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教科書式老賴這新聞有兩處自述我認為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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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9: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教科書式老賴這新聞有兩處自述我認為是有問題的

正確的地方就不細說,這裡針對我認為不太完善的簡短說一下

按趙家的說法:
老賴家逆行撞人,只賠償了七萬元

事實上的新聞:
趙家老先生先違規過馬路,而後才發生老賴因為"避讓"而逆行(這裡應該是叫避讓吧,或者說違規避讓)撞人
先用自己的商業保險賠了五十萬(或扣掉交強險,反正就是幾十萬吧),自家又掏了七萬

=========

這裡我認為公道的說法應該是:
1. 趙家違規,再發生黃家的逆行,而不是單純的"逆行撞人"
2. 黃家實際上支付了趙家五十七萬,而不是七萬

逆行撞人這個描述上次說了

黃家事實上在趙家這事情上支付了57萬,只是支付的方式有區別,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一部分以保險先行風險投資的方式支付
直接給她們審判成7萬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19 1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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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9: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其实很多新闻是有倾向性的炒作,关于这个案子的多数报道给人感觉就是为了把老赖家说成是毫无底线十恶不赦之徒,实际上他们已经成功了,现在只有骂老赖的才是有理的,只要你站在中立角度说话,肯定会被人骂成老赖家的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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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9: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说实话,老赖母女的确斗不过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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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9: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19 19:36 发表
其实很多新闻是有倾向性的炒作,关于这个案子的多数报道给人感觉就是为了把老赖家说成是毫无底线十恶不赦之徒,实际上他们已经成功了,现在只有骂老赖的才是有理的,只要你站在中立角度说话,肯定会被人骂成老赖 ...

我這人說話足夠小心

我不認為我發言來看是中立的,或者任何一方的,我沒表達任何立場吧,只是就一個詞語定性一樣......
用保險支付是不是支付就好像說葡萄是不是水果這麼簡單的一個定性
這也能說有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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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22: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现在网上很多人的观点是不会变的,比如“武汉面馆砍头案”新闻里明明已经写了并非因面价发生争执,而是跟应聘有关,但仍有人在评论里骂面馆老板涨价被杀活该,所以你提出的公道说法他们不会认同的。

随便说一句,某些媒体也是非常无耻的,明明已经有了结论,还故意只拿以前的“疑似因面钱差价而与店主发生纠纷”说事,不提跟应聘有关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2-19 23: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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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23: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我有時也不一定同意自己的觀點,只是提這麼一個看法,我不是正等光哥和水哥或神州等老哥們給我一點見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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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23: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綠炎陽 的帖子

很多人是立场决定观点,当一个人站到一方的立场上,观点自然是只认同对己方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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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00: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 綠炎陽 的帖子

他们的逻辑是只要你指出受害者一方的行为有任何不妥之处,你就是老赖家的水军,所以你提出的2点都是被他们无视的,他们认定的结论就是因为老赖的错使受害者受到了伤害,老赖没有尽全力去赔偿,所以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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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09: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00:25 发表
他们的逻辑是只要你指出受害者一方的行为有任何不妥之处,你就是老赖家的水军,所以你提出的2点都是被他们无视的,他们认定的结论就是因为老赖的错使受害者受到了伤害,老赖没有尽全力去赔偿,所以罪该万死

行文有疏失很正常,或許是我看錯了理解錯了也很正常,我只是單純這麼一說
我沒有誅心說受害者用心險惡之類的,只是單純提出來這麼一探討

如果有筆誤,也不是多大的不妥,如果沒有筆誤,那我借機學習一下金融知識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1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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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3: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9 綠炎陽 的帖子

这个和行文有疏失无关,很多案子的受害者一方为了博取舆论同情故意歪曲事实也是很常见,一般来说,在网上博取舆论同情的方式主要是以下几种,1对方态度很差,不愿赔或只赔一点。2对方财大气粗,有关系有背景(如果有不站在己方角度说话的一律说成是对方的水军)3受害者很惨(如果全是对方的错就把对方说成是穷凶极恶之徒,如果己方也有错就不提或轻描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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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4: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李元芳 的帖子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言之尚早啊,先不說啥動機才扭曲,得先說他有沒有扭曲,才能講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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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5: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1 綠炎陽 的帖子

前段时间不是说一分钱没赔吗?赔了几十万和一分钱没赔是一个概念?假设你管别人借了20万,已经还了她10万,她说你一分钱没还,这不是讹人吗?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15: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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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7: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15:05 发表
前段时间不是说一分钱没赔吗?赔了几十万和一分钱没赔是一个概念?假设你管别人借了20万,已经还了她10万,她说你一分钱没还,这不是讹人吗?

