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三家注史记》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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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注史记》札记
    最早为太史公得《史记》做训释文字得,为裴骃的《集解》、司马贞的《索隐》、张守节的《正义》,三者合称“三家注”,常附见于今通行本《史记》。历代以来,对《史记》的研究、考据,有梁玉绳《史记志疑》、崔造《史记探源》、程金造《史记管窥》等,张文虎《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是其中收集资料较为完备者,另有日人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对三家所注进行了一番考证校补工作,可谓对《史记》研究之一大贡献。某适幼读《史记》,时有所疑,间作札记,今据中华书局1982年版《史记集解索隐正义合刻本》及泷川氏《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对所做札记一一训释,凡三家注及《考证》未注者,试作一训释。故训颇重所据,故除《合刻本》之外,以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据武英殿本影印之《史记》为底本,引录诸书之版本,一体附后。自惟学殖疏粗,南屏误谬,方家惠我,实企冀焉。

    卷一·五帝本纪:黄帝者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某适按:“敦敏”,三家、《考证》均未释。“长而敦敏”句,源自《大戴礼记·五帝德篇》。王聘真《大戴礼记解诂》云:“敦,厚也;敏,犹勉也。”王利器主编《史记注译·五帝本纪》释为:“敦,诚实。敏,勤劳敏捷。”今若释“敦敏”为“敦”与“敏”二义之和,实不合原意。
    释“敏”为“敏捷”,势必与“徇齐”之“齐”重复。而释“敦”为“厚”或“敦,诚实笃实”,亦非其朔。《说文·攴部》“敦”下段注:“凡云‘敦厚’者,皆假‘敦’为‘惇’。”而“敦敏”作为连用的词,应该联系在一起考虑。
    “敦”字古有“勉”义。《汉书·扬雄传上》“敦众神使式道兮”句,师古注:“敦,勉也。”《文选》卷四十八《典引》注同。而“敏”字亦有“勉”义。《论语·述而》“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正义》:“敏,勉也;言黾勉以求之者也。”《礼记·中庸》:“人道敏政,地道敏树。”郑玄注:“敏,犹勉也。”“敦勉”多用于“劝勉”,然亦与“勤勉”即“努力”是相同的。《秦始皇本纪》:“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其中的“敦勉”实即“勤勉”之义。
    今释“敦敏”为“勤勉”,直可与“幼而徇齐”及“成而聪明”相对应。原文意谓:黄帝幼时反映迅速,成长中勤奋努力,成年时耳聪目明(即能明辨是非)。这即是说,“聪明”来之不易,既需要“徇齐”,又需要“敦敏”。明乎此,则可知“敦敏”应为“勤勉”而非“诚实”之类。
    《大戴礼记·五帝德》篇于赞美帝舜时亦言及“敦敏”。原文谓:帝舜“好学孝友,闻于四海;陶家(稼)事亲,宽裕温良;敦敏而知时,畏天而爱民,恤远而亲亲。”此处所用之“敦敏”承上“好学孝友”与“陶家(稼)事亲”而来,亦为“勤勉”之义。

    卷四·周本纪:熏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
    某适按:“已”,三家、《考证》均无注。上例中之“已”,并非通常所见的“已经”,而是另有其义,且易于所忽略的。在一些颇有影响的论述虚词的用法专著,如《助学辨略》、《经传释词》、《经词衍释》、《古书虚字集释》中,对此类“已”字均未曾言及。杨树达先生在《词诠》中,则对“已”字做了归类论述。《词诠》卷七“已”字条云:“时间副词,表旋嗣。第二事之发生距第一事不久时用之。”
    用杨先生的论述,可以解释上例之“已”字。即:熏育又来攻周,是在其已得周之财物的不久之后。说明两次进攻的间隔时间是较为短暂的。
    这样的“已”字,大都用于叙述句中,它都出现于叙述句首的位置。而在《史记》之中,这样的“已”字用了二十多次。如不注意,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现举数例:
    (1)《周本纪》:大夫边伯等五人作乱,伐惠王。惠王奔温,已居郑之栎。
    (2)《封禅书》: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来者。”已视之,果有献玉杯者。
    (3)《齐太公世家》:二年,(楚庄王)围郑,郑伯降,已复国郑伯。
