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再析马超战许褚(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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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0: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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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ddzz 于 2010-3-15 10:29 发表
惭愧,甲兄说受笑笑启发,不敢说本帖之争因在下而起,某处本意解斗的吕布帖反而引起一场激论,真是弄人了。

原本不敢发声,后来想想还是应该表明立场,那就两种观点说一下~

1、挟 jiā,古同“夹”,从物 ...

你居然没有列举“挟天子以令诸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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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1:3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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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4 20:36 发表
我也都已经说过了,我并不否认双手可挟武器,我之所以一直在回你的贴子,是因为兄一直在举例,试图想证明“挟”这个动作是可以只用单手便可完成的。我的回答是:单手难“挟”,除非借助胳膊才能夹定。

关于许褚“挟枪”这一节,因为书上没有许褚“闪过”之类的描写,兄便认定是“正面挟枪”。从人的正常危机处理反应来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许褚真的是采用这种危险系数极大、几近自杀性行为,则毛氏应该描写得更加具体一点,例如“许褚弃刀用双手挟住枪”什么的,以免读者产生误会,因为一般情况下,相信多数读者对挟住对方武器的描写,脑海里会浮现出先闪过然后用胳膊夹住的画面,而非兄所说的这种凶险异常、极其少见的“正面挟枪”。我记得小时候看连环画,对于许褚挟枪这节,许是用胳膊紧紧夹着,同时双手抓住枪柄。

退一步讲,如果许褚真的是采取这种铤而走险的“正面挟枪”,从两人的实力以及握枪的姿势来分析,形势对马超相当有利,马超只要尽力继续向前捅,或者先虚抽回再往前一送,许褚就有可能被刺中心窝而挂掉。也许兄会说:事实证明许褚并没有挂掉嘛。活活,如果许褚真是采取这般极高难度的“正面挟枪”动作而没挂掉,那许褚实在太牛掰了!马超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竟然不能伤到许褚,那这场较量可以说是许褚胜出!

我想问兄:一向贬曹的毛氏,在此处是想突显许褚正面空手夺枪的神勇呢,还是在暗示许褚回防不及的狼狈?哪一种可能性更大?
提醒甲兄:正面挟枪比先闪过后用胳膊夹枪的难度大大提高了,许褚精准无比的徒手拿捏功夫充分显示了他比马超技高一筹。可是兄却认为毛本里的许褚表现不如罗本,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1、单手要想将枪挟的停下来,从困难程度上来说,自然比双手困难;但从能否挟住的角度来说,自然也是可行的,只是原文找不到清晰的这类描写。

2、兄有一点说的非常对,我确实是从“许褚没有闪过”的基础上,推测许褚是“正面直接挟枪”,我的推测可以被其他推测推翻,但是那正常应该同样是在“许褚没有闪过”的基础上做出的推测,而不是一些不符合原文的推测。

3、兄的“一向贬曹”我又只能无视了,我以毛本为依据,毛本说什么就是什么。

4、如果兄说我的结论错了,那也可以讨论,只要是在“许褚没有闪过”的情况下,提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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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1:3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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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11:36 发表


1、单手要想将枪挟的停下来,从困难程度上来说,自然比双手困难;但从能否挟住的角度来说,自然也是可行的,只是原文找不到清晰的这类描写。

2、兄有一点说的非常对,我确实是从“许褚没有闪过”的基础上 ...

相对于罗氏,毛氏“一向贬曹”的结论难道也有问题??如果真的以毛本为依据,那你应该知道毛氏“尊刘贬曹”的思想相当严重!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5 1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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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2:0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呵呵,甲兄讨论毛本,居然不参考毛氏的评点,真是匪夷所思。毛本在许褚战马超之时,有过这样的点评:极写许褚意在极写马超!用武艺高强的许褚衬托武艺更加高强的马超!

