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论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在爱中沉沦 时间: 2006-7-23 00:05 标题: 论死刑
对罪与罚的思考,人类从未停止过。
--------前言
一直在思考,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应该如何得到捍卫?
死刑能够捍卫正义吗?
不死就不足以维护正义吗?"以血还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是,那只是为了平民愤而已,那是泄愤,无论是泄私愤,还是泄公愤,那是报复.对于世人,获得的是发泄与报复的快感,又有什么警世作用呢?
死刑就是偿还正义的最好方式吗?罪与罚,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平衡?怎样维护公平与正义?
人们不会忘记,在上一场世界大战结束时,德国纳粹只有十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少数一些判处了有期徒刑,日本东京审判,也只有东条英机等十几个人上了绞刑架,他们犯下的罪行,滔天之罪,罄竹难书,也不过是个死。
至于日本其它的高级军官,政要,等等,还有在实际行动中杀人如麻的人,他们沾的血也数不清,也没有判死刑,甚至许多人连徒刑都没有,这样的恶都没有说成是罪,还有什么可以判死刑的?
在抚顺战犯营,许多拿中国活人做细菌试验的人都只是关了十年,用我们的话讲,是要把鬼变成人,他们曾经是恶鬼,但我们不杀他们,要让他们改造成为人.
那么大的恶都没有死刑,还有什么恶可以判处死刑?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正义,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得到捍卫?
世界上大量的国家和地方出现废除死刑的运动,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国家保留着死刑,这是为什么呢?那么多的国家抛弃了死刑,总有一定的依据吧?
杀人偿命,以血还血,这是捍卫正义的有效方式吗?
也许,可以有这样一个结尾:
一个追求正义的人,不应该以剥夺不正义者的生命来捍卫正义.
当然,也许,世界并不是由正义统治的,或许是由邪恶统治也说不定,但是,如果真要建立一个正义的世界,一个公正的世界,一个文明的世界,而不是邪恶的世界,手段的正义是必须的.以正义的名义,以合法的名义,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哪怕是一个恶人的生命,正义吗?能有效维护正义吗?
作者:
赵豫 汉青 时间: 2006-7-23 00:34
什么是正义啊?
谁真正胜利了,谁就是正义!
历史被改写并随时间的推移逐渐为世人所接受就是正义!
个人看法:罪大恶极者必须处死!极其严重的,甚至要动以酷刑。
呼~~~FQ值,FQ值又上升了。歇息下。
作者:
孤狼在途 时间: 2006-7-23 01:26
一个正义的世界,一个公正的世界,一个文明的世界是一个渐近的过程,这一过程痛苦而漫长!
死刑不能够完全捍卫正义,因为它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但是在某个阶段上它在相当程度上却是有效的。
作者:
繁华 时间: 2006-7-23 08:57
不用死刑,用酷刑
作者:
林冲 时间: 2006-7-23 09:02
酷刑?难不成用满清十大酷刑
死刑免不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执法的严格。
(此贴似乎应转法律)
作者:
天宫粉丝 时间: 2006-7-23 13:40
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
作者:
kulalover 时间: 2006-7-23 13:45
死刑,自从有了阶级的一天就有了死刑,他是随社会的进步而产生的,但今天的社会是已经进步了,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和社会治安的国家已经取消了死刑,这也许就是出于所谓的“人道”,出于对人性的尊重。由于有死刑,许多没有执行死刑的国家是不向执行死刑的国家引渡犯人的。但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似乎这不是一个什么好的命题。
死刑对于犯罪者的威慑我想是足够强的,他绝对可以使人产生内心对死亡的畏惧。记得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学校会组织全体学生去看一些重犯的宣判大会,最记得一个镜头:一个重犯在他听到自己被判死刑立刻执行的时候,他身体软了,躺倒在地上,连站立的力量都没有,死亡离他已经是那么的近。人都有求生的欲望,终身监禁对于一些人是没有杀伤力的。除了一些玩命之徒,对于广大的人来说震慑力绝对十足,至少在犯罪的倾向上也有一定抑制的可能。
在量刑方面,能够执行死刑的罪犯,绝对是罪大恶极。中国的最高有期徒刑不过20年,再到无期徒刑,再到死缓、死刑。这其中都是有一个度的。对于真心想悔过的犯人来说,他们都有提前释放的机会,因为在中国减刑的年限是可以达到一半的,只要你在狱中好好的表现,你一定可以早早出狱。还是用事实来说话:记得两年前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年青人因为邻居将自己的老母推倒在地还不知道歉,在一气之下,将邻居杀死,而他的母亲在家里腌了一罐腌菜,一直等自己的儿子回来,但她的儿子以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儿子在狱中一直在思念着自己的母亲,他为自己的一时之气而悔恨不已,但木已成舟,等待他的只能是牢狱生活,但他在狱中只坐了13年半的牢就出来了,因为他一直在想着吃母亲为他腌制的腌菜,但出来看到的只是一堆黄土。其实只要好好的表现,法律对于真正的悔过者是可以宽恕的。
