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征文][展]情人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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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菜刀
时间:
2006-12-24 22:23
标题:
[征文][展]情人的泪痕
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麦田里的守望者》
mp3下载:
http://media.joechung.org/smashing_pumpkins_-_mayonaise.mp3
想了半天,还是把smashing pumpkins的这首“mayonnaise”放上来了。以前详细写过关于这首歌的文字(请参看这里
http://blog.wangyou.com/log.php?id=34987
),不过,它是我深爱着的歌,所以我能写出和上次不同的东西。
他喜欢摇滚,在大学里有自己的乐队,在队中担任主音吉他手。他身材瘦削笔挺,手指特长,拨起吉他弦来快得像机器一样。他的乐队在校内演出的时候很受欢迎,女孩子们更是为他低着头专心弹奏的样子疯狂不已,常喊着他的名字要他抬起头来。他从来不管台下什么样子,只顾自己拨弦、扫弦。乐队的其他成员开始还担心会让观众不高兴,后来发现他这样子反而显得神秘,更能吸引眼球,于是乐得他这样。
他很讨厌因为这样吸引人。他认为,音乐最重要的是要靠音乐本身去吸引人,而不是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他不喜欢在台上过分展示和音乐无关的东西,比如把鼓槌扔到天花板上再一手接住,或者扭胯、脱衣服,或者拿吉他把墙壁杵破,当然更不会装着疯把吉他在地板上狠命敲碎。他内心中瞧不起因为他弹吉他的样子很酷而喜欢他的女孩子,他认为那样子很肤浅,那样的女孩并不是真心喜欢音乐,从而也就不是真心喜欢他。
他渴望能遇到一个真正理解他的女孩子。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学画画儿的女孩,不过她并不喜欢摇滚。他发现她脆弱、忧郁、敏感、压抑,并且对生活抱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绝望。她喜欢哥特,喜欢黑色。两个人相爱了,他们发现在世界上像自己这样的,原来并不止自己一个,还有对方。两个人同居了,把学习、家务事、朋友圈子、彼此的艺术圈子都带入到这爱情中来,他们觉得他们的爱情可以包容一切。
其实,他们这样不过是相濡以沫,相煦以湿。他们苦苦守着自己的小小世界,不出去,彼此相互取暖。后来,他们被迫要面对更广阔的世界,被迫进入这江湖中去。他不再弹吉他,她也不再画画儿。他们一边奋斗着,一边发现自己好像不再是以前的自己了,感觉好像背叛了以前的自己一样。更要命的是,他们觉得自己好像都已背叛了对方。
他们终于要分手了,各奔前程,各自投入到属于自己的江湖中去。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她说再吻我一次,于是他的嘴唇轻轻贴上了她的。两个人的眼睛刚一闭上,她的泪水就止不住地涌了出来。他忍着没有睁开眼看,只是激烈的搅动着她的舌头,同时感受到她的冰冷的泪水沾湿了自己的脸。这个漫长的深吻结束了,他还是紧紧闭着眼,听着她用纸巾擦脸的声音,脸上又湿又冷。纸巾声停歇了,他张开眼睛,她的脸上已没有了泪水。她说,瞧你的脸,人家见了说不定以为是你哭了呢。她拿起纸巾,再次凑近他,给他擦脸。看着她泪痕斑斑的脸,他忽然想起,以前在深夜里黑着灯睁眼听“mayonaise”,那前奏无比的纤细,无比的柔弱,但每个音符都清晰可辨,每个音符都敲击着他的心房。她脸上的泪痕如此之浅,却又如此纹路清楚。他颤巍巍的伸出手,似触非触的抚着那每一道弯曲、每一处深浅……他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原来,原来这些都是连在一起的,分也分不开。
曾经以为爱情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情人脸上的泪痕,如同“mayonaise”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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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菜刀 于 2006-12-25 23:04 编辑
]
作者:
TOP
时间:
2006-12-24 22:50
本裁判认为,该作品具有相当高的水准。但是无法归入参赛单元。
现认定为参展作品类!
作者:
贺兰拍马
时间:
2006-12-25 17:34
喜欢此文!
感情描写细腻而真实,真不错
不过现实往往如此,相爱未必能在一起,现实的压力和阻力也是很大的~
爱情这东西,既单纯也复杂,呵呵
[
本帖最后由 贺兰拍马 于 2006-12-26 00:03 编辑
]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6-12-25 19:10
本来想先下载那首歌听一下,可惜未能如愿,刀哥能否上传一个附件
第三人称的手法,不过多少能够品出作者的心声,叹……
作者:
菜刀
时间:
2006-12-25 23:06
首贴歌曲地址已更改,大家现在可以当下来听了
……先有的这首歌,才有的这个故事
作者:
☆慕容泪☆
时间:
2006-12-25 23:40
我评论一下吧:
这篇文章在细节描写上是做到达情达意的,部分剧情比较细腻。
总体来说是好的。
不过文章吸引人的地方还是欠缺一点,虽然细节描写是分手的那一刻,但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分手,我想这是读者最关心的地方。
无法容入对方的生活,为何呢?
这真是一个面包和爱情无法兼得的问题吗?文章中对此问题只是一笔带过。
而这个文章说明了哪问题呢?在意义上似乎略显肤浅。
又或者是我比较急功近利或者是过于要求范例式地去产生共鸣和给后人做榜样。
望楼主不要介意
我习惯了急于去解决问题,所以提出了这么一些话。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12-26 20:02
菜刀同志久居燕赵之地,未取丝毫英豪之气,反作此忸怩之语。
你对得起你们那边这么大盆的鱼香肉丝么?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06-12-26 22:01
菜刀坑了几个女孩子了阿?
又蹬了一个
作者:
TOP
时间:
2006-12-26 23:06
标题:
官方公告
由于楼主的高人气,带来相当大的关注。本府感到非常高兴。
不过由于本版风格,请大家的讨论尽量围绕文章或者情感主题,谢谢大家合作。
作者:
菜刀
时间:
2006-12-27 01:04
靠,我看有些事情还是该解释一下
这篇文章显然是编的啊,因为我压根不会弹吉他,嘿嘿
出于喜欢“mayonaise”这首歌,我才写出了这篇小文。前因后果什么的我没当成重点,我最想写的就是全文最后一句。为了这最后一句,不得已扯出了前面这许多。我就是一大累神,哈哈
还有,死桶,我不能成天臭汗滴答啊,偶尔也得香汗淋漓一下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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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菜刀 于 2006-12-27 01:08 编辑
]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12-27 20:15
明府有令,安能不遵,谨受教。
然窃以为,北人乘马南人划舟,何也?其势必然。
商之文风亦然,东坡柳子,不能互易其作。
菜刀久居蓟北风霜之地,堂堂七尺,威武英姿,未能以尺寸雄词见教,反效二三娇儿女,发此空洞悲切之声,是可忍孰不可忍。
某虽熟识,不能不面责一二以践良友之情,有致拓扑、慕容二位明府惑处,多望海涵。
作者:
菜刀
时间:
2006-12-28 23:32
我菜刀是有名的门门懂样样瘟,死桶难道不知道么?
凑够三十字:我好喜欢泪泪斑竹、拓扑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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