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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南将军 |
功绩 | 44 |
帖子 | 4434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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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3-11-1 20:58 发表
举报收入月破十万,造假贩假还是不会收敛一下?一直举报一直有吗。那还有什么法律精神,法都没有了好吧
最富有最软弱的为什么要一直犯法?是特权阶级无视法律?最凶悍最穷的人没犯法为什么要惩治?因为穷人原罪比较重?
法律精神只是公权力执行,立法权由民选代表主导,是西方一贯的原则吧。难道这些人不代表民众的意志?代表民众的意志成了私法?本朝的法律也是人大代表立法吧。
假一罚三,罪与罚匹不匹配?匹配的话执不执行
我看是你一直强调富者违法多,贫者违法少吧。难道违法多的重点整治有错?
法不责众,法律不应该永远只有少数人被执法?为什么这些少数人屡罚不改呢?这是要对抗政权吗 如果你想重點整治違法多的,那舉報體系肯定是令你失望了
如果舉報是可以掙錢的,那被重點整治的就不是違法多的
而是舉報效率高的,俗稱"包子"
這種人不好說是有錢還是窮,但肯定是最容易掏出錢的那些人
而反之掏不出錢的,或者總是有辦法掙扎,反抗的,就俗稱"刺頭"
這種人在舉報體系下根本沒人會去碰,因為浪費時間,抓一個刺頭太花精力,不如省下來抓3個包子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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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文明社會為什麼會更希望由公權力來執法呢
因為面對極其龐大的公權力來說,刺頭和包子幾乎沒有區別
(可能刺頭的反抗力量是100,包子是1,而普通人是50,但公權力可以視作1000W)
這樣可以確保執法概念上的人人平等
如果由私人力量來推動,那導致的結果是專門抓包子,而繞過刺頭,這基本就沒有一點法律精神了
法律精神並不是立了法,而只要有(一部分)犯錯的人被抓就叫有法律精神的
還要考慮整體的執法效率,放過了多少人,放過了甚麼人,程序是否正義等
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3-11-1 20:58 发表
假一罚三,罪与罚匹不匹配?匹配的话执不执行 看具體買的"1"是多少件,值多少錢,如果任意金額任意情節都一律罰三倍,那當然有可能會產生罪罰不匹配的結果
事實上民法為了限制低價值的產品也設置了一個最低金額500元,不足500按500算,同樣也是考慮到假1罰3並不是永遠罪罰匹配,比如在極低單價時就不匹配
從法院解釋來說,我國知假買假是不能假1賠3的,自用的可以
比如牛奶一箱100元吧,生產日期未印刷
你買1-2箱,喝了,有問題,那直接法院對健康權維權沒毛病
沒喝,申請假1罰3,也合情合理,因為你浪費了金錢和時間成本,也沒有在商家上獲得正常的服務,罰幾百元,或者1000元給你當賠償,是合理的,罪罰是匹配的
但是如果考慮一個極端的例子,你看到而不是為了食用為目的,純粹為了賺錢,直接買了100箱,索賠3萬元
那我認為就是不匹配的
法院解釋也是不匹配的
當然匹不匹配這檔子事很主觀,你可能覺得罰3萬仍是太少,應該罰10個億才是匹配的,那我沒法跟你討論
只能說參照日常一般違規罰款來說,這種很輕微,又沒造成人身損害的錯誤,個人索賠超於一千基本很少見
工商罰款是另外算的,所以你也不用急著說罰太少商家會有恃無恐之類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3-11-1 22: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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