现在我国的确每年重犯的犯罪案件并没有减少之势,但谁又能保证,取消死刑之后犯罪率就会下降呢?死刑的确也是一种极端的“暴力”,但对于一些极端的分子不“以暴制暴”,成效又何以显现。
我们是人,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可我们并不是具有同样的修养的人,有的人是可教化的,可有的人是不可教化的,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思想来说罪犯的思想也和我们同样的伟大。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罪犯“两入宫”、“三进宫”甚至更多的原因。再比如说,现在的恐怖分子的一个头目——扎卡维,当初从阿富汗回来之后,参加了一些极端的活动,但在他前几个月实施自杀式爆炸之前他已经被抓过两次,但都被当局给放了,如果当初就算不枪毙只是抓起来,又怎么会有这么多无辜的人死去。
死刑的确是重刑,死刑也是对人性的一种考验,“杀鸡敬猴”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起到作用的。“乱世用重典”,但和平之世难道就不能用“重典”。民意调查显示,中国是世界上保留死刑民意统计数最高的国,2002年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88%以上的被调查者反对废除死刑。正像一位人大代表所说的“死刑也许不是万能的,但废止死刑却是万万不能的”,这就是民间的声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意如此又何以有死刑取消的空间。
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取消死刑是不可能的,这需要的是一个过程,一个时间,只有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从心里能接受的一天,才是死刑取消的时候。而且死刑的取消也应该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先从老百姓最易接受的入手才是办法,才是逐步的推广开来。
作者:
richhunter 时间: 2006-7-23 14:02
死刑,在中国好像有近百种罪行可以被判死刑(具体记不清了),而且听说中国每年所判处的死刑犯占到了世界的90%以上.
死刑真的是最终的办法吗?!我无语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6-7-23 15:28
转法律探讨
作者:
疯猫 时间: 2006-8-1 02:58
被判死刑的人,如杀人强奸贩毒等等,都是罪大恶极的,都不同程度的危害了其他人的根本利益.当一个人非法剥夺了别人生存权的时候(比如杀人),难到还要保留他的生存权?
(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当一个人侵犯了别人自由的时候,他自己也失去了自由,道理是一样的.)
[ 本帖最后由 疯猫 于 2006-8-1 03:01 编辑 ]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8-1 07:54
原帖由 疯猫 于 2006-8-1 02:58 发表
被判死刑的人,如杀人强奸贩毒等等,都是罪大恶极的,都不同程度的危害了其他人的根本利益.当一个人非法剥夺了别人生存权的时候(比如杀人),难到还要保留他的生存权?
(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当一个人侵犯了 ...
以前说过,死刑对杀人犯没多少震慑力。他们自己都清楚,在入伙的那一天起,就把生命交给组织了。
作者:
lcarron78 时间: 2006-8-1 08:17 标题: 回复 #11 天宫公主 的帖子
死刑对有可能成为杀人犯,有可能入伙的人有震慑力。没有人真的想死吧。
[ 本帖最后由 lcarron78 于 2006-8-1 12:18 编辑 ]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8-1 22:42
死刑,对于受刑者本身谈不上威慑不威慑
人都死了,还威慑个屁
西方取缔死刑的理论之一,就有终身监禁比死刑更让受刑者痛苦,让他在漫长的时间中煎熬
对于死刑,实际上有些杀鸡给猴看的味道,其威慑力主要针对潜在的犯罪者
但在一个一切崇尚物质、而很多人通过正常合法途径难以满足温饱、或者说勉强可以满足温饱但很辛苦的时候,这种威慑力有多大,就很值得置疑了。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6-8-1 23:03
原帖由 lcarron78 于 2006-8-1 08:17 发表
死刑对有可能成为杀人犯,有可能入伙的人有震慑力。没有人真的想死吧。
要是我,面对死刑或者终身监禁,我肯定选择死刑。
作者:
疯猫 时间: 2006-8-1 23:12
原帖由 天宫公主 于 2006-8-1 07:54 发表
以前说过,死刑对杀人犯没多少震慑力。他们自己都清楚,在入伙的那一天起,就把生命交给组织了。
小姐,那叫革命者.