要按照甲兄的分析,毛氏不是许褚衬托马超,而是用马超衬托许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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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2:2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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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4 20:27 发表

我按所挟物品形状判断挟法,兄按挟的物品属于谁来判断挟法,这个就不用讨论了,呵呵。

基于原文的想象如果得不到支持,那么任意增加原文没有的内容,然后再做出的推测想象,我一般无视。

甲兄又是“一般无视”,又是“不用讨论”,又是“无中生有”的,这么多词汇飞舞着送给我,看样子是给我下逐客令了。

也罢,甲兄不愿多和我讨论,那我也不强求,总结几句:

许褚、太史慈、孙策、姜维等挟枪的挟,和孙策、许褚等挟人的人意思一样,都是夹住的意思。甲兄即使不愿再和我讨论,也无关紧要。究竟我的解释更准确,还是甲兄的解释更准确,相信这里的众多朋友心中有数。

我只是把我认为原文省略了的一句话补充出来,但我没有修改原文;甲兄所陈述的观点,则不止一次对原文进行补充,况且既经不起合理性推敲,也缺乏原文考证,更不符合作者(毛氏)本意。

许褚是否闪躲尚在其次,最关键之处,我认为许褚绝无可能在心窝前正面挟枪。

最后,希望能和甲兄在其他问题上继续讨论吧!

[ 本帖最后由 ZHJG_77 于 2010-3-15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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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2: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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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ddzz 于 2010-3-15 10:29 发表
惭愧,甲兄说受笑笑启发,不敢说本帖之争因在下而起,某处本意解斗的吕布帖反而引起一场激论,真是弄人了。

原本不敢发声,后来想想还是应该表明立场,那就两种观点说一下~

1、挟 jiā,古同“夹”,从物 ...

笑笑的思路是对的。演义中一些行文若有歧义,自然应引入常情常理来帮助判定,而不可机械固执。
小说赏析原本就属于艺术范畴,武评再怎样独特,也不可能脱离开小说赏析这个范畴,自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行为。如果缺乏艺术感觉,就多看看、多想想,而不能机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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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南帝孟获 于 2010-3-15 10:35 发表

拜一下煮酒老前辈,好久不见了。
关于甲乙丙的辩风问题,我也深有同感,很早以前我就下决心不再和他辩驳了。而且我不是对什么人都很讲究礼数的,见到甲乙丙我绝不会口称“兄”

南帝好啊。还在新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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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3: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来得发表一个声明了。英雄兄、木木兄、煮酒兄好,我立论的基础是原文没有许褚闪过的描写,然后在此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而诸兄是这样反对的:

反对依据1、在“许褚闪过”的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并自以为比我的推测想象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行性。
对于这种推测想象,我就只问一句:许褚闪了吗?
如果诸兄能够证明许褚闪了,不用诸兄指点,我自然会想象出一个与诸兄类似的情形。如果诸兄不能先证明“许褚闪了”,那么诸兄的推测想象只是空中楼阁,不用人推,自己会倒。

反对依据2、以嘉靖本来推测毛本。
这种依据我更是不屑一顾,我甚至怀疑诸兄是否懂得尊重原文?
毛本是毛本,嘉靖本是嘉靖本,毛本哪怕全是胡说八道,既然我们选择了以毛本为依据讨论,那就得按照毛本的胡说八道来,与罗本何干?

该上班了,下班再来论证“许褚有没有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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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3: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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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13:30 发表
看来得发表一个声明了。英雄兄、木木兄、煮酒兄好,我立论的基础是原文没有许褚闪过的描写,然后在此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而诸兄是这样反对的:

反对依据1、在“许褚闪过”的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并自以 ...

既然被点名了,那就再多说几句吧。

甲兄莫非认为证明方法只有一种?反证法,排除法,难道不是证明方法?我们用反证的方法得出许褚极可能闪躲了,甲兄为嘛就不愿意接受?甲兄用正面证明的方法,但是疑问多多,甲兄又为嘛不愿正视?

[ 本帖最后由 ZHJG_77 于 2010-3-15 13: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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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3:4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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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5 12:31 发表


笑笑的思路是对的。演义中一些行文若有歧义,自然应引入常情常理来帮助判定,而不可机械固执。
小说赏析原本就属于艺术范畴,武评再怎样独特,也不可能脱离开小说赏析这个范畴,自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行为 ...

新三...早不玩了...潜水于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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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3: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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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5 02:07 发表


甲兄,我对你的辩风失望了。不是因为你在辩论中对人有不尊重之处,而是觉得你既缺乏一些必要的常识,又比较喜欢为辩而辩。所以我放弃,或者说认输也可。以后也不会再主动与兄辩驳了。当然,我拿出立论来,还 ...

