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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闲看水浒》(十年砍柴著) [打印本页]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8:55     标题: 【转】《闲看水浒》(十年砍柴著)

应该是一本挺出名的书吧。反正我读了《水浒传》二十多遍以后,再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很有一种亲切之感。

引言  对梁山和猴山说声“再见
第一编 江湖的控制术
      第一章 梁山的“山头
      第二章 宋江、刘备、唐僧的“无能”之能
      第三章 如果晁盖未中箭身亡
      第四章 梁山公司被收购
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第一章 几人是干净的,几人是安全的
      第二章 小吏毕竟是小吏
      第三章 从三个民营企业家的命运谈起
      第四章 大宋忠臣黄文炳之死的警示
      第五章 攻城平叛之功不如薄技在身
      第六章 古老的“做局”艺术
第三编 避免黑暗伤害的智慧
      第一章 从“常例”说“黑讼”与“黑牢
      第二章 黑老大在监狱中的地位
      第三章 铁牛哥哥眼中的法律
      第四章 官军为何不如民团
      第五章 取经给回扣的规矩
第四编 情欲的罪与罚
      第一章 民间歌谣与传言
      第二章 两个失败“二奶”的教训
      第三章 天下第一“二奶”李师师
      第四章 皇帝偷情是风流 草民偷情是罪过
      第五章 扈三娘: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第五编 末路时的决断
      第一章 英雄末路、小吏末路和贵族末路
      第二章 两个孤独者的伟大友谊
      第三章 武松的品牌和十字坡的规矩
      第四章 戴宗和燕青做间谍水平之比较
      第五章 中土难安身 夷邦求立命
      第六章 公孙胜的标本作用
      第七章 家庭到朝廷,无可冲出的罗网
      第八章 杨志的买官、卖刀与渎职
结语  天道无常 谁人可替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01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8:56     标题: 引言 对梁山和猴山说声“再见”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一个偏僻的山村度过的,在那里书籍和食品一样匮乏。在我小学五年级时,从一位当过小学老师的叔叔那里借到了两本残破的小说——《水浒传》和《西游记》,我记得《水浒传》中似乎在开始还印着“揭露投降派宋江”之类的黑体字,现在想起来这应该是“文革”末年的版本,在全国人民评水浒的热潮中赶印出来的。而《西游记》还是繁体字印刷,不知是何年的古董。每每看这本书,我必须在旁边放一本字典。这本书读完后的副产品就是,小小的我认识了许多“老字”——我们当地对繁体字的称呼,令村里一些读过私塾的老人刮目相看,父亲对此也很是自豪。

  年少懵懂的我自然不知道这两本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历史地位,也不知道这两本书特别是《水浒传》从问世以后遭受的毁誉沉浮。它曾被一次次翻印,一次次删改,一次次禁毁,一次次被从政者利用或诠释……这两本书,在一个政治早熟的农业国家,在一个官场规则通吃一切的社会,他们从来就不是作为两本简单的小说而存在。

  当然,这些东西是随着眼界的开阔、年岁渐长而逐步明白。当时那个山村的男孩,对这两本书惟一的感觉就是好看、有趣。

  我如饥如渴地阅读着,也一点点沉浸在水浒的好汉世界和西游的神魔世界中。我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高太尉那样的坏人,也对武松从容杀了十几口人还在墙壁上留名感到恐惧;喜欢李逵的率真和“杀将去”的口头禅,甚至在受到大孩子的欺负时,恨不得自己有两把板斧,砍了那个“鸟人”;羡慕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希望自己有一根可大可小变化无穷的金箍棒,自己的汗毛拔下来也能变成小猴子;喜欢八戒的贪吃贪玩的种种小毛病,讨厌唐僧的懦弱和糊涂。

  我想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梁山好汉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爽以及快意恩仇的痛快,花果山上群猴的逍遥,以及孙大圣上天下地的神通,符合一个半大孩子青春期的梦想,符合不谙世事的少年对成人世界的种种想象。

  后来,山里的孩子长大了,山里的孩子走出了大山,认识了很多人,碰到了很多事,读过了很多书。再一遍遍重温《水浒》、《西游》时,不仅对年少时的“水浒”、“西游”情结有种较为清晰的解剖,阅读起来也没有当年的如饮甘霖,而是有一丝丝沉重。

  梁山和花果山聚集的是一帮叛逆者,他们无君无父,无老无少,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玩就玩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本领高强义气为重,他们不服世俗权力的管辖,不受礼法的约束。这是个快乐的乌托邦,也是青春期孩子心中的天堂。民间有种说法:“少莫看水浒”,其原因是水浒中的梁山好汉们,不遵循国家的律法,不守社会固有的秩序,不在乎通行的善与恶、美与丑的标准,这样一个世界,会助长孩子们的反叛性,从而阻碍孩子们顺利长大、顺利融入成人世界的步伐。

  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但正如宋江、李逵们最终被招安,孙猴子被压在五行山下最终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一样,叛逆的孩子最终会长大,会变得成熟和世故,像他们的父亲一样担心自己尚处在青春期的孩子。

  梁山和花果山的规则就是“板斧”和“金箍棒”说了算,即由暴力最强者决定一切,这里没有博奕没有谈判也很少有妥协,用动物界推选猴王的规则建立集团秩序。其中的合纵连横、巧用权谋也是以暴力为后盾,宋江、吴用乃至李老君的智慧无非使暴力的使用更经济、更节省成本而已。石猴出世后和众猴一起发现水帘洞,众猴约定谁敢先进去就推选谁为猴王,石猴冒险率先跳进去,最后做了老大。这个情节很有象征意义,在决定集团分层时,敢于用生命去博的石猴占了先机。但仅仅有博命的胆量是不够的,是很难保证猴王地位的巩固,还必须有博命的本领,于是孙猴子飘扬过海学会了诸多本领。本领已今非昔比的孙猴子于是又不满足现有猴山的范围——这是暴力原则的必然结果。他有多余的暴力资源必然会扩大自己的“花果山”范围,于是大闹龙宫,大闹阎罗殿,大闹天宫,最后由于自己的暴力资源有限,败在如来佛手下。堂堂的西天最尊最仁慈的佛祖收拾孙猴子,靠的不是谈判不是说教,因为在奉行猴山规则的悟空面前,这些没有用,他也只能以大暴力征服小暴力。梁山虽然比起花果山,还有“义气”“天道”这种人类的温情作外衣,但本质上一样。《水浒》的世界里,无论是政治生活、司法活动、经济活动乃至婚姻家庭中,读者看到的是处处不公正,处处由权和钱说了算。蔡太师权倾朝野,于是他的儿子、女婿们都能做大官;高俅因为是皇帝的亲信,从一个泼皮升为太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他的干儿子、堂弟及堂弟的小舅子也跟着作威作虎;几乎所有的官司都是黑幕重重,靠权力和金钱来左右诉讼的输赢;做买卖的要么巴结官员寻求保护,要么就做杀人害命或者走私的勾当。在上梁山之前,权力和金钱就是李逵的两把板斧。百姓和小吏、小吏和小官、小官和大官、大官和皇帝之间发生争端,决定输赢胜负的不是理也不是法,而是彼此所掌握的暴力资源。整个大宋似乎由大大小小的梁山构成,奉行的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呀”,出手的自然不是法也不是理,而是钱、权或者拳头和斧头。

  梁山人中许多是被迫为寇的,但他们的组织结构和朝廷无异,他们的行事原则和官场无异。如果李逵不是做游戏而是真的坐衙寿张县,当了县太爷,他能给当地百姓带来公正么?显然不能。如果宋江真的能打到东京夺了皇位,世上就没有高俅、蔡京么?显然不会。因为从刘邦到朱元璋,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奴隶做了主子,往往比以前的主子更狠。

  所以我们在《水浒》中看到那么多逼上梁山的故事,看到那么多的冤屈与不平。他们最终寻求解决的路子无一不是以暴易暴。而梁山上的权力分配,依然由这种规则决定。王伦对这点认识不清,面对势力远远强于自己的“生辰纲抢劫集团”,还摆出主人的架子,所以他被火并;宋江和晁盖以兄弟相称,但要顺利做老大,必须一点点收罗各路英豪,逐渐地培植自己的势力。

  最后,宋江、李逵们离开他们的梁山,但走入了另外一个梁山,悟空离开了自己的花果山,但走入了另一个花果山。梁山作为一个暴力集团,没有能力吞没另一个更大的暴力集团——大宋王朝,不得已被更大的暴力集团收购。强盗成了政府军,奉命去吞并另一个暴力集团——方腊,最后暴力相互抵消,剩下残兵败将回东京,还被大宋王朝用各种手段收拾掉。唐僧师徒一路跋山涉水、伏妖降魔,靠的就是暴力,当妖魔鬼怪搞不定时,悟空就不得不请更具暴力资源的人,如观音菩萨、文殊菩萨等等。

  《水浒》中处处讲“忠义”,《西游》中处处说“佛法”。但我从中看到的真正属于“忠义”和“佛法”的很少,看到的是暴力比拚,赢者通吃。

  《水浒》和《西游》之所以从诞生以来,在华人中有如此大的影响。我想和中国的社会变迁、中国的历史规律、中国人的集体心理不无关系。我们的祖先造字组词很有智慧,将做强盗说成“落草”,将强盗说成“绿林人士”和“草莽英雄”,这种命名大概不仅仅因为强盗总藏在深山中,也许还因为他们的生存方式、处事原则更接近人类的共同发源地——大林莽中的诸多动物,动物抢食物时靠力量来决定一切。人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按照丛林规则分配资源、确定秩序的。战争是政治活动的最高形式便是这一规则的最佳解释。这种规则带来的是血腥和残酷。往往如李逵的板斧,不论官民都砍瓜切菜般杀将去,具有极大的破坏性。

  中国两千余年的帝制时代,总陷入“分合”与“治乱”的循环,总坚守“胜王败寇”的历史观,总上演“城头变换大王旗”的连续剧,在一次次的王朝更替中,生灵涂炭,山河哭泣,经济与文化出现大倒退。人们一次次满怀希望地迎来新主人,却又一次次失望,人们发现新主人奉行的依然是“梁山规则”,他们生活的依然是“水浒社会”:用武力决定一切,用暴力控制一切。顶多在“天道”等外观的装饰艺术上有所差别。

  随着人类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人类也一直在寻求建立起突破“丛林原则”、“猴山结构”的社会。因为暴力代替暴力,人类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最后在暴力的相互碰撞、相互抵消中,很难有最后的胜利者。于是,人类学会了谈判,不仅仅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上,在政治权利的分配上同样引进了谈判的方法。让有不同利益诉求的人走到一起,不是打仗而是开会,在开会中互相让步、妥协,最后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

  金圣叹在评点《水浒》第一回史进出场时说:“一部书一百单八人,而为头先叙史进,作者盖自许其书,进于史矣。”金氏可谓慧眼,《水浒》就是一部史书。如今当我阅读《水浒》时,心中充满着对那个时代中国人的悲悯。如果林冲被陷害后,能有合理的救济渠道,这位才干出众忠心耿耿的职业军人不会上梁山;如果潘金莲能够支配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她也不会沦落为毒害亲夫的罪犯;武松如果能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为死去的武大讨个公道,他也不会举起复仇的尖刀;如果梁中书等人的收入暴露在阳光下,而不是通过搜刮民脂民膏来孝敬太师,晁盖们也很难认为自己的抢劫行为是正义的……我知道,这一切没有如果,我们的历史总是这样一次次重复着《水浒》的故事。

  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并非天生就是土匪和奴才,一百多年来,尽管有外敌入侵,也有内战纷纷,我们一直没有停止过寻求告别梁山和花果山的路径。推翻帝制,首造共和,许多仁人志士在找这条路;反对独裁,追求民主,一代代中国人在找这条路;提倡法治,反对人治,高层和民间的有识之士也在寻找这条路。一个有着两千年帝制传统的国度,治国者和被治者都会有种惰性,有种路径依赖,因此在迷雾与荆棘中,找到这条路也许会比别的民族更要艰难一些,但一个伟大的民族应当有自信,民主与法治并不是特定民族才能享受的奢侈品。

  新的宪法修正案加了9个字:“国家重视和保障人权”。“人权”之所以和“猴权”完全不一样,是因为一个人不论贫富贵贱,他的一些天然的权利不能让渡,他作为人的起码尊严应该得到尊重。只有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由暴力最强者任意设定或修改规则,林冲那样的人在法律面前才可能和高太尉享有一样的权利,那么就难以有林冲的悲剧,也就没有梁山水泊存在的空间。要实现执政党提出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二法门就是民主与法治。任何公民、任何集团、任何党派、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建设法治中国和建设政治文明最起码的要求。

  阅读《水浒》和《西游》的同时,我拉拉杂杂写下了一些读书笔记,这无非是一个“好读书不求甚解”的人的所思所想,这些所思所想凌乱而无规则,有些观点未必经得起推敲。但我认为思想无所谓绝对的正确错误绝对的积极消极,我只是一点点把它记录下来。我要特别感谢吴思老师,他是我在新闻界的前辈,也是作为一个新闻人学习的榜样。他的《潜规则》和《血酬定律》开启了我的思路,开阔了我认识世界认识历史的视野。我也要感谢许多熟悉或陌生的网友,我于天涯网站首发了几篇读书笔记后,一些网友给了溢美之词,也给予我莫大的鼓励,使我有信心一篇篇写下去,直到现在这个模样,网友们也指出了文中许多硬伤和低级错误,可能使成书后留下的笑柄减少了很多。在此一并感谢。

  我期待着大家的进一步批评指正,我更想说的一句话是:写这些东西只是想表达一个普通中国人的朴实愿望:

  再见,梁山和花果山。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0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2     标题: 第一编 第一章 梁山的“山头”

  梁山泊排定座次后,宋江名正言顺地当上了梁山的老大,他便立即为自己和梁山人找出路,打出了“招安”的大旗。让乐和唱《满江红》,唱到:“望天王降诏,早招安”时,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武松叫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去,冷了弟兄们的心!”

  李逵也大叫:“招安,招安,招甚鸟安!”

  鲁智深说道:“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刷怎得干净?招安不济事,便拜辞了,明日一个个各去寻趁罢。”

  三位刚烈的汉子同样反对招安,可是宋江对他们仨的言语完全不一样。对李逵是“大喝道”:“这黑厮怎敢如此无理!左右与我推去,斩讫报来。”而对武松与鲁达却是这样说的:“兄弟,你也是个晓事的人,我主张招安,要改邪归正,为国家臣子,如何便来冷了众人的心?”“众兄弟听说:今皇上至圣至明,只被奸臣闭塞,暂时昏昧,有日云开见日,知我等替天行道,不扰良民,赦罪招安,同心报国,清史留名,有何不美!因此只愿早早招安,别无他意。”

  从对李逵的呵斥和对武松、鲁达等人的安抚解释就可看出水浒的“山头”,对同样火一样性子的李、武、鲁,宋江的表现亲疏有别。李逵是家奴,是宋江在江州脱险带出来的亲信,反对自己招安大计,宋自然很伤心,而且对家奴大声呵斥不以为过,还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给心中还反对招安的人其他看看。当然宋江知道别的弟兄会替李逵求情,他也会就坡下驴,你以为他真的会杀自己最管用、最忠诚的打手么?而对武松、鲁达这两个二龙山来的头领,他只能安抚,因为二龙山人马和梁山人马近似一种联盟关系。一家小公司和大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而已,大公司不可能完全控制小公司的高层人士。

  梁山人马的基本构架是“一大”加“四小”。“一大”是原来的梁山人马,四小指的是青州的二龙山、桃花山、白虎山和华阴的少华山,这好比是一个大集团公司的核心层企业和松散型子公司的关系。后来为了营救孔明,“三山聚义打青州,众虎同心归水泊。”众山归水泊是实,然而“同心”却未必。众山会师同归梁山,是为了生存,免得被政府军各个击破。他们和梁山有共同的利益——即活下去,但同样有一些分歧。作为核心层企业的老总,宋江有更长远的政治追求,显然不是李忠、周通那样仅仅为了过着有银子有美女的日子。而且招安之后,宋江、吴用等作为主要人员也许能进入皇帝的视野,而他们作为一般的跟随者,命运如何更未可知。尤其是武松、鲁达这些和原来体制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的一帮人。

  归附梁山的四山中,二龙山的实力最大,他们的头领是鲁智深、杨志、武松、曹正、施恩、张青、孙二娘。鲁、杨、武三人名望很高,更兼武艺出众,是真正的重量级选手,不亚于原来梁山的任何一员战将。因此在梁山排座次后,这股势力在四个地方根据地中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鲁、武、杨都进了三十六天罡,级别较高。且在职务分工中,分充了先锋使和步军头领。其次就是少华山,头领中的史进、朱武、陈达、杨春中,史进进了三十六天罡,朱武成为七十二地煞之首。桃花山势力最弱,李忠、周通不但武艺平平,而且一人吝啬,一人好色,被江湖人瞧不起,只能排名靠后,在梁山上基本失去了话语权。白虎山从一开始就可算成梁山的支系,头领孔明、孔亮是宋江的徒弟。宋江除了权谋过人外,在拳脚、棍棒方面的造诣实在有限,他指导出来的徒弟能高明到哪里去?这股人马的势力可以忽略不计。

  鲁智深、武松、杨志对梁山一直保持某种自觉的疏远。杨志因为晁盖、吴用等人劫了生辰纲而受到连累,不得不逃亡,因此他对梁山诸人,如朱仝对李逵一样,有某种难以释怀的心结。而且相对梁山前期以地方恶霸、流浪汉等底层人物为骨干相比,鲁、武、杨三人具有相似的经历、共同的语言,鲁为提辖,杨为制使,武为打虎英雄兼都头,其名望不在一个小县押司宋江之下。他们不像阮氏兄弟、刘唐一样,能主动爽快地做强盗,而是不得已上山逃避。归顺梁山,是因为慕容知府和呼延灼即将大举征剿三山,凭他们的力量难以抵挡官军。如果他们早想去梁山,何必推迟到此时?柴进庄上,宋江对武松极力拉拢,鲁智深相交最厚的兄弟林冲早就上了梁山。

  当杨志提出请宋公明前来帮忙时,鲁智深的一席话饶有意味:“正是如此,我只见今日也有人说宋三郎好,明日也有人说宋三郎好,可惜洒家不曾相会。众人说他的名字,聒得洒家耳朵也聋了,想必其人是个真男子,以致天下闻名。”在盛赞之下,包含的是一种怀疑。世人皆曰善未必是真善,鲁智深故说“想必”是个真男子。到了梁山后,鲁达、武松确也一直坚持相对独立的行事风格,尽量避免和宋江的人马过多的混在一起。

  而在梁山原来的人马中,也是派系林立。林冲这位既有武艺,又有智慧而且善于决断的独立人士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在感情上他更亲近晁盖的人马。柴进从情感上亲近宋江,但他的出身觉得不可能像李、戴那样成为宋江的奴才。和晁盖一同起事的人中间,吴用这位智多星审时度势,和宋江结成了利益联盟,阮氏三兄弟、刘唐是晁盖旧部,晁死后不得已归于宋江,但未必对宋江忠心耿耿。最后归附的一股势力卢俊义、燕青、蔡福、蔡庆和宋江基本上处于平行的结盟关系,不存在彼此的控制。即使是江州劫法场后、白龙庙小聚义的那些人马,也非全部是宋江的人马。在揭阳岭碰到的李俊、李立、童威、童猛四个地方恶霸也是依宋江之名望壮大自己,对宋江的招安选择,一直心存怀疑。宋江真正可以依仗的,除李逵、戴宗外,重量级的选手就是花荣、张顺、张横、雷横、朱仝。他在刺配途中收容的燕顺、郑天寿、王英、吕方、郭盛、薛永等人,才具平平,不但没法和二龙山的人马比,连与少华山的相比,都逊一筹。

  当众山人马上了梁山后,表面上兵强马壮,但彼此的关系更加复杂,山头更多。从宋江三打祝家庄后,他一直留心罗致朝廷的武官。在“文革”全民评水浒时,这番行为被斥为“做投降的准备”。——撇开“文革”时期的意识形态因素,这种评价是很到位的。如果不改变梁山的队伍构成,不但“招安大计”无人附和,就是那些不同出身,分属不同山头的各位好汉,都难以摆平。排完座次后,梁山表面上处于最兴盛的时期,这也是宋江和朝廷讨价还价最好的时机,如果再拖下去,各个山头的人矛盾显现出来,宋江仅仅凭自己的权谋、凭戴宗、李逵、花荣等人,是难以控制住局势的,到了那时宋江能否说了算,都很难预测。因为不但二龙山的鲁达和少华山的史进以及桃花山,更是亲近,原梁山的林冲有可能偏向二龙山,除了他和鲁达是真正的兄弟外,他的徒弟曹正也是从二龙山起家的。因此招安这件事,人多做不得,人少也做不得。太早做不得,太晚也做不得。

  招安后宋江等人奉诏征辽、征田虎、王庆、方腊,不仅仅是朝廷利用外寇和反贼削弱梁山的力量,也可看成宋江在征战中削弱非嫡系人马。一百零八将中,第一个阵亡的是梁山的“超级元老”宋万,属王伦时期的重要人物,这决非闲笔。征方腊后,三分之二的人马阵亡,跟随宋江回东京的十二名主将(属三十六天罡)中无一人是二龙山、少华山、桃花山人马。这十二人中,阮小七属于早期晁盖的下属,卢俊义、吴用和宋江是同盟关系,其他的关胜、呼延灼、花荣、柴进、李应、朱仝、戴宗、李逵都是宋江真正的嫡系。宋江的嫡系阵亡比例最低,难道是偶然的吗?

  其实在征方腊的过程中,各山头的矛盾已逐渐显露。李俊等人太湖小结义,早选好了退路,最后出海南下,去了泰国。杨志、林冲、鲁达在浙江病死或圆寂后,武松执意要在六和寺出家,一是表明和朝廷、和宋江决裂,二是表明在当地守住与鲁、杨、林的情分,守住二龙山兄弟同生死的誓言。而燕青在征辽途中的双林镇,就设计好后路。与晁盖、吴用同出江湖的公孙胜,一直就对宋江若即若离,几次要远离梁山的山头之争,征方腊后回家修行。

  真正死心塌地跟宋江回来的就是花荣、李逵、戴宗等人。等宋江、卢俊义、戴宗、李逵死后,吴用和花荣在宋江、李逵坟前自缢身亡,与其说他俩在大树倒后害怕朝廷清算,不如说是后悔。吴用和花荣在宋江的事业中,出力很大,吴用为此还背弃了晁天王,将宋江看作能依托成事的主公,最后兄弟们死的死,逃的逃。恐怕吴用都没有勇气隐居江湖,和还苟活的梁山人交往,只有一死了之。

  一部水浒,直到结束依然可以看出梁山原先种种的“山头”。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1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2     标题: 第一编 第二章 宋江、刘备、唐僧的“无能”之能

  《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虽非一人所作,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书中统帅群雄的几位老大,宋江、刘备、唐僧,都是平常人看来的窝囊废,没有什么人格魅力,更无一丝英雄气度。宋江武艺不如一寻常的地煞星,计谋不如吴用等人,而为一百单八将之首;民间奚落刘备的江山——是哭来的,一遇到危险就痛哭流涕,演一曲“悲情秀”;而唐僧呢,斗妖除魔的本事不但不济手下的三个徒儿,连胯下的白龙马都不如,身陷险境时,惟一能做的是念救苦救难观世音的名号或者叫“徒儿快来救我。”

  宋江以群盗之首招安拜将;刘备三分天下;唐僧取得真经,功德圆满。三个“无能”的窝囊废最终成就大业,究竟是造化厚他,命该如此?还是别的原因?

  其实我们仔细一分析,三人都具备“无能”之能,即个人的文武之资质未必出众,但有驾驭群雄、审时度势、借力打力、合纵连横的出众才能,更掌握一种要登堂入室、脱离草莽而必不可少的政治资源。而这些才能和资源在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背景下,往往能克服自身的文才武略之不足,脱颖而出。

  先说驾驭群雄、审时度势的才能。宋江广收天下英雄,积累了雄厚的人脉关系后,最后因为浔阳江头题写了反诗,在法场上被众兄弟劫了后,终于决心上梁山。此时上梁山正是恰到火候。如果杀了阎婆惜就上梁山,他无非是林冲那样避祸上山,虽然有大恩于晁盖,但终不免寄人篱下的味道。等到白龙庙小聚义时,再上梁山,自己搜罗的新人马已经超过晁盖的旧部,此时上山不再是投奔,而是两支部队在江西的九江胜利会师。宋江被晁盖等人救出后,对晁盖的表白:“小弟来江湖上走了这几遭,虽是受了些惊恐,却也结识得许多好汉。今日同哥哥上山去,这回只得死心塌地,与哥哥同死共生。”——首先撇清自己的功劳,并非空手上山,而是有功于梁山,其次再撕掉当初满口忠孝,不反官府不违父命、不从草寇的面纱,表达了铁心从寇的决心。如果宋江再晚上梁山,如卢俊义那样,梁山事业进行得如火如荼,再上梁山有投机的嫌疑,而且无尺寸之功,甭说想代替晁天王,即使想坐第二把交椅,恐怕梁山众人都不会服气。宋江有吏的圆滑手段,吏的通达精明,其驾驭群雄之能力,远超晁盖,而晁盖徒有匹夫之勇和江湖义气。

  刘备从一个卖草席的破落皇族起家,本钱没法和挟天子以令诸侯、文武都有盖世之能的曹孟德相比,就是和守父兄之业、多谋善断的孙权,似乎也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刘备选择的策略完全是基于自身条件,套用一句流行语: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先不断地依附群雄,他曾依附过刘焉、卢植、刘表等人。在此期间不断网罗了关、张、赵、诸葛等武将谋士,最后时机一到,自领益州牧,玩了个空手道,骗取了天府之地。此时便可和曹、孙一决雌雄。

  唐僧能驾驭群雄的东西最具有物化的特征。——其实现实生活中老大驾驭众兄弟和这个和尚管教一般杀人放火出身的徒儿手段差不多:胡萝卜加大棒。胡萝卜就是恩惠,唐僧把悟空从五指山下救了出来,接着用悟空之力收编了八戒、沙僧,自此在徒儿面前,唐僧一直有种道德的优势,即师傅是你们的恩人。但降服这些魔鬼出身、本领高强的徒弟仅仅靠恩情显然不够,他还有观世音给的最厉害的一个东西——紧箍咒。俗世间的老大驾驭众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紧箍咒:或宗教教义、或利益、或胁迫。如忠王李秀成的老母留在天京为质,朱元璋大将出征后,必将家人留在大本营。一手硬一手软,这是老大们干大事从古到今必具的两手,作为暴力集团,最终决定老大权威和威慑力的,是道德优势加紧箍咒。

  宋江、刘备、唐僧作老大除了以上原因外,另一个重要的本钱就是其政治资源。这些资源在皇权社会里包括道德、礼法甚至谶言等等。

  先说宋江刚刚上梁山,他就申明了自己作为造反头子的“天然资源”。童谣:“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所应的就是我宋公明,上天叫我作造反头子,这便是天然合法性。再加上九天玄女授兵书,梁山石碣排定的座次这些把戏,更是强化老大的合法性。中国造反者都喜欢这套神秘的愚人把戏,从“陈胜王”,到“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到“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一直到洪秀全装上帝次子的鬼把戏,都是如此。不过造反的天然理由和天命所归的理由并不完全相同,强盗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成为“万民之主”必须有一个合法性的转移。陈胜能首先造反,但天命却应在另外一个斩白蛇的造反者身上,刘福通等人起事,但成功者是一个小和尚。宋江具有造反头子的合法性,但他不愿意在造反这条路上走到黑,必须漂白自己,最终修成正果。那么只有两条路——打下东京当皇帝,梁山还不具备这个势力,只有受招安,当大官了。宋江一旦确定了招安的目标,那么必须舍弃“播乱在山东”这样的“天命”,进行革命方针的转移,那么此时的道德资源就是“忠义”——而且忠必须在义之前。从“播乱”到“忠义”的蜕变,便是“造反”到“招安”的理论准备。宋江非常明白理论准备之重要,在排定座次后,推行“忠义”之说,使他掌握了主导招安的理论和道德制高点,最后使招安水到渠成。

  刘备最大的资源就是他的DNA和汉高祖刘邦发生关系。尽管经过几百年,那个不事产业的流氓刘邦的DNA,到了这个父亲早亡、流落为小商贩的刘玄德身上,已经稀释得所剩无几了。但在群雄并起、霸道横行的汉末,皇室之后还是一面很管用的旗帜。你看刘备和张飞、关羽刚见面,就亮出了自己的政治优势:“我本汉室宗亲,姓刘名备。”三人合伙做生意,组成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公司,虽然关羽、张飞武艺比刘备高得多,但比起杀猪的翼德,推车的云长,汉宗室旁支的旁支的旁支刘备,其无形资产依然使他最具备做董事长的资格,自然,桃园三结义只能由刘备做老大——公司这一基本格局一直维持到白帝托孤,尽管在公司漫长的经营中,董事会成员越来越多。

  刘备知道自己一穷二白,要干出点名堂,惟一拿得出手的资本就是“汉中山王之后”这块招牌,所以在《三国演义》中我们看到无数次刘备像祥林嫂那样不厌其烦地表明自己的汉宗室身份。初出江湖,募兵去投幽州太守刘焉,“玄德说起宗派,刘焉大喜,遂认玄德为侄。”——最后这块招牌擦得越来越亮,直到和汉献帝论宗派,成了“皇叔”,那就更不得了,其正统的合法性更无人质疑——其实连皇后都保不住的傀儡汉献帝,(《曹瞒传》:“公(操)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跣足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有个带兵的宗室名义上支持自己,甭说皇叔,就是“皇爷爷”他都愿意相认。就因为他的刘氏血统,于西南一隅称帝,不是割据而是复兴汉室,人中之龙的诸葛亮不辅佐占据大半个中国的曹操,也不投奔有东南膏腴之地的孙权,而是在刘备无立锥之地时,因三顾茅庐出山,不能不说孔明先生也看好“刘氏宗室”的潜在价值。曹操封魏王,加九锡,但就是不敢称帝,当手下人劝进时,他说:“若天命归我,我当作周文王。”显然,统一了北中国的曹孟德非常明智,自己称帝就把以前所做过一切,包括在百姓心中积累的民望几乎全部抵消,这是桩不合算的买卖,而他的儿子曹丕则无历史包袱,但还是搞出个“禅让”的把戏,让献帝自己承认:“天命不于常,惟归有德。汉道陵迟,世失其序。降及朕躬”。曹氏两代人处心积虑要克服的合法性难题,对刘备而言,根本不是个问题,就是因为他的DNA,这世道就是如此不公平。

  唐僧的道德资源便是奉旨取经。——虽然历史上的唐玄奘去天竺取经是非组织行为,在边关九死一生才得以偷渡出国。但到了小说家的笔下,不能不做一改变,否则凭什么唐僧有资格做老大?于是在《西游记》中,唐僧成了状元陈光蕊的遗孤——以显示血统高贵。唐太宗为回报从阴曹地府的还阳,选拔了大德高僧玄奘。得到皇帝的恩准取经,那么唐僧就具备借用一切力量的合法性,可以让观世音帮忙,可以驭使有七十二般变化的孙猴子,那么唐僧取经成功后,成为第一大功臣,修成正果,成为旃檀功德佛理所当然。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1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3     标题: 第一编 第三章 如果晁盖未中箭身亡

  假如托塔天王晁盖不死于史文恭箭下,将来梁山诸人将何去何从?水泊事业往何处发展?晁、宋关系如何?会不会出现天平天国杨秀清向洪秀全逼宫一幕?这实在是一个大难题,好在施耐庵先生运笔如剑,让一百单八名天罡地煞排座次前,使晁天王死去,让宋公明独自领衔唱这曲大戏。

  其实对晁天王而言,他对梁山大业所起的作用实在是有限,历代流民造反,带头起事者先是因缘巧合,历史潮流让一些草根人士成为一代枭雄,但历史自有其淘汰无能者的规律,最后干成一番轰轰烈烈大事的领导人必有过人之处。

  天下苦秦日久,陈涉吴广等人为了活命首先起事,但最后成功的只能是汉高祖这样目光长远、广纳英才、知人善任的人,而其他时代使朝廷元气大伤,遭受覆灭或几近覆灭命运的造反带头人,要么是如汉高祖、明洪武这样的雄主,能驾驭众人;要么是张角、洪秀全这样的教主,对众人有一种类似神的感召力。