没有震慑力,只能说其是亡命徒,就更该枪毙了.
作者:
疯猫 时间: 2006-8-1 23:14
原帖由 庞桶 于 2006-8-1 22:42 发表
死刑,对于受刑者本身谈不上威慑不威慑
人都死了,还威慑个屁
西方取缔死刑的理论之一,就有终身监禁比死刑更让受刑者痛苦,让他在漫长的时间中煎熬
对于死刑,实际上有些杀鸡给猴看的味道,其威慑力主要针对 ...
毙了省事,终生监禁,国家要花钱养的.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6-8-1 23:21
前几年曾有山西一名律师连夜开车上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行刑前救下误判为杀人罪的枪决犯的社会新闻
司法界的人心里都有数,事实上枪毙的冤鬼海了去了
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当时毙错了,挽救的机会都没有
楼上说的花钱,其实囚犯维护费用并不高,只是现在犯罪分子数量太大,监狱不够使倒是个问题
作者:
lcarron78 时间: 2006-8-2 03:25 标题: 回复 #14 天宫公主 的帖子
当真要对着枪口的时候就很难说了。
作者:
lcarron78 时间: 2006-8-2 03:31 标题: 回复 #13 庞桶 的帖子
西方取缔死刑的理论之一,就有终身监禁比死刑更让受刑者痛苦,让他在漫长的时间中煎熬
不是绝对的。在新西兰这里,判了终身监禁会很快改判20年监禁,但服刑几年后刑期减半为10年,还有提前保释,表现好减刑等等。所以终身监禁只相当于坐几年牢,再在家里待几年。
作者:
天鸣 时间: 2006-8-2 04:43
在古代死刑不是最严酷的.最严酷的刑罚是凌迟.无论多么凶悍的亡命之徒只要听到这个刑罚很多人就会全身苍白,抖成一碗水.这样才能达到处罚的效果.处罚过程不这样.最重要的是处罚效果.死刑能免就免了吧.因为死刑只是起到个杀鸡吓猴的作用,对罪犯本身起不了什么作用.死了不就一了百了了嘛
借钱不还的-------强制劳动抵债.
强奸的--------阉了
偷窃的------劳动改造
故意杀人的----凌迟.
贩卖毒品的----凌迟........开玩笑的.我的意思是刑罚重还重无关紧要.主要的是罪犯接受了刑罚就要让他感到后悔.悔过.这样才能达到刑法的目的.
作者:
lcarron78 时间: 2006-8-2 05:00 标题: 回复 #20 天鸣 的帖子
凌迟=最严酷的死刑
作者:
齐王韩信 时间: 2008-4-17 15:33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正义,所以没有任何方式方法可以去捍卫它。
也不存在绝对公平,死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相对公平。
作者:
16357358 时间: 2008-4-23 23:36
起码中国不适合废除死刑就是了
作者:
KYOKO 时间: 2008-5-4 00:49
死刑是对一个人的惩罚吗???是!
但更多的是对活着的人的警示:你如果也那样,你也得死!人作为动物当然有求生的本能
说什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当然是,但更是的东西法律是不会明说的,或者说,没必要说
作者:
初九勿用 时间: 2009-1-7 18:58
死难道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终极办法吗?解决极恶的问题的时候,我们用到死;解决最高道德标准的问题的时候,我们也用到死。人类的文明智慧,难道就真的无法超越最原始、最野蛮的产物--死亡吗?
这不能不说,是作为人类的一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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