俺记得某次在某处,酒兄回某帖时兼为甲兄在轩辕辩论中的待遇抱不平,呵呵,当时我心里就认为酒兄之路见不平可能属于多虑了,不过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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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4: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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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13:30 发表
看来得发表一个声明了。英雄兄、木木兄、煮酒兄好,我立论的基础是原文没有许褚闪过的描写,然后在此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而诸兄是这样反对的:

反对依据1、在“许褚闪过”的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并自以 ...

觉得甲兄思维太过机械,总是执着于一个闪与不闪。
事实上,在这个环节上,闪避这个动作,比之后面的挟枪动作,并不那么重要,所以我前面说,嘉靖本写出“闪”,很好,毛本省略“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甲兄既然完全不愿考虑毛本在交锋细节上大大逊于嘉靖本这个因素,而执意要以毛本为据,也行。那么我有两答:
(1) 许褚做出了闪避动作 (可能大于50%)
如前所述,闪避动作与后面的挟枪动作相比,并不如何重要,所以作者略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略去并不代表没有发生。
(2) 许褚没闪避 (可能小于50%)
武将交锋过程是瞬息万变的,0.2秒之前马超刺出的一枪是正对许褚心窝的,但许褚的身体也在高速移动之中,马超这一枪是闪中回刺,间不容发之间无暇打出许褚身体移动的提前量,所以0.2秒之后那枪刺到时许褚身体移动了20公分,原本心窝的位置变成了腋窝 (两点间距只有20公分多点)

(对上面的猜测,甲兄肯定会质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这个猜测是实际发生的?呵呵,甲兄能有此一问,足见甲兄辩风大异常人。)

综上,许褚是否做出闪避动作,是一个相对次要、可以模糊处理的细节。
而用手还是用胳膊挟枪这个问题,却是无可辩驳的。面对当胸快速刺来的一枪,要避开枪尖是一难,要抓住枪杆同时又不让枪尖捅到自己身上是二难,抓住枪杆后不会因对方冲力过大而打滑更为困难。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在那种间不容发的情景下去伸手避开枪尖抓住枪杆。

大家就某个问题辩论,当然期待对方有一个正常的思维。如果对方思维大异常人,自然只有放弃。这是最后一贴,决不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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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用画图画了下,所谓的“挟”,不外乎这两种形态,1、将器物放于腋下,用胳膊夹住;2、将器物用双手环抱于胸前。
一的情况下,器物可能是一件,可能是多件,二的情况下,器物多是多件
面对对方的进攻,将敌人的武器夹于腋下,一般人还做得到。至于将武器环抱于胸前,请甲兄教我。我想我是无法想象这是什么情形的


图片附件: 未命名.PNG (2010-3-15 15:24, 3.0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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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6: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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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吴元叹 于 2010-3-15 15:24 发表
随便用画图画了下,所谓的“挟”,不外乎这两种形态,1、将器物放于腋下,用胳膊夹住;2、将器物用双手环抱于胸前。
一的情况下,器物可能是一件,可能是多件,二的情况下,器物多是多件
面对对方的进攻,将敌 ...

用手挟武器,就类似于用手抓住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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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13:30 发表
看来得发表一个声明了。英雄兄、木木兄、煮酒兄好,我立论的基础是原文没有许褚闪过的描写,然后在此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而诸兄是这样反对的:

反对依据1、在“许褚闪过”的基础上,展开推测想象,并自以 ...

甲兄,读书要不得。

你所说的“正面挟枪”的情况,只在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而诸位坛友已经用各种方法来证明,实际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除非你认为毛本在挟枪这一节是为了突显许褚空手正面挟枪的神勇,而不是暗示他回防不及的狼狈!

表面上,甲兄是“尊重”毛本,但实际上,甲兄并没有读懂毛本。如果连毛氏对曹操集团是褒是贬的根本态度都搞不清楚,你对别人所谓的不屑一顾,只能说明你的不可理喻。坦白说,我和其他坛友的想法一样,对甲兄在辩论中表现出来的固执和听不进别人合理意见,深表遗憾。我认为这样的交流徒劳无益,我相信其他坛友也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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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ddzz 于 2010-3-15 10:29 发表
*飞身下马,插住双戟,取短戟十数枝,挟在手中

挟在手中,也能说成挟在胳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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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的第二种挟是类似抱柴一样,用双手环抱这样的方式去抱起杆状物品。我们本地的方言,至今仍有类似的发音和意思。
甲兄看下书中出现的挟字,就以典韦相关为例,其语境是近似于单手抓住呢,还是双手环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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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20: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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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5 14:44 发表