我也是對這個賠的定義有點看法,我初步看法是用保險賠也算賠,不知道有沒有人能下個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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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8:4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3 綠炎陽 的帖子

我一直认为赵先生是个厉害角色,老赖母女不是他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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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2: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法院判她赔80+万,这个已经是扣除保险赔偿的。所以说她只给7万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这80+万有保险公司赔偿部份,判决书应该这么写,保险公司赔偿50万,她赔偿30+万。

至于逆行,那就是妥妥地逆行,没的说,交通事故责任书这么写,她没有异议,说她逆行就是100%正确。

至于想拖,其实也拖不了多久,有交通事故责任书,人家就可以起诉,她当然可以说,不认可,正在行政复议或打官司,但人家也可以起诉,在法庭上,没有证据能推翻,一样不影响法院裁决,最多是行政复议能拖个十天半月。

真要是想拖,一审后,她可以上诉。这样能拖得久些。

问题是事故责任没什么毛病,她根本胜不了,否则,保险公司就要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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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2: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如果赵这么厉害,钱都没要出来,这个老赖岂不是更厉害?粘上毛,比猴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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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2: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这个案子本来就是双方都有违规,在划分责任上倾向受害者一方,因为受害者提出过高索赔,所以老赖不愿赔那么多,所以成了老赖,本来在在诉讼方面就已经是处于劣势,受害者一方在网上一炒作,把不完全占理的事弄成了一边倒,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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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2: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6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要是他能轻轻松松的让一个普通人直接掏出百万,他可以去开讨债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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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2: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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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22:55 发表
这个案子本来就是双方都有违规,在划分责任上倾向受害者一方,因为受害者提出过高索赔,所以老赖不愿赔那么多,所以成了老赖,本来在在诉讼方面就已经是处于劣势,受害者一方在网上一炒作,把不完全占理的事弄成 ...

是都有违规啊,责任划分也体现了,赵家占三成啊。

这个责任划分没有问题,不是倾向受害者一方,机动车逆行本来就是主要责任方。

把人撞成植物人,索赔个一百多万,还高吗?如果高,黄可以上诉啊,她也不上诉,高什么高?

还是这句话,说赵厉害,还没有把钱要过来,只能证明,黄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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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5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本来法律就是倾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在责任划分时也会倾向受害者,在双重倾向的情况下,受害者仍然被划分30%的责任,如果在没有倾向的情况下,恐怕受害者会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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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所以我说她愚蠢嘛,她愚蠢当然斗不过赵先生。

索赔个一百多万?光哥没搞错吧?人家索赔的是350多万,350多万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应该是天文数字了吧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2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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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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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2:59 发表

是都有违规啊,责任划分也体现了,赵家占三成啊。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2:34 发表
法院判她赔80+万,这个已经是扣除保险赔偿的。所以说她只给7万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这80+万有保险公司赔偿部份,判决书应该这么写,保险公司赔偿50万,她赔偿30+万。

至于逆行,那就是妥妥地逆行,没的说
,交通 ...

這裡我認為光哥說得沒大毛病,趙家說得有點問題
1. 趙家恰好沒說自己的三成違規,而且也絕口不提自己違規在先
這個趙的確也不是假話,但是有點選擇性的真話

2. 既然法院判她賠80萬,是扣除保險的,那她就不是只給七萬了,而是給完保險金後又給七萬
黃買了保險,保險才替她賠,這賠償價值再怎麼看都是黃拿出來的.....

我是這麼理解的:
保險再怎麼說也是黃給自己購置的一種投資產品啊,跟買個房和買點黃金,買個古董的道理一樣,只是升值的方式不一樣
黃家用"升值的"保險去賠趙家,和黃家用"升值的"古董去賠趙家,用"升值的"黃金去賠趙家的意思是一樣的,用保險來賠再怎麼說也不能被當成"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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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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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23:06 发表
本来法律就是倾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在责任划分时也会倾向受害者,在双重倾向的情况下,受害者仍然被划分30%的责任,如果在没有倾向的情况下,恐怕受害者会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倾向于非机动车和行人,那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既然法律是这样的,那么责任划分倾向于受害者,那就是正常,除非你能证明,这是在法律之外,再加了倾向,否则就没有双重倾向,连一重都没有。
你说的是非法状态,非法状态下,黄家还可以向赵家索赔呢,这个不再讨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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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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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0 23:08 发表
所以我说她愚蠢嘛,她愚蠢当然斗不过赵先生。

索赔个一百多万?光哥没搞错吧?人家索赔的是350多万,350多万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应该是天文数字了吧

愚蠢,赵都要来钱,要聪明,那还了得?

350多万?也没问题,你要是能保证用350多万就可以把植物人完好无损的治好,你会名利双收。

至于对黄家是不是天文数字,与此无关。

治病得花钱,总不能因为钱多,该付的责任就不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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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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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23 发表
這裡我認為光哥說得沒大毛病,趙家說得有點問題
1. 趙家恰好沒說自己的三成違規,而且也絕口不提自己違規在先
這個趙的確也不是假話,但是有點選擇性的真話

2. 既然法院判她賠80萬,是扣除保險的,那她就不是只給七萬了,而是給完保險金後又給七萬
黃買了保險,保險才替她賠,這賠償價值再怎麼看都是黃拿出來的.....

