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談論壇交流的禮儀
在軒轅吵過架無數次了,今後也會不斷地與別人吵架
想借此講一下三觀的分歧,應該如何處理,才不會陷入邏輯的謬誤
任何人思考爭議,基本出發點是情理法
(感情,道理,法律)
在論壇很常見各種情理法的交互,最終上升到各種花式互鬥
也泛泛地談一下一些常見的邏輯謬誤
1. 情
用人情來處理爭鬥,一人讓一步,適合在私人領域處理,比如同學吵架,或者家人吵架,在論壇這種陌生人為主的場合,用感情作出發點沒有意義
(比如婚戀討論,家事討論之類的除外)
訴諸以情是最典型的誤區
典型的句式比如:
"我們沒有必要考慮對方的立場"
"換作是我也會這麼做"
"我們有自己的立場,腦臀不能分離"
立場論是典型的無用發言,這類發言純粹作用表示自己的感情傾向那一方
要反駁也很簡單:
"那我也不考慮你立場"
"那換作你是我,也會反對你"
這種發言當然也會被訴諸以情者用第一套發言再循環進去
所以用情發言,都是無效發言
2. 理
即道理,在運用道理爭辯時應該盡可能給出一個明顯的道德立足點
供大家探討和分析
而不是片面地說:就是應該如何如何的
而討論時不應該認死理
或者說在道德立論上奉信的原則不一樣,就應該主動跳轉到法律爭論
而不是一直停留在我明白我不合法,但我一定要堅持談我的道理
3. 法
這個也很好理解,到了最終道理上信奉的理論不同,最終只能用這個取得階段性的共識
這裡大致上注意的要點是要虛心學習
還有比如判例等要如何取信大致上有一個清晰的認知
一般來說容易遇到的問題是:
A觀點:常見判例有1,2,3,4
反A觀點:中國不是判例制國家,所以OOXX
或者簡單要考慮誰主張誰舉證等就可以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要經常注意"法律"及其適用範圍的定義
比如國際法是不是法,人權公約是不是法,秦律是不是法,大清律例是不是法
甚麼是法律精神,法律為什麼值得被尊重
4. 道理和法律混著講
這是一個典型的邏輯謬誤
就是在討論的時候針對別人的道理見解提出法律攻擊
或者在針對別人的法律見解提出道理攻擊
這個是一種很失禮而且很容易激化問題的方式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
對於某樓的見解表示理解,然後在其(道德或法律)觀點上提出各一個課題上引出的觀點,或者直接開新帖
比如:在道德層面上N樓沒問題,但法律上應該是如何如何
這樣對方容易在不被激怒的情況下重新梳理一下思路配合你的框架問覆
否則道理和法律交替著聊,整件事情是沒有意義的
5. 描述社會問題的視角應該要宏大,而且耐得住性子接受質疑
不能一事一解,要考慮這套價值觀下其它問題是否可以自圓其說
開帖者在表達個人對社會某個問題的意見時應該盡量從道理和法律兩個層面分別剖析自己的觀點
就我自己而言,基本不喜歡對合理不合法,或者合法不合理的問題上發表看法
因為很多時候會陷入偏執和吵架
視角如果足夠小,事事都發表一個法律/道德觀點,然後跑了
那事實上就等於犯的是4.點的錯誤,道德法律混著講
在A課題上談道德,在B課題上談法律,不斷地在同一件事情上因應自己對當事人的身份認同上切換雙重標準
這個也是相較於傳統論壇,手機隻言片語中最突出的短板
視角狹窄
典型的例子比如討論----弱者是不是應該受強者欺負
如果那件事自己是強者一方,就強調弱肉強食活該
如果那件事自己是弱者一方,就強調天地有真理在
這種發言也是無效發言,因為標準來回切換,一事一句見解上,這種做法會一直佔便宜,但久而久之,自己就會變成一個雙標人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1-23 18: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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