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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文】 时间(2) [打印本页]

作者: Z_Artemis    时间: 2007-1-3 17:25     标题: 【征文】 时间(2)

————正文————
七年之前。
“你爱我吗?”
“爱。”

七年之后。
“你还爱我吗?”
“……”

————注释————
时间:七年之前、七年之后
地点:任何地点
人物:女人、男人
对白:达标

后记:为防初次尝试后现代表现手法的《时间(1)》沦为参展,特交一篇注释性质的《时间(2)》一同参赛。
作者: TOP    时间: 2007-1-4 10:18

是为了体现7年之痒么?省略号的使用,倒是亮点,比直白的回答更加有效果。

征文有效!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1-4 11:10

七年之痒···时间可以改变很多···虽然一直以为感情这种东西很难被改变··但是似乎最容易变化的··也就是感情了··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7-1-23 10:16

七年
人生有几个七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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