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征文】 时间(2)
[打印本页]
作者:
Z_Artemis
时间:
2007-1-3 17:25
标题:
【征文】 时间(2)
————正文————
七年之前。
“你爱我吗?”
“爱。”
七年之后。
“你还爱我吗?”
“……”
————注释————
时间:七年之前、七年之后
地点:任何地点
人物:女人、男人
对白:达标
后记:为防初次尝试后现代表现手法的《时间(1)》沦为参展,特交一篇注释性质的《时间(2)》一同参赛。
作者:
TOP
时间:
2007-1-4 10:18
是为了体现7年之痒么?省略号的使用,倒是亮点,比直白的回答更加有效果。
征文有效!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1-4 11:10
七年之痒···时间可以改变很多···虽然一直以为感情这种东西很难被改变··但是似乎最容易变化的··也就是感情了··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7-1-23 10:16
七年
人生有几个七年啊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xycq.org.cn/forum/)
Powered by Discuz!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