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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所谓和谐社会,所谓以人为本,不如…… [打印本页]

作者: 枫儿    时间: 2006-10-28 23:47     标题: 所谓和谐社会,所谓以人为本,不如……

所谓和谐社会,所谓以人为本,不如两个字——“法治”
行政调控下的社会,如何以人为本?不过是以政府为本罢了,事实上,表现到平时生活,就是党本位、官本位。到最后,还不是党比国家大,官比百姓大?!这样的社会,如何和谐?如何以人为本?
别的什么举措,都不如加强法治建设,尽快政法分开,让一切在法的规范下进行。这样,公民才能成为主人,社会才能和谐。
道路如此简单,要走上来却又那么艰难。
这就是我学法学的原因。我希望法官能关注律师,公民都会崇拜法官。
作者: 高木知之    时间: 2006-10-30 14:21

法官倒是大家都比较崇拜,近来的新闻调查表明公众对法官的信赖程度居于第三,仅低于专家和学者等。
老百姓倒是都期待有法可依,可惜上层建筑在法律设置和实施上还是比较落后的。
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是不强,需要慢慢提高。
作者: 力量    时间: 2006-11-3 11:17

我国人民就是书读多了,尽玩文字游戏.什么时候能从虚幻中走出才真正是全国人民的大幸.
作者: 过,改之    时间: 2006-11-4 00:57

楼主所写的的观点的隐约与法家观点相似。依法治国的确是现在世界上的流行治国理论,但是看看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家治国的例子(秦)法存在具体问题上的弹性不足等问题。同时,现今世界各国在普法和案例法之间的使用问题依旧不好界定。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和环保压力提升的当今背景下,国家法规和国际条约的冲突如何平衡的问题已经相当的严重。(楼主有兴趣可以看看美国和巴西的案例,美国依据食品法以食品安全的问题禁止进口巴西甘蔗,巴西依据WTO条款迫使美国扯收禁止令)我国在法律建设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世界的法律发展速度无法跟的上如今大背景的变化((看看美国与加拿大的饮用水进口案例)。期待可以看到楼主深入的见解。
作者: fahren    时间: 2006-11-4 08:16

法治的口号也一直喊啊。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相对比较新,所以听到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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