  而晁盖二者都不具备,他无非是乡间一仗义疏财、任侠好勇的匹夫而已,即无宗教上的感召力,又无远谋深虑及驭使群雄的权谋,他对梁山最大的功劳是“打响对大宋王朝的第一枪”,搞了个“智取生辰纲”,这一票买卖显然没有什么政治方面的诉求,无非是觉得梁中书给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礼物取之不义,那么劫之无妨。而劫生辰纲最大的功臣是吴用,之所以要依附晁盖干这个勾当,主要看中晁盖在江湖上稍有威望,家中殷实,自己做着里正,在当地人脉关系不错,因此以晁天王为首抢劫当朝太师生日礼物,安全系数高一点。在吴用、公孙胜、刘唐、三阮和白胜这个八人小集团中,晁盖还具备些做团伙老大的各方面素质。

  后来事败,幸亏宋公明哥哥通风报信,才仓皇逃到梁山。顶着被朝廷捉住杀头的危险,晁盖等人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上了梁山避祸,最后不得已激林冲火并了王伦,在和王伦属下旧人相比,新来的晁盖诸人无论在财力、武力上占优势,自然“新桃换旧符”,晁盖做了老大。晁盖做了老大,是阴差阳错,并非他有什么过人之处。晁天王从上梁山到亡于箭伤,他的铁哥们其实只有阮氏三雄、白胜、刘唐而已。公孙胜是道士,曾经还一度脱离组织,以奉养老母为理由远离江湖,最后被宋江再度请出了山;而吴用这样的儒生是倚人成事的,自己不能领袖群伦,必须找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主公,晁盖与宋江相比,宋江显然更合适,读书人和引车卖浆之流相较,考虑问题更加理智,因此吴用倒向宋江,不是背叛而是与时俱进的选择。

  和晁盖相比,宋江少点英雄气质,但正如项王比刘邦更像个英雄,而刘邦能成事一样,比起晁盖的匹夫之勇,宋江的统战术、驭人术炉火纯青,做过吏的宋江也更具有出众的组织才能。宋江上山之前,梁山诸人还停留在绿林“粗放型”的经营模式,简单地排定座次,干得还是一般蟊贼的剪径勾当,碰到什么就抢什么,抢完之后大家瓜分,没有长远的打算和较精细的策划。——以晁盖之能,是难以提升梁山这支造反队伍的层次的。

  真正能将梁山组织成一个象样的公司,非宋江莫属。

  从宋江杀了阎婆惜,避祸他乡后,一路结交了柴进、武松、孔明、孔亮、花荣、郑天寿、王矮虎、燕顺等人,等到了梁山人劫法场,救出宋江、戴宗二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时,又增加了戴宗、李逵、张顺、李俊、张横、穆弘、穆春、薛永、童威、童猛等人,这些人都是宋江带到梁山的,此时宋派实力已经远胜过晁派。新旧两支部队会师后,分成两列站立,左边是晁盖的旧部,是林冲、刘唐、阮氏三兄弟、杜迁、宋万、朱贵、白胜。这里面杜、宋、朱本是王伦的部下,未必真心信服晁盖,林冲的地位比较中立,以他的见识与武艺,谁的心腹都不会做,白胜基本上不入流。右边站着二十七人,金圣叹在评点道:“中间只萧让、金大坚非宋江旧识。”此时,宋江俨然真正的山寨之主。

  晁盖让第一把交椅也许是诚心出于感谢宋江的救命之恩,而宋江的婉拒的理由是:“仁兄,论年龄,兄长也大十岁,宋江若坐了,岂不自羞。”金圣叹斥之为“权诈之极”,成大事者不能没有“权诈”,此时宋江心中自度论能力、功绩和人缘关系,他已超过晁盖,只是刚上梁山就谋了第一把交椅,众人难以心服,必须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领导地位。

  自宋江上梁山起,不管晁、宋二人之间如何温情脉脉,两人之间的矛盾已经种下了,斗争不可避免,这是由中国社会的政治传统和权力斗争的规律决定的。在最高权力面前,所有的恩怨都不值一谈。吴用和晁盖上了梁山后,已明白所托非人,暗中留意能成大事的“大老板”,从吴用用计劫江州法场,大约他心中所许的“大老板”就是宋江。——吴用的立场改变,是宋江最大的胜利。“智多星”认可自己的领导地位,比起李逵动不动就叫着“打下东京,公明哥哥当皇帝”的忠心对宋江而言,有用得多。大家注意,宋江刚上梁山,公孙胜就提出回家养母,最后隐姓埋名,不与梁山人接触。这显然不因为他是出家人,生性淡泊可以解释的,如果这样他就不会参与劫生辰纲了。可以解释的理由是,在梁山上下庆贺队伍壮大之时,他和吴用两个聪明人已经清楚地看到“一山二虎”的局面,权力斗争的激化迟早要来,要么像吴用那样及时转投宋江,而作为和晁盖一起起事的入云龙公孙胜,于心不忍,那么只有远离这个漩涡。

  “文革”时全国掀起了揭批投降派宋江的热潮,千夫所指宋江在逐步架空晁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把晁盖和宋江之间的矛盾上升为路线斗争,也无不可。

  宋江比晁盖,最可称道的就是他的“统战”路线。梁山本来就是个大杂烩,干什么的都有,如果仅仅保证出身贫苦者的话语权,那么自然要依靠阮氏兄弟、李逵这样根正苗红的人。——首先造反,也乐意造反的往往是这样的穷苦人。但要使打家劫舍的流氓队伍变成有组织、有规模的军事单位,靠这帮人是不行的,必须扩大领导层,搞统一战线。在这点上,做过押司、官场和江湖规则都明白的宋江显然看得比晁盖更准。

  随着秦明、呼延灼、柴进、花荣、黄信、徐宁、孙立等与旧体制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上了梁山后,梁山的基本力量发生了成份变化,所谓的“队伍纯洁性”更是天方夜谭,这时调整梁山的基本路线是必须的。“反贪官不反皇帝”是梁山人能凝聚最大多数头领、能师出有名的最佳选择。如果说阮小五刚劫生辰纲时所唱的“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只是底层人囿于传统文化的不自觉表现,后来宋江的选择就是梁山人为了求生存的自觉意识。

  纵观整部《水浒》,梁山人从来没有并吞宇内、代替赵宋的雄心与能力。其原因是大宋朝比起其他朝代而言,商品经济发达,市民阶层的人数增多,官府的赋税相当一部分出自商业、手工业、矿业,这和重农轻商的其他朝代不一样,因而官民矛盾、特别是普通农民和官府的矛盾较其他朝代并不特别突出,大宋主要的威胁是外地入侵。比起西汉末年的赤眉、绿林,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唐代的黄巢起义,包括南宋在内的整个宋代,除了宋江、方腊、王小波、杨么几次地方性造反外,没有席卷全国的大暴动。真正能给旧王朝雷霆一击的暴动必须得天时、地利、人和,统治者已搞得民怨沸腾,用儒家的话来说,天命已经归于别人;一地起事,如秦末一样,天下便像点烟花爆竹一样,到处响应,让官军难以应付;起义的部队逐步掌握更多的资源,包括土地、可供后勤的百姓、杰出的人才等等。这几点,梁山人都不具备。康王南渡后,再能在东南建立新王朝并享国150年,说明大宋境内无隋末那种遍地狼烟的群众基础,而多是梁山这样的占据一地而不能席卷全国的反叛者。

  晁、宋领导梁山诸人,大部分打的仗是防御战,是不得已的“反围剿”,很少有主动的进攻,打青州、打大名府也是为了救人而采取的偷袭。葬送一个王朝的起义必须有大规模反攻,难道梁山人就不想打下东京坐龙廷吗?只是历史没有给他们这个条件。宋江等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以招安为目标,以“忠义”为旗号,这是种现实的选择。所谓树忠义大旗,从来就是一种为了生存的手段,哪个时代的造反者有真的忠?真的义?

  而晁盖一直就是个没有个明确目标的造反者,乐于过着当一天强盗抢一天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这日子李逵这样的人愿意过,而越来越多如卢俊义这样不得已造反的人,不愿意一生都为草寇。随着梁山战略方针的调整,晁盖便成为一个摆设,一个因为首义而成就的象征符号,这个符号随着宋江势力的崛起,也越来越没有用。

  当朱元璋经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羽翼丰满后,就感觉到小明王这个傀儡已经不需要了,便派部将凿穿小明王的龙船,让其淹死并彻底消灭龙凤王朝的档案;杨秀清等人靠洪秀全装神弄鬼,称自己是上帝的次子,蛊惑众多老百姓跟他们紫荆山起事,到了南京天朝兵强马壮后,杨秀清就开始逼宫了。——这是造反集团难以改变的规律,晁盖若不意外阵亡,命运大抵也是这样。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2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4     标题: 第一编 第四章 梁山公司被收购

  我曾在前文提到梁山在寻求招安的过程中,并非是上下同心,梁山内部有许多不同的声音。有些头领对此深深地怀疑与担忧。其中有深刻了解朝廷行事原则的人,如林冲和卓有远见的李俊等;有天生喜欢干杀人放火、喜欢自己支配自己不喜欢公司改变经营方式的人,如李逵等;有些头领原是另一拨强盗的领导人,不得已和梁山合并,如鲁智深武松等等。

  那么,除宋江几个人外,明确表示支持招安的并非占多数,为什么招安的基本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梁山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话,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司?它是如何经营的?它的高层职员乃至普通职员有没有股权?有多大的股权?

  按照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梁山从宋江而下,都是干着用生命博取生存资源的买卖,他们用自己的身家性命投资,获取的收益也就是血酬。许多人上梁山之前,都是个体经营者,为复仇或为生存杀人放火,但摆摊设点的小商贩们,既要担心工商税务城管的骚扰,又降低不了经营成本,很难扩大规模,经营的风险很大,于是想起了几人合伙。便有了四处开花的小公司。周通和李忠合伙,鲁智深、武松、杨志、张青、孙二娘等合伙,史进和朱武、陈达、杨春合伙,李俊、李立合伙,童威、童猛合伙,燕顺、王英、郑天寿合伙,樊瑞、项充、李衮合伙。他们有的是兄弟搭档,有的是夫妻一起经营,有的是朋友合伙做买卖。普遍公司规模不大,那么产权也没必要那样明晰,尤其在草创阶段,大伙儿为了生存都拼命地干活,分红的时候不多,因此合伙者的矛盾并不突出。

  在经营过程中,小公司发现自己的抗风险能力还是不行,短时间内也难以做强做大,必须和别的公司联合。那么被梁山这个大公司收购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自己公司被合并,原来的董事长总经理自然要丧失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因此稍稍有些规模的公司不到万不得已不走这一步,如鲁智深、杨志、武松他们,在青州知府慕容的咄咄逼人之势下,才投奔梁山以求自保;有的还不知天高地厚想吞并梁山,如总部设在芒砀山的樊瑞公司,两个公司一交手,感觉到和梁山的规模、实力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于是决定干脆被梁山收购得了。

  众山英雄归水泊以后,梁山这家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管理层急剧膨胀。经营方式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在梁山初期,可看作董事长为晁盖,总经理为宋江。高级职员主要是三个来源,原来王伦旧部,晁盖生辰纲那派人马,宋江流配江州一路收罗的。管理人数不多,晁董宋总的配合还算默契,两人矛盾没有显现出来,梁山的经营状况蒸蒸日上。晁盖死后,宋江集董事长、总经理两职于一身。梁山的生存、发展压力摆在了诸人的面前,当然承受最大压力的自然是宋江。

  这家公司面前有三条路。一是彻底做大,将赵宋公司吞并,就如李逵所说的那样:“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个鸟水泊里!”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具备天时地利人和,长于权谋,善审时度势的宋江觉得自己没有吞并赵宋这个超级大公司的能力。二是一直独立经营下去,这也有一定的困难,一要应对朝廷的征剿,二要养活越来越多的公司职员,而且公司上下对分红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固守于梁山,连李逵这个粗人也知道“鸟水泊”不是长呆的地方。梁山的后期一直为生存打拚,李逵这些只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高级职员,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宋江几次主动出击,如攻打打大名府,除营救卢俊义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卢家富有,两个地方粮草充足。如果经营方式没有大的变化,长此以往公司规模必然萎缩直至被吞并,三是将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后,以合理的价格被更大的公司收购。

  宋江上梁山之初,甚至在此之前就瞅准了最后一种经营模式。因此他在收罗那些体制内的小吏、军官时,总是用公司最后的宏伟目标打动他们:“你们在赵宋公司只是个普通的业务员,来咱这里给你一个部门经理当当。反正公司做大了还会让老赵家收购,你不来才是傻瓜。”晁盖一死,宋江刚刚代理董事长,便发表了自己的施政方针,为被收购做组织和舆论上的准备。首先改“聚义厅”为“忠义堂”,宣示了公司的经营宗旨,再对各位高级职员进行重新分工。如此条理分明,自然是宋江在当老二时日日深思的方案,因此金圣叹讽刺道:“如此十三章,岂是临时猝办之言?前书谦让,后书分拨,以深表宋江之权诈也。”

  宋江一方面拼命地从赵宋公司里挖人,使更多的人认同自己的经营理念,减少被收购的内部阻力;二是利用梁山产权不清晰的特点,剥夺了大多数职员的话语权,推行自己的理念。

  尽管梁山的董事会成员达到了一百单八员之多,但由于产权不明晰,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也不明确,最后由几个大股东说了算。直到梁山被招安,它还是个糊里糊涂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梁山归众兄弟们特别是一百单八人所有,但具体到每个人,究竟拥有多少股权却是笔糊涂账。就如一个村办企业,理论上是全村村民集体所有,但处置权往往在村党支书、村委会主任的手里。在晁盖上山之前,宋万、杜迁、朱贵等人已经在这里经营多时,这块地皮能不能折合股权,如果能折合的话,这三位超级元老不至于没一人进三十六天罡,他们开拓梁山之功在生前从来没得到承认,基本丧失了话语权;那些如二龙山、少华山的小公司合并前,烧了自家的山寨,收拾所掠夺的金银财宝,带领喽罗们来梁山,他们的本金如何计算?由于所谓的“义气”,他们带资入伙被当然地视为自己本钱的处置权交给了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江,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只有二龙山这个规模较大的公司原领导表现得最激烈:我靠,老子好不容易积累点血本,全拿来投到你这个公司,你倒好拿着咱的血本去寻求被老赵家收购,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直接找老赵家谈判呢?但宋江已经把董事会核心层的大多数人搞定了,像鲁智深、武松以及李逵也翻不起大浪来。

  一百单八将中大多数人都没有自由表达主张的权利,只能在董事会上被动地举起森林一般的手臂,那么众多的校尉、兵士的意见更不足论了,如果梁山能够民主到搞一个“全民投票表决”,梁山就不是梁山了。

  于是,梁山公司按照宋江的安排,一步步寻求收购。宋老大和燕青等人化妆去找赵宋公司老总“二奶”李师师以及高级职员宿太尉,就是希望收购时出个好价钱;三败高太尉就是为了提升本公司的名望,显示本公司不俗的业绩,为谈判争取更有利的位置;扯圣旨偷御酒是因为最初收购方案出的价码太低。

  应当说,赵宋公司给的收购条件并不算低,至少梁山作为一个独立的子公司还继续存在了一段时间,没有拆分他们。但总公司不拆分他们是有所图的,让他们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开拓新市场,最后在强行吞并另一家民营公司——方腊时,本钱输得所剩无几了,这时候原公司的老总、副总只能被总公司任意处置了。——还是燕青等人聪明,拿着自己的红利,找个地方去养老。

  这个结果宋江应该能想到,因为原来别的公司被梁山收购后,那些公司的老板照样被他夺去了发言权。“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规矩总是打破不了的,在朝廷和在江湖没有什么区别。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3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5     标题: 第二编 第一章 几人是干净的,几人是安全的

  金庸的《射雕英雄传》中,某次洪七公遇险,自己以为大限将至,把帮主的位置和打狗棒传给黄蓉后,告诉黄蓉就丐帮帮主大位时,这位衣着光鲜、家境优越、生活讲究的美娇娘可能忍受不了一种仪式——这仪式就是所有参加大会的乞丐人人向继任帮助吐一口唾沫。这种自唾其面,自污其身的仪式包含这个江湖中最大的帮会对自己位置的一种认知:帮主不管再牛,哪怕出身富户、武功盖世也是个叫花子头头,叫花子所承受的一切侮辱,帮主必须也有承受的诚意,否则就没有资格做帮主。这就是行规。

  老鸨哪怕多少年已经不接客,但她和客人都知道自己原始积累阶段的所为,如果她再给别人大谈贞洁,只能叫人笑死。过去北京先农坛有一亩三分地,是由顺天府尹租给皇帝的,每年开春皇帝要前来假摸假样地扶着犁、赶着牛耕一番地,显示以农立国,自己是天下农民的头头。而实际上,除了几个开国皇帝,恐怕大多数长于深宫的皇帝不知稼穑之难。但在政治场里,这样的“秀”是必要的,这种秀为了博取的是相关阶层人士的认同。

  《水浒》中的好汉们,都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为营生的,那么要入这一行自然也有“行规。”

  林冲雪夜上梁山后,拿着柴进的介绍信去拜见王伦,嫉贤妒能的王伦想:“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只是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于是王伦给林冲出了一道“强盗资格考试”题:“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这京城里工作过的林武师,以为“投名状”无非是书面答题,“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为他解释什么叫“投名状”:“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王伦出这个难题,让欲到梁山避难的林冲没有理由回绝,因为这个入门考试题符合强盗的职业特点。强盗做的是刀口上舔血、脑袋别在腰上的高风险、高产出职业,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干这行必须要求上下同心,祸福共担,否则极易遭来倾覆之祸。那么做强盗,必定要有强盗的职业特点和从业要求,敢于心黑手辣,敢于滥杀无辜。有着精神洁癖,有着正常人道德观的人不但不能做一个彻底的强盗,也会使别的强盗怀疑你的忠诚。

  林武师在入梁山之前,虽然也杀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但那是为了报自己的血海深仇,这种杀人行为在那个时代,可以被正常的道德观所容纳,在人格上,林冲还是干净的。可一旦杀了一个与你无冤无仇的过路人,你的手就沾了血,你在人格上不再干净,你回头无路,这个强盗便做定了。——施耐庵写林冲前两天空手而归,第三天遇见了杨志,两人交手不分胜负,最终王伦免了林冲的“投名状”。——耐庵此笔,非是闲笔,另有深意,下文再表。

  这干强盗必须自己跳进脏水里,主动将一尺白布放到黑染缸里染黑的规矩,现在还存在。前两年流窜数省市抢劫杀人的张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破获后,案件显示张君在招兵买马时依然采用王伦那样需“投名状”的考试方法,那些刚进团伙的人,张君命令他去杀一个人做“入场券”,这样一为了让他锻炼胆子,二则绝了他们的回头路。为什么俗语中说,贼船上来容易下来难。

  《水浒》中许多人就是这样主动或者被动欠了血债,最后一条道走到黑的。李逵这种以杀人为乐、天生具有做强盗素质的人毕竟是少数。鲁达是一时暴怒杀了郑屠,不得已出家,因为野猪林里救了林冲,大相国寺里也呆不住了,最后落草为寇。武松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都头,因为老兄被害死不能昭雪,愤而杀人,然后一步步走向为寇的道路。杨志是失陷了生辰纲,回去不得。朱仝死活不愿意入伙,就让李逵摔死了小衙内,让他没法在官府的势力范围内立足,最后也是不得已上梁山。从梁山各色人物上山的路径来看,大多数人但凡还有条退路,都很犹犹豫豫,包括老大宋江。

  江湖上的人是不干净的,那么官府里的人呢?照样没办法独善其身。高俅以献媚宋徽宗起家,最后官至殿帅府太尉,这种媚上欺下的朝廷显贵,和童贯、蔡京是一丘之貉,自然没有干净的。而那些州县的地方官呢?照样如此。授受西门庆贿赂的阳谷县知县,利用权势开设“快活林娱乐公司”的张团练,陷害武松的张都监,将解珍、解宝关进死囚牢里的登州知府,以及收罗民脂民膏去为老丈人送礼的梁中书等等,哪一个不是贪官污吏。那么这些贪官们手下的小吏呢?除了孙定、叶孔目个别还固守良心底线的外,大多数是见钱眼开,为了金钱不惜伤天害理,为了个人利益根本不在乎法律尊严的小吏。这群人里面包括梁山的老大宋江以及他的心腹戴宗,还有施恩、蔡福、蔡庆等等。——大宋朝,真是从外到里,瓤子都坏了。在这样的酱缸里,坚守道德底线的人如果不同流合污,只能被排挤、被陷害、被边缘化。许多贪污腐败的“窝案”一出来,烂掉的是一个个班子。难道是上天安排,让一帮贪官如此巧合地聚在一起么?非也,同一个班子里面,如果有一个人不贪污,别人是不安全的,必须想方设法也要把他拉下水。民谣不是说有“四大铁”么?“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前二者是基于共同的青春经历而结下的友谊,后二者完全是相同的利害关系,彼此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在这个没几个人是干净的社会里,大家都有原罪,那么行事的规矩就是权力的比拚、阴谋的比拚、金钱的比拚,这样比下去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最后要分输赢,只有暴力解决一切。这样一个社会,没有谁有安全感。林冲作为一个禁军教头,不是寻常百姓,但作为军官的他在高太尉面前就是弱者,他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武松可以将害人的老虎打死,可以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可是不能为自己屈死的哥哥伸冤;施恩父子是个管监狱的官员,可以操纵别的囚犯之生死,但在张团练、张都监面前也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柴进可以庇护许多犯罪的人,却照样拿着铁券保不住自己的老宅。在这样的社会里,施暴者和受虐者的角色可以互换,强者和弱者只是相对的。那些知县、知府甚至太尉、丞相、皇帝也没有多大的安全感。因为暴力的比拚是没有规则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风险往往无法预测,就像抗洪时要防止的“管涌”一样,在看似平静的水面下,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有个“管涌”。失了生辰纲,知州担心自己被太师免官,只得给何观察下最后限期破案的通牒,何观察为了保住饭碗,履险去水泊征讨,最后被割了耳朵;西门庆能买通知县,却挡不住武二郎自我执法;张观察、张团练、蒋门神合伙陷害武松,却想不到一家十几口被杀;高太尉也有被梁山俘虏的时候;即使是大宋王朝的 “Number one”道君皇帝,在戒备森严时去和李师师幽会,也没想到梁山贼就在旁边。

  所以,我们看到的《水浒》社会,被人害的人往往又是害人者,昨日为台上之贵,今日为阶下之囚。《水浒》在写刘高陷害花荣一章的结尾用了两句诗:“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这样的社会只可能是猴山,奉行的是丛林原则。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3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5     标题: 第二编 第二章 小吏毕竟是小吏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这是《诗经·邶风》中一首描写小吏生活贫穷艰难的诗歌,它可能是中国现存最早写小公务员生存的文学作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诸侯不尿国王,大夫和各地封建主也不尿诸侯,做一个小国的小吏,确实没有多少生财之道,也没有多高的社会地位,他不得不慨叹:“王事适我,政事一埤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不但要做牛做马一样干没完没了的活,而且要受人奚落指责。

  宋代的经济文化繁荣胜于以前任何一个时代,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时候,公务人员寻租的机会要多得多,可以包揽官司、敲诈农商,这时候的小吏比《北门》中的小吏要好一些,但如我在前一篇文章中写道,大多做吏要么如李逵那样纯粹为一碗饭吃,要么如宋江、戴宗、施恩那样,将手中的公权力私有化,从而保护自己的家族或者以此为保护伞经营特殊行业。但没有制度化的保障,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卑微,在科举出身者的眼里,无非是群奴才而已。

  宋江一怒杀了阎婆惜以后,逃到家里避祸,朱仝等人来庄园找宋太公,太公出示了文书,说他和宋江已经脱离了父子关系,因此不负任何连带责任。《水浒》中道:“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的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以此预先安排下这般去处躲身。又恐连累父母,教爹娘告了忤逆,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却做家私在屋里。”

  这就是官越大越好当的道理,做吏的风险这么大,为什么还能网罗宋江这样有能耐的人?主要是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或转嫁风险,最大限度地扩大收益。如宋江等人和父母在法律上断绝关系,跟现在某些官吏在老婆犯事后闹个假离婚一样的道理。顶着这样大的风险做吏,如果不好好地捞一把,那还不如回家做个田舍翁。所以我们看到施恩父子和张团练争夺“快活林娱乐公司”的经营权,戴宗让每个犯人必须交“见面礼”的潜规则。小吏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成本一般会想方设法转嫁给老百姓。其实,后世的许多小官吏也一样,不小心就会成为大官抛出去的替罪羊。官如此,不但被牺牲的小官吏心里不服气,恐怕其他小吏也有兔死狐悲的感觉,既然冒着当替罪羊的危险,那还不利用机会大捞特捞?

  宋江这样的小吏,尽管见多识广、心狠性狡,但他们的经验多是底层经验,也就是说对江湖上的事情明明白白,对基层政府的运作清清楚楚。知道如何瞒上欺下,如何结交三教九流,如何化解风险。如宋江凭的就是“仗义疏财”,到了江州结识了戴宗、李逵后,就会一路使银子,柴进庄上遇到武松后,也是用金钱笼络武松。——这方法应当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真理,但如何使银子,如何走门子,基层和庙堂还是有差别的,像宋江这样的能吏,用结交晁盖、李逵、武松的方法去京城,就不太灵光了。

  宋江每次离开梁山出去私访,喜欢带四个人。前两个自然是落难时结交的死党戴宗与李逵,戴宗是他第一心腹,而且就如蒋氏的戴笠,是个情报头子当然要十分仰仗;李逵不但忠心耿耿,更兼武艺出众,是最好的保镖。另外两位就是燕青、柴进,这两人的优势是宋、戴、李三个小吏最缺乏的。燕青长大大城市,是著名大企业家卢俊义的心腹,相貌英俊,精通各种方言,了解各地风月,连李师师这样阅人无数的花魁也一见倾心,可见其魅力。宋江这样的人顶多能在山东县城里的卡拉ok厅里摆摆谱,到了大都市的“天上人间”,他就傻眼了。

  你看他们一行到了东京,见到了李师师。“但是李师师说些街市俊俏的话,皆是柴进回答,燕青立在边头和哄取笑。”“酒行数巡,宋江口滑,揎拳裸袖,指指点点,把出梁山泊手段来。柴进笑道:我表兄从来酒后如此,娘子勿笑。”这样的大台面,自然只有柴进和燕青才能撑起来。柴进骗过了值班的王观察头上的翠花(大内的通行证,那时没有照片只能如此),然后进了皇宫侦探了一番。这活只能柴进做,他是周世宗嫡传后裔,真的天潢贵胄,那种贵族气质梁山其他人物谁也学不会。戴宗已经够能干的吧,拿着伪造的蔡京信件来见蔡九知府,当知府问他在蔡府见了谁,他杜撰在蔡府,早晨寻见了一个门子接了书信,一会又是这个门子接待,次日又是这个门子交给回信。金圣叹批阅道“寻见二字好笑,写得如市之门,可张罗雀。”“只是这个门子,如贫士仓头相似”,一个常常处在基层的监狱官,他如何想象的出相府的气派?就如笑话中将农民想象皇帝的日子就是每天吃油条,用绸缎擦屁股一样。蔡九更加相信书信是假冒的,他骂戴宗:“门子小王不能够入府堂里去,但有各处来的书信缄帖,必须经由府堂里张干办,方才去见李都管,然后递知里面,才收礼物。便要回书,也须得伺候三日。”可怜的戴宗,可怜的小吏,这样繁琐的办事程序让小地方的人如何了解,尤其当时交通不便,信息不发达。

  宋江后来极力诱柴进、卢俊义、呼延灼这些高层次人才上山,有经济的、军事的考量,但不可忽视的一种原因他是希望改变领导层多是低层次人物构成的状况。靠这样的人起事可以,做大就不行了。太平天国一直坚持用紫荆山起事的两广老兄弟,视儒士如狗,焉能不败?

  聪明的草寇是不甘心永远做草寇,一有机会就会极力改变其核心层的组成。刘邦靠沛县一般小吏起家,但能网罗天下贵族,如韩贵族后裔张良;朱元璋是个叫花子,但他手下的宋濂、刘基、李善长等人无论学问、声望、智慧都是人中之杰。当年我们学历史常常说农民起义成功后被地主阶级夺取胜利果实,但是只有这样王朝才会命长一些,一直坚持是个农民政权恐怕国祚不会多长。刘邦进咸阳还爱和樊侩那些老乡喝酒赌钱,哪像个皇帝,有了叔孙通制出礼仪,大汉王朝才有点气势。

  宋江很自卑,所以不论对柴进、卢俊义,还是对高俅,一再称自己是“文面小吏”,他证明自己地位的方法绝不是聚集越来越多李逵这样的人,——这些群氓只能利用一时,而是需要号令更多柴进、卢俊义这样的人。就如没学问的人总在名片上写着自己是“某某学博士”,暴富的人用名牌把自己包裹起来。

  小吏出身的宋江,当然不满足草寇的生活方式,他需要建章立制,需要外在的程式来强化自己的地位,于是排座次后便大力制作各种旗帜、依仗,让裴宣掌管军法。但最有表演性、最能体现权威的地方自然是朝廷,除了推翻大宋自己当皇帝外,只有招安一途。宋江没有倾覆大宋的力量,他选择招安也符合一个小吏的人生理想。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4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5     标题: 第二编 第三章 从三个民营企业家的命运谈起

  宋朝是个军事羸弱和经济活跃不对称的跛脚鸭。看过《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的人对大宋首都之繁华大约有些简略认识,即使是小说家所言的《水浒》,重点写造反和招安,其中也不少笔墨写到了市民阶层的生活和市场经济的活跃。

  商品经济发达必然会诞生一批民营企业家。《水浒》中有三位较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即渭州 “镇关西”郑屠、阳谷县西门庆和大名府的著名员外玉麒麟卢俊义。

  这三个民营企业家都没有得到善终,郑屠有欺男霸女之嫌疑而被鲁达三拳打死;西门庆谋色害命被武松杀掉;卢俊义被诬通贼后不得已上了梁山,最后和宋江等人一起受招安,征辽、平田虎、王庆、方腊后终免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被权臣们用毒酒毒死。

  三人善恶不一,其人品道德有云泥之别,普通人读到郑屠和西门大官人被打死时,觉得痛快;读到卢俊义被害时,免不了因英雄末路而伤心。但仔细比较三人的命运,便会有一个饶有趣味的疑问,为什么无论是为恶还是为善,这些商业界的成功人士都逃脱不了家破人亡的结局?