觉得甲兄思维太过机械,总是执着于一个闪与不闪。
事实上,在这个环节上,闪避这个动作,比之后面的挟枪动作,并不那么重要,所以我前面说,嘉靖本写出“闪”,很好,毛本省略“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甲兄既然完全不愿考虑毛本在交锋细节上大大逊于嘉靖本这个因素,而执意要以毛本为据,也行。那么我有两答:
(1) 许褚做出了闪避动作 (可能大于50%)
如前所述,闪避动作与后面的挟枪动作相比,并不如何重要,所以作者略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略去并不代表没有发生。
(2) 许褚没闪避 (可能小于50%)
武将交锋过程是瞬息万变的,0.2秒之前马超刺出的一枪是正对许褚心窝的,但许褚的身体也在高速移动之中,马超这一枪是闪中回刺,间不容发之间无暇打出许褚身体移动的提前量,所以0.2秒之后那枪刺到时许褚身体移动了20公分,原本心窝的位置变成了腋窝 (两点间距只有20公分多点)

(对上面的猜测,甲兄肯定会质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这个猜测是实际发生的?呵呵,甲兄能有此一问,足见甲兄辩风大异常人。)

综上,许褚是否做出闪避动作,是一个相对次要、可以模糊处理的细节。
而用手还是用胳膊挟枪这个问题,却是无可辩驳的。面对当胸快速刺来的一枪,要避开枪尖是一难,要抓住枪杆同时又不让枪尖捅到自己身上是二难,抓住枪杆后不会因对方冲力过大而打滑更为困难。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在那种间不容发的情景下去伸手避开枪尖抓住枪杆。

大家就某个问题辩论,当然期待对方有一个正常的思维。如果对方思维大异常人,自然只有放弃。这是最后一贴,决不食言。

1、能得到“机械”这样的评价,即使是“太过机械”,我还是满意的。只是有点诧异,我引用一段印象深刻的文字作为回复。

QUOTE:
作者对於这些单挑场景的设计、牵扯到单挑的措辞的使用,都不是胡乱随意的,而是含有深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於我们这些醉心于武力讨论的人来说,凡是单挑场景的描写和措辞,我们都应该奉若神明。我们必须严格地、忠实地、近乎机械式地去理解原文单挑部分的描写和措辞,而不应无视原文中的描写和措辞

兄无视了毛本的许褚没有闪躲、以及先弃刀

2、兄提出了两种可能性,第二种可能性至少说明兄的观点松动了一些,呵呵,要是兄再想想,许褚有没有可能来不及闪避,那就更好了。

3、我对于兄所谓“作者省略许褚闪过”的观点表示强烈质疑。
(1)作者在此处描写的细致程度达到了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的地步,因为同样是闪过,马超的闪过作者就明文交代了。
(2)在武力接近的武将之间,挟枪之前的“闪过”,作者从来没有省略过,例如:太史慈挟孙策枪、孙策挟太史慈枪、姜维挟邓忠枪,这里显然也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
(3)闪过之后的挟枪,如果是用胳膊挟的,无一例外都是只用一只手,另一只手都还持有武器,许褚如果先闪过,那怎么也不需要在挟枪之前先“弃刀”。

如果以上3点兄不能很好的解释,那么兄基于许褚先闪过的想象,即使再合理,也不合原文;而我的想象即使有一些不合理,那也是更符合原文的。

如果认为这是毛本作者的写作水平低下,那么讨论到此结束。

4、对于可能性想象方面的问题,等第3点弄清楚了,我稍后再请教兄。我只是希望兄明白:我不是反对兄的想象本身,我是反对兄想象的原文基础不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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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20:4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没看完,虽然我知道LZ会继续无视我的观点,不过我还是得说一下:【所使两枝铁戟,重八十斤,挟之上马,运使如飞】的挟真的读成“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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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5 17:04 发表
甲兄,读死书要不得。

你所说的“正面挟枪”的情况,只在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而诸位坛友已经用各种方法来证明,实际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除非你认为毛本在挟枪这一节是为了突显许褚空手正面挟枪的神勇,而不是暗示他回防不及的狼狈!