以上三例中的“已”字都不是“已经”而是“事隔不久”之义。对这样的“已”字,应于其后标点,以示区别。而在《史记》之中,我们发现对这样的“已”作正确标点的仅两例:
    (1)《越王勾践世家》:子胥大笑曰:“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
    (2)《樗里子甘茂列传》:苏代许诺。遂致使于秦。已,因说秦王曰:……
    事实上,这样的“已”字在古书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有限的。因为者这样的“已”与“已而”同义,并多为“已而”所取代。如在《史记》之中“已而”句的数量约为“已”字句的四倍。但由于这种特殊的“已”字句的独立存在,统一其体例并重新标点,是完全必要的。

    卷五·秦本纪:武王谓甘茂曰:“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
    某适按:三家于“容车”未注。《考证》安井衡曰:“车通三川者,欲容车之广,通三川之路,不必须广。”而《樗里子甘茂列传》中亦引用秦武王此语,三家亦不曾作注。考《战国策·秦策二》亦引及之,但只云“车通三川”,而无“容”字。王先谦《释名疏证补》之《释车》条云:“容车,妇人所载小车也。其盖施帷,所以隐蔽其形容也。”《周礼·巾车》亦云:王后所乘之五路,重翟、厌翟、安车三者皆有容盖,由于这种“容车”只为女子所乘,用再武王身上自不合适。《考证》所引,也未能清楚解释“容车”。
    《后汉书·祭遵传》:“至葬,车驾复临,赠以将军、侯印绶,朱轮容车,介士军陈送葬,谥曰成侯。”李贤注:“容车,容饰之车,象生时也。”这样,“容车”是老葬时运载死者衣冠与画像的车。上引武王语,不过是说他死了之后,如能乘上容车,通过三川,窥望周的王都,就死无遗憾了。

    卷六·秦始皇本纪:及生,名为政,姓赵氏。
    某适按:《索隐》作政,又生于赵,故曰赵政。一曰秦与赵同祖,以赵城为荣,故姓赵氏。而《考证》引顾炎武曰:“姓氏之称,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故《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愚按:《秦纪》曰周缪王以赵城封造父,故造父族由此为赵氏。是秦之所以氏赵。《淮南·人间训》:“秦王赵政兼吞天下而亡。”高诱注:“始皇生于赵,故曰赵政。”对于“姓赵氏”的问题,《索隐》列举了两种解释,泷川氏否认了“生于赵”的前一说,而肯定其“与赵同祖”一说。考《赵世家》云:“赵氏之先,与秦共祖。”后叙其后世有造父者,为周缪(穆)王御,佐缪王攻破作乱的徐偃王,缪王“乃此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赵世家》印证了“共祖”说,但也出现了与泷川氏所否定的“由地为赵氏”之语。据《秦本纪》载,“秦之先”女修之孙大费,曾“与禹平水土”,又“佐舜调驯鸟兽……舜赐姓嬴氏。”次又叙大费之后世有造父者,因平乱有功,“缪王以赵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又,造父之后世有非子者,为周孝王主马于汧渭之间。孝王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依此而言,则秦与赵虽为“共祖”,却非“同姓”了。
    《考证》引顾炎武语,而未置可否。顾氏《日知录》卷二十三《氏族》云:“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依顾氏之见,“姓X氏”的说法是不合于上古之称谓习惯的。顾氏认为:“言姓本于五帝,见于春秋者得二十有二:……自太皞、秦、赵……嬴姓也”这即是说,秦、赵原都姓嬴,是“同姓”的。
    顾氏《原姓》篇释上古之姓氏云:“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最贵者国君,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次则公子,公子无氏;不称氏,称公子。……最下者庶人,庶人无氏;不称氏,称名。”顾先生所说的上古至周代前期的严分姓氏,大致是可信的。另《日知录》卷二十三云:“自战国以下之人以氏为姓,而五帝以来之姓始亡矣。”又云:“战国时人大犹称氏族,汉人则通谓之姓。”按顾氏的意见,姓氏不分始于战国以后,而通称为姓则是始于汉人的。
    秦、赵之先,同为嬴姓。至造父,始以赵为氏,居赵城,其后为赵国。而秦之先人非子又曾回复嬴姓。因而,战国时之秦、赵是同姓而不同氏的。《史记》所载,明说始皇帝生于邯郸,又说他“姓赵氏”,实则此“姓赵氏”之语,,当源其“生于赵”而来,而非由“秦与赵同祖”而得。而《索隐》所述“姓赵氏”之说,是应以前一说为正的,必如此方合司马贞之本意,亦必如此方可理解太史公之初衷。

    卷八·高祖本纪:五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