  在皇权社会里,世俗权力高于一切,没有现代的立法、行政、司法三分,民间对官府权力使用很难进行监督,官府的种种行为也很难公开公正。那么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商业的繁荣只是畸形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有自由、宽松、法治化的环境。私营者的成功与其说依赖个人的能力与机遇、法律对财产和经营活动的保护,还不如说更依赖于和官府的关系以及心狠手黑、大胆奸滑。“灭门的府尹,破家的县令”,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可以通吃一切,自然包括左右民营企业家的活动,经营活动往往并非按照成文的游戏规则运行,而是按照诸如“无商不奸、“官商结合”的潜规则运行。要么你就依靠官府横行霸道,免不了被武松这样的人自我执法干掉,要么不亲近官府而被剥夺财产最后走投无路。 “为富不仁”和“为仁不富”的怪圈在《水浒》的世界中,就已经存在。

  先说郑屠,这个出身卑微而能把企业做强做大成为渭州肉类加工销售公司老总的企业家,走到这一步委实不易。可毕竟是穷人乍富,没有西门庆那样对女人的体贴,更没有赵员外的大度,而是被人指控借势欺人,要吃“霸王鸡”。看金翠莲的哭诉:“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做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厉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

  依翠莲之说,这郑屠实在太坏,先用白条占了人家的身子,大老婆将二奶赶出来后,又要讨回三千贯钱。在那时身体是可以明码标价地出卖,因此郑屠买翠莲不算违法。双方之间起争执,也只能算民事纠纷。而翠莲单方的诉说是否是事实,也待调查。不排除这种可能,即翠莲为葬母借贷了郑屠三千贯(就如阎婆惜卖身于宋江一样),后翠莲脱离郑家,郑屠追债。这起纠纷里牵扯两个关键问题。一、郑屠是否真的是“虚钱实契?”二、翠莲脱离郑家是否真是郑家的过错?当时虽然没有专门的民事法庭,但行政、司法合一,道理上仍然可以向官府寻求救济,而且官府调查取证从技术上说并不困难。但是因为当时的司法黑暗的现状(水浒牵扯的十数件案子无一个案子是秉公而断),金氏父女两个异乡人在当地状告著名的企业家、纳税大户,不但要花费一笔不小的司法成本。而且胜算的把握微乎其微,那么作为一个小老百姓,金老头选择忍气吞声,卖唱还钱是明智也是成本最小的办法。

  问题是为什么鲁达一听翠莲的叙说,就根本不做调查就深信不疑?一是因为鲁达暴烈急躁的性格。二是因为不公平的社会现实以及从上到下已然废弛的官方制度,让民意有种想当然的模式:强者和弱者争端,肯定是强者无理,官方也肯定偏向强者。社会不公使一般人相信巨额财富肯定来路不正,“仇富”是普遍的民间心理,鲁达不调查便从金家父女之说。三是郑屠这个暴发户挑战了旧的既得利益者鲁达的尊严。

  鲁达恨郑屠,固然是因为他认定郑屠仗势欺压金氏,但更由于他认为郑屠自称“镇关西”,“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脏奴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在打郑屠之前,也历数了郑屠这种“僭越”的罪过:“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夫,狗一般的人,也叫镇关西!”——鲁达的这番话,隐含着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商业和商人的看法,可利用商人生财,可收商人的赋税,但坚决要堵住商人因经济实力高涨而要求政治权利的欲望,从而动摇以农立国,以儒治国的根本。宋代对商人比明代还好点,明洪武命令商人再富有都不能穿绸缎。——名号和衣着是社会地位最明显的符号象征。中国历代的官民关系就是再小的官也是代表官府管理统治百姓的,其尊严不可被挑战;再富的民也是被管理的。这种政治形态决定着做官的尤其是做小官的最难忍受的就是老百姓比他富,比他过得好。比如一个派出所长看到三年前刚从劳教所里出来的小混混,突然开着宝马,住着豪宅,他会怎么想?那么对于富了以后的百姓而言,由于缺乏安全感,必须依附官府。由于渭州和延安是防备西夏的前线,因此当地的军事首长比内地更重要,郑屠投托的是小种经略相公。

  如果不是郑屠自称“镇关西”,鲁达即使想替金家父女出头,大约只会去质问郑屠,对于官家人鲁达,郑屠采取的态度也大约是息事宁人,最后可能会免掉三千贯钱,让翠莲回东京。可“镇关西”的称号冒犯了官威,鲁达根本不问青红皂白,想方设法激怒了郑屠,然后三拳送他见阎王。

  可惜呀郑屠,要是生在今天,卖肉凭什么低人一等,不能称“镇关西”?堂堂最高学府国子监毕业、有功名的儒生不是也在离渭州不远的长安县卖肉吗?

  西门庆比起郑屠,出身也好不了多少。“原来只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就县前开着个生药铺,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来暴发迹,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钱过事,排陷官吏,因此,满县人都让他些个。”王婆向潘金莲隆重推荐这位年轻英俊温柔的企业家时如此说的:“这个大官人,是这本县的一个财主,知县相公也和他来往,叫做西门大官人。万万贯家财,开着生药铺在县前。”显然这位医药公司的老总比前面那位肉类公司的老总和官府的关系更亲密。对官员郑屠只是攀附,西门庆是深交。(《金瓶梅》中的西门庆神通更广大,所以是纵欲而死非武二杀死)。“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钱过事,排陷官吏”说明西门大官人对地方政治的影响力,几乎可以做当地的“地下组织部长”了。在没有制度化的保障下,企业家通过金钱左右地方行政,从而为自己撑起保护伞是买卖人的本能。正因为他和官府这种水乳交融的关系,他敢于和潘金莲用毒药杀死武大。——这武大也非平常人,他兄弟武二那是阳谷县的都头,好歹在当地也算个人物。武松从何九那里拿到兄长被毒死的“物证”——骨殖,又有何九验尸前被西门庆贿赂、郓哥有关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的证言,无论如何西门庆有重大杀人嫌疑,可知县至少可以立案侦查此事,然而他为西门庆开脱:“武松,你也是本县都头,不省晓得法度?……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则行。”西门庆得知后,给官吏们塞了银两,县令和狱吏更是站到西门庆一边,而且以堂皇的理由来搪塞。最后武松一气自我执法,杀了潘金莲、西门庆为兄长报仇。

  有意思的是西门、潘被杀后,县官又反过来为武松开脱。“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人们的招状,从新做过,改做‘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此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服,扭打至狮子桥便,以至斗杀身死。’”前一阶段西门庆有重大嫌疑而不立案,此时武松明明是故意杀人而被开脱为过失杀人。国家法度在官员面前真得成了任意揉捏的泥团。此时,县官与西门庆的交情哪里去了?为什么要维护武松?县官此时念武松为他护送礼物上京的功劳,当初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有钱人和官家从来只有利益联盟,西门庆在世时给他银子,而且西门庆在当地有影响,他自然要维护西门庆。现在西门庆死了,树倒猢狲散,剩下孤儿寡母,再维护他有甚用!何况打虎英雄武松众人景仰,武大的遭遇众人同情,此时县官考虑的是所谓的“民意”,这民意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在这官员眼里,没有国家法度,只有个人得失。

  和郑屠、西门庆相比,卢俊义算是个好汉子。不但富甲一方,而且为人仁义,可他不得不落草为寇。宋江、吴用为了骗他上梁山,用了种种计策。等被擒获到了梁山后,首先慷慨激昂:“卢某昔日在家,实无死法,卢某今日到此,并无生望。要杀便杀,何得相戏!”当宋江邀他入伙时,遭到他严辞拒绝:“卢某一身无罪,薄有家私。生为大宋人,死为大宋鬼。”好一个大宋的忠臣义民。可就是这样的忠臣义民,被官府逼迫成大宋的敌人。管家李固和卢俊义妻子通奸,为霸占家产诬蔑他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身为大名府的军政首长为什么这样容易相信?首先是卢俊义家产万贯又没有犯罪,没有必要上梁山。其次即使真的落草怎么会傻乎乎再回北京自投罗网呢?梁中书完全可以调查,怎能凭一面之词定卢俊义的罪,而卢俊义无任何申辩机会和救济渠道。

  除了官府的逆向淘汰昏庸之士身居高位外,可能还有这几个原因。

  一是平时卢俊义眼高气傲,身为河北三绝的卢大员外,声名远播又待人仁义,根本不把地方官梁中书放在眼里,不去请安不去送礼,梁中书早就对他不满。

  二是梁中书觊觎他家的巨额财产,除了李固等人为陷害卢俊义奉上的重礼外,一旦卢家财产转到李固名下,便成了梁中书的银库,可任意取用。

  三是与松王朝这样的专制政权的神经过敏,将一切人视为敌人的沉疴有关。专制的政体因为不自信,只相信奴才,稍微有风骨有能力的人都会被视为潜在的敌人。——卢俊义符合这个标准。

  把多数人视为敌人的政权,多数人必然会成为它的敌人。

  卢俊义比起为富不仁的郑屠、西门庆而言,真是个民营企业家的楷模,可照样不容于大宋朝。

  其实,在那个时代,民营企业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当西门庆,要么当卢俊义。而这两种选择都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5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6     标题: 第二编 第四章 大宋忠臣黄文炳之死的警示

  告发宋江题写反诗的黄文炳也许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一位忠臣。一个为大宋王朝尽忠的人却得不到他所效忠的政府保护,全家被灭门。这是黄文炳的悲剧,也是大宋王朝的悲剧,尽心尽力忠于王事之臣没有保障,这个王朝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水浒》所描写的大宋王朝,其所属官吏大致上有四种:

  第一种如林冲那样“朴忠”之人。能力超群,为人忠厚,行事端正,勤勉于王事。但这种出污泥而不染的职业军官,为那个朝廷、那个官场所不容,只能雪夜上梁山。

  第二种如宋江这样的能吏。依然是能力超群,又长于权谋。但看到了王朝的种种弊病和未来的命运。替朝廷打工完全是为了自己有机会寻租,自己利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广交黑白两道人士,为自己早找退路。对王朝而言,这些人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对王朝的律法都是敷衍了事,毫无内心的尊重与敬畏,甚至与“反贼”们暗通款曲,如果他们反戈一击,杀伤力最大。

  第三种如蔡九、高廉这样占据要津的官吏。他们大多无能无德,惟一会做的事情是奉承巴结上宪,欺压敲诈百姓与下属。他们惹起了沸腾的民怨,他们为王朝制造种种仇恨。但由于他们大多“根正苗红”,在朝廷有强大的靠山,他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只要玩得巧妙,大多不会给他们带来处分,甚至会青云直上。这类官员和林冲等类官员是天生的敌人,他们必须将林冲这样的“干净”官员排挤掉,才能为所欲为。和宋江这类官员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种种矛盾。他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蔡九这样的官需要宋江这样的吏办事,宋江这样的吏需要借重蔡九等官员的权势。但由于宋江等小吏有能力无靠山,只能为混蛋官员屈身做吏,因此内心是十分瞧不起和反感蔡九这些昏官的,因此有机会就会哄骗、利用他们。蔡九们让皇帝做“冤大头”,宋江们就让蔡九们做“冤大头。”

  第四种官员就如黄文炳。他们寒窗苦读出身,有学识也有能力,在官场这个大酱缸中,为了找到晋身之道,一方面勤恳地为朝廷办事,另一方面牺牲自己的自尊,扭曲自己的人格,让自己的品行污染得和官场一种颜色。因此对百姓而言他是坏蛋,对朝廷而言却是忠臣。由于没有蔡太师这样的父亲,高太尉这样的兄长。在官场他们有先天的不足,只能厚颜去攀附蔡太师这样的大树。但这种攀附来的关系是不牢靠的,大官们也只是利用他们办事,未必把他们看成嫡系。而一般百姓和有良心的官员却不齿其为人,不愿和他们为伍。这样的官员是属“蝙蝠”的,上庙堂无门,下江湖无路。因此我觉得,像黄文炳这样的官员很可怜。

  黄文炳是一个在闲通判。在宋代,通判是知州的副官,大概相当于副州长这个级别,算个中级官员。但在帝制时代,主官和副官的级别只差一点,权力却有天壤之别。做通判的大多是科举出身,通过任通判处理各种公务的历炼,然后一步步升为主官。苏东坡中进士后,开始做过数任通判,后来熬到知州。黄文炳怎样被罢免实缺,赋闲在家,书中未做交代。但我想不外乎这几个原因:一是因为贪污受贿,在帝制时代,“千里做官只为财”,因贪污事发一般是因为政治斗争,这点成为政敌攻击的“阿喀琉斯足跟”。其二是办事不利得罪上司,被整下来了。第三是和同事关系太差,得罪的人太多,无法容身。但根本原因是没有硬靠山,如有蔡京、高俅那样的靠山,贪墨就不是毛病了,上司也不敢整他,出了事故平调到异地做官就行了,同事们更奈何他不得。

  罢官回家的黄文炳只能住在无为军这样的“野去处”,而不是在通省大衢,哥哥也只是个土财主。过江去探望蔡九,因为蔡九家摆公宴而不敢进去,可知他根本进不了蔡九这些“公子党”的圈子。作为这样一个寒窗苦读出身,混了一官半职又被罢官的人,想走关系投门子起复,重新做官,应算是一种合理的期望。他总归是想在大宋王朝的体制内寻求一条出路,而不是像宋江等那样,暗中勾连梁山强寇,做好造反的准备。如果宋江都敢自夸“忠义”,黄文炳更是“愚忠”了。至于书中说他,“这人虽读经书,确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是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这是施耐庵的道德评价,和是否忠于王朝的“大节”没有必然联系。历史上长于待人接物,仗义疏财的奸臣不乏其人。

  看到宋江题写的诗词,一般的混蛋看不明白,而看得明白的人往往不在意,谁骂朝廷的娘,没准他还附和。可黄文炳希望起复的欲望太强烈,便抄下来去蔡九那里邀功。——看他向酒保借笔墨纸张抄写,又问清楚题诗的人模样,再吩咐酒保不要将墙壁上的诗词刮掉,以免证据灭失。——如此有条不紊,可见真是个能干的官员。

  在府衙听到蔡九叙述父亲蔡京信中所说的京城童谣和异常天象,他立即想到“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和题写反诗的“郓城宋江”是一人,两条不相干的证据一对照,便发现了重大问题。是何等的具有斗争经验和警惕性。时时刻刻观察舆情,时时刻刻警惕民间对朝廷不满的迹象。这样的官员,大宋太少了,有这么一个还赋闲在家,像蔡九那样的傻蛋,却起居八座,开府建牙。

  宋江装疯卖傻,被黄文炳识破。

  吴用等人伪造蔡京的假书信,亦被他识破。

  他又建议蔡九将宋江、戴宗斩首于市,早除后患。

  这种政治敏锐性,这种细致清醒而又当机立断的办事风格,显示他是宋代文官制度培养出来十分合格的官员。作为王朝培养的官员,看到不寻常的舆情而熟视无睹,面对犯罪的破绽而不能识破,才是最大的失职。

  对宋江而言,因题写反诗而被关进死囚牢,是因言获罪,是不折不扣的文字狱。

  对黄文炳而言,朝廷既然将题写反诗视为“谋反”、“犯罪”,他及时侦破是为人臣的本份。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宋江、戴宗不被晁盖劫走而是顺利斩首,上报到朝廷,第一功臣肯定是蔡九,黄文炳顶多分一瓢羹。黄文炳依然得不到他应该得到的。

  黄文炳在具体事务面前通达敏捷,但他只有小聪明,不具备大智慧。他没有看到他满怀希望的大宋王朝已是外强中干,身体各个器官已经失灵。宋江等官吏,甚至包括宿太尉这样的大官比他看得更远,对强盗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方便,根本不对朝廷抱太大的希望,口说“忠诚”,内怀小九九,反而两面讨好。因此黄文炳没想到堂堂的江州府官兵,在梁山贼寇面前不堪一击;更没想到蔡九办事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斩首私通梁山强寇的要犯,竟然事前不清场,不关闭城门,让梁山人回娘家似的从容进来劫法场;对法场一旦被劫的应急预案也不做,让劫了法场的人全身而退;对于黄文炳如此重要的举报人,也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蔡九那个位置换上黄文炳去坐,这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黄文炳落入宋江之手后,也许在痛骂蔡九:“竖子不足与谋!”

  黄文炳的哥哥黄文烨是个大善人,他对弟弟的作为很担忧,骂他说:“又做这等短命促掐的事!与你无干,何故定要害他?倘若有天理之时,报应只在眼前,却不是反遭其祸!”作为官员的黄文炳,主动揭发侦破宋江题写反诗、通贼的种种行为,却被“大善人”视为“害人”;蔡九、慕容这样的昏庸之官,位置却坐得很稳;而宋江、朱仝这样的官吏,为强盗通风报信、甚至私放盗贼的人却被民间尊为“义士”。大宋王朝在老百姓心中,形象何等的不堪!

  宋江对黄文炳的报复是那样的残酷、那样的没有人性。害宋江的是大宋王朝,黄文炳只是大宋王朝这条大船上的一个螺丝钉,可宋江杀掉了黄文炳一家四五十号人,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当张顺把黄文炳抓到宋江面前时,黄文炳倒还是显出一个读书人的气节,说了句:“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恐怕不仅仅是多管朝廷的“闲事”吧,也许是后悔没看出自己所依靠的知府是那样无能,自己效忠的朝廷是那样的虚弱。对黄文炳这样忠于自己朝廷的能人,在西方也许会获得敌人的尊重。可宋江自称“忠于朝廷”的人却如此痛恨真正的忠臣。让李逵用尖刀,割黄文炳的肉,一点点在炭火上烧烤着下酒,将黄文炳的心肝做了醒酒汤。可在梁山后期,宋江俘虏了大奸臣高俅,反而对其待若贵宾。

  如此看来,黄文炳是真小人,宋江是伪君子。真小人比伪君子可爱。

  黄文炳最大的错误在于他太把朝廷当回事,太相信朝廷的能力。黄文炳之死的警示意义在于:为朝廷做事太认真不行,弄不好引火烧身,朝廷可不会真心保护你,蔡九这样的大官一有风吹草动早就跑得远远的,黄文炳死后,顶多让大宋王朝表彰一下,追封为某府知府而已,可老百姓却一点也不会同情你。所以呀,办朝廷的事,能糊弄就糊弄。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6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6     标题: 第二编 第五章 攻城平叛之功不如薄技在身

  小时候,我做中医的父亲希望我继承衣钵,长大后能悬壶济世,可惜少年时心事拿云,觉得当个医生没意思,自己长大后应该出去干一番大事业。父亲用最朴实的道理教导我:“有一门技术哪个朝代都不会吃亏,不要玩什么文字,那样容易惹火烧身。”可惜年少的我总觉得父亲保守、短视,而今回头一想,最朴素的话包含的总是最真实的人生感悟。

  读《水浒》,更深地感觉到父亲那种价值观可能在中国人中很有代表性。虽然“手艺人”一向不被儒生看得起,但一门薄技,往往使人在世间不至于饿殍,甚至还可以飞黄腾达;而自以为有安邦定国之才,能攻城掠地,燕然勒石,却常常死无葬身之地。

  高俅是看水浒的人很不屑的一个浪荡子、帮闲出身的高官。他踢得一脚好“蹴鞠”,用现在话来说,是国家著名的球星。那时候没有甲A联赛,足球运动员也不像现在这样日进斗金。蹴鞠就是纯粹的玩,上升不到国家荣誉、民族尊严这个高度。——真正强盛的国家不靠这些玩意儿赢得别人的尊重。

  《水浒》中,玩家在综合素质方面能和高俅比拚的,恐怕只有浪子燕青。这高俅,“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玩耍,亦胡乱学诗词赋;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却是不会。”会唱歌会写点诗赋,就已经具备做一个高级官员的全面素养了,要仁义礼智干什么?这仁义的毛病对做官员的来说百害无一益。因此,从《水浒》的开篇,就能看出高俅的发达,绝不是偶然的,他有做大官的潜质。

  你看,这高俅被父亲赶出了东京,只能去淮西州帮柳世权的赌场看场子,因为皇帝大赦天下,才得以回到东京。他这身份,就好比现今犯了罪被注销城市户口,发配到西北劳改的犯人一样,刑满释放求爷爷告奶奶才能再回大城市落户,还得时刻去居委会汇报一下近期表现。可高俅没有丧失开始新生活的信心,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很快回归了社会。从董生药家到小苏学士家,再到驸马王晋卿家,善于踢球的高俅自己像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而他在敷衍与推托中不恼不忧,最终,“高俅遭际在王都尉府中,出入如同家人一样。”只有这样能抗击生活的打压,能尝尽奚落、侮辱,能在逆境中寻找快乐的人,才能抓住机会,一飞冲天。

  因为送笔架碰见正在踢球的端王,机会像皮球滚到了高俅的脚下,高俅踢出了决定他一生荣华富贵的一脚,这脚球比罗纳尔多2002年世界杯决赛上踢进德国队球网的球还要意义重大。——“偶然一出脚,便为人上人。”前两年《水浒》电视连续剧中的《主题歌》唱道:“该出手时就出手呀”,高俅才是真正的“该出脚时就出脚”,从此,他做了端王的亲随,端王当了皇帝提拔他做殿帅府太尉,这太正常了。官职就是皇帝私人的财富,想送给谁还不是他一句话?这种赠予的民事行为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好在宋徽宗还讲点规矩,没让他做文官,因为那时候的文官大多要经过科举,可后来什么文盲劳模、纺织工人都能被提拔到副丞相的高位,唱歌的也能肩扛将星。高俅好歹还能刺枪使棒,美国的国防部长没有摸过抢不照样带兵么?一居高位,便有恩报恩,有怨报怨没什么奇怪的,难道让高俅同志以德报怨?他又不是个君子,他若是君子就当不了大官了。高俅跟对了人,是他的运气,就像赌场上押对了宝。饱读诗书的人难道就不想抱一棵大树么?你看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写道:“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马屁拍得还不肉麻么?后来李白又想抱永王麟这个大粗腿,最后被流放。可惜李白做诗可以,押宝差点功夫。

  皇帝也是人,他也要有自己的爱好,就像明代有皇帝喜欢自己封自己做将军,满足一下带兵打仗的喜好;有皇帝喜欢做木匠,在手艺活中获得满足。这宋徽宗信许就觉得国防、外交那些琐事太烦人,这些工作是皇帝不得已而为之的职务行为,而作为一个正常人,人家老赵就喜欢踢踢球,写写字,吟吟诗,捧一捧戏子。因此,对宋徽宗来说,高俅和李师师远比宿太尉那些人重要。

  朝廷如此,梁山何尝不是这样?宋江老大的弟弟宋清没什么武艺,不能像林冲、秦明那样冲锋陷阵,也没有燕青、戴宗、时迁那样的特长,连杀猪宰羊的曹正、计算钱粮的蒋敬那点本事也没有。但宋江让他专门安排筵席,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你想想,一百零八将来自不同的地区,口味各异。有像李逵那样喜欢大块吃牛羊肉的粗野汉子;也有宋三郎这样口味很刁吃鱼都不能隔夜的主。从这点看一说明宋清并非一无所长,二说明宋江重用了自己的弟弟。

  《水浒》中最后下场较好的都是有一技之长的人:“安道全钦取回京,就于太医院做了金紫医官。皇甫端原受御马监大使。金大坚已在内府御宝监为官。萧让在蔡太师府中受职,作门馆先生,乐和在驸马都尉府中尽老清闲,终身快乐,不在话下。”这五位幸福的梁山人,一个人医,一个兽医,一个写字的,一个刻印的,一个唱歌的。对朝廷而言,他们才是真正的人才。

  这安道全在梁山上的作用无人能比。宋江背上长疮,差点尾随他的晁盖哥哥而去,从建康府骗来了安道全,便药到病除,方可精神抖擞去打大名府。如果安道全早点上梁山,没准史文恭的毒箭毒不死晁盖。安道全不仅是个好医师,还是个好的美容师。宋江要去东京找招安的路子,又怕脸上的金印被人认出来,安道全解决了这个难题,先用毒药点去,再用好药调治,起了红疤,再用美玉灭斑。这门技术,就和前一阵炒得很热的“处女膜修补术”一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为宋代往人脸上刺字,就如现在的“破处”一样随便。梁山自宋江以下,卢俊义、林冲、武松、杨志等等,许多人脸上有金印,这安道全能不吃香么?要是搁在现在,老安开个整容公司,绝对名利双收。

  宋江征方腊前,先把安道全留在太医院,然后再降旨留下了金大坚、皇甫端。蔡太师要了萧让,王都尉要了乐和。皇帝和高官们早就预谋让两伙反贼自相残杀,而不愿意让五位人才去白白送死。没有了安道全的梁山队伍,好些头领受伤不治而亡,或者像林冲那样病死。宋江、卢俊义、武松这些人是老虎,放在都城旁边皇帝睡不着觉,而这五人不但毫无威胁,而且大有益处。安道全妙手回春,皇帝到处胡搞,染上点什么病有安道全在就放心了。所以安道全被宠信可想而知,即使他犯点什么事也不会把他怎样,谁叫他是皇帝的保健大夫呢?那时候马匹是第一交通工具,皇甫端这样善于相马、医马的人少不了。爱好书画篆刻的宋徽宗也希望有金大坚这样的高手在旁边。萧让模仿蔡京的书法都能骗过老蔡的儿子,蔡太师能没有知音之感么?著名的男歌星乐和在哪里都会吃香,最后和高俅一样,被驸马爷收纳可谓得其所在。

  所谓的安邦之才都是扯淡,还是老老实实学点手艺最好。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7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7     标题: 第二编 第六章 古老的“做局”艺术

  我所指的“做局”,就是几人联合起来,自编自演骗局蒙外人上套。这种街头骗术十分古老,具体起于何年难以考证。将蒙骗视为智慧而津津乐道的中国人,对做局并不是特别的讨厌,甚至还有些佩服,对那些不小心上当受骗的倒是倍加奚落与讽刺,讥笑他们的愚蠢。

  今天的街头,这样的“做局”比比皆是。最常见的就是报纸上屡有披露的那类卖假金元宝假古董的骗局。一个人拿一个假的金元保或假古董出来,悄悄地在街头兜售,当然一般的人不会上当。这时过来一个当“托”的人,假装不认识,看了看这假货,以权威的口吻说这是真的,特别想买,一摸口袋,钱带少了,露出过了这村没那店的懊悔神态,恳求货主便宜一点。两人在讨价还价中,吸引旁边看热闹的人上钩,最后掏钱买了这个假古董。而几个演戏的人拿钱后立即逃之夭夭,没准还在嘲笑那人:“又骗了个傻蛋。”

  这种流行于市井社会的“局”,《水浒》里有好些,最著名的就是“智取生辰纲”那一节,注意,作者和许多读者都认为是“智取”,隐含着对其“做局”艺术的欣赏。

  八人集团智取生辰纲前,作者不惜笔墨铺垫了杨志的清醒与警觉。他清清楚楚知道世上不太平,路上打劫的人太多,便从梁中书那里申请了对押送队伍的绝对指挥权;一路督促军健早起程早注店,尽量不给劫匪下手的机会。

  可尽管他千般防范,不怕贼抢就怕贼惦记,黄泥冈上他终于着了道。黄泥冈上晁盖、吴用七人和白胜合演的那场戏剧,真的可以入选中国古代十大骗局这样的排行榜。这个局场面浩大、安排巧妙演出逼真。不但骗了牛皮烘烘的谢都管以及那些偷懒的军健,且骗过了职业军官杨志这类高手。

  七个人化装成贩卖枣子的商户,看到杨志一行前来假装自己十分害怕劫匪,使杨志等人的警觉放下一分,对其贩卖枣子的身份有些相信。当白胜装成卖水酒的小商贩走过冈上时,杨志极力阻挡众军健买酒,害怕酒里有蒙汗药。七个“贩枣客”要买酒,白胜还欲擒故纵,表示自己被诬为下蒙汗药的,伤了自尊。最后好说歹说把酒卖给“贩枣客”,一桶喝完,都很正常。刘唐假装要占小便宜,——这是小买卖人的通病,符合他这一角色,强行在另外一桶用瓢舀了一瓢酒喝了,被白胜追赶。吴用拿出已经放了蒙汗药的瓢,准备再占小便宜,舀了一碗被白胜夺过去,倒回桶里。——蒙汗药就在眼花缭乱中入了酒桶。“局”这时达到了高潮,杨志的警惕性一点点减少到最低。杨志想道:“俺在远远处望这厮们,都买他的酒吃了,那桶里当面也见吃了半瓢,想是好的。打了他们半日,胡乱容他买碗吃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怪不了杨志。

  这样的“局”不仅在市井间层出不穷,在《水浒》中的官府里照样不少。堂堂的殿帅府太尉要陷害林冲,也是做了这样一个“局”,先让人化装成落魄英雄将宝刀贱卖给林冲,再让人来请林冲,说高太尉要看宝刀。精细不亚于杨志的林冲照样着了道,被诬为持刀进入军事重地白虎堂。张团练为了报武松夺回快活林之仇,买通张都监,先给武松小恩小惠,笼络了武松,并向其委以重任,等武松毫无防备时,将金银器皿偷偷塞入武松的箱子里,然后诬武松做贼,将其打入死囚牢。

  江湖人士做这种下三烂的“局”,尤可理解,可朝廷命官也用这种下三烂的伎俩,今人也许有些不解。其实这些居庙堂之高的人,品行又比草寇高多少。也许他们根本不认为这是“下三烂”的骗局,而是政治智慧呢。

  《水浒》中最常见的局就是孙二娘、李立那些开酒店的,用麻药将客人迷倒,然后谋财害命。梁山人劫法场、顾大嫂化装成送饭的妇人前后去营救解珍兄弟和史进,也都是一种“局”。

  杨志、林冲、武松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们行事谨慎,远非李逵这样的人能比,但都毫无例外地陷入设好的“局”。他们的聪明为什么一下子就短路了?是因为那个世道陷阱太多,骗局太多,花样翻新,以设“局”为业、为荣的人太多,正直的人防不胜防。

  前不久,我看了贾樟珂导演的电影《盲井》,对古老的“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感到不寒而栗。

  《盲井》讲述了两个农民合伙“做局”,害死一同挖矿的矿工而骗取抚恤金的故事。山西某地矿井下,宋和唐趁元某毫无防备时将其杀死在矿井里,然后伪造被砸死的现场。在此之前,宋和唐引诱在劳务市场找活的陌生人元某,对其说他俩和唐的弟弟三人已经在一个小煤窑里找到了活,弟弟突然生病。他俩可以带元某去干活,但元某必须假装成唐某的弟弟,否则老板不予接收。两人然后为元某假造了身份证,向矿老板证明元某是唐的亲弟弟。元某被害后,唐假装哭悼“弟弟”的死,而矿主为了掩盖安全事故,只好用3万元打发唐,让唐和宋拿着“弟弟”的骨灰滚蛋。

  拿钱之前装得悲痛欲绝的唐和宋,拿了3万元钱后立即进城住进酒店,将元的骨灰倒进马桶里,然后唱歌嫖妓,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两人在一个劳务市场捕捉到一个“猎物”——无钱交学费而出来打工的16岁少年元凤鸣。利用凤鸣急需找到活的心理,二人让凤鸣假装宋的侄儿,并同样给凤鸣做了假身份证。

  宋的家里有个成绩好的儿子,看到满脸稚气、十分好学的凤鸣,他有了些犹豫,尤其通过凤鸣的全家福得知凤鸣就是他们前一个“做掉”的元某的儿子时,心里更有隐隐的不安。最后在矿井里,唐已经看出内心矛盾的宋某即将妨碍自己致富大业,便先杀死了宋,就在他想对凤鸣下手时,煤块真的砸伤了唐的腿,凤鸣得以虎口逃生,而坑道中放炮把唐某也砸死了。最后元凤鸣以宋亲侄子的身份领了3万元钱,被迫与矿主私了。

  戏剧性的结局似乎符合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和中国人普遍的人生哲学:恶有恶报。因果循环。

  罪恶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中都存在,但可怕的是,唐、宋(注意很有意思的两个姓,代表中国历史上两段辉煌时期,这是否是有意安排?)这两个看上去纯朴勤劳的农民,作恶后不仅没有丝毫的良心谴责,而且对自己杀人行为有着那样坦然的开脱与解释。“你可怜他,谁可怜我们?”“谁断了我的财路,我就杀了他。”在利己的驱动下,所有的罪恶似乎都是合情合理的。一条生命以及生命背后的妻儿和区区3万元钱,是何等不等值的对比。但生命是属于别人的,痛苦同样是属于别人的,而钱才属于自己的,所以唐和宋才能为区区3万元钱不怕杀人,拼命演戏。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能天下人负我”的信条在两位农民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这个片子揭示了中国人普遍的道德危机,不仅没有罪感,连耻感也没有了,也充分揭示了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带来的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不信任。中国古代的盗墓只能兄弟一起干,外人不能合作因为担心墓中的人将珠宝递出去后,会被墓外的人堵住出口将其闷死在里面。

  电影中的那口井极具有象征意义,电影中的人们其实都生活在这口井里。就如宋说:“这世界除了娃他妈其它可能都是假的。”而唐的回答是:“连娃他妈都有可能是假的。”那么他们祇相信什么呢?

