“三分钟热度”已退,此等事容某思之,改日再谈。。。
晕,听了你和巴孤的劝告,让人一下子动机全没了,咋么办呢。。。
可能会使很多网友感兴趣的“造反节目”还没正式开始就这样结速了?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20:06 编辑 ]
作者:
傲笑苍生 时间: 2007-4-17 12:58
唉,或者我该把孤老的聊天记录在这里也发一份吧
得孤老,如鱼得水也,如淡水鱼得咸水也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7 13:14
原帖由
傲笑苍生 于 2007-4-16 20:58 发表
唉,或者我该把孤老的聊天记录在这里也发一份吧

得孤老,如鱼得水也,如淡水鱼得咸水也
呦,我道是哪位呢,原来是小酸您哪
。(此人绰号“酸菜”,爱男扮女装,也是琅邪弹指相思都督的马甲。此人常叫我孤老,足见其自认比我小一辈,故而吾唤之为“小酸”
)
小酸哪,
你年级轻轻,咋么脑子比孤老我还糊涂呀?本老这次举办活动,主要是关于本老第一次被封事件,而非第二次私信被封事件,别搞糊涂了。
聊天记录早那么长,而且还在琅邪那公开着,最多给了连接,何必重发呢?
本老我曾在琅邪说过,将该帖放24小时,我再也不冤此事。故而此事并非我这次再度不满的原因,吾只不过是一言带过而已。
本人这次举办造反活动,主要是针对琅邪对待会员双重标准的不公现象。证据以列明。
再次提醒,是关于本人第一次被封事件,而非与私信有关的第二次,别搞糊涂。第一次被封时,清曦曾言“第三次了,没山请了。”小酸哪,当年我到底有哪三次被对人不对事了,你举证出来看看,再和文理那几次比比看嘛。
到底有没有双重标准?从实招来。
补充:
再者,本人曾私信给清曦,问是否私了?也在琅邪发帖数次,结果马甲一一被封。只能发在此处了。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21:34 编辑 ]
作者:
傲笑苍生 时间: 2007-4-17 13:34
那你又把你群里面的东西也发出来说要求“公道”干么?
看看你顶楼的最后一大段究竟是说什么的?
那聊天记录我是不发了,为了照顾这边朋友的胃口。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7 13:36
原帖由
傲笑苍生 于 2007-4-16 21:34 发表

那你又把你群里面的东西也发出来说要求“公道”干么?
看看你顶楼的最后一大段究竟是说什么的?
那聊天记录我是不发了,为了照顾这边朋友的胃口。
小酸哪,
别说孤老我不教你,看文章要看重点,回答问题也要回答重点嘛。若轻重不分,原本要你来拿西瓜,结果你却只捡了粒芝麻回去得话,可是要被长辈们打屁股的哦。
之前的问题,正面回答,别忘了同时举证。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21:46 编辑 ]
作者:
傲笑苍生 时间: 2007-4-17 14:07
既然要人不看那段,写出来又是为啥?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7 14:52
老实说,我还是很喜欢琅邪的。人非草木,熟能无情?我对琅邪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然而我觉得琅邪有两处不好。第一,便是有时会用双重标准处事,这样会道至不少会员不满离去。当日我被封后,曾收到封email,内容是劝我不要气,告诉我“燕京晓林.曹仲德等高手都是因为与杨文理有矛盾而离开琅岈的”云云。我虽然不认得这两位,也不知这两位被封的原因,但也可想而知。
第二,是琅邪坛规目前貌似是讲只要论坛内不攻击会员既可,而在其它地方攻击琅邪会员貌似是合法的,或琅邪不管。轩辕还有条“无论在哪都不能抵毁轩辕论坛”规定。而琅邪却无。如此一来,貌似且放与艾mm又将群里所发生的事带进论坛了,为何群里会发生矛盾?因为群里骂人是合法的,论坛不管。这其实就是一个坛规露洞。会员完全可以合法的到群里或他处去骂琅邪会员,省至抵毁整个论坛,然后再大摇大摆的回论坛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因为他只要不是在论坛骂得,就算是没犯坛规。个人觉得坛规应该如此改“琅邪会员无论在哪,都不能抵毁其他琅邪会员,或琅邪论坛”。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23:28 编辑 ]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7 15:07
原帖由
傲笑苍生 于 2007-4-16 22:07 发表

既然要人不看那段,写出来又是为啥?
某些琅邪管理员自称“有什么说什么”,“胡总也不怕”,但如今文理罪证确实,为何一声不吭;人家艾mm才说了那么一句,却又惺惺作态,大作文章了呢?欺负人家小姑娘呀?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4-16 23:24 编辑 ]
作者:
傲笑苍生 时间: 2007-4-17 15:33
孤老您还真是激素思考型啊
莫非一个会员说和你交谈是贬低自己人格的行为阁下也觉得没问题?
作者:
傲笑苍生 时间: 2007-4-17 15:43
这里人家的地方我就不再吵了,如果大家想了解情况可以去ly去看,本人负责导游,包准是年度大片。
友情提醒一下,孤老打字的时候注意点,逻辑清晰点,我还没发现你没有一个帖子没编辑过的。
作者:
孤高的曹孟德 时间: 2007-4-17 15:43
原帖由
傲笑苍生 于 2007-4-16 23:33 发表

孤老您还真是激素思考型啊
莫非一个会员说和你交谈是贬低自己人格的行为阁下也觉得没问题?
杨文理“名言”之一:“老鼠落秤盘,自称自赞”。
如果某人在论坛贬低其他会员为“老鼠”都没关系的话,那么艾mm这句又算得了什么?
“文死谏,武死战”,懂不?不要老是只拿平民开刀。
作者:
头蚊子D 时间: 2007-4-17 17:55
既然是人家的地方,就不要吵了吗。要吵换个地方吵,比如百度贴吧什么的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7-4-17 18:48
首先欢迎楼主来轩辕春秋玩
大概楼主想表述的观点也差不多说完了,也该心平气和些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还是不鼓励会员吧其他论坛的私人恩怨带过来
因此本贴先锁了,请见谅
其实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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