表面上,甲兄是“尊重”毛本,但实际上,甲兄并没有读懂毛本。如果连毛氏对曹操集团是褒是贬的根本态度都搞不清楚,你对别人所谓的不屑一顾,只能说明你的不可理喻。坦白说,我和其他坛友的想法一样,对甲兄在辩论中表现出来的固执和听不进别人合理意见,深表遗憾。我认为这样的交流徒劳无益,我相信其他坛友也有同感。

首先建议兄先去看看我回煮酒兄的77楼的帖子。

1、武评就是要”读死书“。

2、诸兄的各种方法都不过是想象而已,由于煮酒兄提出的最细致,我准备稍后向煮酒兄提出一些想象的可能性再讨论。

3、我尊重原文的方法就是”读死书“,呵呵。
毛氏怎么想的,我无所谓,毛本是谁写的,我也无所谓,我只关心原文是怎么写的。

[ 本帖最后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2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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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20:24 发表


1、能得到“机械”这样的评价,即使是“太过机械”,我还是满意的。只是有点诧异,我引用一段印象深刻的文字作为回复。


兄无视了毛本的许褚没有闪躲、以及先弃刀。

2、兄提出了两种可能性,第二 ...

食言一次,为自己辩白一下。
蒙甲兄引用我的旧文,可惜甲兄并未完全读懂。我主张的是“近似机械”,而不是“太过机械”。所以我始终说,武评是门艺术,不是技术。技术类的东东,都是死规律,绝对不可违背;艺术类的东西,有死有活还有半死不活;死活之辩,存乎一心。而甲兄秉持的是技术心态,这就脱离了小说赏析的宗旨。事实上,即使是纯自然科学,现在也对模糊数学礼敬有加,过于机械刻板的思考方式,恐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空间也少得可怜。

甲兄言:(1)作者在此处描写的细致程度达到了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的地步,因为同样是闪过,马超的闪过作者就明文交代了。
假如作者自己眼神不好、根本就没看清许褚闪了还是没闪呢?如果他没看清,那又怎么来交待自己没看清的细节呢?
我在不久前就针对演义中出现的大量“数合”、“不数合”、“不十余合”这种很模糊的描写提出过看法,这个看法的前提还是:作者努力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向我们讲述他眼中看到的交锋过程和细节。基于这个前提,有些单挑从一开始就很难清晰地分出回合的起始点和结束点,“当事人”无法计算回合数,因此在向我们描述时只好使用那些模糊措辞。
同理,以毛本为据,如果说许褚砍向马超那一刀以及马超闪躲的动作还能被“当事人”清晰看到的话,许褚面对回刺时的弃刀挟枪动作,是间不容发的,是不容易看清整个过程的。甲兄可以想象自己就是那个当事人,在那种间不容发的瞬间里,你不可能看不到许褚弃刀和挟枪这两个动作 (好吧,弃刀这个动作有可能没看清,但从大刀落在地上这个事实可以反推回去),但你完全有可能没看清许褚是否有躲闪动作。这就是我为什么坚持说,在这一特定情景下,许褚有无躲闪并不那么重要。

甲兄言:(2)在武力接近的武将之间,挟枪之前的“闪过”,作者从来没有省略过,例如:太史慈挟孙策枪、孙策挟太史慈枪、姜维挟邓忠枪,这里显然也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
以上战例,普遍都比许褚所面对的回刺情景要缓,没有那样间不容发,所以“当事人”有足够时间看清那些细节。既然看清了,就记录下来了,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那些“闪过”。

甲兄言:(3)闪过之后的挟枪,如果是用胳膊挟的,无一例外都是只用一只手,另一只手都还持有武器,许褚如果先闪过,那怎么也不需要在挟枪之前先“弃刀”。
还是需要。单臂挟枪绝对危险,既然只有挟枪一途以化解马超的回刺,那么必然要动用双手才不致被马超快速回拉造成伤害。所以嘉靖本的先单臂挟住大枪同时另一手弃刀后变为夺枪,与毛本的直接弃刀、双手挟枪,都符合我们的现实经验,只不过毛本的描写显得许褚更加间不容发而已。

[ 本帖最后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5 22: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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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23:1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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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20:44 发表


首先建议兄先去看看我回煮酒兄的77楼的帖子。

1、武评就是要”读死书“。

2、诸兄的各种方法都不过是想象而已,由于煮酒兄提出的最细致,我准备稍后向煮酒兄提出一些想象的可能性再讨论。

3、我尊 ...