  有人说中国人最有戏子人格,最能表演。电影中的宋和唐在自己的家人面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宋一直惦记家中孩子的学业,而在矿主面前又是个卑微谦恭的农民。当他们把元某杀死后,唐在矿主面前哭自己的“弟弟”,那演技太高了,而宋居中调停,表演亦是十分娴熟,分寸拿捏得相当到位。

  最后的结局好像有些偶然,但又是某种必然。因为罪恶的结盟都是利益结盟,没有真正的相互信任。当宋有些犹豫时,唐毫不客气像他痛下杀手。而宋的犹豫正是因为他“厚黑”不如唐,最后不够厚黑才误了卿卿性命。至于他们引诱凤鸣去发廊嫖妓,让其完成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的历程,然后才决定下手,并非是犯罪者还有某种温情,而是他们心里寻求解脱罪恶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这种做法已经对得起即将被他们杀死的人,那么下一次犯罪更没有心里障碍了。这是种犯罪心理,是犯罪者自我安慰。

  最后,目睹宋与唐自相残杀的凤鸣,拿着3万元钱和两人的骨灰,劫后余生他一脸迷茫地望着火葬场的大烟囱,他真的成人了,因为他清清楚楚看到了人世间的种种的“局”。

  他会怎样处理二人的骨灰和3万元钱?像二人处理他父亲骨灰那样,倒进马桶?3万元钱拿回去供妹妹和自己读书还是挥霍?这是一个悬念。

  也许他会像唐和宋那样,因为在这个黑矿井里,许多作恶者曾经也纯洁善良。

  也许他不会走上唐和宋的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希望的。

  比《水浒》还要古老得多的“做局”,一直做到《盲井》里面。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8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7     标题: 第三编 第一章 从“常例”说“黑讼”与“黑牢”

  “常例”,从字面上理解,应当是常有的、大伙儿都明白的规矩。常例对应的是“特例”。

  在《水浒》中,“常例”和“常例钱”出现过不止一次,对“常例钱”说得最明白的宋江因杀了阎婆惜被刺配江州后,用银子买通了牢中的牢子们,免受了一百杀威棒,为此差拨提醒了宋公明的那番话:“我前日和你说的那个节级常例人情,如何多日不使人送去与他?”宋江故意吊戴宗的胃口,静候他主动找自己。果然戴宗等不及了,大发雷霆:

  只见牌头来报道:“节级下在这里了。正在厅上大发作,骂道:‘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可见,这对囚犯勒索钱财已经不用暗示,不用遮遮掩掩了,完全可以在“厅上”当着其他的同事咆哮索取。这份囚犯必须出的钱真正是“常例”,囚犯心知肚明,公人也将这份钱算成自己合理的收入之内。吴思先生谈到中国古代有许多提不上桌面,但大家都遵循的“潜规则”,从“常例”这个词来看,用钱来运动官司已经不是“潜规则”,而是赤裸裸的“显规则”了。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写了许多官司,这些官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一场官司是公正的,无一场官司不是受到权力和金钱的左右。司法的普遍不公,在《水浒》的世界里,已经成为“常例”。

  《水浒》中最著名的官司,就是林冲“误入白虎堂”,被高太尉指控为要杀害本官。林冲为此蒙受不白之冤,最后不得不上了梁山。贺卫方先生几年前在《南方周末》发表过一篇文章,说到这场官司严重缺乏程序正义。贺先生提到林冲不能自己请律师、当堂和高太尉质证,以现在的诉讼程序套大宋时代,大概是贺先生用“曲笔”开的一个玩笑——那时候根本就没有独立的律师。贺先生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谈到中国古代司法体制与西方相比的特殊性,如行政权与司法权集于一人之手、控辨双方不平等、有罪推定等等。一场官司打下来,没有程序上的公开,自然难以保证公正,输赢与否往往存于判决者的内心。那么这种极不科学的诉讼程序设计必然造成诉讼就是权力或金钱的角力,导致“黑讼”普遍存在。

  林冲误入白虎堂后,是高太尉指控他企图行凶杀人。在这里他和高太尉是都是当事人,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首先存在天然的不平等。高太尉既是诉讼中的当事人,又是裁判。开封府的府尹说:“他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这好比一位高官先以被害者的身份到法院告某人抢劫了他,然后又以领导的身份批示“从快从严查处”,那么这个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这种司法体制下,所有的人包括林冲的丈人张教头和耿直的孔目孙定都明白,哪怕林冲冤情如山,也没有人能为林冲做“无罪辩护”,顶多在罪与刑的轻重方面做文章。那么面对高太尉这个当朝权贵,惟一能做的就是“以钱折刑”,保住林冲的性命。于是,林冲一被收押,“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亦来买上买下,使用财帛。” “以钱折刑”是“常例”,那么,另一方当事人,要陷害某人,使用金钱运动亦是“常例”。高太尉要在半路上使林冲非正常死亡,必须买通押送的公人董超、薛霸,不能因为自己是高官就一毛不拔,他也必须掏这个“常例钱”,遵循这样的规则。于是派陆虞侯给两位公人送了“十两”金子,并许诺事成后在追加十两,西门庆等人用毒药害死武大后,为了事情不被败露,第一件事便是使用金钱打点阳谷县衙门的上上下下,李固为吞并卢俊义家产,害死卢俊义,用的也是这招。张团练和张都监合伙陷害武松,“张都监连夜使人去对知府说了,押司孔目上下都使用了钱。”而施恩要挽救武松的性命,也只能如法炮制,而且付出的本钱必须比张都监更大才能有效果。“施恩将了一二百两银子,径投康节级。”康节级将这件案子的内幕全部告诉了施恩:“蒋门神躲在张团练家里,却央张团练买嘱这张都监,商量出这条计来。一应上下之人,都是蒋门神用贿赂,我们都接了他钱。”

  最后张团练和施恩双方在诉讼期间,不断地向官府追加银两。知府知道张都监是因为收了张团练的银子,设计陷害武松的,心中对张都监很是不满:“你倒赚了银两,教我与你害人。”老于世故的知府才不当这冤大头,于是做了个折衷判决,均给双方一个面子,“脊杖二十,刺配恩州牢城,原盗赃物,给还本主。”——这真是活脱脱的一幕:“吃了原告吃被告”,还把人情做足。

  《水浒》中不仅事关身家性命的刑事官司需要用“常例钱”运动,就是普通的治安与民事案件,亦需如此。

  赤发鬼刘唐流窜到东溪村,找晁盖商量重大的犯罪活动时,睡在灵官殿里,被前来巡察的都头雷横等人抓住。刘唐生就一副做贼的样子,有重大违法犯罪的嫌疑,难怪被警惕性极高的巡警抓住,晁盖向雷横说刘唐是自己的外甥,开释了刘唐。——但晁盖不能凭自己的人脉、威望白白为刘唐开脱,“晁盖取出十两花银,送与雷横,说道:‘都头休嫌轻微,望赐笑留。’”这五两银子,要抵雷都头多长时间的薪水?难怪巡捕从古到今,都喜欢出去抓刘唐这些外地来的三无人员。

  而解珍解宝与毛太公的争端完全是场民事纠纷,可官方因为受了毛太公的贿赂,公然介入民事纠纷。兄弟二人打死的老虎,滚进毛太公的庄园,毛太公为了贪功将大虫据为己有。诬陷解氏兄弟抢掳他家钱财。为小小的一件涉及猎物归属的民事案,毛太公要置二人于死地,而且办案的孔目竟然是毛太公的女婿——连起码的回避都没有。两人被押进死囚牢里,毛家用银子买通了节级包吉,图谋害死兄弟二人。

  办案前,有宋江这样通风报信的押司;抓捕时,有如雷横、朱仝这样徇私舞弊,私放罪犯的都头;判案时,有开封府尹、阳谷知县、登州知府这样或迫于权势,或贪图金钱的混账法官;押送罪犯时,有董超、薛霸这样被钱财收买,半路谋害押犯的公人;自然进了囚牢,就有敲诈勒索的管营、节级、差拨等大小牢子。

  从“黑讼”到“黑牢”,大宋司法权力在各个环节都成了“私器” 。

  林冲刚到沧州牢城营内,老犯人就前来介绍“黑牢”行情:“此间管营、差拨,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财物,若有人情财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七死八活。”——我的理解,这管营是管理囚犯在大牢内部事务的小吏,差拨是管理罪犯大牢外的劳动改造,管营可以让你进土牢,差拨可以用强劳动来折磨你。送不送钱,罪犯的工种有很大的差别,是让你去搬石头,筛沙子,还是让你去食堂煮饭或者打扫卫生?林冲使了钱,便得了看守天王堂的轻松差使。而且这种“常例钱”是有固定价目的,众罪犯告诉林冲,管营和差拨一人给五两银子比较合适。

  当差拨来见林冲,没看到给银子时,大骂:“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你便见功效。”当林冲拿出银子时,立刻换了一副面孔,看着林冲笑道:“林教头。我也闻你的好名字,端的是个好男子!想是高太尉陷害你了,虽然目下暂时受苦,久后必然发迹。”前踞后恭,何等之快!让见多识广的林教头感叹:“‘有钱可以通神’,此语不差”。从“好歹落在我手里”这句,可看出看守囚牢的公人理所当然地将手下的罪犯视为自己致富的资源。

  对“黑牢”规则阐释最清楚的是武松刺配到孟州的那一节。武松如林冲一样被老犯人提醒他准备“常例钱”免受皮肉之苦,武松倔犟不听,众囚犯劝道:“好汉,休说这话!古人道:不怕官,只怕管,在人矮檐下,如何不低头。只是小心便好。”——这两句民谚至今还被中国人广泛使用,真是令人心寒。

  有意思的是差拨见不到武松主动给他银子,前来训斥:“你也是安眉带眼的人,直须要我开口说?你是景阳岗打虎的好汉,阳谷县做都头,只道你晓事,如何这等不达时务?”这差拨简直在骂武松是他们“公人”队伍中的傻蛋,农村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囚犯需要提醒尚可理解,你武松做过都头,想必当初也拿过“常例钱”,竟然需要提醒,太有损于队伍的整体形象了。

  如果不是施恩为了利用武松这超级打手,赶走蒋门神,任凭武松是怎样的打虎英雄,虎落平阳,不出银子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呢?武松后来问同室的囚犯:“怎的来结果我?”囚徒们告诉他:“他到晚,把两碗干黄仓米饭来与你吃了,趁饱带你去土牢里,把索子捆翻着,藁荐卷了你,塞了你七窍,颠倒竖在壁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果了你性命,这个唤做‘盆吊’。”“再有一样,也是把你来捆了,却把一个布袋,盛一袋黄沙,将来压在你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这个唤做‘土布袋’。”——千年后读此段文字,依然毛骨悚然。鲁迅在一篇文章谈到《蜀碧》纪录张献忠等剥人皮之高超技巧,我们伟大的传统文化中,竟然有如此发达的酷刑。

  随便留心一下古代有关司法的民谣,就知道百姓认为司法不公正是常态,对司法机关失去了普遍信任。古人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屈死不告状”、“官司一进门,两家都求人。”虽然偏激,但民间歌谣决非空穴来风。

  司法腐败,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可能存在。但在健康的社会里,司法腐败只能是“特例”,如果它成为“常例”,那就太可怕了。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29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8     标题: 第三编 第二章 黑老大在监狱中的地位

  一般说来监狱是关押、改造罪犯的地方,是体现国家权威、执行刑罚的专政机器。因此罪犯在监狱中的地方是很低的,甚至可以说不仅是自由甚至是生命系于管教之手。许多监狱都写着这样的大标语:“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干什么?”这些标语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犯人:你是罪犯在这里只有老老实实接受改造而无别的选择。

  可一年前媒体公开报道的一件旧闻却让人罪犯在监狱地位低的印象产生了怀疑。东北一个城市的黑老大邹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大连监狱服刑。在监狱长等一干监狱民警的关照下,过起了大墙内的“星级生活”。报载:监狱把他安排在远离普通牢房的单间里,房间里有冰箱、彩电、电话等生活用品,两名犯人充当勤杂人员为其服务,随叫随到。很少参加劳动改造的邹某还担任劳改积极分子委员会主任,动不动就打骂其他犯人,简直可在监狱呼风唤雨。据说还有一位女民警投坏送抱,爱上了这位老大。

  看官莫要莫名惊诧,像邹某这样享受贵宾待遇的牛逼罪犯古就有之,也算是中华法制史上一大光荣传统吧。

  宋江在监狱里服刑的日子比起上面所说的邹某更加舒服,其何止是呼风唤雨,甚至让监狱管教人员成为自己的马仔。

  《水浒》第三十七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 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写道,黑宋江杀死了想举报自己的二奶阎婆惜,本来应当判死刑,可是在知县和巡抚都头朱仝等人的关照下,上下其手,花些银子故意放走了这一杀人犯,最后不巧落到赵能、赵得的手中,刺配江州,押到九江监狱去服刑。按理说九江离宋公明老家千里迢迢,这种异地服刑应该让犯人做不了什么文章。然而大宋官家错了,异地服刑对一般犯人有用,可这宋江是何等人?那是黑道上赫赫有名的及时雨。

  你看他刚到江州,“取三两银子,与了江州府公人”,便换取住单间的待遇。监狱长(两院节级)戴宗因为宋江没有及时送上“常例钱”,要打宋江一百棍,用戴宗的话来说:“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你说不该死,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

  可当他知道眼前的贼配军是宋江时,这位管理监狱的戴院长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那人听了大惊,连忙作揖,说道:原来兄长正是及时雨宋公明。”“兄长,此处不是说话处,未敢下拜。”这戴宗立马和黑社会老大称兄道弟,不过他很有心眼,在监狱里面,只作揖而已,可到了无别人看见的酒楼单间,“起身望着宋江便拜。”节级戴宗如此,那么他的死党、杀人外逃混进管教队伍的小牢子李逵,自然对宋江这个黑老大更是如天上的星星参北斗一样。

  你看这宋江在监狱里过得什么日子。日日有戴宗、李逵陪着喝酒游玩,为了宋江吃上一口鲜鱼汤,本应监管他的警察李逵,不惜在浔阳江头和张顺大打出手。几人喝酒时,还有妙龄女子在旁边唱曲。那时没有女子做管教人员,如果有的话,像沈阳中院原女副院长爱上刘涌一样,没准某个女工作人员也会委身于宋江。

  无独有偶,另一位知法犯法,以都头的身份杀人的武松,,被押送到东平府服刑,监区长施恩日日好酒好菜对他照顾。一则因为武松打虎英雄之名,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要利用武松赶走蒋门神。

  那时候政法单位和部队办公司、搞经营是常事。这施恩原来在孟州东门快活林办了一个大赌场。可他是一个小节级,比起军分区司令张团练自然是小巫见大巫,张团练利用蒋门神赶走施恩,独自经营这个日进斗金的赌场。施恩便请出了自己手下的犯人武松,打败了蒋门神,重霸快活林。

  在吏制腐败、司法黑暗的社会,所谓的执法权到了具体的执法者手里,便是由公权变成私人的资源。套用吴思先生的理论,这种执法权是由个人支配的伤害能力,既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如每个犯人进监狱后,必须给戴宗上供常例钱,否则就会吃皮肉之苦,甚至像只苍蝇一样被打死。同时这种由个人掌握的执法权又能拿来做人情,像戴宗、李逵、施恩等小吏心中,哪有什么制度、规矩、朝廷,他们心中只有银子和所谓的义气。由于这种司法现状,使警察和罪犯的地位有着滑稽的倒置。从制度上说,戴宗他们是管教宋江等人的,自然在宋江面前他们应该威风凛凛。可那时候管监狱的和罪犯一家,那时节的执法人员,也多栖身于两种体系内。明的说来他们是帮朝廷、帮赵官家当差的。可这份差事仅仅是他们用来谋取利益的工具而已,他们自觉的定位则是江湖中人,因此对一个人地位的判断,大多数如戴宗、李逵、雷横等等依据的不是“白道”上的标准,而是“黑道”上的标准。因此对白道而言,正在服刑的宋江是个杀人犯,要被好好管教才对。可对黑道而言,他是江湖上声名显赫的黑老大,在他面前,无论是巡抚都头雷横、朱仝还是监狱牢子戴宗、李逵,都是用江湖的规则来尊重他,保护他。

  宋江在江湖上的威望,说到底是靠银子堆出来的,“仗义疏财”是他最大的品牌。由于当时体制内的小吏和体制外的盲流、盗贼都没有一种安全感,他们的位置容易互换。——李逵作案外逃,能成为“牢子”,宋江等一不小心,也就成了罪犯。因此小吏们自觉地在国家权力之外寻求人身保险。那么对有钱、有影响的罪犯,谁也不愿意为所谓的“公家法度”将事情做绝。

  由此可见,如果宋江不是在浔阳江头题反诗,犯了重大的政治错误,小小的戴宗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已不能再罩着他。他在九江监狱这种“星级生活”也许会一直过下去。

  有人也许会奇怪,宋江这个犯人被戴宗、李逵像大爷一样供着,为什么有关部门就不知道呢?直到题写反诗,才由大宋忠臣黄文炳告到知府那里呢?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0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9     标题: 第三编 第三章 铁牛哥哥眼中的法律

  “黑旋风”李逵天真烂漫,尽管他将杀人当成游戏,如江州劫法场时不管官吏百姓,见人就砍,为逼朱仝上山残忍地杀死知府的小公子,但读水浒的人,有些不很喜欢这位铁牛哥哥,包括大才子金圣叹。

  你以为铁牛哥哥完全是个不谙世事的人么?非也,出身赤贫之家,避祸远走他乡,又当过小牢子的他,对世道的评价更为简单却精确。在《李逵打死段天锡 柴进失陷高唐州》中,铁牛哥哥一句话如有穿云裂帛之力。他是这样说的:

  “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

  原来柴进的叔叔柴皇城,住在高唐州,家里的花园被知府的小舅子段天锡看上,要强行拆迁,限这位柴皇城几天内搬走。子嗣的柴皇城只能找侄子柴进前来出头交涉,作为保镖的的黑旋风跟着小旋风来到高唐州,便惹出了一番大祸,最后让龙子龙孙上了梁山水泊。

  这高唐州的知府高廉是权臣高俅的堂兄弟,而他的小舅子又仗着高廉的权势鱼肉乡民。你看这权力的接力衍生好比一个连环套,皇帝宠高俅,高俅便权势熏天。——高俅的兄弟高廉于是可以作知府——知府的小舅子就可以胡作非为。这个权力路径图是中国几千年来所谓的裙带关系最典型的说明。

  可这柴家不比寻常百姓家,他们是大周皇帝世宗的后代,赵家的江山是柴家禅让的。当年大周皇帝托孤给义弟赵匡胤,可老赵在陈桥驿披上了黄袍,夺了孤儿寡母的江山。这毕竟有些不地道,于是为了堵天下人悠悠之口,赵家给了柴家誓书铁券。这誓书铁券以成文法的形式将柴家后人的特权固定下来了。柴家子孙不但有诸多经济上、政治上的特权,还有司法豁免权,——即使犯杀人罪也可以免死,不受大宋法律的管辖。

  这誓书铁券是大宋开国皇帝太祖的庄严承诺,对后代皇帝、官员来说有着宪法一样的权威,理应高于一切的民事、刑事类法律,更不用说是寻常官员自己搞出来的土政策和随意的批示了。

  可是柴进碰到的却是:一个鸟知府以及他小舅子的个人行为,高于具有宪法权威的誓书铁券。和官府亲近的段“府舅”根本不把誓书放在眼里,就像后世,合法财产在宪法和许多法律中都写明必须受到保护,可在拆迁中,商人和官家一联手,宪法算个什么?不如某县长一纸命令。

  大宋这种有法不依的状态连李逵这样不识字的粗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当柴进还天真地想拿出宋太祖颁发的誓书来维护自己权益时,铁牛哥哥大叫:“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这句粗话说出了天下的乱源——即有条例(法)不依,所谓的法全留在纸面上,现实中谁有势力谁就可以践踏法律。

  当段天锡又来强迫柴家拆迁时,而且叫嚣:“便有誓书铁券,我也不怕!”火爆脾气的铁牛哥哥便让这厮见了阎王。

  知府的小舅子被打死后,铁牛逃走柴进被抓,他还迷信太祖颁发的铁券,以为知府不能把他怎样,何况又不是他教唆的。如果说段天锡作为一个混混,不知道太祖颁发的铁券之权威性,一个地方的最高首长高知府不可能不知。可在知府眼里,铁券照样一钱不值。

  且看这官府的人如何操纵法律的。李逵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作为柴进的庄客,他打死人,该负一定连带责任的柴进也罪不致死,何况还有免死铁券。可高知府对柴进这位大周皇帝后代,大宋皇帝名令有司法豁免权的大官人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之下,柴进只能招供:“使令庄客李大打死段天锡。”变成了主犯,关进了死牢,等待杀头。多受柴进恩惠的梁山众人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救出了柴进一起上了梁山。

  像宋江这样的小吏反了我不痛惜,李逵、张青之类的群氓反了更是自然,就算是秦明这样的中高级武官反了我也能理解。可受铁券保护的、大周皇帝后裔、举止温文尔雅的贵族柴进终于反了,这大宋还有什么希望?

  在段天锡之死中,有连带责任的柴进被冤枉为主犯重判为死刑。可在阎婆惜被杀一案中,宋江杀人动机具有,犯罪事实清楚。可阎婆惜一个风尘女子,没人最后给她说话,而宋江黑白两道都通。宋江被父亲死了的假消息骗回老家,被官府抓捕后,弄出来这样一个供招:

  “不合于前年秋间,典赡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一向避罪在逃。”

  最后就依照宋江自己的供述,判了个刺配,服刑地还是渔米之乡江州(今九江),宋代的江西无论在经济文化上都属于最发达地区之一。你看宋江如何开脱的:先说被害人自己有过错——“为因不良”,然后说自己喝了酒两人争殴,最后的结论是“误杀身死”。宋江不愧是能吏,刀笔好厉害。不过比起级别更高,钱更多的人,他这番开脱也不算高水平。你看“某某案”中,一死十一伤,就被“精神溜号”、“忙乱中发动汽车”等理由认定为误杀误伤,判了个有期徒刑二年而且缓期执行三年。我靠,宋江还是现刑,真正的文了面,发配到江州了。不过想想,宋江只是个科级干部,神通当然还差那么一点点。

  对照段天锡和阎婆惜两人被杀的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在宋代,有罪可变成无罪,无罪可变成有罪。重罪可变成轻罪,轻罪可变成重罪。

  中国的官家,自古没有遵循法律的传统,铁牛哥哥所说的“条例”,只是他们治人的工具而已。想起了民国初年,为清帝退位和清室签订了优待条约,允诺宣统长住紫禁城。可没几年民国还在,丘八们就用枪杆子把人家赶出去。

  想到这些,心中有种寒意。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1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09     标题: 第三编 第四章 官军为何不如民团

  《水浒》中梁山诸人造反后,官府派军队一再进剿,而且一次比一次规模大,统帅的军官级别越来越高,可结果一样,都落败而去。

  如果说晁盖刚刚劫了生辰纲,上了梁山后,济州府尹派团练使黄安带领千人——出动的仅仅是地方武装,第一次攻打梁山,翦羽而归,是因为视梁山等人为普通打家劫舍的草寇,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后来朝廷逐步重视梁山的危害,进剿的力度加大,会巫术的高廉落败后,高太尉大兴三路兵,从大宋王朝的辖区内调拨精兵良将,并让名将之后呼延灼拜下连环阵,照样败北;最后高太尉亲任兵马大元帅,征调河南河北、上党太原、京北弘农、颖州汝南、中山安平、江夏零陵、云中雁门、陇西汉阳、琅琊彭城、清河天水等十路节度使各率一万兵,会剿梁山泊,此时已是集大宋政府各地部队之精锐,大举进剿,可结局仍然惨败,“齐声唤,前头捉了高太尉。”“不周山下红旗乱。”梁山好汉们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反围剿的伟大胜利。

  与官军的无能相反,真正让梁山泊焦头烂额的竟然是民团,——套用中学历史课本的说法,给起义军添大麻烦的是当地地主武装。

  和梁山毗邻、一个小小的祝家庄,就使宋公明三次兴兵,前两次不但没有搞定,还让许多大将被人俘虏,最后离间了祝、李、扈三家,使用了连环计,让反水的登州府军分区司令员孙立假装前来帮助祝家,才最后攻陷了祝家庄。

  攻打曾头市时,曾氏五兄弟加上一个家庭教师史文恭就让梁山好汉们纷纷落败,连梁山首义的领导人、梁山群雄名义上的最高领袖晁天王也中箭身亡。

  和官府那帮吃干饭的混蛋们比较,这些自筹钱粮、自练兵马的民团战斗力太强了。原因何在?

  原因之一是攻守之势异也。打祝家庄、打曾头市,梁山泊部队是攻,民团是守,强龙对地头蛇当然花的力气要更大。而官军进攻梁山泊则是攻,此时的梁山部队是守。但这不是主要原因,三山的义军合兵打青州,也是主动出击,照样取得了胜利。我认为民团比官军战斗力强最重要的原因是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

  有宋一代,国富而兵弱是出名的,不但在大辽和后来的大金面前屡战屡败,连地处西北一隅的西夏都敢侵掠大宋疆域。中国历朝历代,恐怕没有比大宋朝更窝囊的了。

  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制得失》中说过,宋代是因养兵而亡国的。养兵本是为了护国,最后走向了其反面,这恐怕是太祖皇帝没有想到的。一个殿前检点(羽林军头目)赵匡胤发动兵变,就能黄炮加身,好比非洲一些小国,一个少校衔的总统府警卫队长,就敢赶下总统自己做。赵匡胤深知武将坐大之祸,杯酒释了兵权,在文官地位持续提高的同时,武将地位较低。宋代军队分禁军、厢军两类,基本上都是募兵即职业兵,从少小当兵到60岁退伍,这样的兵还有什么战斗力?另外一种兵就是配军,像武松、宋江、杨志这样犯了罪的人,刺了字进军队服役。这样的兵闹不好像牧野之战的纣王部队一样,给你来个反戈一击。厢军就是些杂七杂八的地方部队,他们并不归军事首领统帅,而是由当地的文官如知府管理,——而文官是流官,常常调换的。平时不修战备,纯干些地方的建设项目,如苏东坡至杭州时,浚西湖修苏堤的主力是当地的厢兵,有些地方部队还经商,如《水浒》中的张团练就是“快活林”的后台老板。这样的部队,只有到了战时,才临时征调稍加训练就上前线,能有什么战斗力?而且这些临时征调的地方部队,其统帅并非平时朝夕相处的将领,也是临时选拔的。如《水浒》五十四回,高太尉集合了一些兵马准备去剿梁山,临时找了呼延灼做兵马指挥使,“(呼延灼)火急收拾了头盔衣甲、鞍马器械,带领三十人从人一同使命,离了汝宁州,星夜赴京。”呼延到了东京后,又临时找了韩、彭二人做先锋。这样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如何能打仗?呼延带去打梁山的数万部队,恐怕只有从汝宁带过去的那个三十人的警卫排真心听他的话。

  禁军是从各地选拔,拱卫京师的,战斗力稍稍强一些,但开国日久,这些模范部队的战斗力也下降了。——就如唐代的神策军、满清的八旗一样,最后徒有其名。因为禁军在皇帝身边,他更不敢长期让能干的军事将领统帅,大多交给高俅这样只会哄皇帝开心的弄臣管理。对付梁山这样的造反者,也只能多用各州厢兵,不敢轻易劳动禁军,因为如果京师空虚,北面大辽南下如何办?

  中国从秦始皇郡县天下后,真正的封建已经消亡。封建社会才是家中有家,国这个大家中有无数小家。国王对各地割据的贵族内部事务并不多加干涉,碰到外敌就像周幽王遭遇狄戎入侵一样,用烽火召集各地诸侯来擒王。各地诸侯自己养兵,自己保卫自己,自然积极性很高,部队也有战斗力。但这样做最大的害处就是诸侯拥兵自重,不把老大放在眼里,像楚子那样,“吾有弊甲,欲观中原之政。”后代的皇权社会,皇帝老儿最大的担忧是武将拥兵自重,因此处心积虑地削弱军事将领对部队的影响。——宋代和明代这方面做得最彻底,宋、明皇帝恨不得天下几百万兵卒只听皇帝一个人的,而不受制于任何一个将军,——管他是岳飞、还是戚继光或者袁宗焕。三人的悲剧也是源于此。既希望平时将兵分离,又希望打仗时将兵一体,英勇善战。这怎么可能呢?只有现代民主社会,真正做到军队国家化,文人统军、武人治军既能避免军人干政,又能保证常备军的战斗力。所以在皇帝用文官不断干预军事,不断折腾武将时,军队人数再庞大,如宋代一百多万,明代决不少于这个数字,在胡人和流寇的攻击下,一溃千里。就如那些去打梁山的官军一样,兵不知道为何而战,为谁而战,眼里也没有军事统帅,临时抽调的将领也心里不平,受制于高俅那样的人,打不好还要当替罪羊,谁愿意死心塌地地打仗?

  和官军正好相反,民团有具体的战斗目的。——就是保护自己的庄园,保护自己的家。无论是祝家庄还是曾头市,他们厉兵秣马、修建壕垒的目的明确,抵抗那些动不动就来“借粮”,实则是烧杀抢掠的梁山人。这些人世代聚族而居,同声共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练兵的目的明确,练兵的方法、防御的模式也很有针对性。他们不像官军那样,中间有无数的层级,决策者和战斗人员之间隔膜重重,信息不畅。这些民团的将兵之间,或亲戚、或世交、或师生,因此这样的民团,最小的成本能产生最大的效益。

  尽管秦汉以后,割据减弱。但各地的庄园主,还是喜欢训练民团,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官军,即自己纳税养起来的政府军极度不信任。时迁上《水浒》之前,偷了祝家庄一只鸡,引发了三打祝家庄。实际上有没有时迁的小偷小摸,梁山和祝家为代表的当地豪强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宋江要生存,要四处“借粮”,自然不会放过梁山门前的富裕庄园;而对于这些盗寇,祝家庄需要自保。在梁山和祝家的战斗中,我们看不到官军的影子,这些靠百姓养活的军队任凭祝家用自己粮、养自己的民团来抗击强盗。祝家在战端开始前,已经对官府没抱多大的希望,他寻求的是和李家庄、扈家庄的联盟互助。如果硬要说官军在三打祝家庄中起什么作用,相反是有利于梁山的。登州提辖孙立投靠梁山后,利用当时的通讯不便以及师兄弟栾廷玉对自己的信任,假装职务调动来协防祝家庄,从而赚开了祝家庄的大门。——这极具戏剧意义的情节恰是对官军作用的反讽。

  在封建和民主社会之间,皇权制实质上是个很糟糕的政体。封建社会是责任分解,用许倬云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总公司给各子公司极大的自主权,你自己练兵保护自己,只要别造董事长的反就行了。而现在民主社会,所有的股民买了股票,给你交了税,别的事情就不用再管了,自然政府有义务来保证社会稳定、保护国家不受侵犯。可是皇权社会里,老百姓已经支付了用于防卫的费用,即皇粮国税,官军并不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大的战端一开,各地的老百姓还得自己保护自己。你让官军打仗,他们会像明末那样,一次次为辽东战事临时加税,就好比你交税已经包括义务教育支出,可修学校还让你临时集资一样不合理。老百姓明明知道这种双重支付不合理,但为了自己的安宁,还是选择自己掏钱保卫自己,如祝家庄、曾头市,他们这样花钱至少能看到钱化在哪里,看到花钱所起的直接效果。

  其实,在中国由于皇权社会管理之混乱,效率之底下,官军的战斗力很多时候都不如“家军”——即民团。李闯能一鼓作气攻进北京,南退后却处处陷入地主武装的进攻,最后在九宫山丧于民团之手。满清铁骑由吴三桂迎入关内,打败李闯,可打了江南,柔弱之江南遗民处处毁家抗争。到了咸同之世,八旗、绿营等政府军一塌糊涂,翦除洪杨、廓清东南的依然是曾、左、李等人的民团。

  面对官军不如民团的历史怪圈,不仅要问:花费无数公帑,养兵干什么?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1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0     标题: 第三编 第五章 取经给回扣的规矩

  话说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了千辛万苦来到西天,见到了佛国老大如来佛。如来佛对于东土那么多的FANS渴望自己的经书,自然十分高兴愿意倾囊相授,让佛教精神在东土生根发芽。

  唐僧自然也兴奋异常,你想自离开唐都长安开始,收了四个徒弟,一路上除魔涉险,多少次差点成了妖怪的口中食,或被女妖坏了童子身。这下功德圆满,完成了大唐王朝领导核心交给的政治任务,回去自然封官进爵。

  可是,这帮傻和尚念经可以、除魔可以,却不知道官场的规矩。

  如来命令自己最得意的两名弟子阿傩、伽叶去看经文时,对唐僧道:“圣僧东土到此,有些甚么人事送我们?快拿出来,好传经给你。”

  短短的两句话,将天下索贿者的共同形象刻画传神。首先索贿者会给你戴一顶高帽,称你为“圣僧”,然后将权力寻租的基本定理明白无误地告诉你,给了“人事”,立马“传经”给你。

  可呆鹅一样的唐僧根本就不开窍,竟然说:“弟子玄奘,来路迢遥,不曾备得。”信许他心中还想,我为了光大佛门差点连命都达上了,佛祖应该奖励我才是呀。可底下办事的人才不管你的事业如何伟大,——那是领导的面子问题。他们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所以二人说:“好!好!好!白手传经继世,后人当饿死矣。”

  很显然,佛祖的两大弟子认为取经索贿的“潜规则”天经地义,他们大概工资不高,顶多够吃饱饭而已,在最高领导身边担任如此显要的传经工作,不产生个人效益简直就是大傻。没想到他们碰到这样不知趣的取经团队。

  那个降魔本事高强、天不怕地不怕的悟空更是自以为真理在手,竟然说:“师父,我们去告如来,教他自家来把经与老孙也。”

  应当说按照显规则,悟空这种想法没有问题,你索贿嘛,我举报你。可是他就是举报,如来也顶多轻描淡写地批评两位徒弟,可是以后就把西天佛国几乎所有要害人士得罪了。

  面对要举报的猴子,你看索贿者多聪明:“莫嚷!此是甚么地方,你还撒野放刁!到这边来接着经。”——首先是吓唬,别看你悟空在基层呼风唤雨,本事通天,来到中央你什么也不是。由于害怕他胡嚷接着进行糊弄,让他们去取经。

  这些从山野来到佛国的师徒,哪知道没有付出取经的另类成本——贿赂也可叫回扣,他们取得的是无字经!

