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马特拉齐被顶(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29 09:44 标题: 马特拉齐被顶(图)
战报就不贴了,我们只看看马特拉齐........
啧~~标准动作~~难度系数0.1~~起评分100
图片附件:
我倒.........jpg (2007-1-29 09:44, 11 K)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87
http://xycq.org.cn/forum/attachment.php?aid=32664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29 15:01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29 13:00 发表
这年头,看来打人有理,被打是活该。
楼上的三位要不要也尝尝被打的滋味。
你哪里看出"打人有理,被打活该"的意思来了?
莫非你的逻辑又开始错乱,你又开始乱咬了??
作者:
本因坊秀策 时间: 2007-1-29 16:42
现在还有人抨击马特拉齐?
看看人家的表现,看看布拉特等要员的态度,不觉得无聊么?
人家现在还是和平大使呢
作者:
潇湘剑雨 时间: 2007-1-29 17:21
还真不知道大马昨天又怎么垃圾了,不就是给队友抱不平么?这也算垃圾,那足球场岂不是垃圾回收站了?不喜欢国米,不喜欢大马是你们自己的事,出口伤人就不对了,就这素质,还整天笑俺们.
作者:
实干司马 时间: 2007-1-29 17:53
请注意讨论尺度,否则立删不赦,下同。
马特拉齐的肺有什么吸引力,为什么这么多人想“顶距个肺”?
作者:
谭文山 时间: 2007-1-29 19:40
原帖由
实干司马 于 2007-1-29 17:53 发表
请注意讨论尺度,否则立删不赦,下同。
马特拉齐的肺有什么吸引力,为什么这么多人想“顶距个肺”?
这回顶的可不是肺,顶的是下巴.....
舌头都破了...可怜的大马,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07-1-29 21:45
没看比赛就不要乱骂人
这次大马只是过去指责对方太过分了,用脚去揣门将塞萨尔,结果这厮恼羞成怒大概觉得自己是齐秃扶梯了吧?这一顶,难道还是大马的错?大马错在不应该出声?还是应该点头说:你干的真好,I LOVE YOU?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08:41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29 15:01 发表
你哪里看出"打人有理,被打活该"的意思来了?
莫非你的逻辑又开始错乱,你又开始乱咬了??
虽然你想咬人,但老咬不到。但现在看你幸灾乐祸的样。爽吧。就像自己咬到了马特拉齐那兴奋的,屁颠屁颠就跑这来图了,还配分数。
如果你竟然不想咬人,你发这帖做什么?不就是在宣传打人有理,被打活该,其实不是被打活该。这有问题,应该是,打人有理,咬人更爽。
最近AC赢了球,看来你有点兴奋,发一些主动寻求被喷的帖,不容易啊,做人像你这样无敌的,太难找了。
看看江城子发的帖,你要是多学学他也不会到无敌的程度。
[ 本帖最后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08:48 编辑 ]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09:08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08:41 发表
虽然你想咬人,但老咬不到。但现在看你幸灾乐祸的样。爽吧。就像自己咬到了马特拉齐那兴奋的,屁颠屁颠就跑这来图了,还配分数。
如果你竟然不想咬人,你发这帖做什么?不就是在宣传打人有理,被打活该, ...
哦??? 发个贴就是想咬人吗??
什么逻辑?? 你以为人家都是你么??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09:12
4楼的那位,上次给你的PM我还一直保留着呢
现在特地征求你的意见啊,我能不能公开一下?
俺早就说了:你要是屡教不改呢,我随时保留投诉的权利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09:54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09:08 发表
哦??? 发个贴就是想咬人吗??
什么逻辑?? 你以为人家都是你么??
你咬人咬的这么爽,还要装无辜没咬人?
你以为是人都像你喜欢咬人哪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09:56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09:12 发表
4楼的那位,上次给你的PM我还一直保留着呢
现在特地征求你的意见啊,我能不能公开一下?
俺早就说了:你要是屡教不改呢,我随时保留投诉的权利
公开啊,什么PM我还没看过,发出来一起看。
投诉去啊,你的权利你用啊。就像你爱咬人,也不是你权利。难道能阻止你?
不过得承认能像你这么无敌的,不容易找啊。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0:02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09:54 发表
你咬人咬的这么爽,还要装无辜没咬人?
你以为是人都像你喜欢咬人哪
大白天的,别做梦了你~~
并没有任何人看到我咬人
只有大家都看见你在这里呓语
这不是受迫害妄想症又是什么?