象你这种回避实质问题的死读书,是无法让我在交流中得到进步的。

费了这么多口舌,老兄始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毛本里许褚的“挟枪”动作,对许褚是加分还是减分??
姑且如你所说,许褚是正面挟枪。想必这个挟枪的难度和技术要求远远大于和高于先闪过再用胳膊挟吧??如果可以选择,想必绝大多数的武将会宁愿选择先闪过再用胳膊挟吧?!
面对许褚如此高超的挟枪技术,马超能不甘拜下风乎?这也许便是毛本所要传达的信息吧。活活。
偶深受罗本毒害,对毛本知之甚少。经过和甲兄的这番切磋,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毛本里的许褚,比罗本里的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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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0:3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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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5 23:17 发表


象你这种回避实质问题的死读书,是无法让我在交流中得到进步的。

费了这么多口舌,老兄始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毛本里许褚的“挟枪”动作,对许褚是加分还是减分??
姑且如你所说,许褚是正面挟枪。 ...

不能进步是因为英雄兄已升到最高级别了,当然无法再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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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9:0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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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5 22:53 发表
食言一次,为自己辩白一下。
蒙甲兄引用我的旧文,可惜甲兄并未完全读懂。我主张的是“近似机械”,而不是“太过机械”。所以我始终说,武评是门艺术,不是技术。技术类的东东,都是死规律,绝对不可违背;艺术类的东西,有死有活还有半死不活;死活之辩,存乎一心。而甲兄秉持的是技术心态,这就脱离了小说赏析的宗旨。事实上,即使是纯自然科学,现在也对模糊数学礼敬有加,过于机械刻板的思考方式,恐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空间也少得可怜。

甲兄言:(1)作者在此处描写的细致程度达到了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的地步,因为同样是闪过,马超的闪过作者就明文交代了。
假如作者自己眼神不好、根本就没看清许褚闪了还是没闪呢?如果他没看清,那又怎么来交待自己没看清的细节呢?
我在不久前就针对演义中出现的大量“数合”、“不数合”、“不十余合”这种很模糊的描写提出过看法,这个看法的前提还是:作者努力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向我们讲述他眼中看到的交锋过程和细节。基于这个前提,有些单挑从一开始就很难清晰地分出回合的起始点和结束点,“当事人”无法计算回合数,因此在向我们描述时只好使用那些模糊措辞。
同理,以毛本为据,如果说许褚砍向马超那一刀以及马超闪躲的动作还能被“当事人”清晰看到的话,许褚面对回刺时的弃刀挟枪动作,是间不容发的,是不容易看清整个过程的。甲兄可以想象自己就是那个当事人,在那种间不容发的瞬间里,你不可能看不到许褚弃刀和挟枪这两个动作 (好吧,弃刀这个动作有可能没看清,但从大刀落在地上这个事实可以反推回去),但你完全有可能没看清许褚是否有躲闪动作。这就是我为什么坚持说,在这一特定情景下,许褚有无躲闪并不那么重要。

甲兄言:(2)在武力接近的武将之间,挟枪之前的“闪过”,作者从来没有省略过,例如:太史慈挟孙策枪、孙策挟太史慈枪、姜维挟邓忠枪,这里显然也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
以上战例,普遍都比许褚所面对的回刺情景要缓,没有那样间不容发,所以“当事人”有足够时间看清那些细节。既然看清了,就记录下来了,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那些“闪过”。

甲兄言:(3)闪过之后的挟枪,如果是用胳膊挟的,无一例外都是只用一只手,另一只手都还持有武器,许褚如果先闪过,那怎么也不需要在挟枪之前先“弃刀”。
还是需要。单臂挟枪绝对危险,既然只有挟枪一途以化解马超的回刺,那么必然要动用双手才不致被马超快速回拉造成伤害。所以嘉靖本的先单臂挟住大枪同时另一手弃刀后变为夺枪,与毛本的直接弃刀、双手挟枪,都符合我们的现实经验,只不过毛本的描写显得许褚更加间不容发而已。