  等元老院的燃灯古佛派人提醒他们后,得知受骗的师徒四人还没有醒悟过来。悟空怒发冲冠,八戒也跟着起哄,“正是!正是!告他去来。”他们以为自己理由充分,在满口公平正义的最高领导面前,能打赢这场官司。

  在大雄宝殿前,孙行者嚷道:“如来!我师徒们受了万蜇千魔,千辛万苦,自东土拜到此处,蒙如来吩咐传经,被阿傩、伽叶讹财不遂,通同作弊,故意将那无字的白纸本儿拿去,我们拿他去何用?望如来赦治!”

  当年大闹天宫的猴子以为这御状告准了,如来会念在师徒传播佛祖先进理论的份上,惩治一下两位索贿者。谁知道他大跌眼睛,最高领导人理由充分地为索贿者辩护。你看如来怎样说的:

  “你且休嚷,他两个问你要人事之情,我已知矣。但只是经不可轻传,亦不可以空取。向时众比丘圣僧下山,曾将此经在舍卫国赵长者家与他诵了一遍,保他家生者安全,亡者超脱,只讨得他三斗三升米粒黄金回来。我还说他们忒卖贱了,教后代儿孙没钱使用。你如今空手来取,是以传了白本。白本者,乃无字真经,倒也是好的。只你那东土众生,愚迷不误,只可以此传之耳。”

  你看如来替两位亲信的开脱是多么巧妙。首先说自己已经知道,那么就是说这是组织行为,如来靠这些人办事,哪会因为基层来的几个傻和尚惩治自己的心腹。也许真是如来开会定下来的规矩,回扣拿回来进小金库做发奖金用,有最高领导的默许,二人要回扣才那样肆无忌惮。然后再给师徒四人解释要回扣的合理性。当初“诵了一遍”,就要了“三斗三升米粒黄金”,而且还是“卖贱了”,言下之意由于是伟大思想出口到东土,因此给你们是大大的优惠。而且不忘揶揄了师徒一番。——无字经也是真经,只是你们太傻,懂不得。反正传经的没有任何做得不好的地方,毛病都出在取经人身上。

  恁是悟空有千张嘴巴,也辨不过如来,规矩是人家定的,解释权在人家那里,人家怎么说都有道理。这回猴子彻底老实了,乖乖地拿钱吧。唐僧只好忍痛将太宗皇帝赐给的紫金钵盂做了回扣,给了两位尊者。才取得真经回家。

  依我看,西天诸佛未必就稀罕几个穷和尚的一点回扣,而是为了不破坏“潜规则”,否则以后来取经的人都心存侥幸,那岂不是穷死这些佛、尊者?

  唐僧等人傻就傻在不谙世情,他以为说起来冠冕堂皇、普渡众生的先进理论佛经传播,就不需要支付费用,错了,大错。哪个领导人题词、发表讲话不收稿费和润笔?

  大清朝时,左宗棠这位名满天下,功勋盖世的大帅,和孙行者一样天真。当他收复新疆,让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重入版图,这功劳够大吧,连慈禧太后也赏他紫禁城骑马,将先帝咸丰的遗物——一副墨镜赏给他,这可是天大的殊荣呀。可太监带他去取墨镜时,要他出点血,也就是二尊者所说的“人事”,心高气傲的左季高认为这是太后赏赐的,你一个阉奴凭什么敲一笔?说咱没钱。没钱墨镜就不给你。不给我咱就不要了。——他以为这样简单,可急坏了陪同他的李鸿章,李二先生深谙官场游戏规则,君有赐臣不受这可是大罪。最后李鸿章出面讲价,给了太监1500两银子,才取出了这副墨镜。——这些银子够买n副墨镜了。

  清代任凭你有多大战功的将军,凯旋归来要去户部报销军费,不贿赂户部各司办事的书吏,猴年马月才会给你办事。古代这样,现在何尝不是如此?朝廷这样,小单位也是一样的道理。

  没有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在任何地方都会滋生腐败。古今一理,佛国和尘世也一样。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2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0     标题: 第四编 第一章 民间歌谣与传言

  在没有网络、没有广播电视、也没有报刊的古代,当政者比较在意民间的各种歌谣和流言。——因为这些看似无意、十分诙谐辛辣的歌谣、传言往往是民间情绪的真实表现。所以从周代开始,天子和诸侯命令那些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在采诗官的带领下,摇着木铎,深入到田间地头采集老百姓心口传唱的各种歌谣,以观民间风俗和执政的得失,套用现在的话,就是“了解舆情”。——那些孤寡老人,政府发给一定的报酬给养起来,大约可算作“以工代赈”。

  因此,自古有点想法的人也往往利用童谣、儿歌这种形式为自己造势,以显示自己是上天所命,来凡间有特殊使命的。——其实这些歌谣大多是不安分的文人制造的,因为简单易记、朗朗上口,好奇兼好玩的小孩儿一学就会,然后传唱甚广。而统治者视这些歌谣为“谶言”,十分重视。《三国》中的长安小孩唱着:“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想必是类似王允那样不满董卓老贼荒淫残暴的人而造出来的舆论攻势;明末流传“十八子当主神器”,大概也是闯王部下故意放出来的烟幕弹,如果真是上天所钟爱李闯的话,也不至于当了几天大顺的皇帝就仓皇南窜,不知所终。

  水浒里最有名的一首儿歌是:“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在宋江浔阳江头题写了反诗,被黄文炳举报后,知府蔡九开始本没有太在意。直到黄文炳提醒他:“相公不可小觑了他。恰才相公所言尊府恩相家书说小儿谣言,正应在本人的身上。”政治敏感性不强的纨绔子弟蔡九这才如梦方醒,下决心铲除这个不稳定因素。我猜测这歌谣大约也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宋公明策划好的“成名方案”,利用儿歌炒作自己,积累当老大的资本。所以他上梁山后,见到了晁盖,还不无得意地提到了这首儿歌,以是自己当首领的合法性比晁天王强。

  水浒中最有名的传言就是风流皇帝宋徽宗和东京城第一花魁李师师的“零距离”关系。皇帝是天下第一人,自然是级别最高的公众人物,被星斗小民们关注一言一行自然是很正常的事。可惜大宋不是美利坚,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关系仅仅登堂入室,还未到亲密无间,就被美国媒体紧紧咬住不方,全方位多角度地给予曝光,让身为地球上最有权势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像被脱光衣服一样,被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欣赏裸体。——这领导人当得真憋屈。大宋没有现代意义的新闻媒体,也没有现代意义的新闻自由,皇帝居九五之尊,权威不容亵渎。但“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只能通过口头传播这些事情。宋江和柴进、燕青等人化妆进入东京城走门子时,路过李师师所在的勾栏,看到“歌舞神仙女,风流花月魁”的“招商广告”时,问茶博士:“前面角妓是谁家?”茶博士道:“这是东京上厅行首,唤做李师师。”宋江道:“莫不是和今上打得热的。”茶博士道:“不可高声,耳目觉近。”

  看来这风流皇帝宋徽宗和李师师的那点关系,在大宋朝已经成了“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秘密了,大概连契丹、西夏、大理、吐蕃这样的番国也许亦有所闻。而且像宋江这样想走二奶后门,以达天听的恐怕也不是少数。作为皇帝,虽有乾纲独断的权威,但禁不住悠悠之口议论自己的私事。大宋那么多人,你总不能派无数的小吏专门来监控这种传言吧。何况大宋朝许多像宋江、戴宗、雷横、朱仝这样与朝廷三心二意的小吏,没准还会加入传播皇帝风流故事的行列。

  王怡兄曾经说过皇后具有公共属性,此话有道理。作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她必须满足男性子民们合理的心理活动,对权力和女人,皇帝和草民的期许没有什么质的的区别,因此对“御用产品”,大多数男人有种也想试一下的心理冲动。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心理学、社会学课题。就那么些并不符合现代饮食观念的红烧肉,因为某人吃过大家便争相品尝,那些为某人专门烧制的陶瓷因为打上某种文字,某人从未用过但尘封多年后,价格飙升。而女人是最重要的“御用产品”,让草民们“意淫”一下当然正常。在皇帝千方百计的打击“僭越”的高压下,这种“在场”的体验大多是想象。不过我觉得这位发明瘦金体的多才皇帝还算开明,自己宠幸过李师师后,并未为她建造别居,将其垄断,而是让她仍从事本职工作,在元宵佳节依然接客。不像别的皇帝,用过的东西必须放进纪念馆,作为“圣迹”草民只能远观而不可近玩。——凭这点我佩服这样最后葬送大好河山的皇帝的大度。

  在历代奚落挖苦国君臭事的歌谣里,有两首最著名,尽管经过孔老二的“删诗”,依然存在《诗经》中流传至今。

  这两首诗都产生在中原大地。周朝的豫北有三个小国:邶、庸(加耳)和卫,中原大地居民多是商人的后代,在西部的后起部落周灭掉他们的中央王朝商以后,商的子民由于远远多于周人,不可能全部被杀掉。外部来的征服者只能采取殖民、同化、监视的办法,一点点确立新王朝的权威。遗民们要么被迁徙,如让他们去渤海附近;要么就这样被分成许多小国,封周朝的王室或功臣去作诸侯,统治这些遗民。卫国的国君就是这样的“殖民者”。

  商人热情奔放、敢爱敢狠,所以才有纣王这样精力充沛、好美女醇酒的帝王,可是战斗力和掠夺性自然不如西部偏僻之地的周人,他们先丧失了自己的中央王朝,后来卫国又被北方来的狄人灭掉。

  文化发达、崇尚人性的国家总打不过野蛮国家,这是中国的历史宿命。

  卫等三国的居民顽固地保留自己的文化和民族性。在淇水之滨,他们无周人的男女之防,他们的年轻人开放活泼,他们在一种充满情欲的气息中恋爱、交合,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伦理道德。因此长期被服膺周礼的后代读书人垢病。——而来统治这些开化之地的贵族,也渐渐变得更加开放,以至于没有廉耻。

  当时的魏宣公给自己的儿子ji(但立人加“及”)娶了个媳妇,看到自己的儿媳宣姜漂亮,便变了主意,自己纳之。——后来的李隆基搞了寿王的老婆、自己的儿媳杨太真用的也是这招。而这位公子ji (亻旁及),又是宣公和自己父亲的侍姬夷姜私通所生。宣公这老爬灰死翘翘后,正当如狼似虎年华的宣姜又和宣公的庶子顽私通,生了五个儿女。你说这宣公,上搞庶母,下搞儿媳,他的儿子自然有乃父之风。——这关系够乱的。

  在如此开放文化中长大的百姓也感觉过份,作了两首诗嘲笑他们。

  一首是讽刺宣公爬灰的《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渳渳。

  嬿婉之求,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

  嬿婉之求,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

  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翻译成现代白话文就是:

  “新建的高尚住宅好漂亮,旁边的河水清澈浩荡

  本来嫁给儿子夫妇般配,癞蛤蟆公公夺去真流氓。

  新建的楼房真是高大,旁边的河水东流哗哗。

  本来是郎才女貌和和美美,可烂牛屎上把鲜花插。

  渔网张开本向想等大鱼大虾,可钻进来的是只癞蛤蟆。

  公子少女多么的匹配,可要陪伴这萎缩老头痛苦呀!”

  讽刺宣姜和庶子私通的是《鄘风·墙有茨》:

  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上的蒺藜,扫不掉呀。宫中的传言,没法说呀。若是说出来呀,那可真是丑死啦)

  当高官真是很累,有点乱七八糟的事情,在当时信息不发达的春秋时代都闹得满城风雨。不过卫国这些国君和国母,比起宋徽宗和李师师,品位的差距不能以道里计。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3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1     标题: 第四编 第二章 两个失败“二奶”的教训

  水浒描写的基本上是男人的世界,满篇多是杀人、放火、喝酒、吃肉,描写风月的笔墨不多。寥寥可数的女人中,除了林冲娘子这样的贞节烈妇外,其他的不是如孙二娘那样的“野蛮女友”,就是潘金莲、潘巧云那样的淫女荡妇。

  在这些女人中间,有两个“二奶”不可不提,那就是被宋江杀死的阎婆惜和促使雷横落草的白秀英。

  这两个二奶都是东京人士,也就是说在首都长大,眼界开阔,阅人无数,见识过“五陵年少争缠头”的京都美女,山东郓城那样小地方的汉子,即使如江湖上声名赫赫的宋江,照样难入她等青眼。——因为风尘中慧眼识李靖的红拂女毕竟是奇缺得如大熊猫一样。就像现在,某些满口雪莱的诗人或者动辄哈维尔的宪政精英,进了歌厅,还没有大街上刚刚混江湖的“古惑仔”更讨小姐喜欢。

  阎婆惜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和父母一起从东京流落到郓城那个穷地方(未必是她的亲父母,或许是养“瘦马”的养父母),父亲死了,当地还刚刚解决好温饱问题,娱乐业不发达。《水浒》中写道:“不想这里的人,不喜风流宴乐,因此不能过活”。估计那时候公款娱乐还不甚流行,她只能屈身给宋江作了没名没份的“二奶”。

  宋江在江湖中是及时雨,是小孟尝那样的人,可在“我拿青春赌明天”的阎婆惜眼中却一无是处。如果名媒正娶的话,宋江再无趣终究是她的老公,能一起生孩子过日子,终身有个依靠,可她的出身不可能成为已进于郓城上流社会宋江的妻室,甚至连妾的名份也不确切。而宋江长得太对不起观众,黑黑胖胖,又生活无趣,胸怀壮志心忧江湖却不能哄女孩子。除了被宋江养活外,她既得不到乐趣,又满足不了性欲,还不可能有名份,那么她喜欢上年轻英俊、乖巧伶俐的张文远便是自然的事情。

  阎婆惜毕竟只是个普通的风尘女子,没有红拂的眼光,没有李师师的福气,没有杜十娘的心计,她只能一心一意爱上张文远,而及时雨的威望、名气以及勃勃雄心这些无形资产,在一个婊子的眼里也许不如一朵玫瑰花。

  同为押司显然宋江的资历、人际关系、声望远远高于张文远,舍宋江而爱张文远,这是阎婆惜的第一错,——真正的爱情对于二奶来说是奢侈品也是杀伤自己的刀刃。傍大款还挑什么年龄相貌?主要看他是否有钱是否有发展前途。阎婆惜可能以为宋江只能永生为吏了。

  阎婆惜的第二错就是低估了一代枭雄宋押司的狠毒与权谋,此等女子毫无江湖常识,引来杀身之祸也是自找的。她可能以为宋江无非和自己的相好张文远一样,不过是见到县令相公唯唯诺诺的小吏而已。她读完了晁盖等人给宋江的感恩信,应该想到,敢于将犯那样重大罪行的江洋大盗放走,能被黑道众多好汉拜服的宋押司,其胆量、智慧以及江湖地位可想而知。二奶得知包养自己的黑老大惊天大秘密时,应当如何做呢?

  第一种选择是装着不知道,反正宋江喝醉了。自己装着根本没有动过招文袋,即使宋江怀疑也不至于当场杀死她。

  第二种选择就是对老大说,我无意知道了这事但小妾有100个胆子也不敢说出去,而且发誓从此以后死心塌地跟着老大走。——没准以后真做个押寨夫人。

  可被爱情与金钱冲晕脑袋的阎婆惜做了最不应该的选择:敲诈宋江。你敲诈一点金子不要紧,还扬言要立马给钱,不然拿着书信去公厅告官。从阎婆惜的话中可以看出她很有些小聪明的。看惯了曲本(现在的肥皂剧)的小女子知道“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没有将送来金子退回的一般规律,也知道“歇三日却问你讨金子,正是‘棺材出了讨挽歌钱’”,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她害怕退回书信宋江再也不会承认,因为在郓城县宋江黑白两道通吃,他的话更容易被人相信。但也可以让宋江打个欠条呀,等金子拿到,立刻回到东京,盘个店铺,招个郎君过小日子不也很好吗?这个傻妞枉跟宋江一场,对宋江一点也不了解,最后把宋江逼上绝路便把自己逼上死路。她不明白,在杀一个当地没有根基的风尘女子的罪过和作为堂堂押司放走江洋大盗的罪过相比,前者的更小。

  大概五年前深圳也有过类似阎婆惜这样的傻二奶,这位二奶被杀倒不是讨厌包养者而是因为她太爱包养者。湖南衡阳一位刘姓女子花容月貌,在深圳某防疫站工作,做了一个派出所所长的情妇。这位湘女犯了和杜十娘一样的错误,动了真情,最后非得要嫁给那个派出所长。那位已有妻室的所长是多年的先进工作者,他怎能为一个二奶和糟糠之妻离婚,搞得身败名裂误了前程?所长答应给她青春损失费,从30万加码到80万,那可是五年前呀。可这位痴情女子说就是给她一座金山她也不干,她只要和所长结婚,否则就告发到有关部门。以此要挟以为点中了命门,最后所长只好雇用黑道上的人,制造车祸结果了这女子的性命。

  如果说阎婆惜是傻而被灭口,那么白秀英则是因狂遭祸。

  白秀英也是从东京来郓城捞世界的,她傍对了人,是新任知县的二奶。也许因为来郓城时间太短,她和当地最高首长的亲密关系还不被很多人知道,那时候的干部选拔考核还有些规矩,至少知县的二奶依然卖唱,没有承包县政府的工程,更没有由舞女变为法官——因此不识泰山的雷横一不小心触了霉头。

  白秀英唱完后讨大家的赏钱,坐在VIP包厢的雷横忘了带钱——作为巡捕都头的雷横,在郓城地面上,信许没有带钱的习惯。你想新警察小武都可以免票看电影,而且坐在包厢里面,堂堂的都头来看戏岂不是抬举你?

  雷横不识庐山真面貌可以理解,你白秀英只要暗示一下,雷都头不仅明天会补钱,也许还会派人来给你护场子。可白秀英这位京都女子自以为有和县令的关系,狂得不得了。——她难道不了解小地方自有小地方的规则?也不了解一下社情?了解一下郓城地面上的人物再做买卖。她和自己的父亲白玉乔一唱一和讽刺雷横。特别是白玉乔以京城来的人口吻说:“我儿,你自没眼,不看城里人村里人”。当别人说这是雷都头时,白玉乔还辱骂道“只怕是驴筋头。”——堂堂的都头大人哪受过这样的侮辱?打他一拳是自然的。

  可挨了打的白秀英还不吸取教训。雷横知道她的身份后大约会上们负荆请罪,赔上银子,你就坡下驴给个面子,雷都头就会成为你在郓城的保镖。可她因为有大靠山,告了恶状让县令枷了雷横,而且枷在她经营的勾栏面前示众,还让其他的公人,原来雷横的部下或同事打雷横。这个县官也是脑子进水,履新不久为了自己的二奶如此得罪手下的众多干部。因为这不仅对堂堂汉子雷横是奇耻大辱,而且让其他的干部也有唇亡齿寒之感。正如雷横母亲控诉那样:“几曾见原告人自监着被告号令的道理。”

  这不识字的老婆子都明白起码的法律,即使执法也应当由政府来执法,哪能由原告执法?可恶的白秀英还打了老太婆,标准的孝子雷横再也忍不住了,用枷打死了白秀英。——这叫欺人太甚,自取其祸。

  今天像白秀英这样狂的二奶也不少。当年成克杰在位时,他的二奶李平在广西便能呼风唤雨。做二奶的,不能像阎婆惜那样傻,也不能像白秀英那样狂,这样的教训得吸取呀。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3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1     标题: 第四编 第三章 天下第一“二奶”李师师

  和两个失败的二奶阎婆惜和白秀英相比,李师师显然是一个成功的二奶。她不仅傍上了天下第一人道君皇帝宋徽宗这个大款,还狠狠地赚了梁山泊那伙强盗的一大笔银子,让这伙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出了银子还对其感恩涕零。

  李师师有如此的通天本事,能成为天下第一二奶,仅仅因为其色艺双全是不够的,通过水浒的描写,我们能窥见她过人的智慧,娴熟的交际手腕和通达的处世态度——和阎婆惜、白秀英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白秀英因为仗着是县令的二奶。骄狂得不把整个郓城的大小官吏放在眼里,最后侮辱了雷横母子遭遇杀身之祸。照这个逻辑,皇帝的二奶李师师可以狂到天上去了,天下人除了皇帝谁也不能入她的青眼。但李师师能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正是李师师高于白秀英等人的地方。

  作为东京最大的娱乐公司的花魁和汴梁歌舞团最红的歌星,李师师被皇帝包养后,应该金盆洗手专司伺候道君皇帝,或者搞一个正五品或从四品之类的歌舞团团长,让赵官家掏公帑把她养起来。——她在皇帝耳旁吹吹枕边风,这事不难办到。可李师师没有这样做,她还是在风月场所做她的花魁,而且是真做,依然笑迎天下客。不过因为是御用的,价码高了点——哪像后来一些大牌歌星被高级官员包养后,寻常百姓就难近芳颜了。从这点看,具有艺术家气质的宋徽宗还是能与民同乐的。这位后来被金人俘虏的皇帝虽然荒淫,但写得一笔好字,更兼吹拉弹唱无所不通,也算多才多艺吧。

  因为李师师还坚守在为大宋风月事业兢兢业业工作的态度,宋江等梁山泊的反贼才可能通过“二奶”路线,让自己想被招安的一番真情让皇帝老子知道。

  皇帝常居深宫,中间关山重隔,又被高太尉这样的奸臣蒙蔽,想通过高太尉等权臣向皇帝表白真心受招安之心的路子已不可行。走李师师这个二奶的路子,是当时梁山诸人的惟一选择。

  通过风月歌舞界,向上层施加影响传播信息的古老办法至今还在使用。民国时期的上海和天津,一些类似陈白露的交际花就充当了民间和官府的桥梁。

  梁山泊首先派出了第一美男兼公关部长燕青出马,三两下就搞定了李师师的经纪人李妈妈。然后再带领宋江等人去见李师师。由于出手阔绰,立马被李师师母女另眼相看。你看李师师拜谢道:“员外识荆之初,何故以厚礼见赐,却之不恭,受之太过。”态度多么谦恭,谈吐多么得体。

  等宋江喝了点酒,指指点点吆三喝四,露出梁山泊贼首的面貌后,再加上骂骂咧咧、长得粗野的李逵,作为沾过天子雨露的李师师来说,心底里对这伙举止不雅的土财主未必瞧得起,但她恪守了风月场良好的职业道德。宋江介绍李逵:“这个是家生的孩儿小李。”你看李师师如何幽默:“我倒不打紧,辱莫了太白学士。”风流倜傥的大才子李白,色冠群芳的李师师,只会杀人喝酒的李逵,三个姓李的如此排列在一起,令人开心。这与时下一些风月场所只会讲黄段子的小姐们相比,砍柴不得不感叹,优秀的青楼文化,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

  李逵打了为皇帝提供保卫的杨太尉后,惊了御驾。宋江一伙的真实面貌露了出来,接待如此重大的反贼,隔在别人那里早就被东京警备厅抓进去了。可因为是皇帝的二奶,“李师师只推不知。”——二奶的级别越高,安全系数也越高。

  等燕青再次进京见了李师师后,李师师已经知道上次闹东京一帮人的身份。但见过了大风大浪的师师根本不当回事,她对燕青说:“你不要隐瞒,实对我说知;若不明言,决无干休。”听说梁山泊人真心想招安时,李师师安慰燕青:“你这一班义士,久闻大名,只是奈缘中间无有好人,与汝们众为作成,因此上屈沉水泊。”

  侠肝义胆的李师师,向皇帝引荐了燕青,燕青报告了宋江真心想招安一事。没有师师的引荐,梁山泊人不可能被招安,宋江被招安的愿望实现,李师师功不可没。

  李师师相助梁山泊人成了招安大事,除了受了钱财,喜欢燕青等原因外,我认为还由于李师师的见识与经历有关。风月中人按理最应当理解江湖人士,他们往往都有难言的人生际遇,有种种辛酸,他们的道德观、是非观不同于正常社会。李师师有幸傍上了皇帝,但她没有得意忘形,依然明白自己的身份。能对梁山泊人给予“同情的理解”。——看水浒中女人,我以为最可爱的就是李师师。

  二奶左右王侯,妓院胜于官衙,风月影响政治。这算是我国政治传统之一吧。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4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1     标题: 第四编 第四章 皇帝偷情是风流 草民偷情是罪过

  中国文人在曹雪芹之前,描写真正爱情的太少,而写男女不道德的偷情却比比皆是。《诗经》中的《静女》、《蒹葭》写一转三折的思念之情的名章,出自民间的无名氏之口;焦仲卿这样尾随爱妻刘兰芝而去、敢于殉情的男人也是民歌中出现。——大多数文人恐怕还瞧不起他的没出息。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白蛇与许仙的爱情故事都是民间传说。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歌颂的“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的爱情背后,实则有着公公夺儿媳的不伦;元稹的《莺莺传》写的是始乱终弃;而《三言二拍》里面多的是李甲这样辜负杜十娘的小男人。

  在爱情面前,女人更勇敢更坚韧更有一种为爱痴狂的无畏,一对恋人碰到爱情难题的时候,最先逃避退却的往往是男人。或许中国男人在爱情面前这种胆怯、柔弱决定了没有勇气去文艺作品中寻求最美最真的爱情,反而对描写被抛弃的怨女,不得善终的荡妇,搬弄是非的媒婆大有兴趣,写起偷情来,笔墨纵横、汪洋恣肆、才气透纸。《水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碧华曾说过施耐庵大概感情上受过女性的打击,因此才笔下的女人几乎要么是孙二娘那样的野蛮女,要么是潘金莲那样的荡妇。——一百零八将里面惟一有姿色、出身好、武艺高强的扈三娘却让宋江配给好色、丑陋的矮脚虎王英。似乎一朵鲜花不插在牛粪上,施耐庵就不自在。这并不独独是施耐庵的毛病,这种爱情人格的不健全,中国传统文人都有。文人们一方面纳妾无数,像李渔那样对女人的姿色、媚态、服饰化妆甚至房中术研究得十分专业。另一方面羞于说自己的真爱,即使真的爱妻子、爱情人,也得等到人家死了才放开心扉写悼亡诗文。这种不健康的爱情观使男人们将女人看成玩物、看成私有物、看成工具。为爱情不要江山不要官位的是没出息的傻蛋,而视“女人如衣裳,兄弟如手足”的男人则受到敬仰。在几千年的专制社会里,男人敢爱简直是原罪,而于风月场所玩弄女性则是洒脱与自在。

  施耐庵的笔下,惟一的好女性是林冲的妻子张氏,非施氏厚爱张氏,而是施耐庵觉得林冲太完美了,非贞女不能配他。当陆虞侯将张氏骗到自家,引高衙内进来污辱时,林冲赶到,对妻子的第一句话竟是:“不曾被这厮玷污了?”娘子道:“不曾”。爱妻至深的林武师依然冲不破“失节事大”的礼法桎梏,大才子施耐庵也许认为只有不失贞,张氏才有被林武师爱的资格。

  古代文人中,我独爱雪芹,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具有现代人道主义的关怀,能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女人,去歌咏她们的爱与忧愁。大概是因为他是汉军旗的人,和纳兰性德一样,未被汉族那些陈腐的东西过多污染,保留着一份真纯。

  施耐庵写爱情笔拙或者是不屑,而写起偷情来,那样津津有味,疏密得当。

  《水浒》中写偷情的有:西门庆和潘金莲;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偷情;白秀英和郓城知县的偷情;卢俊义老婆与管家李固的偷情;阎婆惜和张文远的偷情;李巧奴和张旺的偷情;四柳村太公的女儿与邻村王小二的偷情;王庆和童贯侄女娇秀的偷情;当然,还有大宋第一人和大宋第一“二奶”李师师的偷情。

  这么多的偷情,施耐庵写出来,让人读了却没有重复、拖沓之感,每一次偷情写出来别有面目,施氏才气真如汩汩泉水。只是在他的眼里,偷情都是罪不可赦的大恶。

  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通奸发展过程,不仅是一部《水浒》中写偷情最精彩的,即使放在中国所有写偷情的文学作品中比,都可以排在前几位。西门庆向潘金莲套磁那番功夫,金圣叹评价为:“妙于叠,妙于换,妙于热,妙于冷,妙于宽,妙于紧,妙于琐碎,妙于影借,妙于忽迎,妙于忽闪,妙于有波桀,妙于无意思,真是一篇锦凑文字。”“真所谓其才如海,笔墨之气,潮起潮落者也。”

  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婆用计鸩杀了武大郎,显然是刑事犯罪,当依律处置。可在谋害大郎之前,两人的奸情,却属于道德调整范畴,而非罪行。潘金莲对武大郎的忠贞义务,是外部的礼法强加的,而非潘氏自愿。潘金莲在做使女的时候,因为反抗主人的纠缠而被记恨,白送给“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的武大郎,——可见潘金莲原来并非是人尽可夫,见钱眼开的人。武大郎既不能满足潘金莲的感情需要,亦不能满足其性欲需要。“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让癞蛤蟆吃上天鹅肉,施耐庵就感觉很爽,心态何至如此?

  西方文学中,作者对爱情得不到满足的红杏出墙行为,往往抱以一种同情的理解,即使有“错”,但无“罪”,如查太莱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西方的文明里,更重视人性。而在潘金莲挑逗武松时,从武松的眼里以及耐庵的笔下,已经是“大大的罪孽”。潘金莲想:“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男人健壮在女人眼中自然是优点,这是最质朴的审美观。当潘金莲的挑逗变得赤裸裸时,武松的反应过于剧烈,简直将潘金莲的皮剥了,让人家的自尊荡然无存。“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武二不为美色所惑,不怀人伦固然是条真汉子。可潘金莲喜欢他,也不是什么罪过呀。嫂嫂喜欢英俊潇洒的小叔子,难道就十恶不赦了,让武松如此辱骂他,其实武松大可不必出粗口,你悄悄地走了,不再理她,彼此不伤面子不就得了?爱之深便会恨之切。潘金莲幽怨地说了句“好不识人敬重!”女人的那颗脆弱的心,谁人能理解?