    某适按:《项羽本纪》但言“九郡”之所在,三家未予指出,《考证》亦无所释。《考证》仅引陈仁锡云:泗水、砀、薛、东海、临淮、彭城、广陵、会稽、鄣九郡。梁玉绳驳之云:“然临淮郡汉武帝元狩六年置,彭城郡宣帝地节元年置,广陵国非郡,武帝元狩元年更江都国为广陵,中间为郡止三年。鄣郡之置,未知何时。秦无鄣郡,岂羽置之耶?”全祖望云:“秦于楚地置十郡,项王以汉中封高祖,九江封英布,南郡封共敖,长沙为义帝都,而自得东海、泗水、薛、会稽、南阳、黔中,秦于梁地置三郡,以河东封魏豹,而自得砀、东郡、凡得郡八。据《史记》益以楚郡,适得九郡之目。”梁玉绳又驳之云:“秦无楚郡,恐是误会《楚世家》之文。南阳、黔中,中隔数国,岂能遥属于楚?”姚鼐云:“九郡盖为砀、东郡、陈、泗水、东海、南阳、鄣、会稽(东阳)、薛郡。砀与东郡,故梁地也;自陈以来,故楚地也。故曰:‘王梁楚’。大抵西界故韩,东至海,北界上则距河,下则距泰山;南界上则距淮,下则包踰江东,因天下之膏腴平壤矣。”梁玉绳籍论南阳不在九郡之数,秦亦无陈郡,姚说未可以为是。钱大昕曰:“史称九郡,据当时郡名以数之也。九郡者,泗水也,东阳也,东海也(即郯郡),砀也,薛也,鄣也,吴也,会稽也,东郡也。”梁玉绳从之。而张茂炯驳之云:“吴、会稽者,顺帝永建二年始分两郡,汉初安得有是名?梁楚之地,除长沙奉义帝,河东封魏豹,河内封司马卬,河南封瑕丘申阳,南郡封共敖,江夏风吴芮,汉中封沛公,九江、六安封英布,所余者陈留、汝南、颍川、山阳、济阴、零陵、桂阳、武陵、泗水、东海、会稽、丹阳、豫章、庐江、广陵、临淮十六郡;而汝南、桂阳、武陵、豫章皆高帝置,陈留、零陵、临淮皆武帝置,昭帝始别为国,楚汉之间尚无是。惟颍川、泗水(即沛)、郯(即东海)、会稽、鄣(即丹阳)、淮南(即庐江)、东阳(即广陵)、砀(即梁国)、薛(即鲁国),是为九郡,于谊方允。”某适所按:颍川实为韩国。此时韩王成尚在,亦非梁楚地,则张说未确,姑录诸说以存疑。
    《考证》虽引诸家之说,却未作任何肯定,下文将略释全祖望、姚鼐、钱大昕三家(梁玉绳从钱大昕),张茂炯之说暂不论述,因他列有淮南,淮南亦高帝时所置。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一上于“王梁楚地九郡”句下先引诸家之说:“全祖望以为东海、泗水、薛郡、会稽、南阳、黔中、砀、东郡、楚郡,钱大昕以为泗水、东阳、东海、会稽、砀郡、薛郡、鄣郡、吴郡、东郡,刘文淇以为会稽、东阳、泗水、颍川、鄣郡、郯郡、薛郡、砀郡、东郡,姚鼐以为泗水、东海、东阳、会稽、砀郡、陈郡、东郡、鄣郡、薛郡。”列举上述四家之说后,加按语予以评述:
    “先谦按:秦无陈郡,姚据《陈涉世家》‘陈守令’以为陈是郡名,自是误证。刘数颍川、郯郡,郯即东海,颍川韩地,此时韩王成尚在,《史表》列于十八王,羽不谴之国,而疆域固在;成未杀之前,颖川非羽有,且亦非梁楚地也(原注:羽杀成后,封郑昌为韩王,尤羽不得颖川之确证)。鄣、吴、东阳,楚汉间分置,钱以实羽初立九郡之数;又谓羽于秦三十六郡中实得泗水、会稽、砀、薛四郡;而史称九郡,据当时分置郡名数之;说俱未妥。所谓‘梁楚地九郡’,应以秦置郡名为定,全说得之,未加剖析。”
    最后,王先谦提出自己对“梁楚地九郡”的具体所在:“今更考其实地:楚郡一(原注:秦灭楚为楚郡,见《楚世家》。其地广远,故后又分九江、长沙、东海、泗水、薛五郡。羽都彭城,楚郡地也;《地理志》为楚国。又《志》淮阳国,地亦属楚郡。)泗水郡二(《志》,沛郡。),薛郡三(《志》:鲁国。),东海郡四(《志》:郯郡。),黔中郡五(《志》:武陵郡也。长沙一郡,时羽徙义帝都郴,尚名奉之,故不在自王之数。及弑义帝后,则长沙亦属羽。史文不具,推测可知。),会稽郡六(《志》:丹阳郡亦会稽属地,楚汉间分置鄣郡、吴郡。),南阳郡七(《志》:郡介韩、梁、楚之交,宛、叶、随、邓皆故楚地。),砀郡八(《志》:济阴、陈留、山阳三郡亦砀郡属地,梁国。),东郡九(原注:秦拔魏二十城以为东郡,见《魏世家》。是东郡故梁地也,当在九郡内。)。
    王先谦指出:此九郡要求合乎为秦所立与为梁楚故地两个必要条件,这是合理的。依据这两个要求,上述数家所举十五郡中的六个,即陈、郯、吴、鄣、颖川与东阳,可以排除在外。但是,王氏所说,仍有一些问题:
    一、关于陈郡。《陈涉世家》:“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索隐》:“按:地理志云秦三十六郡并无陈郡,则陈止是县。言守令,则守非官也,与下守丞同也,则‘皆’是衍字。”据《汉书·地理志》所载无陈郡一地而推断秦无陈郡,《索隐》的说法是错误的。王氏以“姚据《陈涉世家》‘陈守令’一语以为陈是郡名,自是误证”来否定陈郡,亦未免轻率。姚鼐《项羽王九郡考》中,首云:“砀与东郡,故梁地也;自陈以来,故楚地也。故曰王梁楚。”又谓:“楚襄王始都陈,后为秦得,故陈为郡。《陈涉世家》云:‘陈守、令皆不在’,则秦有陈郡明矣。”末复引《货殖列传》中“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语,以证明“武帝时尚有陈郡”。