作者:
风精之羽 时间: 2007-1-30 10:02
支持大马一下,和平大使和意大利足球先生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某些人
如此针对大马也不过就是因为他在国米而已,这赛季意甲就只少了个在乙级
都要靠裁判赢球的老妇人那群人就能理直气壮的说国米的14连胜没含金量,
妖魔化大马不过就是为了让人觉得国米的胜利来路不正而已。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0:06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09:56 发表
公开啊,什么PM我还没看过,发出来一起看。
投诉去啊,你的权利你用啊。就像你爱咬人,也不是你权利。难道能阻止你?
不过得承认能像你这么无敌的,不容易找啊。
你才无敌呢~~犯法和犯罪都分不清楚还要装高深的不就是你么?
送你一句"张三丰的名言": 不坏不坏,忘得真快
健忘大概就是你无敌的秘诀之一了......
作者:
饭富昌景 时间: 2007-1-30 10:26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10:02 发表
大白天的,别做梦了你~~
并没有任何人看到我咬人
只有大家都看见你在这里呓语
这不是受迫害妄想症又是什么?
我目前为止唯一一次被投诉,就是被某位受迫害妄想症患者给告了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10:31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10:06 发表
你才无敌呢~~犯法和犯罪都分不清楚还要装高深的不就是你么?
送你一句"张三丰的名言": 不坏不坏,忘得真快
健忘大概就是你无敌的秘诀之一了......
是谁搞不清啊犯法和犯罪?装高深,你觉的高深能装的出来么。
你是在实践你的无敌。没事发帖找骂,做人做到你这程度也算独一份了。
发个帖连当时情况都没搞清楚,还配图打分,让人怀疑你是否具备基本的世界观。
[ 本帖最后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10:33 编辑 ]
作者:
【拳皇】 时间: 2007-1-30 10:41
这个家伙真不地道 总装 NND 该拿刀顶他!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0:44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10:31 发表
是谁搞不清啊犯法和犯罪?装高深,你觉的高深能装的出来么。
你是在实践你的无敌。没事发帖找骂,做人做到你这程度也算独一份了。
发个帖连当时情况都没搞清楚,还配图打分,让人怀疑你是否具备基本的 ...
正因为高深装不出来,所以你到底被我识破了
你凭什么说我没搞清楚状况? 我打分违反论坛规则了么?
你的想象力和扣帽子的本事真让某望尘莫及,所以你才是无敌的
哦,sorry,我忽略了,你并不知道什么是规则,什么是法律
再看你对"世界观"的理解,你连基本的哲学知识也相当滴匮乏......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10:52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10:44 发表
正因为高深装不出来,所以你到底被我识破了
你凭什么说我没搞清楚状况? 我打分违反论坛规则了么?
你的想象力和扣帽子的本事真让某望尘莫及,所以你才是无敌的
哦,sorry,我忽略了,你并不知道什么是规则 ...
没装高深,你识破个啥?
不违反论坛规则,就像我给你的IQ打分也不违反一样。
我不是早承认了,你无敌我是比不上的。
人至贱,则无敌,你发这帖不就是在实践这个道理,你就不要妄自菲薄了。
世界观那句你不理解?符合你的真实IQ水平。能见到一个像你这样给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也是不容易。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10:58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10:02 发表
大白天的,别做梦了你~~
并没有任何人看到我咬人
只有大家都看见你在这里呓语
这不是受迫害妄想症又是什么?
呓语能看到?你是哪个星球的人?具备这样的生物特征,你的眼睛都进化出听觉功能了。
你竟然不是地球人,你咬人认为没咬也可以理解,毕竟你的标准和地球人不一样。
看到马特拉齐被顶翻,某些自己没能力做到者,就觉的爽,看来必要的YY,还是能让远舟之流觉得强身健体啊。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1:00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10:52 发表
没装高深,你识破个啥?
不违反论坛规则,就像我给你的IQ打分也不违反一样。
我不是早承认了,你无敌我是比不上的。
人至贱,则无敌,你发这帖不就是在实践这个道理,你就不要妄自菲薄了。
世界 ...
嘿嘿......给我IQ评分是你的权利,只是提醒阁下不要忘了一句老话:公道自在人心
另外,你要打分就打罢,但千万不要公开,因为若我不满意,你是要应诉的
关于"世界观"你也不用再解释了,大家已经看得很清楚:你不懂........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1-30 11:01
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07-1-30 10:02 发表
支持大马一下,和平大使和意大利足球先生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某些人
如此针对大马也不过就是因为他在国米而已,这赛季意甲就只少了个在乙级
都要靠裁判赢球的老妇人那群人就能理直气壮的说国米的14连胜没含 ...