  即使受到了武二如此的辱骂,当武二即将押送礼物上京时,前来向哥嫂告别,潘金莲对武二爱情的幻想还未破灭:“莫不是这厮思量我了?却又回来?那厮一定强不过,我且慢慢地相问他。”可武松当着武大,如此警告了潘金莲。——这就有多管闲事的嫌疑了,你拒绝诱惑是你自己的权利,可嫂子是否守妇道,小叔子凭什么替哥哥来教训嫂子?你哥哥也是个有着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夫妻之间的种种事情,第三者没有置喙的资格。

  被爱伤透了心的潘金莲在武松那里碰了一鼻子灰后,西门庆出来了,一个既能给她生理慰籍,又能给其心理慰籍的大官人出来了。而且西门庆并不是像张员外那样,利用权势强迫潘金莲。他是个泡妹妹的天生高手,潘安的貌,驴儿大的行货,似邓通有钱,绵里针忍耐的性格,闲工夫这五样他都具备,而且“捱光”计十个阶段,钱使到九分九,都有前功尽弃的可能,但西门庆不害怕这种“投资风险”。——碰上如此的人物,别说是潘金莲,我看是林黛玉也抵挡不住爱情的攻势。你看西门庆泡潘氏的那份温柔体贴、那份善解人意。当潘金莲埋怨自己嫁错了丈夫:“他是无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话。”可西门庆是这样回答的:“娘子差矣。古人道:‘柔软是立身之本,刚强是惹祸之胎。’似娘子的大郎所为良善时,‘万丈水无涓滴漏’。”他决不是跟着贬大郎而是夸奖大郎,如此理解和尊重女人,武二等哪能及其万一?当西门庆说到自己的亡妻时,充满了敬佩感激之情:“小人先妻,是微末出身,却倒百灵百俐,是件都替得小人,如今不幸他殁了已得三年,家里的事,都七颠八倒。为何小人只是走出来?在家里时,便要怄气!”然后再提到自己已养的几个“二奶”张惜惜和李娇娇,没有一个及得上潘金莲。如此既说明自己不是滥情之人,博得了潘金莲的尊重,又满足了小妇人的虚荣心。那么,两人感情发展到恩情似漆,心意如胶的程度自是水到渠成。

  当武大从郓哥那里得知妻子和西门庆的奸情以后,这位老实巴交的善良男人内心一定是非常的痛苦,他意外地得到了这样一个美女,自己起早贪黑地做小买卖,供养妻子。但是感情是勉强不来的,男女是否般配不仅仅是外貌,更重要的是内心感觉,潘金莲不爱自己,企图靠自己对潘的小心爱护,感化潘金莲是难以生效的。

  这时套用现在的话,武大、潘金莲的婚姻出现了极大的危机。如何解决这一危机,现在的夫妇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就上法院,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判定财产的归属。然而那时候是大宋,女人没有主张自己婚姻的权利,要想解除婚姻,只有被动地等待丈夫写休书。而这时武大的合理选择是什么呢?显然他想维护自己的婚姻,那么是私下劝潘金莲回头,或者是等弟弟武二回来后商量,都不失为理性的选择。如果找武松商量,武松也许会利用自己都头的地位和西门庆交涉,但以武松的性格,也许会劝哥哥休掉这个败坏家风的嫂子。那样就不会出现命案了,武松、西门庆、潘金莲、武大等人的命运将完全是两个样子。可是武大采用了那时候大多数男人的办法——捉奸,这是一时激愤极容易采取的传统方法,可惜这个懦弱、善良的男人碰到了清河县有钱有势的西门大官人。他被西门踢伤了,武大如果有他弟弟十分之一的机敏,也会忍气吞声等待弟弟回来再做打算,然而他的善良他对潘金莲的爱,遭来了杀身之祸。他一半是威胁一半是善意地提醒:“我的兄弟武二,你须知他性格,倘若早晚归来,他肯干休?若你肯可怜我,早早服侍我好了,他归来是,我都不提。”家有利器不可轻易示人,这不是提醒潘金莲等人吗?最后在王婆的策划下,潘、西门毒死了武大。

  潘金莲杀夫当然是不折不扣的犯罪,我无意为潘辩护。我只想说的是武二杀嫂是一场悲剧。武大爱潘金莲却得不到回报,潘金莲爱武二亦得不到回报,西门、潘金莲两情相悦也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最后演出了杀夫、杀嫂。——西门、潘金莲、王婆是罪犯,武松走正常的诉讼程度不能为兄长伸冤,最后也从都头变成罪犯。当武二扯开曾向自己眉目传情的嫂子雪白胸脯时,用尖刀一剜,当时他除了悲愤,还想到什么?

  这场悲剧却没有撕裂读者内心的力量,是因为谋杀与复仇、贞节与淫荡这种简单的道德划分减弱了悲剧的力量。人们看到的是淫妇奸夫和复仇好汉的对立两极,而未有对促使美女变凶手的深层次思考。——在施耐庵眼里,稍有出墙心思的女人就是该死的,就是不可饶恕的,中国毕竟产生不了托尔死泰、陀斯妥耶夫斯基那样具有终极关怀的作家。

  不知道为什么,《水浒》中的汉子们一个个是性冷淡。你宋三郎既然不好女色,接济了阎婆惜母女俩不就得了,为什么要包养她?既然包养了人家,却又冷落人家这不是不负责任么?难怪人家看上了风流温柔的张文远。那拼命三郎石秀更没道理多管闲事,你的义兄杨雄疏远了嫂子潘巧云,巧云碰到了青梅竹马的裴如海,和尚与已婚之妇偷情,作者便以“淫妇”、“贼秃”命名之,石秀作为杨雄的结拜兄弟,将自己的观察分析结果告诉他,已属不应该,自古“疏不间亲”,人家毕竟是夫妻,顶多善意地暗示、提醒就罢了。当杨雄醉骂巧云走漏了风声,巧云为了自保诬陷石秀调戏她,杨雄信以为真。那么作为第三人,清者自清,你就悄悄地离开得了,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他竟然自己去悄悄地杀死裴如海——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杀了裴如海也罢了,哪个人能保证一生在感情上不擦枪走火,可石秀怂恿了杨雄诱骗巧云和丫鬟上山,最后合伙杀了两人,巧云罪不至死吧。——我真的怀疑石秀和杨雄是同性恋,杨雄娶巧云是为了掩人耳目,不然杨雄在当地不大不小是个人物,何必娶个寡妇呢?石秀也许因为吃醋,借机杀了巧云。

  童贯的侄女娇秀喜欢上王庆更能理解。娇秀作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被童家许配给蔡京的孙子,一个憨呆的傻瓜。这对一个美眉来说太残忍了,爱上“俊俏风流无限”的王庆不是很自然么?可施耐庵依然认为这种偷情是大大的罪过。当娇秀和王庆好上后,施公写道:“王庆那厮,喜出望外,终日饮酒”。——用笔如此,似乎愤愤不平。当蔡京等人找个理由将王庆刺配后,迎娶了娇秀。“一来遮掩了童贯之羞,二来灭了众人议论。蔡攸之子,左右是呆的,也不知娇秀是处子不是处子。”是否是处女,在施公看来悠悠万事,惟此最大,他好像很为蔡京那个傻孙子抱不平。

  照《水浒》那时代人的理论,妇道比什么都重要,不守妇道就被杀死也活该。潘金莲被人像配牲口一样配给武大,就应该从一而终;杨雄不爱自己的妻子,但受不了他红杏出墙,因为妻子是他的私人物品,他不使用也不允许别人染指,他痛恨妻子偷情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尊颜严被挑战。娇秀也是这样,对童、蔡两家来说,利益同盟最重要,大家族的面子最重要,而女孩的幸福则算不了什么。

  宋徽宗放着三宫六院这些满汉全席不吃,跑到勾栏瓦肆泡民间的妓女李师师,尝尝这道地方小吃。这也是偷情,可在施耐庵的笔下,便不是罪过而是风流佳话了。李师师傍上皇帝后,挂出了“歌舞神仙女,风流花月魁”的广告牌,看来被皇帝泡是可以大肆渲染的光彩事情。天下人都议论这件事,皇帝不以为许,还常常从专用的地道钻出来,临幸一下李师师。而且不避近臣,让杨太尉亲自在外面站岗。

  同样偷情为什么草民干和皇帝干这样大的区别?因为在皇权社会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万物都是皇帝的私人财产,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他睡任何一个女人不是偷情而是主人的恩宠,天下女子的房间无非是三宫六院的扩大而已。——雄性对雌性的控制权力,在动物世界和专制社会里是衡量男人权威的一个重大指数,皇帝的权威最大,因此他的性资源理应最丰富,性自由更大。而一般的官员和财主,对自己家的丫鬟的性侵犯也没人敢说出了不字,潘金莲不服这个规矩所以她的下场很惨,贾琏玩府里奴才的老婆,凤姐泼醋可老祖宗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一般的老百姓,对自己的妻妾有自由的性权利,泡别的女人则是觊觎,是偷情,是罪过,别的雄性动物不能原谅他。他们的性权利虽然不能和皇帝、大官比,但关起门来,这种控制权本质上是一样的。这也是杨雄可以不去滋润潘巧云但不允许自己对巧云的专属性权利受到别人侵犯。而女人呢?只能处于被处置的被动地位,让人养着,让人挑选,让人玩弄,如果自己主张自己的性权利就是十恶不赦的罪过。

  套用一首民谣形容性权利的不平等:

  “皇帝胡搞是游龙戏凤,

  巡抚胡搞是深入群众,

  知府胡搞是娱乐活动,

  知县胡搞是体育运动,

  小吏胡搞是胡乱打洞,

  草民胡搞是流氓活动。”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5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2     标题: 第四编 第五章 扈三娘: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水浒中的女人,除了林冲的妻子外,似乎想不出还有谁拥有过真正的爱情。潘金莲、潘巧云和情夫那份感情,被认为是不洁的,她们是荡妇,按那时人们的道德标准,认为她们应该进万劫不复的地狱;李师师对宋徽宗而言,仅仅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万岁爷所钟爱的一道民间小吃。

  扈三娘是我最同情的一个女人,她高挑美丽,她武艺高强,她出身富裕之家,可是嫁给了矮脚虎这样好色丑陋、品行不堪的人。而这一切的源头不是造化弄人,而是宋江的乱点鸳鸯谱。——宋江把扈三娘当成一只羊羔,送给了王矮虎这支色狼。而梁山和扈三娘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李逵将她家上上下下杀个干净,就剩下她哥哥扈成逃走。

  当年楚国灭亡了息国后,美丽的息夫人被俘虏后,纳入楚王后宫,三年后连儿子都生下来了,可息夫人为了表示对故国的怀念,表示自己的迫不得已,从不开口说话,从不欢笑。后人感慨:“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连文弱的息夫人尚且这样无声地抗议,而能上马杀敌的女将军扈三娘为何这样甘于被杀父仇人驱使呢?

  归降梁山后,扈三娘每每出征,在马后张开一面旗帜,上书:“美人扈三娘”,在不知道美为何物的梁山男人世界里,她的美丽是那样的寂寞苍白,仅仅是一种类似滑稽的点缀。卿本佳人,奈何从贼?扈三娘是否被梁山人强迫服下了一种神密药品?她的精神是否已被公孙胜这样的人用法术控制?或者她势单力薄,迫不得已苟全性命于淫威之下?那么她的内心一定非常痛苦,她的苦,惟好肉欲而不解真情的丈夫能理解吗?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不会向隅而泣?

  上梁山的人中,有打家劫舍来避祸的罪犯、小偷,有被逼上无奈的体制内人,有被宋江设局诱骗来的官员,他们尽管对梁山的感情程度不一,但至少是最后自己做出了选择,而扈三娘是惟一被劫持和胁迫上山的。

  李家庄的管家杜兴向石秀、杨雄介绍说:“惟有一个女儿最英雄,名唤‘一丈青’扈三娘,使两口日月双刀,马上如法了得。”三娘已与祝家的老三祝彪有婚姻之约,两人是通加之好,又是门当户对,男女般配。而王矮虎呢?押车的伙计出身,见财起意杀死了雇主,落草当了强盗。这样一点江湖规矩都不讲的人,能是什么好货色?在清风山拿住宋江后,不问三七二十一,首先想到的是“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其残忍不亚于李逵。劫持到刘知寨的老婆,他马上将其抬到自己的房里去,连宋江都认为,“原来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当宋江被刘知寨陷害,打进囚车,半路被花荣、燕顺等人救出,王英仍然念念不忘知寨的老婆, “我明日自下山去,拿那妇人,今番还我受用。”拿住妇人后,燕顺为了不留祸患,一刀将其杀了,王英倒要和自己的兄弟燕顺拼命。其好色而无品位,至少小霸王周通抢人家的姑娘做押寨妇人,还像模像样地送聘礼,拜老丈人。第一次和扈三娘对阵时,十个回合就被三娘擒住,让这样无才无德无貌无品的人获取三娘的芳心,实在是太不可能了。

  而擒住扈三娘的,却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林冲,——胜女英雄的惟有真英雄。梁山中的诸好汉,真正和扈三娘匹配的恐怕只有林冲,林冲此时,妻子已在东京上吊自尽,扈三娘不必做妾,可以光明正大地成为林夫人。

  可是宋江不会这样想,他把女俘虏看成当然的女奴,能任意处置。宋江为什么要把一朵鲜花硬硬地插在牛屎堆上呢?表面上看是他的践约。在王英和燕顺因女人几乎刀枪相见时,他劝解时答应给矮脚虎娶一门媳妇。可天下女人多得是,像王英这样的打工仔出身的人,有肉欲少真情,找一个如史进的相好李睡兰那样的风尘女子完全可以打发他。为什么非得让这样优秀的三娘嫁给矮脚虎呢?有几种可能。

  一是宋江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必须毁灭掉的心理。宋江将扈三娘交给宋太公看管时,众头领以为宋江要这个女子。这没什么奇怪的,因为好东西先让老大享用是强盗的规矩。宋江并非不好女色,否则他不会包养阎婆惜,也不会在见李师师时酒后失态。大男孩李逵没遮拦说出了他的本性。只是自己没有让女性喜欢的本钱,女人是感性的动物,有时你的权谋你的江湖地位还不如几句好话更能获得其好感。连阎婆惜都不喜欢他,何况扈三娘?他对三娘求爱遭拒绝后,又怕霸王硬上弓有损自己的名声,毕竟他不同于在女人面前什么也不管的矮脚虎。于是就像一气之下将潘金莲配给武大郎的那位员外一样,将执意不从的三娘送给在梁山中最下作的矮脚虎受用。

  第二个原因是梁山的光棍太多,大伙都在盯着这个美女。给谁都可能伤了和气,宋江不愿意因此引起骨干们互相的猜疑。给一个大伙公认的超级色鬼,其他人反而心里平衡。

  第三个原因是为巩固自己的地位需要。林冲无异心但品性无疑都是一流,让扈三娘嫁给他,岂不是双剑合璧,天下无敌么?宋江不愿意自己手下的人有更多的真友谊、更多的真爱情,那样他的老大地位有可能被削弱。他只能把美女当成奖品送给亲信。他的几个亲信中,李逵只爱杀人,这方面没开窍,花荣有娘子,戴宗是个近似出家的人,而王矮虎是自己收罗的嫡系,当年劫囚车救他时立下大功,又好色如命,投其所好才是好礼物,能让他更加死心塌地地效劳。梁山和扈三娘毕竟有杀父之仇,送给非宋江嫡系的人,害怕枕头边策反,将三娘送给亲信有暗中监视的意味。

  《水浒》中写道认扈三娘为义妹,当着众头领将她许配给王矮虎时,“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王英自然拜谢宋大哥,而扈三娘当时的心可能在流血,不得已从贼,也不能从矮脚虎这样的贼呀,谁也没法给我一个三娘爱王英的理由呀。推却不得倒是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能怎样?

  众人看到鲜花往牛粪上插的时候,“都称颂宋公明真乃有德有义之士。”宋公明的“德义”,就是不把女人当人。上了梁山的扈三娘,便成为一位木偶美人,没有自己的感情,没有自己的意志,白天让宋江驱使上阵打仗,晚上回来面对矮锉子丈夫。哀莫大于心死,三娘也许在得知家破人亡后,已经心死了。

  《水浒》中的女人,美丽的、多情的、淫荡的、爱财的、英武的、贞节的,几乎都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也没有好下场。在这样的世界里,扈三娘不从贼,她能从谁呢?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6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2     标题: 第五编 第一章 英雄末路、小吏末路和贵族末路

  《水浒》中有三个人对水泊事业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无他三人,梁山将不成其为梁山,水泊亦将不成其为水泊。他们三人是林冲、柴进和宋江。林冲蒙冤上山,大多勤勉于山寨之事。惟有王伦不收留晁盖一伙人,晁盖被史文恭杀死后,在两次水泊事业最关键时刻,如山中之虎豹,静候多时,突然窜出用大智大勇奠定了梁山前期和后期的基业。而柴进是梁山真正的源头,先是有恩于王伦、杜迁、宋万等人,然后再介绍林冲上梁山,使梁山有了第一个关键人物,无柴进林冲不得上梁山,林冲不得上梁山,晁盖难以顺利做梁山老大;晁盖等不上梁山,后面宋江等人壮大梁山都是虚话。宋江更不用说,他为一百零八将之首,私放晁天王等人,广招各路豪杰上梁山,最后力主招安,可谓梁山事业系于一身。

  这三人一为英雄,一为贵族,一为小吏。他们都是走投无路,不得已才上了梁山,三人上梁山的原因,上梁山之前的心态很值得对比。

  和宋江、柴进相比,林冲是真是百分之百的冤屈。宋江私放劫生辰纲的江洋大盗,为灭口杀死了阎婆惜,本是弥天大罪,按律是死罪,幸亏他银子使得好才轻判个刺配江州。柴进则是被知府小舅子夺了叔叔的老宅,对小旋风来说,最可激愤的并不是一屋之失,而是太祖皇帝允诺的贵族特权,百年之后竟然被地方官和地方官的亲戚藐视、践踏,再说李逵冒冒失失杀死了段天锡,虽罪不致死但连带责任还是有的。惟有林冲,干干净净老老实实,无丝毫做奸犯科之情节,可衙内为自己的淫欲,悍然强夺命官之妻,顶天立地的好汉竟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对那个年代对男人来说,夺妻是最大的耻辱也是最大的权利侵害,他一忍再忍,最后连自己的生命都难以保全,无敌忍者突作怒目金刚,手刃仇家上了梁山。

  因此和与早有自己小算盘的柴进、宋江相比,林冲上梁山最有悲壮色彩,这位忠心耿耿效忠朝廷的教头不得不做强盗,其内心之痛苦、煎熬、悲愤可想而知。在朱贵的店里,上梁山之前的林冲几碗酒下肚,想起前尘往事,想起去路漫漫,想起娇妻与深仇,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便在白粉壁上写下了八句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镇泰山东。”

  一个“仗义”“朴忠”的英雄,不能万里觅封侯就罢了,可做一本份小官不可得,过平常日子不可得,黑暗的朝廷就是这样逼迫自己本应最依仗的精英来反对自己。这首诗不仅是林冲心思的写照,也是千百年来无数报国无门反遭迫害的英雄末路之写照,英雄走向末路,大宋也就该走向末路了。

  宋江没有林冲的“朴忠”,林冲靠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安身立命,宋江则靠权谋,靠利用最流行的潜规则来博取最大的收益:金钱、名望,用的全是小吏的手段。林冲能交鲁智深这样的真好汉做朋友,也能帮助李小二这样“窃钩”的穷人,但把他放在宋江押司的位置上,碰到上司发文来追捕重大犯罪嫌疑人,他会像宋江那样泄露重大国家机密么?宋江那样做,是施恩于黑社会,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保护伞,这连一个公务员最起码的操守都不具备,何来“忠”?宋江作为郓城小吏,而利用权利金钱,收买各路边缘人,声闻于天下。——他的钱也来得蹊跷,因此萧瀚说他有“财产来历不明罪”重大嫌疑。从当小吏开始,他就做好随时和朝廷决裂的准备。光宗耀祖是男人正常的追求,但宋江选择的路径和林冲不一样,一用潜规则,一用显规则。因此他在江州题写的“反诗”,和林诗相比,风格不一样: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宋江所表露的是一种怨气而非悲壮。林冲蒙冤那样重,想到的只是“威镇泰山东”,而非报复社会,而这位口口声声忠孝的宋押司如果真忠于国事,不但不会私放天王,也不会在流配的路上,劝诱和欺骗燕顺、王英、郑天寿、花荣、秦明等上梁山。——黄文炳看得一点不错,他早有造反之心,然后走“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老路,博取官爵,但以揣测犯罪动机来定罪,而不是根据犯罪事实定罪,则是“莫须有”。——将宋江判处死刑是很不公平的,这是另一个问题。题反诗事发是上梁山的导火索,因此和英雄末路相比,这个小吏的末路有点滑稽。先是装疯卖傻在屎尿坑里打滚,企图骗过缉捕的公人。推上法场时,“宋江只把脚来跌,戴宗低了头只叹气。”被晁盖救了后,哭道:“哥哥!莫不是梦中相会?”

  比起英雄和小吏的末路,贵族柴进的末路直叫人惋惜痛心。作为大周皇帝的嫡传子孙,有誓书铁券在手,对来自朝廷的伤害他有种自信。和“朴忠”的林冲、“权谋”的宋江比,他一直和现行的体制保持冷静的距离,作为让位于赵家的柴家后裔,他内心恐怕并不认为自己是大宋的臣民,因此“忠”对他没有意义,自然谋取高官对他也没有意义。他和大宋是一种“契约”关系,自己的祖先和皇帝的祖先订立了江山转让“合同”,按照合同赵家需给予补偿,补偿条款中便有“司法豁免权”一项,大宋对他而言,惟一应该做的就是“履约”。秦汉以降,郡县天下,贵族势力日渐凋零,特别是隋唐开科取士后,寒门与豪门一起参加科举考试,国家公共职务向全体百姓开放,没有了特权自然没有了贵族。到宋代,除了皇族恐怕异姓贵族只有柴家了。因为在贵族和皇室只是名义上的君臣关系,更多的是一种盟约关系,贵族遵某姓为共主,贵族自己有独立的势力范围和很大的自治权。许倬云先生曾比喻,秦汉前天子和诸侯的关系是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真正封建;秦汉以后皇帝和各地方政府是总公司和办事处的关系,办事处是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赵匡胤黄袍加身,从柴家那里得了皇位后,为了解决道统上的合法性难题,订立了赵、柴两家的合同。那么在宋朝初期,赵家或许还有种得位于孤儿寡母之手的道德内疚感,履约的积极性很高,统治天下时间一长,便具有自然的合法性,履约的约束也越来越弱。此时的柴进并非没有危机感。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崛起后,国与国之间征伐不已,各国贵族有朝不保夕之感,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等战国四君子大批养士之风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柴进“养士”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不管良莠都招集在门下,既周济林冲、宋江、武松那样的人,也养洪教头那样的人。“酒店里如有流配来的犯人,可叫他投我庄上来,我自资助他。”在奸臣当道、公器私用的北宋末期,繁华之中隐藏着极大的社会矛盾,过着优厚生活的柴进自然不能置身度外,“养士”以备不时之需,这也是贵族一种“自保”措施,大官积累财富攫取权力以获得安全感,小官巴结上司以求自保,祝家庄这样的地主自己练兵自保,小老百姓去当响马自保,柴进不能去作大官,也不愿意去当贼,最好的选择是“养士”。金圣叹评价说:“柴进无他长,只有好客一节。”“旋音去声,言其能旋恶物聚于一处故也。水泊之有众人也,则自林冲始也,而旋林冲入水泊,则柴进之力也。”——柴进旋林冲入水泊,只是无意插柳,他自己是不愿意放下贵族架子去当强盗的。

  可这样一个连皇帝都许诺给司法豁免权的贵族子弟,在知府的小舅子眼里,完全是可以任意鱼肉的乡民。权力可以统吃一切,先朝订立的法律文书,在段天锡眼里,只是废纸一张,“便有誓书铁券,我也不怕。”当年让江山订立的合同,大宋政府完全可以违约了——江山已经到了老赵家中一百多年了。

  林冲平时出阵,只是一职业军人奉命而为,无多话。攻打高唐州时,“头领林冲横八丈蛇矛,跃马出阵,厉声高叫:‘姓高的贼,块块出来。’”林冲主动出马,一为报柴进之恩,二是出于对高家的仇恨。迫使林冲、柴进两位梁山大功臣上山的为高俅兄弟,高俅才是梁山第一大功臣。

  原本寄希望于赵官家遵守合同的贵族也不得不作了强盗,但他和林冲一样,毕竟有种情结,做不了彻底的强盗,但对大宋他决无宋江那样的奢望与天真,最后称病辞官回乡务农,得以善终,这是贵族的清醒。

  英雄、小吏做了强盗,贵族也不得不做了强盗,大宋朝廷还能剩哪些人?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7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3     标题: 第五编 第二章 两个孤独者的伟大友谊

  金圣叹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业来,然琢削元气也不少。”

  青年学者萧瀚说:林冲是一个具有人道主义的帅才。

  我的一位妹妹说:嫁人就要嫁林冲这样。因为他懂得珍惜爱情、呵护妻子、对家庭负责。

  他们说的都有道理。以三百年前的才子看来,林“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对自己的行为自始至终都非常清醒与理智,考虑问题太过于周全。如金圣叹这样的率性人看来,可佩服而不可亲,林不如鲁达之豁达,武松之豪迈、李逵之率真。作为一个现代人、一个学者来分析林冲,他最具备现代职业人的种种品格和素质。而作为一个女性,看待事物和分析人物往往凭感觉,但不得不承认,在复杂的理论和玄妙的分析面前,往往感觉是最准确的。林冲应该生活在现代,而不是生活在千年前的大宋,是因为他的言行符合现代社会的种种规则。

  如果林冲生活在现在,他也许会成为一个非常幸福和成功的中产阶级的一员。林冲的可爱,就在于“可靠”。他是一个可靠的丈夫,一个可靠的朋友,一个可靠的下属和同僚。他不会轻易动情,但一旦选择了某位女子他会为其一生负责;他一旦成为你的朋友,你可对他托付一切,别人可以出卖他而他不会出卖别人;对上司对同僚,他会永远抱一种有距离的尊重,他会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内工作,对这个集体负责对自己上司负责而不轻易涉及人事上的是是非非。

  在《水浒》中,有两个孤独者:林冲和鲁达,他们俩的友谊超越世俗的功利,他们是一对真正达到精神默契的朋友。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梁山,林冲不是普通的官吏,也不是寻常的匪。——在官场和匪窝,他都是一个异类,一个品行高洁的异类,一个不丧失独立精神、独立人格的异类。将林冲和鲁达相比,似乎他们是性格的两极:一人能忍,一人性急;一人精细一人豁达;一人温雅一人鲁莽。但他们却能成为最好的朋友,是因为他们是真正的伟男子,他们都有着包容三山五岳的胸怀,他们有着人世间最宝贵的“爱心”。

  《水浒》中处处说“忠义”,但真正做到谋事忠,对友义的只有林冲和鲁达。宋江以下的众头领,互称兄弟。然而他们之间,大多并不是一种心心相通的、人格平等的朋友。要么是宋江与戴宗、李逵,卢俊义和燕青那样的主仆关系,要么是宋江和吴用、柴进等相互利用关系;更多的是李忠、周通这些为了自身安全而结成的利益“盟友”。一百单八人中,有些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情。如卢俊义未必会与出身低微,本事全无白胜有什么兄弟情谊,他和大官人柴进会投缘;吕方郭盛作为铁杆宋系的人,也不会去结交小乙哥;而杜迁、宋万死时,黑三郎才给了一句赞语,此前也没有与这两人交谈的记载。在这种打着忠孝仁义旗号,存在有教主绝对权威的黑社会结构下,三阮、二张、孙立孙新、菜园子母夜叉、李应杜兴这样的亲兄弟、夫妻、主仆关系才是正经,且分崩离析,各自逃难之时更加明显。鲁智深和林冲,不是势利之交,不是血缘同胞,偶遇而相互欣赏,结成生死之交。

  撇开一切世俗的尘埃,林、鲁友谊如高山上之白雪,如幽谷中之兰花,如云散雾开后的明月,那样超凡脱俗,那样美丽洁净。在草莽之中,竟有这样的伯牙与子期。

  宋江第一次见武松,便说:“江湖上多闻说武二郎的名字,不期今日却在这里相会。多幸多幸。”过了数日,拿出来银子给武松做衣服,武松离开柴进家时,宋江相送数里,再次赠送银子。宋江第一次见李逵,就是替他还赌债。“贤弟但要银子使用,只顾来问我讨。今日既是明明输给他了,快把来还他。”然后请李逵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博得李逵的称赞:“真个好宋哥哥,人说不差了,便知做兄弟的性格。结拜了这位哥哥,也不枉了。”与其说这是交朋友,不如说是收买。——宋江能收买李逵这样的顽童,因为顽童往往一个玩具就能搞定,却未能收买住武松。所以金圣叹评论道:“其结识天下好汉也,初无青天之哐荡、明月之皎洁、春雨之太和、夏霆之径直,惟一银子而已矣。”

  林冲与鲁智深相识,正值鲁飞舞禅杖,林冲喝彩道:“端的使得好。”两人刚结为朋友,就碰见了高衙内调戏林冲妻子。鲁智深立马要出拳相助,被能忍的林冲劝住。鲁达一见林冲妻子,立刻如林冲多年的兄弟一样,叫道:“阿嫂,休怪,莫要笑话。阿哥明日相会。”如此唐突,方显出鲁智深的坦荡真诚的性格,一见定交便如此。男女间有一见钟情的爱情,男人与男人之间,何尝没有一见如故的真友情?——王怡曾经说过鲁智深也许暗恋林冲妻子,我不敢否定这种猜测,但我更愿意认为这是鲁智深真将林冲视为兄长的缘故,便无过多的虚礼。

  和陆虞侯这样的“朋友”相比,鲁智深更显出世上真朋友的稀缺。林冲误入白虎堂后,被刺配沧州,鲁智深千里暗中护送,直到林冲脱离险境为止。鲁智深在野猪林里那席话,至今读来泪满襟。

  “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得你断配沧州,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却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道:‘店里一位官人寻说话。’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洒家也在那店里歇。夜间听得那厮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赚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防救了。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洒家先投奔这林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到来这里害你,正好杀这厮两个。”

  此段话不仅可看出智深的多情多义,也可看出他的粗中有细。这份情谊,直可动天地、泣鬼神,安能用“江湖义气”四字形容之?