我是這麼理解的:
保險再怎麼說也是黃給自己購置的一種投資產品啊,跟買個房和買點黃金,買個古董的道理一樣,只是升值的方式不一樣
黃家用"升值的"保險去賠趙家,和黃家用"升值的"古董去賠趙家,用"升值的"黃金去賠趙家的意思是一樣的,用保險來賠再怎麼說也不能被當成"沒賠"

我记得赵把责任书拿出来了吧?

拿出来就可以了。

别说赵要负三成责任,他就是要负99.999999999%责任,法院判黄拿80+万,那么她就得拿出80+万。赵说对方老赖,没毛病。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如果赵说黄应负130+万,只赔了7万,那才是有问题。

致于保险是不是投资品,与此无关,更何况,保险是不是投资品,即使业界也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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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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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记得赵把责任书拿出来了吧?

拿出来就可以了。

别说赵要负三成责任,他就是要负99.999999999%责任,法院判黄拿80+万,那么她就得拿出80+万。赵说对方老赖,没毛病。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

這個相對也太強辭奪理了吧
黃賠的七萬還是陸續賠的呢,咱假設最後一次賠的是1萬,當時尚欠74萬,賠完剩73萬
既然說相對80萬,可以說只賠7萬
那相對這個尚欠的74萬,是不是也可以說:黃只賠了一萬
相對那個73萬,是不是又可以說黃只賠了零萬

這個只賠了N萬的N,總得有個討論基數吧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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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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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如果赵说黄应负130+万,只赔了7万,那才是有问题。

致于保险是不是投资品,与此无关,更何况,保险是不是投资品,即使业界也有争议。

這個相對甚麼基數沒提就有點毛病了,最簡單一個例子,假設您的車第三者險額度是50萬,您全責撞了別人一部車,修車費恰好是51萬
那法院自然會判您再掏一萬現金了

然後您有事這1萬沒能給出來

然後對方車主上微博廣而告知,採用同樣的斷章取義說光哥您幾月幾日全責,把我的車撞得跟爛泥一樣,這個叫司馬光的人一毛錢都沒賠
您怎麼想?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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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23: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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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32 发表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如果赵说黄应负130+万,只赔了7万,那才是有问题。

致于保险是不是投资品,与此无关,更何况,保险是不是投资品,即使业界也有争议。

便於計算咱假設數字是130萬,50萬保險,剩下80萬,黃家又掏了7萬存款
也就是趙家收到了實打實價值57萬人民幣的賠償,如果要公佈應該按這個金額公佈57/130

至於這57萬是由甚麼組成的我認為不太重要啊
不管由多少樣產品組成,只要是確實能兌換成57萬人民幣的財物價值就行了吧
那怕黃家賠的10萬的保險和40萬的牛羊駱駝+6萬金條+1萬現金也行吧,只要"足價",那就是承認收到57萬,總不能說保險要刨掉,牛羊也刨掉,金條也不算,咱只看現金吧

趙家具體扣掉保險只向社會公佈現金存款的理據是個啥?如果黃家用其它財物抵帳是不是也能用同樣理由扣掉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1 0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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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57 发表

便於計算咱假設數字是130萬,50萬保險,剩下80萬,黃家又掏了7萬存款
也就是趙家收到了實打實價值57萬人民幣的賠償,如果要公佈應該按這個金額公佈57/130

至於這57萬是由甚麼組成的我認為不太重要啊
不管由多 ...

依据就是法院判黄家该赔的钱啊。

我说过两遍了。

赵说,法院判赔130万,保险公司给了50万,黄给了7万,与法院判赔80万,黄给了7万,有毛区别?

很可能的区别就是,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剩余不足部份,赵向黄起诉,法院判赔80万,黄又拿出7万,如果是这样,更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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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0: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20 23:28 发表

愚蠢,赵都要来钱,要聪明,那还了得?

350多万?也没问题,你要是能保证用350多万就可以把植物人完好无损的治好,你会名利双收。

至于对黄家是不是天文数字,与此无关。

治病得花钱,总不能因为钱多,该付的责任就不付吧。

1. 該付的責任不付的人很多,只是說方式有區別
像您上次說的甚麼19歲少年撞壞了一個10萬的東東,直接跑路也行,要不然扣掉基本生活實在賠不出來也行

2. 黃,我個人認為黃是比較精的,但也只算一般中上智商的老賴
但無疑趙是特別特別厲害的,甚至可以說最厲害的受害人家屬了
每年被撞死沒拿到一毛錢的中國家屬多了去了,趙情節上和金額上都不是特別淒慘,但受關注算是特別地高,或者說是有史以來最高

不得不說趙運作的方式遠勝同樣命運的其他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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