    二、关于楚郡。《楚世家》之末有:“(王负虏)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郡云。”《集解》引孙检曰:“秦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以楚地为三郡。”此三郡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以为秦灭楚所置者为楚、泗水、九江、薛、东海五郡,其实这楚郡正是陈郡,点校本将“灭楚名为楚郡”之后一个“楚”判为衍字,是有道理的,即是认为,楚郡是不存在的。
    三、关于黔中郡。项羽王梁楚九郡,其地大多以长江为限,唯有会稽地处江南,属一例外。而黔中不惟远在江南,且与其它各郡不相连接(其北为南郡,其东为长沙郡),这一点是很值得怀疑的。
    四、关于颍川郡。《项羽本纪》:“韩王成因故都,都阳翟。”《高祖本纪》中午此句。《汉书·高帝纪》:“初,项梁立韩后公子成为韩王,张良为韩司徒。羽以良从汉王,韩王成又无功,故不遣就国,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杀之。”《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于韩王成“都阳翟”句下,《索隐》亦言及于此。刘文淇先生《楚汉诸侯疆域志》颍川列于九郡之内,且以汉初韩信封楚王、彭越封梁王,二人共分楚地一事以证成之,颇为有力。刘文淇又以韩王成仅有颍川部分之地,项羽既不使其就国,“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已,又杀之。”这充分说明项羽对颍川是有野心的。
    综上所述,项羽所王之梁楚九郡应为:东海、会稽、泗水、薛郡、东郡、砀郡、颍川、陈郡、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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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书目:


司马迁:《史记》  上海古籍上海书店据武英殿本影印  1986
司马迁:《史记集解索隐正义合刻本》  中华书局  1982
泷川资言、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  上海古籍  1986
王聘真:《大戴礼记解诂》  中华书局  1983
王利器:《史记注译》  三秦出版社  1988
许慎:《说文解字》  中华书局  1963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上海古籍  1981
班固:《汉书》  中华书局  1983
刘宝楠:《论语正义》  中华书局  1990
杨数达:《词诠》  中华书局  1965
范晔:《后汉书》  中华书局  1982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  上海古籍  1984
王先谦:《汉书补注》  中华书局  1983
刘文淇:《楚汉诸侯疆域志》  丛书集成初编本
孙星衍等辑:《汉宫六种》  中华书局  1990
黄汝成:《日知录集释》  上海古籍  1985
《宋本广韵》  北京中国书店  1982
梁玉绳:《史记志疑》  中华书局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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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3 13: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迄今为止,古籍整理的第一阶段算是告一段落了,由于老适因“宋史门”事件下马,因此下一阶段的古籍整理将无限期搁置。
至今整理出来的包括《史记》、《三国志》、《旧唐书》、以及《明史》的一部分,而顾先生所示文章中余下的19条未见于《宋史比事质疑》的整理文稿将留待下一阶段再作打算。
上述整理加上校斟记以及借用目今相关的学术成果,要整理一部完整的史书,怕已是问题不大,但个别存疑之处,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同时,由于老适已经开始实习(人生的转折),并且处于学术转型阶段(大概类似变性前后的准备功夫之类),因此古籍整理工作将不会再作为其中重点(因为考虑到可能最终会推出古籍整理委员会),但仍希望这个事业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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