  从刺配路上,林、鲁一别,便关山万里,两人并未互通信息,可情谊决非时光和距离可以隔断的。直到第五十九回,众虎归水泊后,鲁智深问林冲:“洒家自与教头别后,无日不念阿嫂,近来有信息否?”王怡以此作为智深恋阿嫂的证据,我认为这正是智深作为朋友,深深理解林冲的缘故。他知道林冲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刺配之后,留妻子孤身在京,自然放心不下,问阿嫂近况实在是对朋友最大的关爱。而宋江害怕李逵再次造反,为了保住自己一身的名节不惜毒死李逵,这不是友谊而是最大的自私,他把李逵当成自己的私有物。

  李白和杜甫,长安相识后,不久相别。天宝四年在山东得以短暂相见后,从此各自飘零,山高水远,可那份情谊,两人一生未能忘怀。杜甫流落秦州,当时李白从永王被流放。杜甫担心李白的安危:“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当李白死在当涂后,杜甫也是垂垂暮年,可对朋友的思念一点没有减弱。想起他和李白壮年时同游单父台的情景:“隔河忆长眺,青岁已摧颓。不及少年日,无复故人怀。”只有相知相得,才有这种历岁月而弥坚的友谊。——林、鲁的情谊可比之李、杜。

  林、鲁两人,都具备大智慧和大慈悲。

  林冲爱妻子、爱朋友、爱自己的职业,富有同情心。他是个优秀的军事教官,不但业务水平出众,而且没有野心,不与官场的大多数人同流合污。尽管他精细过人,但还是着了高太尉的道。高太尉、陆虞侯真是利用林冲忠于职守、同情弱者、热爱本职的“软肋”,才能诱骗他进了白虎堂。首先,高太尉派人装成落魄的江湖壮士卖刀,引起酷爱先进武器的职业军人林冲的同情。林冲买了刀后,又派人请林冲拿刀去给太尉观瞻,以服从为天职的林冲自然难以拒绝。饶是林冲如何才智过人,哪能想到人心如此歹毒。林冲被刺配后,为了妻子的安全与幸福,对丈人说:“只是林冲放心不下,枉自两相耽误。”并写了份休书:

  “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为因身犯重罪,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委是自行自愿,即非相逼。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

  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就是真正的爱情,牺牲自己,替对方考虑。张氏嫁夫如此,死而无憾。如此真挚之情,却让造化嫉妒,正应了“情深不寿”那句话。

  智深要杀董超、薛霸两个意欲害他的公人,他认为只是高太尉的指使,心生怜悯制止了智深;火并王伦,林冲为了梁山的大业,甘愿被吴用利用;晁盖死后,梁山群龙无首,又是林冲出面立主宋江代理老大的位置,避免了梁山的分裂。两次梁山发展最关键的时刻,都是林冲立了大功,而且不为私利,功成身退,低调行事。当王伦要他杀一个无辜的路人来做“投名状”时,走投无路的林冲一定心怀异常的悲痛,一个遵纪守法的朝廷军官,不得已上了梁山,还要滥杀无辜才能被土匪接纳,——必须在精神上自虐与自污方可为匪!对一个爱惜羽毛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后来他遇见了有着同样经历的杨志,两人不分胜负,“投名状”到底没有拿来。——这是施耐庵对这位真男子的爱护。林冲,即使落了草,至死他的品行是高洁的。

  鲁智深一生孤单,却是个真正的“护花和尚”。他一生几次重大的转折,都和保护女人有关。武松、李逵只知道杀女人,而鲁智深却处处怜惜女人。听了金翠莲的哭诉后,一怒打死了镇关西,害得这位提辖不得不亡命他乡,最后当了和尚。从五台山往东京的路上,夜宿刘太公家,听到桃花山的周通强抢太公的女儿,便潜伏在女孩的闺房里,狠狠地教训了小霸王,最后让周通折箭立誓,不再骚扰刘家;在瓦官寺,伙同史进,将奸淫民女的崔道成、丘小乙杀死。流落江湖那么多年,一直牵挂阿嫂的人身安全。而智深救史进,也是女人引起的。贺太守抢了画匠王义的女儿“玉娇娘”,史进去刺杀太守被捉拿,智深再去救史进。对江湖上的朋友智深也是光风霁月。当他向史进、李忠借银子接济翠莲父女时,责怪李忠的不爽快,将二两银子丢还给李忠;在桃花山扁了周通。可当周通偷了呼延灼的宝马时,即将被青州的官兵攻破寨子,不得不求救于二龙山。周通还担心:“只恐和尚记当初之事,不肯来救。”李忠却了解智深:“不然!他是个直性的好人,使人到彼,必然亲引军来救我。”李忠虽然小气,但有知人之明。当他引兵去少华山,要去救史大郎时,朱武杀牛宰马要招待智深,平时嗜酒如命的智深却说:“史家兄弟不在这里,酒是一滴不吃!要便睡一夜,明日却去州里打死那厮罢。”“都是你这般性慢直娘贼,送了俺史家兄弟!只今性命在他人手里,还要饮酒细商!”——好一个可爱可敬可亲可信的“花和尚”!对于招安的下场,鲁智深也一直是异常的清醒。

  只因智深心存真善,哪怕喝酒吃肉杀人放火,依然与佛法有缘。五台山的智真长老在几千吃斋念佛的沙门中间,独独看出智深深具慧根,非是赵员外推荐的缘故。当他在钱塘江畔坐化之前,自己写了一偈:“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人生真如大潮,起落一瞬间。无大智慧大慈悲的人,哪能这样拨云见日,心证三果呢?当年弘一法师知道自己即将脱离臭皮囊时,写了一封遗书给弟子刘质平,其中有一偈:“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儿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真友谊便是君子之交,真佛法,亦淡如清水。林冲、鲁智深这样的真汉子,如果生逢其时,完全可以建功于边廷,立千秋万世不朽之名;或者即使不能被重用,在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里,也能凭自己的本事、自己的品行赢得尊重,过着平常而幸福的中产阶级的生活。可惜他们生活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一个淘汰良民的社会,一个扼杀精英的社会,一个必须牺牲人性才能生存显达的社会。尤其像林冲,做一爱岗敬业的职业军官不可得,做一爱家护妻的好丈夫而不可得。他们要么像陆虞侯、富安那样,牺牲自己的良心,自己污辱自己的品行,巴结权贵以求显达;要么就只能去当杀人放火的草寇。没有中间的道路可让他们选择。这是林、鲁的悲哀,也是大宋的悲哀。

  《水浒》中的人,只有林冲、鲁智深懂得友谊,也只有林冲、鲁智深懂得女人。他们注定是孤独而清醒的,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江湖。他们是不幸的,好在两个孤独者之间还有一份弥足珍贵的友谊,可以彼此抚慰。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8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3     标题: 第五编 第三章 武松的品牌和十字坡的规矩

  金圣叹非常推崇武松,他说:“武松者,天人也。”并解释道:“武松天人者,固具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

  武二郎这样一个全能冠军,纵使千年之后亦让人遥想不已。然而世间大豪杰大英雄不亚于武二者不少,但大多埋没于乡间闾里,如武松这样名满天下者毕竟是凤毛麟角,为何武二能脱颖而出?这是因为武二有了品牌,——江湖的名号就是品牌。武松的最大品牌就是他是一位“超级打手”——既能打虎,也能打人。不仅力大无穷,武艺超群,而且心狠手辣。

  杀人越多,这个品牌也就擦得越亮。

  成就了武二的公关形象,自然是他那次喝了十八碗酒后,借酒壮胆,不知道天高地厚上了景阳岗,碰到那只大老虎然后将大虫打死。——这一打成名了。

  应该说武松的成名是有着很大的偶然性的,能打死老虎的不只武松一人,后来李逵也砍死了伤害老母的四只老虎,——但那时李逵已经成名了,靠的是在江州劫法场时,两把板斧不论官民良莠随便乱杀的霸道。

  武松的成名得其时,得其地,得其人。他上了景阳岗,风将酒吹醒后,看到官府的布告,心中也还是害怕,但因为曾在店家前夸过海口,只希望侥幸地通过险地。然而机缘巧合、风云际会,大虫真的出来了,武二不曾睡死,然后一顿拳脚收拾了老虎。如果就此下山,也没有武二的名声。恰好碰见了因除害不利的猎户,再加上老虎的恶名。——这位打虎英雄真的一夜成名。——那个时候的人也懂得包装,武二被披红戴绿地打扮起来,并坐轿巡游了阳谷城,在没有电视和报纸的时代,这也是炒作明星的最佳方式了。

  所以成名得许多因素凑在一起。时下一些歌星、女作家一脱成名,也是因为在特定条件下,如果谁不认清局势,一味地一脱了之,除了展示那身肉外,只会落得东施郊颦的笑柄。

  打死了害人无数的大虫,打虎英雄成了阳谷县甚至更广地区的“先进典型”,全县上下自然掀起了轰轰烈烈学习武松见义勇为的活动,县令大人的治下,出了这样的英雄,想必上峰非常欣赏其德政——以前猛虎伤人的事情就可以忽略不计了,这是中国典型的“坏事变成好事”。当然,在县令提升官声的时候,打虎英雄也不能白当,于是县令特批,特事特办,武二被招干,且一下子就做了众巡捕的领导——都头。

  这位出身于江湖的都头哥哥武大被害死后,找知县申诉无门后,他便想到了复仇。杀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此时的武松的本色就是“打手”——哪怕他做了更大的官,他的品牌依然不变——超一流打手。

  以后武松所有的遭遇都和他的超级打手品牌紧密相连,直到落草成为职业打手。

  在被从轻发落,刺配孟州后,落入管监狱的施恩父子手中,不立马送常例钱给管教,按常规将吃皮肉之苦甚至丧命,然而他被监狱官员派人伺候得想大爷一样。何也?因为武松有着比勒索钱财更大的价值——他的伤害能力。施恩在快和林开“黄赌毒”一条龙的联合公司,却被另一位来头更大的官员夺取了。施恩必须找一个一流打手为自己出头,自己管辖的犯人正好这样一位打虎英雄,岂不是“盘活存量”?自然就如武松受到的贵宾待遇一样,这些犯人不但过得舒服,也有武松那样的“立功情节”,减刑是自然的。

  于是,武松打走了蒋门神,他的超级打手地位带来了监狱中的特殊待遇,也带来了后来的祸端。张团练伙同张都监,陷害了他。最后大闹飞云浦,杀了两个公人并蒋门神两个徒弟,潜回到张都监家,杀死男女老少十五名,这位前都头已经完完全全是个嗜血杀手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一死!”尤其是他杀人之后,还不忘自己名震天下的品牌,在白粉墙上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就如民国时期上海滩的“斧头帮”一样,杀人到一定的层次,决不会和蟊贼为伍,他们需要一次次证明自己不是浪得虚名,一次次将品牌叫得更响。

  超强杀人能力对朝廷而言,是犯罪,可在江湖上却是同道敬仰的“闪光点”。这一点在武松十字坡酒店遇见张青、孙二娘夫妇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孙二娘早存害人之心,而做过缉盗抓贼的武松也早有提防。在武松故意挑逗母夜叉后,佯装中计让二娘着了道,准备狠扁她时,张青回来了向他求情。武松自报家名,张青得知是“景阳岗打虎的武都头”,纳头便拜。你看看,这品牌何其的闪亮!

  一个人的处女秀是很重要的,关系到日后的江湖地位。鲁达初入汴梁,处女秀是“倒拔垂杨柳。”悟空是大闹龙宫。而关羽则是温酒斩华雄。武松没有打虎的处女秀,他的命运会改写。

  张青夫妇与武松消除误会后,江湖上的同志找到了共同语言。张青讲述了十字坡酒店的规矩:三种人不可害。张氏酒店的规矩定得很有意思:

  “第一是云游僧道,他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第二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们是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若还结果了他,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第三是各处犯罪流配的人,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切不可害他。”

  这家谋财害命的黑店,残暴得连过往的客商杀了后把人肉做包子馅卖钱,哪能有什么怜悯之心?他们所不杀的三种人都属于主流社会不齿的“边缘人”,一个是化外的出家人,以乞讨化缘为生,一是卖笑的妓女,一是罪犯。除了张青明说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开黑店的张氏夫妇同样是“边缘人”,他和所说的三种人属于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他们同声共气,相互依托,有唇齿相依之感。

  江湖、妓院、寺庙,相对朝廷所控制的社会,他们是疏离的,也是相对独立的,因此他们遵循者相通或相似的行事规则。自然,也有不少趋炎附势、巴结权贵的僧道和妓女,也有投靠朝廷的江湖败类。但总体而言,不合正常道德规范的“边缘人”,在这三种地方还有较大的空间。

  所以,我们看到鲁达杀了人,惟一的出路就是五台山出家,然后自然而然做了草寇;李师师被徽宗宠幸,但决无三宫六院中那些妃子们的政治觉悟,他能对宋江、柴进、燕青这些强盗们抱以理解的同情,并将他们引见给皇帝。这位天下第一“二奶”如此仗义的根本原因是她行院的出身。

  张青对武松的尊重,首先是因为将其看成同道,其次是武松超级杀人的品牌。——那个年月,做强盗也要做得出类拔萃、风风火火,所以梁山中的人,时迁爱偷鸡摸狗,便在排名中很靠后。十字坡酒店定那样的规矩,亦是有自我保护、为以后留退路的考虑,保不定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去寺院避祸,或者成了官府抓捕的罪犯。

  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江湖上的强盗连这样的规矩也不守了。笔者曾经就采访过湖北一家寺庙,当地的黑社会不断敲诈八十多岁的老方丈。而专门在深夜抢劫从风月场所下班的“小姐”的团伙,屡屡见诸于报端。

  咳!连十字坡的规矩都没有了,连妓女和僧人都不放过。一声长叹。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39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4     标题: 第五编 第四章 戴宗和燕青做间谍水平之比较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梁山泊队伍中,第一大间谍头子就是“神行太保”戴宗。

  《忠义堂石碣受天文 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中,戴宗排名在三十六天罡中第二十名,不仅排在黑旋风李逵之前,也排在最早参加革命,和晁天王一起智取生辰纲的刘唐、阮氏三兄弟之前。在业务分工中,充当了“总探声息头领”,带领另四名有刺探情报天赋的乐和、时迁、段景住、白胜,专司情报收集工作。

  从古至今,一个军事集团的存在,情报工作的地位无论如何估计都不过份,血雨腥风的征伐之间,总是伴随着重重的谍影。因此,负责情报工作的多是非常能干与忠诚的,如千年后戴宗的另一个同宗,老蒋手下的“军统头子”戴笠。

  而戴宗,除了会“插着两个纸马”,能日行一千的神行术,再加上一些察言观色的小聪明符合打探情报的基本要求外,在水浒一百零八将里面,他并不是最佳间谍头子的人选。我们可以在江州宋江题写反诗后,从他的作为看出他在做间谍方面的缺陷。

  蔡九让戴宗传信给自己的老爸、当朝太师蔡京,请示如何对宋江的处理。在梁山专门坐探情报的朱贵酒店休息时,被朱贵用放了麻药的酒菜轻轻松松的放倒,随即搜出他携带的蔡九家信和奉送给父亲的礼物。——这就是后来总司梁山情报工作的戴院长初出江湖的“处女秀”,演得如此窝囊,这样的低级错误连时迁、乐和恐怕都不会犯,武松在十字坡酒店都那样机警。

  在萧让、金大坚伪造蔡京的回信和印鉴被黄文炳识破后,蔡九将戴宗唤来盘问:“我正连日事忙,未曾问得你个仔细。你前日与我去京师,那座门入去?”“我家府里门前,谁接着你?留你在那里歇?”“你见我府里那个门子,却是多少年纪?或是黑瘦也白净肥胖?长大也是矮小?有须的也是无须的?”

  戴宗的回答破绽百出。“小人到东京时,那日天色晚了,不知唤做什么门。”“小人到府前寻见一个门子,接了书入去。少刻,门子出来,交收了信笼,着小人自去寻客店歇了。次日早五更去府门前伺候时,只见那门子回书出来。小人怕误了日期,那里敢再问备细。”“小人到府里时,天色黑了,次早回时,又是五更时候,天色昏暗。不十分看得仔细,只觉不怎么长,中等身材,敢是有些秩序髭须。”这番谎言,不要说让在蔡府中长大的知府容易识破,就是在和蔡府没有多少瓜葛的人面前,也经不起推敲。

  作为一个小吏,戴宗在市井人物中,算得上言语乖觉、办事利落。可这位能哄骗一般人物、能敲诈罪犯财物的戴院长,却对都城一无所知,太不应该。东京作为巍巍帝都,有哪几个门,从江州去应该从哪座城门进去。这是打探情报者必须具备的常识,就算戴宗因为事情急迫带着假书信来见蔡九,也应该从其他渠道了解京城和蔡府的大概情况。大宋的都城和大宋的权相,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应当不困难。戴宗连这个准备工作都没能做,可见并不是个办大事的人。撒谎时更见得他见识浅陋,如井底之蛙。他把赫赫相府描绘成一个门可罗雀的寒儒的住宅。到府前需“寻”一个门子,这说明蔡府门前冷落鞍马稀,两次接触的都是同一个门子,蔡府的排场还不如一个知府;公子派人来送书,并非一般官员来送礼,就简单地接了书信礼物,让公子的手下自己去找旅馆,于常规不合。要知道当时蔡京权势熏天,前来走门子的各地官员多如牛毛,相府办事的家人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分工细致、等级森严。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想到,而这位戴院长却将京城相府当成江州的土财主。

  既然戴宗才智能力并不出众,为何能充当情报间谍头子这一重要职务。惟一的解释:他是梁山泊的老大宋江第一心腹。梁山泊在宣传上自称“忠义”,但一帮人物的出身形形色色,社会背景复杂,更兼几个山头的人合并在一起,宋江没有绝对的驾驭之把握。那么负责情报工作的人不但关系到这个集团的安危,更关系到集团领导人个人权力的稳固。纵观《水浒》人物,前期随晁盖上山和王伦旧部,宋江显然不能托以大事,(吴用主动改变立场,但是军师一样的角色,负责的必是全盘军事工作)后来上山的卢俊义和二龙山、少华山、桃花山人马,和宋江更类似一种“联盟”关系。真正算作宋江心腹中的心腹,只有两个:江州大牢里对他备加关照的戴宗和李逵。李逵这个有顽童性格的武夫,是个天真的奴才,自然只能做宋江的第一打手。而戴宗从跟随宋江开始,就特别能理解主人心思、能自动维护主子权威,是个自觉自愿的奴才,情治大权,不交给他交给谁?古今中外,负责情治工作的人总是主子最信任的,如戴笠虽然死的时候才是个中将,但是老蒋的老乡加门生,在老蒋尚未取得绝对权威时,戴笠已经是老蒋的马仔了。——奴才识主公,是门学问也是场赌博,江州的风云机会让戴宗结识宋江,戴宗就决心跟下去,果然后来投桃报李。而刘唐是晁盖的第一心腹,当他打听到梁中书将送一笔生日礼物给他的老丈人蔡京,然后想到要送“一笔大富贵”给晁保正,作为见面之礼,当被雷横等衙役抓获时,晁盖慌称刘唐是自己多年未曾谋面的外甥给予了开脱。可惜刘唐所托非人,晁盖一死他就没人照应了。

  在权力场中,自保和显达的学问复杂而又简单,那就是:要跟对人。

  戴宗首先是吴用推荐给宋江的,为了宋江免受牢狱之苦,让戴宗给予照应。宋江这位能对普通差拨、管营使银子,拉关系的能吏,可到了江州监狱后,“次日,宋江置备酒席,与众人回礼。不时间,又请差拨、牌头递杯,管营处常常送礼物与他。宋江身边有的是金银财帛,单把来结识他们。住了半月之间,满营里没有一个不欢喜他。”

  半个月间这位不在乎钱财的宋公明哥哥为什么单单不去结识最管用的戴院长?而且此人是吴用推荐的。当差拨提醒宋江:“贤兄,我前日和你说的那个节级常例人情,如何多日不使人送与他?今已一旬之上了。你明日下来时,须不好看。”宋江回答道:“这个不妨。那人要钱,不与他。若是差拨哥哥但要时,只顾问宋江取不妨。那节级要时,一文也没!等他下来,宋江自有话说。”

  从这里可以看出宋江过人的权诈,对一般的公人,他仅仅是想用钱财收买,保自己平安而已。对吴用推荐的重量级人物戴宗,已不能简单地用钱财巴结了,他看得出戴宗是他在江州乃至以后必须依仗的人,对戴宗不能像对普通差拨那样,用钱财打发,必须从心理上收服他。于是宋江故意摆足架子,将戴宗冷落,勾起戴宗怒火,坐等戴宗出场,先营造一种冲突气氛,让戴宗来见自己时,再拿出吴用的推荐信,亮出自己的名号,获得一种心理上的优势。

  当戴宗怪罪数日已过,新来的配军不给自己送银子,亲自来威胁宋江。宋江说出吴用和自己的大名,一下子就征服了戴宗。然后在戴宗为宋江摆酒接风时,又介绍了另外一个牢子李逵认识宋江。此时,宋江在江州有了自己的基本人马,整整一卷《水浒》,宋江真正的事业应从这里开始。

  宋江和戴宗、李逵江州相会,直可与刘、关、张的桃园会,唐僧五行山下见悟空相比。宋江、刘备、唐僧三位老大的毕生事业,最原初的人马就是从这时开始,以后无论他们收编了多少干将,干出了多大的事业,最相信的还是初出江湖收罗的亲信。洪、杨对紫荆山起来的兄弟,老蒋对黄埔一期的学生,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当刘备举蜀汉全国之力,征伐东吴,要为最初跟自己打江山的两位弟弟关羽、张飞报仇时,诸葛亮明明知道这是一条死路,但不管孔明为蜀国立下多大的功勋,不管他对刘备多么重要,自古“疏不间亲”,在皇帝和结义兄弟之间的感情面前,他的苦谏是微不足道的。

  自此,宋江最重要、最隐秘的事情,总是交给戴宗带领李逵去办,那么间谍头头这个职务不给戴院长给谁?

  水浒中最有间谍素质的是燕青,最成功的间谍活动是柴进和燕青合作干成的。

  柴进是周世宗之后,身份高贵,气度不凡,见识超群,难怪,有“天贵星”之称的他是被逼上梁山的,以他的身份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心腹,宋江等人反而要借重他的声望。这燕青是梁山“二把手”卢俊义的心腹。这位小乙帅哥“更兼吹得,弹得,唱得,舞得,拆白道字,顶真续麻,无有不能,无有不会。亦是说得诸路乡谈,省得诸行百艺的市语。更且一身本事,无人比得。拿着一张川弩,只用三只短箭,郊外溶生,并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间入城,少杀也有百十个虫蚁。若赛锦标社,那里利物管取都是他的。亦且此人百伶百俐,道头知尾。”“这燕青,他虽是三十六星之末,却机巧心灵,多见广识,了身达命,都强似那三十五个。”——小乙哥简直就是一个天生作间谍的料!武艺高强、熟悉各地风俗,能讲多种方言,赌场、官场、风月场的路子摸得门清,戴宗和他比,简直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村夫。

  世家子弟柴进和小帅哥燕青联手,伴宋江进东京演出的那幕戏,真可以进间谍培训教材。——宋江虽然器重戴宗,但他很明白,进东京那样的龙潭虎穴,靠戴院长那两下子是不行的,所以他必须仰仗柴进、燕青两人。

  柴、燕二人先禀宋江之命前去探路。为了骗取进皇宫的通行证——簪花,两人合演的双簧那样精彩。在酒店里见到到皇宫值班的官员,燕青向那位王观察行礼,王观察说:“面生并不曾认识。”燕青说道:“小人的东人和观察是故交,特使小人来请。”“莫非足下是张观察?”那人道:“我自姓王”。燕青随口应道:“正是叫小人请王观察,贪慌忘记了。”“随口” 可看出燕青随机应变的能力。李部长的秘书和司机认识张部长,而公务繁忙的张部长难以认识李部长的秘书、司机,这很正常。而且下人见了官员,因为紧张而忘事也很自然。

  当燕青请王观察见到柴进时,王观察自然也不认识。可柴进笑道:“小弟与足下是童稚之交,且未可说,兄长熟思之。”像东京城内的官员,自然社会关系多,有些儿时的朋友忘记了也属正常。再加上柴进优雅的气度,以及和燕青天衣无缝的配合,王观察即使半信半疑也难以驳回柴进的面子。

  酒至半酣,这是人警惕性最差的时候,柴进抓住时机套出了“翠花”的秘密。喝完酒后当着奉承自己的儿时好友,喜欢显摆也是常有的事情。“每人皆赐衣袄一件,翠叶金花一枝,上有小小金牌一个,凿着与民同乐四字,因此每日在这里听候点视。如有宫花锦袄,便能够入内里去。”不经意间就泄漏了国家机密,然后柴进、燕青用麻药放倒了王观察,柴进换了他的衣服和宫花,进了皇宫。等转了一大圈后,回到酒店的包间,依然将宫花衣服还回来。他们抓住了王观察这些官僚们的弱点,即使知道自己的衣服曾被人家借用过,为了乌纱绝不可能主动去上司那里汇报。柴进在宋徽宗办公的睿思殿里削除“山东宋江”四个字,其实质意义是先向朝廷示威:禁苑重地我随时可进。吓唬一下皇帝后再找招安的门路就容易一些。

  后来征方腊时,依然是柴进和燕青,潜入方腊内部,取得了方腊的信任。柴进被招为驸马,燕青被封为奉尉。成为攻占方腊清溪洞的“第五纵队”。柴进主动申请潜入敌部时,惟一的条件是:“情愿舍死一往,只是得燕青为伴同行最好。此人晓得诸路乡谈,更兼见机而作。”乖乖,在此之前,燕小乙说过东京话、山东话,还不为奇,毕竟离大名府不远。他竟然连鸟语一样的浙江话都能说!天才间谍。

  燕青接近李师师那番表演更显露小乙哥过人的机灵。当老鸨问他:“小哥高姓?”燕青答道:“老娘忘了,小人是张乙的儿子张闲便是,从小在外,今日方归。”——这小乙哥,天生一个白相人的模样,再加上“世上张姓李姓王姓的最多”,这开勾栏瓦肆的老鸨,引来送往,阅人无数,哪能把每一个人记得清清楚楚?这老鸨的熟客中,自然有姓张的客人,于是说:“你不是太平桥下小张闲么?你那里去了,许多时不来?”这燕青当然顺杆往上爬,套住了老鸨,便顺利见到了李师师。如果是戴院长前来,那个作派,加上说一口江西话,甭说见李师师,估计城门都难以进去。

  体现燕青之间谍全面素质的还在后面。当李逵元夜闹了东京后,燕青等人的身份已经暴露,但为了受招安,必须见到大宋朝的皇帝,燕青此时履险而去,可见他的胆量,也能见他的自信。“如今小弟多把些金珠去那里(李师师)那里入肩,枕头上关节最快。小弟可长可短,见机而作。”燕青非常了解李师师这样的欢场女子,而且也认定在专制的社会里,枕头风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由于燕青并非宋江的心腹,宋江不能信任他,说了句:“贤弟此去,须担干系。”戴宗立马主动请缨,陪伴燕青去东京。——戴宗此时的使命,便是替宋江监视燕青。

  此番进京,东京城自然加强了警戒,可燕小乙拿着假冒的公文,两下就骗过了守城的卫士。先是摆出开封府办事人员的威风训斥了门卫一顿,然后将假公文“劈面丢将去道:‘你看,这是开封府的公文不是?’”吓得监门官对卫士喝道:“既是开封府公文,只管问他怎地?放他入去!”只有将狐假虎威的开封府公人演得逼真,才能轻易骗过监门官。

  待到在此见到了李师师,燕青更是体现了一个职业间谍的优秀素质,先是巧施“美男计”,迷住了李师师。等到李师师动了情后,为了不坏梁山泊的大事,拜李师师为干姐姐,堵住了师师的非分要求,又不得罪李师师。——真牛,燕小乙。

  可戴宗对燕青却是那样的不放心。当燕青向其讲述和李师师交往的情形后。戴宗说:“如此最好!只恐兄弟心猿意马,栓缚不定。”燕青道:“大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燕青但有此心,死于万剑之下!”戴宗有点难为情地说了句:“你我都是好汉,何必说誓!”燕青回答说:“如何不说誓,兄长必然生疑。”对宋江的多疑、戴宗的小人之心,燕青早就明镜似的了解,但为了梁山的兄弟,他情愿被怀疑,被监视。

  真正促使皇帝了解梁山人的心态,最后顺利被招安的第一大功臣是燕青,但燕青此时未必真的愿意招安,而是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这才是真正的好间谍。因此燕青也是最清醒的,他早看出了兔死狗烹的下场。劝卢俊义隐居未凑效后,“收拾了一担金银珠宝挑着,竟不知投何处去了。”并给宋江留下一首诗:“雁序分飞自可惊,纳还官诰不求荣。身边自有君王赦,洒脱风尘过此生。”这样早留后路、全身而退的间谍,古今中外能有几人?而宋江的第一心腹戴宗,此时目睹兄弟们的惨死,也明白过来了,效仿了燕青,纳官不受。可惜没有燕青那样隐居江湖的准备,也没有燕青生存的本事,只得最后死在东岳庙里。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40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5     标题: 第五编 第五章 中土难安身 夷邦求立命

  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天下共主周天子这一名义的元首之下,列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是很频繁的,也没有所谓背叛故国的说法。只要不是去夏就夷,而是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下,去哪个国家都行。如商鞅离开迫害他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连孔子都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受住你心中的“道”,不要抛弃自己的理想,离开动乱、不安宁的国家,选择那些幸福的乐土,是完全正当而明智的。

  在中华大地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进行人才竞争的时期,能人可以代价而沽,且有较大的选择自由,东方不亮西方亮。而江山一统后,天下英雄都进了皇帝的袖兜里面,你只能老老实实做忠臣,即家奴义仆,皇帝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做垄断性买卖,他给你的价格就比较随意了,因而怀才不遇的人就比较多了。“不才明主弃”以后怎么办,要么就如柳永在放荡中麻醉自己,要么就像黄巢那样,找个机会反他娘的一把。

  庾信淹留北地,作《哀江南赋》,哀叹的不是离开故土,而是离开了江南的文化家园,如果北地完全汉化,完成以夏变夷了,庾信没准还会说:“此间乐,不思蜀”了。李陵之所以连累了司马迁,连后来许多读书人都不原谅他,因为他去的不仅是被发左衽的胡地,而且是与大汉朝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匈奴。

  皇家可以负你,而你不能负皇家。这是历代皇家加上一些忠实的愤青们逐年锻造得越来越牢固的混账理论,你要是违背这一理论就是汉奸,“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理所当然,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写过一篇文章《我们不是小孩有也不是狗》对这一千百年看似天经地义的说法狠狠驳斥了一番。连两千年前的孟子时代,都能认识到,君王视百姓为草芥,百姓便可视君王为寇雠。当齐王问孟子,大伙儿一起攻打纣王,是不是臣弑君。孟子的回答是那样的干脆:“我只听说过杀了一个叫纣的老匹夫,没听说谁杀了君王。”如此反动的言论,难怪使千年后的叫花子皇帝朱元璋读了,依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并说要是这老头活在我大明朝,早就将他砍头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越来越发展的结果是,皇帝不但要占有你的身子,而且必须占有你的灵魂。虽桀纣之君,你必须视之如尧舜,对他要无限忠诚无限热爱。

  这种说法,到了宋代由一班吹鼓手包装后重新上市,显得更有理论权威了。因此自宋以后,坦然“走异路,去异地,去寻找别样的人们”,是需要勇气的。好在《水浒》中的李俊、童威、童猛自小就是杀人放火的不安分人物,他们飘然出洋,心理的负担可能要小得多。

  有人说《水浒》后五十回非施耐庵的手笔,是别人的狗尾续貂,但就算是续写,我认为比高鄂续写《红楼》高明多了。李俊等人的命运的安排就是非常精彩的情节。在即将遭遇鸟尽弓藏之命运时:

  “且说李俊三人竟来寻见费保四个,不负前约,七人都在榆柳庄上议定了,尽将家私打造船只,从太仓港乘驾出海,自投华外国去了,后来为暹罗国之主。童威、费保等都做了化外官职,自取其乐,另霸海滨,这是李俊的后话。诗曰

  知几君子事,明哲迈夷伦。

  重结义中义,更全身外身。

  浔水舟无系,榆庄柳又新。

  谁知天海阔,别有一家人。”

  这三人的选择,不但和傻乎乎上套的宋江、卢俊义、吴用、李逵相比,不知高明了多少,即使比逍遥快活的燕青、云游天下的公孙胜、假戏真做而出家的武松,更明智也更有价值。

  揭阳岭上,过一辈子谋财害命的地霸生活,非李俊、童威、童猛真心所愿,他们和宋江、吴用等人一样,是有着比较高远的政治追求,所以他们也和宋江一样,竭力结交天下的英豪,以备不时之需。当李俊从李立的屠刀下救下了宋江后,他们认为凭自己的名望和实力,还不足以成事,必须依靠一棵更大的树。这棵树现在找到了,就是名满黑白两道的宋押司宋三郎大哥。为此,他们在宋江和戴宗即将被处斩时,及时出手相救,赌了一把,积累了后来上梁山的资本。但他们这种行为和晁盖的报恩、李逵的愚忠不太一样,他们不如说是种及时的投机。当梁山诸人在江州城里劫了法场以后,逃到江边,被滚滚的大江挡住,正在束手无策时,李俊和童氏兄弟、张氏兄弟及时出现来接应,这是大旱降甘霖之举。当张顺说:“今日我们正要杀入江州,要劫牢救哥哥,不想仁兄已有好汉们救出,来到这里。”这是张顺、李俊他们为了表忠心的矫情之语,这些开酒店、划渡船、贩私盐、操纵渔市的“揭阳派”人物,太明白生意之道,不会轻易做亏本的买卖。让他们单独去劫法场,没这个能力只能白白送死,因此他们不冒这个险。当宋江被救出来后,他们当然要及时出力,好参与分一瓢羹。以宋江之谋,对这些小伎俩自然心知肚明,但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将来的路还很长,兄弟们还得互相照顾。

  因而,就如我在上文所说的那样,虽然宋江结识“揭阳派”人物早于戴宗、李逵,但“揭阳派”从来就是有着独立立场清醒认识的一个小集团,宋江的大哥权威不能真正影响其心灵。因此对梁山的扩大、发展到招安,他们都有着独立的判断。所以,战袍未解,又被派出去征讨方腊,他们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当李俊在太湖中遇见干他们当年相同买卖的费保四人时,一见如故。费保还特意问起了张顺,李俊回答说:“张顺是我弟兄,亦做同班水军头领,现在江阴地面,收捕贼人。改日同他来,却和你们相会。”此时,李俊不但在为自己,也在为他的“揭阳派”兄弟寻找退路。而费保的一席话,说到李俊的心坎上:

  “小弟虽是个愚卤匹夫,曾闻聪明人道:‘世事有成必有败,为人有兴必有衰’哥哥在梁山泊,勋业至今,已经数十余载,更兼百战百胜。去破辽国时,不曾损折了一个兄弟;今番收方腊,眼见挫动锐气,天数不久。为何小弟不愿为官?为因世情不好。有日太平之后,一个个必然来侵害你性命。自古道:‘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此言极妙!今我四人,既已结义了,哥哥三人,何不趁此气数未尽之时,寻个了身达命之处,对付些钱财,打了一只大船,聚集几人水手,江海内寻个净办处安身,以终天年,岂不美哉!”