1、毛本的描述与嘉靖本有明显的不同,兄却无视这个不同,直接将嘉靖本的解释强加于毛本,究竟是我太过机械、还是兄太过草率,自会有分晓。

2、我将作者关于“许褚挟枪”的描写与众不同之处,对比给兄看,兄竟然各类先入为主的想象来反驳,如果兄不能去除这些,那自然很难听进其他不同意见。将兄的一些先入为主列举如下:
(1)作者没有看清。
兄是作者发言人吗?我要提醒兄:这不过是作者的小说创作而以,作者想看清什么,就一定会看清什么。

(2)普遍都比许褚所面对的回刺情景要缓。
兄能否给出任何一句与速度有关的原文依据?
如果谈想象,兄说许褚面对马超的这一枪,间不容发;我还说马超这一枪受到许褚的干扰,速度、准确度明显失常。大家都海阔天空的、自以为是的以想象为依据,得出的结论有说服力才怪!

(3)单臂挟枪绝对危险,既然只有挟枪一途以化解马超的回刺,那么必然要动用双手才不致被马超快速回拉造成伤害。
兄自己能不能去对比一下,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其他人挟枪,为何不先扔掉武器、动用双手,再闪过之后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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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9: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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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5 23:17 发表
象你这种回避实质问题的死读书,是无法让我在交流中得到进步的。

费了这么多口舌,老兄始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毛本里许褚的“挟枪”动作,对许褚是加分还是减分??

兄原来问的是这个问题,那我就给个明确答复。
(1)毛本里许褚的挟枪比嘉靖本难度大,风险高;
(2)毛本里的许褚被迫使用这种方式挟枪,推测是因为场面下风,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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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5 17:52 发表


挟在手中,也能说成挟在胳膊中?

我知道甲兄与多人讨论时,有时会对一些帖子一扫而过而并不细看,如果看全了我那个帖子,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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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9:2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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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6 09:12 发表


兄原来问的是这个问题,那我就给个明确答复。
(1)毛本里许褚的挟枪比嘉靖本难度大,风险高;
(2)毛本里的许褚被迫使用这种方式挟枪,推测是因为场面下风,无奈之举。

甲兄不是十分地尊重原文么,原文说什么就是什么,何须推测!原文可是没有什么场面下风无奈之举一说,如果“尊重”原文地死读书,应该这么理解:许褚战得性起,看到马超举枪刺来,索性弃刀,徒手上演一出惊世骇俗的挟枪绝技!

按照甲兄“正面挟枪”的逻辑,许褚在闪躲不及的情况下,仍然表现出高超的挟枪绝技,许褚要是准备充分,那还了得,我看许褚完全可以不用拿刀,他空手也足以单挑马超!
因此,尊重毛本原文,许褚强于马超勿庸置疑。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6 09: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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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9: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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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6 09:06 发表

1、毛本的描述与嘉靖本有明显的不同,兄却无视这个不同,直接将嘉靖本的解释强加于毛本,究竟是我太过机械、还是兄太过草率,自会有分晓。

2、我将作者关于“许褚挟枪”的描写与众不同之处,对比给兄看,兄竟然各类先入为主的想象来反驳,如果兄不能去除这些,那自然很难听进其他不同意见。将兄的一些先入为主列举如下:
(1)作者没有看清。
兄是作者发言人吗?我要提醒兄:这不过是作者的小说创作而以,作者想看清什么,就一定会看清什么。

(2)普遍都比许褚所面对的回刺情景要缓。
兄能否给出任何一句与速度有关的原文依据?
如果谈想象,兄说许褚面对马超的这一枪,间不容发;我还说马超这一枪受到许褚的干扰,速度、准确度明显失常。大家都海阔天空的、自以为是的以想象为依据,得出的结论有说服力才怪!

(3)单臂挟枪绝对危险,既然只有挟枪一途以化解马超的回刺,那么必然要动用双手才不致被马超快速回拉造成伤害。
兄自己能不能去对比一下,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其他人挟枪,为何不先扔掉武器、动用双手,再闪过之后挟枪?
...

