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上校团长 于 2010-1-3 17:29 发表
楼上,你现在还将伦理纲常吗
那才是历史的糟粕
我还讲伦理纲常。
孝顺老人(孝),就是最大的伦理纲常。孝顺,就是能让老人为你感到放心和高兴。
善良待人(仁),是其次的伦理纲常。
自己挣饭吃,认真工作(忠),是第三的伦理纲常。
爱自己的妻子,让她快乐(义),是第四的伦理纲常。
讲究礼貌,礼让待人(礼),是第五的伦理纲常。
说话算数,办不到的不随便承诺(信),是第六的伦理纲常。
爱自己的孩子,并尽可能的爱护别人的孩子(慈),是第七的伦理纲常。
不作对不起人的事情(节),是第八的伦理纲常。
在需要你办的事情中,看到你能办的事情立即去办(勇),是第九的伦理纲常。
在需要你办的事情中,看到你一个人办不成的事情设法去办(智),是第十的伦理纲常。
尊重生命、不怨天尤人(敬天),是第十一的伦理纲常。
为自己的祖先心存感激(法祖),是第十二的伦理纲常。
时刻注意反省自己(克己),是第十三的伦理纲常。
用自己的言行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出力(复礼),是第十四的伦理纲常。
作为父亲,为子女做道德表率(父为子纲),作为丈夫,尽力给妻子幸福的感觉(夫为妇纲),作为领导,为单位发展尽心竭力(君为臣纲),是第十五、十六、十七的伦理纲常。
作为女子,未婚时要知道自己有啥大事要征求家长意见,结婚后要知道有啥大事要和丈夫一起商议,丈夫死而有儿子的,要为这个儿子尽到抚养责任(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是第十八的伦理纲常。
作为女子,在学习上,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要把自己的品德修养放在首位,然后学会顺畅表达自己的意思,然后要注意学会清洁和卫生,然后才是学习一两种本领(德言容工),是第十九的伦理纲常。
别人的钱不能乱拿(廉),是第二十的伦理纲常。
为你自己做了不好的事情感到羞耻(耻),是第二十一的伦理纲常。
重视处理人际关系,尽量让大家都说你好(五伦),是第二十二的伦理纲常。
你要是能完全反着这些原则做,我真不知道你如何能生存下来。
原帖由 林冲 于 2010-1-14 11:25 发表
伦理纲常也分很多种的。动物也未尝没有它们的伦理。
随便举两个例子:
1、西方古代允许妻子女儿继承王位,这在中国是不是有违纲常?
2、西方女子嫁人,直至今天还要改为夫姓,中国为什么没有这种习惯?就算是古代,此类习俗也不严格。穆桂英、梁红玉,从来不会被称为杨桂英,韩红玉。
因此,所谓伦理纲常是否为精华,还是糟粕,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种情况在中国并不有违纲常。
1、按照帝王继承的惯例,中国的王位是在宗族中传承的。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可以过继一个。
2、如果连可以过继的人都没有,妻子或者女儿当然可以继承这个位置,但前提是她们必须属于这个宗族----也就是说,她们即使要嫁人,也只能嫁给这个宗族的人。传位给妻子女儿并不违反纲常。
3、但是,中国传统还有一种传位方式,就是通过禅让方式传位给其他宗族的人。如果自己宗族无人,也不能收义子,就可以启动这个程序。而且这个程序并非这一种触发方式,而是具备无条件触发方式的。这个从原则上比西方古代更“先进”。
第二种情况在中国确实没有这种习惯。因为中国传统把女人看作是与丈夫同等的人而非丈夫的附属品,是家庭的主要组织者和氏族的主要联系者。因此,传统的说法为“A门B氏”,就是A家姓B的媳妇。
穆桂英、梁红玉,全称为“杨门穆氏,名桂英、韩门梁氏,名红玉”。别人的正式称呼为“杨夫人”“韩夫人”。
从这种情况看,中国和西方类似,也是认为女性在结婚后,其组建的新家属于丈夫的氏族。但是,其尊重女性的程度远超西方。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0-1-14 14: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