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当阳侯杜元凯 于 2012/5/21 00:52 发表
以前没这规定,主要是欧足联自己也想不到能有联赛排名靠后的球队夺欧冠。利物浦点球胜米兰那次好像是第五?也可能是第六,反正没有下赛季欧冠的参赛资格。当时是第一次出现,引起规则上的纷争。为此英足总和 ...
一直有这规定的,而且2005年的利物浦也不是第一次,有个先例:2000年皇马夺得欧冠但联赛排名第五,由于有规定一个足协最多四支球队参加欧冠,于是西班牙足协让第四名萨拉戈萨转战联盟杯了。
因此2005年欧足联也没把这事当大事,认为有先例可循,英足总照这个办理就行了。没想到英足总声称,让好不容易拿到冠军杯资格的埃弗顿因为德比死敌夺得欧冠而放弃,太残忍不合情理,把皮球踢回给了欧足联。个人认为其实是英足总想派五支,但又绕不过“最多四支”的规定所以玩了这一招。
由于当时的章程对这种情况并未明确规定该如何办理,结果这事吵成了一锅粥。最后欧足联开了个特例,同意埃弗顿参加欧冠资格赛,但利物浦作为卫冕冠军必须从资格赛第一轮打起,而且进入小组赛分组时不按“同国回避”处理,也就是不把利物浦作为英格兰球队看待。不过埃弗顿在资格赛被淘汰,使得晋级正赛的英格兰球队还是四支。
这样英格兰成为有五支球队进入冠军杯正赛或资格赛的唯一足协,因为欧足联在此事之后对章程进行修改,明确了在遇到类似情况下,联赛第四必须去打联盟杯(现在叫欧联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