我哪里将嘉靖本强加于毛本了?我提嘉靖本,是要说明,无论写出闪还是略写,都无关宏旨;重要的是许褚弃刀挟枪这些动作。

甲兄推测许褚面对当胸刺来的大枪采取了双手抓的动作,不外源于两个因素:(1) 毛本没写许褚闪过;(2) 毛本写许褚弃刀在先。
在甲兄看来,既然存在这两件事实,那么就注定会导出你那个推测 -- 许褚双手抓枪。
很可惜,甲兄这个推测过程,既置常识于不过,逻辑推理也有问题。

常识性的东西,木木和英雄都给你指出了。但你对于他们的质问枉顾左右而言他。
逻辑推理方面,你认定许褚只有在双手去抓胸前枪时才需要弃刀,用胳膊挟就无须弃刀腾出双手。这个推理根本站不住脚。你也别拿神亭之战来支持你的这个推理,那一战与许褚马超这一节完全没有可比性。(为什么没有可比性?甲兄知否?)
甲兄最胸有成竹的东西就是 -- 作者没明写“许褚闪过”。所以甲兄一再追问木木、英雄和我,许褚究竟闪了没有。
对此,我认为更大的可能是许褚做出闪避动作了,但作者因故没写;也有可能是许褚没有有意闪避,但当时其身体的自然移动在客观上达到了闪开的效果,作者因为许褚没有有意闪避,就没写。

神亭之战,孙策刺出那一枪时,太史慈并非措手不及被迫挟枪,而是有意为此,这从其后续攻击手段即可看出,所以对太史慈而言,孙策那一枪并不如何突然。
许马之战,许褚奋威一刀之后不及回刀,对方大枪已劈胸刺来,所以对许褚而言,马超那一枪极其突然。
所以我才说,神亭孙策那一刺,比马超回刺要缓。
甲兄非追着我要什么原文速度相关的措辞,呵呵,我只能说,甲兄思维实在很机械,我说“缓”,就认定是速度慢。岂不知,“缓急”也有突然和不突然之意?
速度再快,只要有防备,躲开的概率仍然很大;速度一般,但出其不意,凶险系数明显比有防备情况下的高速攻击要大。这是常识。

最后再说两句:与甲兄在这里曾就许马战的相关细节有过长时间辩论,但我似乎没对甲兄表示过失望吧?在那个贴里,直到最后我们依然各持己见。虽然我现在仍倾向于我自己的看法,但并非认为甲兄观点一无是处。但在这个问题上,恕某直言,甲兄观点确是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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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9: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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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6 09:12 发表


兄原来问的是这个问题,那我就给个明确答复。
(1)毛本里许褚的挟枪比嘉靖本难度大,风险高;
(2)毛本里的许褚被迫使用这种方式挟枪,推测是因为场面下风,无奈之举

这个逻辑真的很强...
那我也说件事... 一次我在高速上开车,120公里/小时,一个弯道之后,赫然发现同道前方30米处一辆车子正在往后倒,由于情势过于紧急,我忘记踩刹车,情急无奈之下我只好打开车门靠脚与地面的摩擦来降低车速... 最后,十分幸运地,车子停了下来?什么你问我腿脚有没有受伤?嗯,嗯,我知道这是极低概率事件、说给谁听都不会信,但我确实没受伤,而且车子确实减速并且停了下来。什么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踩刹车?不是告诉你了吗,当时情势过于危急,我忘记正常情况下应该采取的合理动作啦,我用脚摩擦地面,那个完全是情况紧急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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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0: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马超刺的心窝,感觉许褚稍微一闪就能用左胳膊挟住了,这个时候用右手拿刀砍马超感觉应该很不错,但许褚却把刀扔了,看来当时用的刀又长又重,一个手不好用,胳膊里挟的枪又舍不得放弃,只能把刀扔地上然后去夺胳膊里挟的枪了。纯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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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不是英雄 于 2010-3-16 09:27 发表
甲兄不是十分地尊重原文么,原文说什么就是什么,何须推测!原文可是没有什么场面下风无奈之举一说,如果“尊重”原文地死读书,应该这么理解:许褚战得性起,看到马超举枪刺来,索性弃刀,徒手上演一出惊世骇俗的挟枪绝技!

按照甲兄“正面挟枪”的逻辑,许褚在闪躲不及的情况下,仍然表现出高超的挟枪绝技,许褚要是准备充分,那还了得,我看许褚完全可以不用拿刀,他空手也足以单挑马超!
因此,尊重毛本原文,许褚强于马超勿庸置疑。

兄现在的理解终于更加的符合原文了,至于结论如何那是次要的,是可以讨论的。

由于原文描写还不是绝对的细致,所以,自然有一些地方需要加上我们的推测想象,这是造成我们结论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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