其实是他们的自我安慰,想报复大马,可惜他们不够格,只要有人能替他们顶一下,他们就觉的爽了,赶紧来发帖调侃。
要不这辈子他们都没机会了,以后会死不瞑目的。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1:08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10:58 发表
呓语能看到?你是哪个星球的人?具备这样的生物特征,你的眼睛都进化出听觉功能了。
你竟然不是地球人
,你咬人认为没咬也可以理解,毕竟你的标准和地球人不一样。
看到马特拉齐被顶翻,某些 ...
我没你那超乎常人的本领,连别人是不是爽都由你决定
你说的不都明白着么? 我只因觉得你可能还有救,才判断那是呓语
若你非要说不是呓语......唉......我已经尽力了.....你自便...........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1:11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1-30 11:01 发表
其实是他们的自我安慰,想报复大马,可惜他们不够格,只要有人能替他们顶一下,他们就觉的爽了,赶紧来发帖调侃。
要不这辈子他们都没机会了,以后会死不瞑目的。
瞧..........这位又YY了不是??........
作者:
renhai 时间: 2007-1-30 11:34
无聊
作者:
谭文山 时间: 2007-1-30 12:26
原帖由
点解龙 于 2007-1-29 09:54 发表
老马这家伙真欠顶
原帖由 zm_860924 于 2007-1-29 12:33 发表
这个人太嚣张了,真是看不惯,活该被顶.
原帖由 大陈小爱 于 2007-1-29 14:49 发表
马特就是一垃圾!
原帖由 【拳皇】 于 2007-1-30 10:41 发表
这个家伙真不地道 总装 NND 该拿刀顶他!
这些都是本贴的回贴,果然是“精品论坛”
[ 本帖最后由 谭文山 于 2007-1-30 12:28 编辑 ]
作者:
饭富昌景 时间: 2007-1-30 12:39
原帖由 谭文山 于 2007-1-30 12:26 发表
这些都是本贴的回贴,果然是“精品论坛”
可以是齐达内球迷,可以是尤文球迷,可以是法国球迷。可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把他们都打成米兰球迷,没办法,我们实在是太受欢迎了。
作者:
远舟 时间: 2007-1-30 14:46
原帖由 谭文山 于 2007-1-30 12:26 发表
这些都是本贴的回贴,果然是“精品论坛”
我和楼上才是米兰球迷,要不也引用我几句?
幸好我们都不曾得出"打人有理,被打是活该"的结论
更没有说过让谁"也尝尝被打的滋味"
要说精品,国米的某位球迷似乎精品得多.......
和尚我说到这里为止,谁再莫名其妙地威胁、攻击俺,咱鼓区见
[ 本帖最后由 远舟 于 2007-1-30 14:47 编辑 ]
作者:
眼儿媚 时间: 2007-1-30 21:07
原帖由
实干司马 于 2007-1-29 17:53 发表
请注意讨论尺度,否则立删不赦,下同。
马特拉齐的肺有什么吸引力,为什么这么多人想“顶距个肺”?
今天广州日报说的更恶搞...
"马特拉齐的胸部为何如此吸引?"
直接笑倒...///
作者:
秃鹫派分子 时间: 2007-2-1 23:43
原帖由 远舟 于 2007-1-30 14:46 发表
我和楼上才是米兰球迷,要不也引用我几句?
幸好我们都不曾得出"打人有理,被打是活该"的结论
更没有说过让谁"也尝尝被打的滋味"
要说精品,国米的某位球迷似乎精品得多.......
和尚 ...
求鼓区帮忙啦?不知道最后一句算不算攻击,威胁哪?看头衔是节度使很牛X的样子啊,听说管理人员在论坛还有个隐藏的讨论场所啊。你不先去那发个帖博一下同情?
莫名其妙攻击你?是不是找到理由,不莫名其妙就代表攻击合法了?就这水平还当节度使?
也是,你现在发的主题内容就在合法攻击嘲讽某人,当然还没威胁。看来节度使就是拽啊,双重标准。你牛X。
客观事实也不是靠你下结论他才存在的,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难道两个在打架的人,因为你给定义,那叫拥抱是友好的表现,那两人就不是在打架了?不过在论坛上你用你的手上的权利还是可以指鹿为马。
起来挑了事就跑,你在现实中看来也是个精品啊,估计还是精品中的精品。
像极了《九品芝麻官》里的方唐镜,一边高喊有种扁我啊,一边跳到线后,一下又跳出来。
方唐镜不过是个状师还不是官,你是官哪,境界已经超过他了,还能做的如此下,不容易啊。
建议此等垃圾帖,早封早好,不过考虑到某些队的球迷被压抑了很久,这样的主题内容如果能让他们多看几遍能觉的爽有强身健体愉悦之功能,还是可以保留。
[ 本帖最后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7-2-2 00:15 编辑 ]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