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inkham 于 2008-1-30 14:27 发表
我讨论的是心理,而你们定义的是行为
诚然,杀一个和杀一万个人都是杀人,但杀多少人和杀人的动机是偶然还是必然,还是有区别的吧?
所谓就事论事,易中天的解释是一种因误解他人而动杀机,事后在发现错了却已无法挽回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我排解。这个推理是可以成立的。
“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这算哪门子自我排解?
莫非蒋公的“宁可错杀三千”也是自我排解?
是因为无法挽回而自我排解么?
只有有试图挽回的想法,才谈得上是不是挽回。
从哪里看出曹操试图挽回呢?
下次碰到这种事情会咋办?曹操说的很明白——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他还是会选择负人,仍然会照杀不误。
如果这叫挽回的话……
原帖由 Linkham 于 2008-1-30 14:27 发表
不对,坑一回可能是事出偶然和不可抗力,“罢了”则是一种无奈 (我说明的背景你故意视而不见?),而坑一百回就肯定是有预谋的,是从一开始就想坑人的,后面有没有“罢了”就不重要了。
至于偷葱和偷巨款,今日的法律里都认为不是一回事了
是不是一开始想坑人,看曹操的选择就是了。
既然选择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那就肯定是开始就想坑人
[ 本帖最后由 冒牌 于 2008-1-30 16: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