  作者借太湖水贼之口,道出了千古王朝更替,都未曾改变的历史规律,即不论才与不才,在这个世上生存都是第一要务,如何生存也是最大的学问,无论是功臣还是草民概莫能外。李俊听这番话后大喜而拜:“仁兄,重蒙教导,指引愚迷,十分全美。”“容待收伏方腊后,李俊引两个兄弟,径来相投,万望带挈。是必贤弟们先准备下这条门路。若负今日之言,天实厌之,非为男子也。”不但费保,包括李俊,实际上已经看到了征讨方腊的非正义性,自己当年反朝廷,招安后一去攻打当年的同盟军,那么他们失去了天下人的道义支持。当年在梁山自诩“替天行道”,方腊干着同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替天行道”?此时,在朝廷心中,他们依然是反贼,在百姓中,他们是叛徒。他们违背了江湖的“大义”,那么他们也就丧失了支撑这个集团的最后一根柱子。

  特别是张顺丧身于涌金门,张横病故在途中后,更坚决了他们及时而退的决心,因此李俊诈称得病,骗过了宋江。然后三人汇合太湖群雄,扬帆出洋,开辟了另一番新天地。燕青对卢俊义,戴宗对宋江,还有放不下的主仆情结,而李俊以合伙人平等的心态对待宋江,因此没必要给他说实话。——当年看到和你合伙买卖有赚头,就把全部资本注入你那里,现在看在这样下去就会血本无归了,那不如及时撤资,另找合伙人去海外发展。燕青的生存之道和当年范蠡一样,放弃了自己当初的追求,作陶朱公那样的富翁,但我想他们即使有豪宅美妇,晚年想起青春年华的烽火岁月,到底意难平。而李俊他们则不然,视野更开阔,在海外实现了自己的抱负。

  大约从唐宋开始,中国人虽然熟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已经明白。天下之外,更有天下。唐之强盛让外夷艳羡不已,因此迫不得已是不会去海外发展的。元朝灭亡后,从明代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像番薯、棉花等传入了中土,人们对海外有了更多的认识。当故乡成为“危邦”、“乱邦”时,去国怀乡是他们自然的选择。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塑造了两个李俊式的人物,就是明初远走西域的张无忌和明末漂流到南洋的袁承志。

  正如宋江、吴用这些聪明人没有彻底参悟透彻,而李俊、费保这些粗人却能做出正确选择一样。读书人往往有故国之心理负担、明君之痴迷幻想,他们要么屈身去迎合皇家的取用标准,要么不得以隐居于山林。而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的百姓,既没有那些个幻想,又有现实的生存压力,他们于是纷纷去了南洋。

  可此时中央王朝的态度和以英王为代表的欧洲君主截然相反。明清的皇帝,采取了严酷的禁海政策,片帆不能出海。你想呀,煌煌天朝,富有四海,老百姓却活不下去只能到海外去讨生活,朝廷多没有面子呀,因此对下南洋的偷渡客,必须严加打击。当这些人在海外遭受委屈时,想让“天朝”为子民们撑腰,可如乾隆这样的“明君”都认为,那些天朝弃民,自己叛离祖宗社稷,到外面受人欺负,那是活该!就像一个老爷子一样,自己不把身边的子孙当人,还以“父母在,不远游”等歪理将子孙绑在身边,连人家走出家庭到外面寻找做人资格的机会都不给。而来到新大陆的欧洲人,虽然许多也是遭受宗教迫害,对旧欧洲失望的难民,但人家国王不阻挡,甚至还提供方便。因此,欧洲人才能开万顷碧波,把他们的文化,输送到全球。人家国王至少给臣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孔子那个时代,至少还有“浮槎于海”的自由,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百姓有这个自由吗?只有到了清末,国门被别人打开了,在惶恐与惊奇中,中国人开始被动地大批“浮于海”,王朝想拦已经拦不住了,因为满清已经快完蛋了,日益失去了对臣民的控制力。

  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可悲,可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岂不更可悲?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44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6     标题: 第五编 第六章 公孙胜的标本作用

  梁山集团中有几个著名的宗教人物,如鲁智深、武松和公孙胜。鲁智深死前终于参透了佛法,修成正果;武松断臂后,去六合寺出家,假行者变成了真行者。这两个佛门弟子在大部分时间内非真和尚、真行者,无非是为避祸借佛门一用而已。

  公孙胜从一开始就是个道士,征方腊后又回蓟州当了职业道士,但和鲁智深、武松这些亲手杀人的和尚比,他都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宗教人物,而是穿着道袍的黑社会联络员。他除了会炼丹、打坐,会一些飞沙走石、呼风唤雨的法术外,似乎看不出他有何种宗教的修为。因为宗教最重要的是信仰,而一清何尝有过信仰?

  一清先生是梁山水泊事业的元老之一。晁盖和吴用、三阮、刘唐正在商量如何做生辰纲那桩大买卖时,公孙胜这位云游道士自己上了晁天王家门,告知官兵押送生辰纲经过该地的消息,和吴用见晁盖的目的一模一样。这两位智谋人物不约而同想到了依附晁盖这样的地方黑恶实力,正是中国自古以来落魄书生、江湖术士的一贯做法。自己信息灵通、头脑活泛,却没有做老大的胆量与魄力,必依人成事。

  公孙胜从上梁山开始,就是仅仅作为排名于吴用之下的谋士、用巫术退敌的道士而存在,从来就没有尝试过用道教或别的什么形而上的东西团结广大梁山将士,武装这些强盗的头脑。

  中国历史上凡是搞得动静比较大的造反,大多有些神秘的宗教在起作用。汉代以前,中国大多地区还只存在万物有灵的多神教。大泽乡的陈、吴学狐狸叫“陈胜王”实在是太低级,到了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已有时日,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开始兴起,这时候造反的流民立即利用这一新兴事物动员、组织群众。“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张角等人首先是以精神领袖的面目出现,控制了相当多的信徒后,才将精神领袖与军事领袖的角色合而为一,向大汉王朝发难。

  后来中国历代的老百姓造反,几乎都采用这种模式。只是号召信徒们的神、佛名称不同而已。从张天师到摩尼佛,到弥勒佛,直到太平天国从西洋贩来的上帝和耶稣。而历经千年,这些把戏的内核却一点没变。

  而宗教对梁山人的心灵来说,几乎不起什么作用,这大概是因为梁山人一开始造反的路径和历朝大规模的造反不一样的原因。历朝历代凡是大规模的造反,其事先的宗教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必将先有一个宗教人物长期在民间秘密传教,制造各种舆论,宣传自己的神迹,一点点扩大信徒群。张角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汉末,首先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出现,等一旦拥有三十六方的教徒,匹夫振臂一呼,完全可以使朝廷震动。元末也是彭和尚、韩山童利用波斯传来的摩尼教,扩大影响,而黄河挑出一只眼睛的石人,无非是因势利导,利用黄河工地民工聚集,事先安排的一幕戏准时出演而已。太平天国起事之前,拜上帝教的准备活动更为漫长。无论从理论还是舆论、骨干、基本群众、地域选择,都经过反复的考虑调查,最后在紫荆山起事,立即如滚滚洪流席卷大地。

  梁山集团和上述这些造反来说,简直就是一场临时凑在一起的械斗而已。首先他的两任领导都不是宗教领袖,甚至没有任何的宗教情怀。宋江只会死扣从儒家借过来的“忠义”二字,加上传统的权谋术。晁盖整个儿就是个没有长远目光的莽夫。最初起事仅仅为了财富,事败后不得已上了梁山,合并了王伦,但接下来怎样干,谁也没谱。梁山在滚雪球似的发展中,队伍的壮大、训练、整合从来就没有一定之规。小偷、小商小贩、落难的贵族、倒霉的军官、不安分的小官吏,通过各种途径来到梁山,他们没有共同的精神领袖,没有共同遵循的铁的纪律、没有对某种神或教义的内心信仰,完全为活命、为利益而聚。为利而聚,必然容易为利而散,这样的队伍的战斗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我们看到他们在几次偷袭中成功了,但在大规模的运动战中吃尽了苦头。

  宋江接手这个集团后,他除了要养活他们外,最大的问题就是用什么凝聚他们。梁山上一帮流浪汉,除了快乐的喝酒吃肉,快乐地杀人放火,实在没有什么让他们敬畏的。李逵这样的人,效忠公明哥哥,因为宋公明哥哥能给他银子,能带着他去打仗,满足其杀人欲望,对所谓的忠义,他能理解什么?在忠义堂前,他还时不时奚落这位哥哥,就像在村前打谷场兄弟间的斗嘴一样。更甭说让他有某种信仰和敬畏呢。他的信仰就是“遇鬼杀鬼,遇人杀人。”宋江本身的先天不足不能使他克服梁山一盘散沙的缺陷,他看到了这样的部队没有拼死打下去的牺牲精神,搞不好一场策反就分崩离析了。还不如趁着股票还没有套牢,找个好时机抛出去算了。这也是小吏的精明之处。

  而有着宗教信仰的集团往往有种视死如归的气概,使敌人不敢小觑。湘军攻进天王府后,死守天王府的太平军将士集体举火自焚,这样的精神才是造反者和当权者拚杀的最大资本。历史上是否宋江征伐过方腊,已无定论。但方腊确实是在浙南起事的,而且方腊部众多是明教教徒,——外人说他们“吃菜事魔”,因而也叫他们“魔教”。宋江部征辽、田虎、王庆都无一伤亡,惟独南征方腊,十亡七八,是否因为方腊部有宗教的凝聚力。方腊的皇叔,弟弟、女儿、丞相、尚书,不是惨烈战死就是自杀。《水浒》中写道:“按宋鉴所载,斩杀方腊蛮兵二万余级。”这仅仅是守护方腊老巢帮源洞的将士。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梁山集团不是被招安,真的让宋兵攻破城寨,宋江的手下有方腊手下这种忠诚么?

  连本身是道士的公孙胜都没有什么信仰,还能苛求梁山人用信仰团结起来么? 公孙胜是一个标本,正说明梁山人物除了一味的杀人放火外,没有集体的宗教信仰,因此没办法打造目标一致、敢于献身的无敌部队。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41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7     标题: 第五编 第七章 家庭到朝廷,无可冲出的罗网

  小时候看连环画,最喜欢中国神话中著名的三个叛逆:孙悟空、哪吒、沉香。这三个叛逆的形象暗合了半大小子刚刚步入青春期的躁动、对父母老师们的不满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

  大凡叛逆者,总循着这样的造反之路:先是对家庭家族的权威的挑战,然后是对政权的挑战。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叛逆者第一次造反往往是反抗父母、家族的权威,逆子容易从贼,而求忠臣必入孝子之门,这种“忠孝”的孪生关系反映了几千年王朝权威与家族权威的同质性。

  悟空是石头蹦出来的猴子,据说是日月孕育出来的,也许是朝廷某位大员的私生子,所以他是没家的野孩子,没有家族权威的羁绊,他的童年就是顽劣生事的童年。学得七十二变诸般本领后,那么造反的矛头首先对准的就是更大的家——神仙世界的统治者,他大闹龙宫和天宫,去阎罗殿将自己除名,表明他原本是一个彻底的自由身,无论最高统治者玉帝也罢,还是手握生死的阎王也罢,种种的权威都该打倒。

  而哪吒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父母都是有身份的人,他的叛逆之路更艰难,更不为世所容。他从挑战父权开始,进而挑战王权。直至以剔骨还父、寄身莲藕的决绝,清算和父母最后一点“债务关系”。

  对于沉香而言,反抗家族和反抗朝廷更是一回事,因为他是玉帝的女儿下凡与民间男子媾合生出来的私生子。他是高贵家族的弃儿,他的母亲因犯了天条被他的玉皇联合舅舅杨戬压在华山下面。他的“劈山救母”其实隐含了他回归体制内的因子,他反抗家族、反抗天庭就是为了救出生他的母亲,为了尽孝,和佛家传说中的目莲一样。

  无论是野孩子悟空,还是私生子沉香,抑或是主动和高贵门第决裂的哪吒,最后我们都看到了他们的归宿:回归体制内,当年的叛逆少年修成正果,成长为父母和朝廷都倚重的忠臣孝子。当他们被招安后,最大的贡献是去围剿那些和他们当年一样的叛逆者,如哪吒奉命去捉拿不听话的孙猴子;猴子被唐僧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后,就以杀他当初的同道者——诸多妖魔鬼怪为第一要务。

  这是中国所有叛逆者的宿命,也是中华文化的悲哀。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家族与朝廷这两端巨大,而在家与朝之间,民间社会的空间极小。甚至可以说,中国人只能生活在两大权威的阴影下:家庭和朝廷,二者之外,你无处可逃。而且这两种权威互相强化与维护。父母教儿子,最崇高的使命是“精忠报国”,作朝廷之忠臣,而统治者喜欢“孝治天下”,不肖之子是没有作“忠臣”的资格。朝廷不但默认家族对其成员有处置的“自由裁量权”,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来维护这种家族权威。就如哪吒那样,你成功地还了父亲的债,但朝廷出手,依然将你拉回来,让你重新作李天王的儿子,那个比家更大的“家”,你根本挣脱不了;沉香救出了母亲,和他的舅舅不惜一战,可是最后抗争的结果是:皇族的名分得到了承认,好比台湾的章氏二兄弟被蒋家默认了血统,以后自然是飞黄腾达了;而那个无家可归的孙猴子,为了保证他对玉皇大帝、如来佛的忠诚,给他找了个家,让懦弱无能但朝廷百分之一百放心的唐三藏作他的师父,并给予三藏充分的授权——念“紧箍咒”。

  三个叛逆者最后回归了体制,除了死亡外,在中国这是他们惟一的出路。中国的父母和历代统治者,也一再确认家国的同构同质,以表明自己对子民有着天然的处置权。古语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天下无孝子。也就是说,衡量是否是孝子要看他有没有一颗时时刻刻“孝顺”的心,而不是对父母的回报,你对父母无论做多少回报,都偿不了父母生养你的“债”,而当政者也以这种父母的角色出现,你所有的一切,都是朝廷、政府给你的,你只能尽忠报恩,而且必须时时怀着一颗“忠心”,君可以负臣,当政者可以负老百姓,但臣不能负君,老百姓不能负当政者。雍正皇帝曾经就对臣子们说,关键看你们的心,你们有一颗忠心,无意办了错事,朕也不责怪。

  在古代中国,父母、当政者大多是这样对待子女和百姓的。当政者也乐于把自己打扮成养育一切的父母,父母虽然打你们,骂你们,那是为你们好。你们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42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8     标题: 第五编 第八章 杨志的买官、卖刀与渎职

  《水浒》中的职业军人落草为寇,各有不同的路径。后期的呼延灼、徐宁、关胜、孙立等人是在宋江的极力招揽下,半推半就。前期几位武官中,杨志落草的原因和家破人亡的林冲、包打不平的鲁智深不一样,他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划清与贼寇的界线,甭说泄漏国家机密的宋江没法和他相比,就是鲁达、武松这些公人,对国家的忠贞都不如他。

  杨志在北宋末年的乱世中,能时时警惕自己不同流合污的原因,除了职业军人的素养之外,他还有种家族的荣誉在激励和约束自己。他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从大宋开始,“杨家将”几乎是国家之柱石、朝廷之忠臣的代名词。他的祖先在无数的冤屈、陷害、征战与死亡中,都没有改变家族的忠贞传统,他自然不会随随便便做个不肖子孙。

  可是对外战争消停后,作为功勋盖世的杨门之后,他只能流落关西,而无数高俅那样的弄臣却手握权柄。即使这样杨志还是勤勉地办事,试图在体制内靠自己的能力一点点往上走。他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他对人生道路的企盼和林冲一样中规中矩,无非靠一身武艺安身立命。可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先失陷了花石纲。——他的时乖运蹇,看似无数偶然促成,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是那个黑白颠倒、奸佞当道的社会现实产生的必然结果。

  宋徽宗贪图享受,盖万岁山大征花石纲,不但搞得民怨沸腾,作为将门之后的杨志也深受其害。花石纲在黄河里给风打翻,掉进了水中。这本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有机会申诉,朝廷能查明真相,其过错大概是选择押送时对气候、水文条件判断有所失误而已,不至于逃到他处避难。可上面的大官是不会给你讲理的,否则就不会有水浒世界了。在流亡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体制的幻想。罪过被赦免后,他想到了“跑官买官”——五尺热血男儿、功臣后裔、武艺高强的前制使也不得不走这条路。“今来收的一担儿钱物,待回东京去枢密院使用,再理会本身的勾当。”金圣叹为此评点道:“文臣升迁要钱使,至于武臣出身,亦要钱使,岂止为杨志痛哉!”此时的杨志,违背自己家族刚正的传统,主动去适应官场的潜规则。但即使这样因为没有靠山,他买官未能成功。

  王伦为了找个本领不相上下的人制约林冲,热情主动地邀请杨志入伙,杨志不为所动,但决非表演宋江第一次被晁盖挽留在梁山,为表示自己的忠心和所谓的名节,拿一把刀要自杀那样的“秀”,而是非常艺术委婉地拒绝了王伦:“重蒙众头领如此带携,只是洒家有个亲眷,见在东京居住,前者官事连累了他,不曾酬谢得他,今日欲要投那里走一遭,望众头领还了洒家行李,如不肯还,杨志空手也去了。”连跑官的钱财可以不要,但决不屈身做贼,言语温和却态度坚决,话中无一字自表忠于朝廷,但耿耿忠心可昭日月。

  可是,“将出那担儿内金银财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方才得申文书,引去见殿帅高太尉。”钱花光了,官没谋成,反而被高太尉臭骂了一顿。——拿了钱不办事,此时大宋朝枢密院连潜规则都不讲了。前朝先烈的后代杨志碰到了高太尉这种不讲理的新权贵,他能有什么办法?杨志已经将全部家产赌在“谋官”上,可是输得干干净净,此时连生存都成问题。那么他剩下的生存赌资是什么呢?

  此时,杨志对朝廷的怨恨更深了:“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为洒家。只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体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了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他最后只能去卖刀。杨志此时卖的不仅仅是一把宝刀,将出卖的是代表军人尊严和家族荣誉的象征。读杨志卖刀我不由得想起秦琼卖马,英雄落魄,将出卖他最珍爱的物品时,也在出售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即使是虎落平阳,碰到牛二这种地痞的纠缠,杨志依然表现出一种职业素质:忍让谦恭。牛二活该倒霉,将一个人逼到忍无可忍时,连兔子都会咬人,何况连日来饱受委屈的杨制使?牛二死不足惜,可惜是世代忠良的杨家后代,与体制渐行渐远了。

  刺配到大名府后,蔡太师的女婿梁中书还算眼力不差,看出了杨志的价值。梁中书也不得不如此,大名府地处大宋北疆,是对付第一强敌辽国的最前线,完全靠一帮吹牛拍马的混蛋是不及事,任何一个当领导的人都需要两类部下,一类是会奉承自己,了解上峰心事的可人儿,否则当官就没有乐趣了;另一类是有本事能办事的人,因为要对付朝廷不能什么事都不干。

  杨志接受了一项最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梁中书押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上京。当然现在看来,这女婿兼下属的送礼行为行为是私人事务,可在公权力私属化的王朝内,送礼自然也是最重要的公家事务。

  有着丰富底层经验的杨志对完成这项任务的风险是有充分估计的,他对大宋朝廷在民间的威望与基层控制力也是清醒的。可笑的梁中书在前一年给老丈人的礼物被人劫了后,虽然明白要选个有能耐的押送官,可竟然提出在运送生辰纲的小车上,插上“敬贺太师生辰纲”的黄旗。这位镇守北疆的重臣天真得可以,他以为官场内吓人的名号能够吓住江湖上的盗贼。在官场内时间呆长的人,总有权力能包办一切的迷信。——别人认可你这种权力,你的权力就有用,如果人家压根儿不认可这种权力,再大的名号,哪怕把道君皇帝的圣旨搬出来,也许连吓鸟雀的稻草人都不如。

  对于靠裙带关系上去的官员们的智慧,杨志恐怕只能心中嘲笑。他历数了途中的险恶:

  “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得去处。”堂堂大宋太平世界,从大名府到首都,竟有这么多的坎。开始迷信权力的梁中书这回又迷信武力了,吩咐多派军校押送。杨志一语道出“天机”:“恩相便差一万人去,也不济事,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千古官军,在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面前,很有战斗力,一碰到真正的强盗,大多如此。最后梁中书只得依照杨志的建议,让押送人员化装成生意人,悄悄地连夜往东京赶。

  堂堂大宋地方政府办公事,却如做贼一样不敢声张;明明是政府军,却不敢穿戴官服,只得装成百姓。和政府关系越近,安全系数越小,对应当保境安民的朝廷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梁中书也非完全信任杨志,他派了夫人的亲信奶公谢都管,并两个虞候,以押送夫人私人礼物为名,随途监视杨志。

  杨志据理力争,甚至以撂挑子威胁,争来了他在押送队伍的指挥权,此非杨志贪权,而是他敬业的表现。深知路远途险,必须号令统一。饶是杨制使算无遗策,但作为一个配军出身的押送总指挥,那些梁中书的亲信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当杨志催打军士快速通过危险地带时,谢都管显出了他的威风,他责骂杨志:“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奶公时,门下军官,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诺诺连声。不是我口贱,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得恁地逞能!……”高官身边的奴才,大多是这种口吻,他们以伺候权贵为荣,不要说是当奶公,就算替权贵舔疽,也是无比荣耀。当杨志说:“如今须不比太平时节。”便被忠实的奴才上纲上线:“你说这话,该剜口割舌,今日天下,怎地不太平?”在以说谎话为晋身之道的社会,说真话却是罪过。所有的人,包括高官、奴才和百姓,只有都掩耳盗铃,齐颂太平,似乎就真的太平了。要是做个说皇帝光屁股的小孩,不但不会给他糖果,可能真的会“剜口割舌”。

  正是因为杨志有太师亲信制肘,他没有真正的权威,放松了警惕,使晁盖等人才有机可乘,失陷了生辰纲。生辰纲的失陷,杨志固然有渎职之过,可军汉的偷懒,奶公谢都管的横加干涉,都是重要原因。但有失陷花石纲后的遭遇,杨志知道回到大名府,他百口莫辨,甚至会有性命之忧,除了逃亡,他还能干什么呢?谢都管和军士便和天下做公的人一样,首先是撇清自己,那么也就顺理成章地订立攻守同盟,诬陷杨志和强人合伙劫了生辰纲。——诬人为匪者,人必为匪。 “杨志”这个姓名,非是作者随意为之。“杨”表明他不愿侮辱父母清白的原由,要延续忠心报国的家族传统。“志”则说明这是个志向远大的军人。但有国难报,有志难酬,杨志只得背离家族传统、违背自己的人生理想。

  杨志两次办公差,是用自己的本事去赌前程;积攒全部财产去买官,是想用钱去赌前程;卖祖传的宝刀,是用家族最后的遗产来求生存。但是他都赌输了,只剩下一条路,用自己的生命去赌生存。

  渎职以后,无法律救济渠道;花钱买官未成,潜规则也不给他提供补偿。在明暗两种规则都寻求不到公平时,落草是惟一的选择。

[ 本帖最后由 seamanwqy 于 2007-2-21 19:43 编辑 ]
作者: seamanwqy    时间: 2007-2-21 19:18     标题: 结语 天道无常 谁人可替?

  宋江一统梁山后,一百单八将排定了座次。梁山水泊虽是落草之地,可俨然是小朝廷的建制。世上大多做强盗的人不会明明白白说自己是强盗。一旦强盗做大了,总想办法来漂白自己。

  宋公明在忠义堂外面,设有飞龙飞虎旗,飞熊飞豹旗,黄钺白旄,青幡皂盖,绯缨黑纛。——这可是大宋皇帝的仪仗。祭献了天地神明后,又立起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 宋江一方面僭越朝廷的制度和礼仪,另一方面又每次将”忠义”挂在口上。还自称是“替天行道”。这比寻常强盗”杀富济贫”的口号还要虚伪。”杀富济贫”虽然也大多胡说八道,强盗头子自己吃肉,小喽罗只能喝汤,普通的老百姓能不被骚扰就谢天谢地了。但这口号却不掩饰自己强盗的本色。而“替天行道”则是彻头彻尾政治上的骗人幌子。将自己造反的行为,蒙上一层合法性的外衣。他已不是简单的官逼民反,也不是简单的杀富济贫,而是代表着上天——这个谁也没有见过的神秘主人,来人世间主持公道,惩恶扬善。这种口号具有超验性,可以自己无限制地进行解释。宋江打出这样的政治口号也是必须的选择。他没有“拜上帝教”可选择,更没有先进的革命理论可以选择,公孙胜除了装神弄鬼,也提不出任何对梁山人有吸引力的理论。总不能梁山搞到这么大的规模,还对一帮老兄弟们说:“我们造大宋的反,是为了银子为了美女为了进东京城享受荣华富贵。”——其实许多兄弟们心里都是这样想的,“千里作官只为财”,而“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强盗,其目的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彼此的路径略有区别而已。因此做官和做贼在“公关形象”的塑造上,手法惊人相似。再贪墨的官员也说自己只是替皇帝守牧一方,是为老百姓作主的;再残暴的强盗也会说自己是要铲除人间的不平。而宋江没能像洪秀全那些更高明的强盗那样,从西方贩卖来一些基督教的玩艺,给老百姓许诺一个虚无飘渺的天堂,他只能从中国传统的旧货铺里翻出来一些老古董。而“天道”这张糊里糊涂朦朦胧胧但遮掩百羞的面具,被历史上争夺权力者使用无数次,我宋公明用它一次又何妨?

  “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一旦树起来,对内宋江可以和大家一起回避“强盗”“反贼”这个听起来不爽的词,就像将性服务者说成“妓女”那样,买卖双方都难为情,一旦说成“小姐”。“三陪”,嫖客和妓女似乎去掉了心理上的一些负担,显得理直气壮一些;而对外则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能完全代替大宋,“夺了皇帝的鸟位”,则可以将“替天行道”的旗号延伸为“天命所归”,如果没这能耐,只能走“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老路,“替天行道”则为回归体制寻找合理的解释。

  “天命”“天道”可算是中国历史上说得最多但最说不明白的词。什么是“天道”“天命”?谁有资格“奉天承运”“天命所归”?谁又有资格“替天行道”?这种代理资格谁授权?这样的授权需不需要一定的程序?

  这些聚讼几千年的概念,不但宋江这个文面小吏说不清,就是历朝历代那么多的大儒也未必能说清。“天道”,“天命”最终总是成了“暴力最强者”夺取和巩固权力的自我标榜。翻开历史,我们看到“天道”“天命”总是归赢的那一方任意解释。输了的就是“贼道”,“乱命”。胜王败寇的历史规律很好地解释了所谓的“天道”“天命”的虚伪性。既然它是个假东西,那么谁都可以借用。夏商周三代,邈远幽古,许多史实只能散落在神话传说中,但从那时起,“天命”,“天道”的大旗就被一切兴兵造反的人打了出来。

  成汤伐夏桀,作《汤誓》,王(汤)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是:“告诉你们这些小老百姓,都来给老子仔细听着。不是俺这个人敢随便造反作乱,而是夏桀这人罪恶滔天,上天命令我来灭掉他。”于是,历数了那一段历史上很有名的夏桀罪状,老百姓都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那个毒日头啥时候能完蛋,我情愿和你一起灭!)!”“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夏王的德行如此的不堪,今天我必须不畏艰险带领大伙去讨伐他)。” 历史上的夏桀是否真的真的这样混蛋,今天也没有确切的记载,想必这小子也有点胡作非为,当时没有美国民选总统那样搞电视辩论,成汤单方面的控诉是否和事实吻合,几千年后不得而知,反正汤赢了,即使夏桀有什么为自己辩论的档案想必也被后来的胜利者毁灭或篡改掉了。只留下<尚书>中汤的一面之词。——因为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中国的话语霸权早已存在。

  成汤搞夏桀的这套把戏,到了他的子孙商纣王执政期间,又被商的敌人周武王完完全全学过去了,而且加以发扬光大。周武伐纣,洋洋洒洒作了《泰誓》和《牧誓》,为文的篇幅气势以及占据道德制高点的自信,比《汤誓》进步多了。不过虽文有简繁之分,却理由完全一样。武王姬发说:“今商王受(即纣)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 反正就是数落商纣种种劣迹,简直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什么酒池肉林,什么炮烙之行,什么破开孕妇的肚皮呀,大约《封神演艺》中关于这位鹿台自焚的国王残暴的故事,源头就是这篇文章。“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纵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将商纣师说成恶贯满盈的暴君后,姬发同志就可以洋洋洒洒大谈特谈自己进攻商国的合法性。姬发的聪明在于他已经将天意和民意微妙地混为一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儒家思想在这篇檄文里已经可以窥见。因为纣王荒淫无度,残害百姓,已经得罪了上天,上天让我姬发来出头,给老百姓讨个公道。我既在维护天道,更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俺就是在为民做主,完全可以代表他们。老百姓支持的事情,上天一定同意的。仔细分析这是个自己预设前提的推理。前提是纣是坏蛋,得罪了上天,我是好人,代表上天。因为纣残害百姓,于是获罪于天,百姓不堪其苦,希望有救星出现。我是上天派来的,我了解到百姓的普遍要求,于是我上承天命,下应民心,代表广大人民讨伐纣王那小子,而且我会给老百姓带来幸福与安定,“永清四海”。自然我就是正义之师、仁义之师。

  当时自然没有现代的国际法,但周和商是不同的两个国家,这是没有问题的,伤因为强大,名义上是周等小国的共主,但彼此的关系很松散。武王讨伐商纣的理由似乎就是“人权高于主权”。人家商纣剖大臣的心也好,开孕妇的肚皮也好,宠幸自己的妃子也好,盖高高的形象工程鹿台也好,那是人家的家务事,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内政,你丫管得着吗?可周武王不但要干涉人家的内政,而且是大大的干涉,他纠集一支联合国部队,东渡孟津,进入商国的领土,而且理由冠冕堂皇,为了东方那些苦难的老百姓。就像布什和布莱尔组成联军进入伊拉克一样,有很多很多理由,其中一条理由好像是为了拯救伊拉克人民,要救民于水火。呵呵,照俺们的推测,还不是看上伊拉克的石油?就像武王东进一样,看上肥沃的中原大地。

  可中国的史书认为这种干涉是正确的。武王的部队是不是正义仁义之师?如果当年牧野之战要是纣王赢了怎么办?仁义和赢得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秦王扫六合,成吉思汗的铁蹄踏遍欧亚,难道他们是仁义之师吗?仁义之师不一定赢,但赢了的部队就可以说自己是仁义之师。谁敢反对?

  因此,当我看到宋江在忠义堂前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时,我总感觉有些滑稽。连李逵这样抡着斧头见人就砍的主,都敢说是在行天道。他在三十六天罡中称“天杀星”,用公孙胜师父罗真人的话来说,他是上天恨天下失德,派他来专门杀人的。呵呵,杀人的理由都这样充分,就如张献忠屠川一样。难怪匈奴人之王阿提拉蹂躏欧洲,后来欧洲人说那是“上帝的鞭子”。

  “天道”的解释权归暴力最强者所有。天道不仅仅是吴思先生所说的“元规则”,它超出了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则,超过了法律道德,而是整个社会存在的最原初的理由都是暴力最强者给予的,在天道的旗帜下,赢者任何的行为不仅是可以接受的,可以容忍的,而且是必须赞美的,必须找出一大堆理由给予理论支持的。

  德配于天,这里的“德”只能是一种自说自话。

  天道无常,谁人可替?

  我的回答是:天道无常,人尽可夫。
作者: TOP    时间: 2007-2-2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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