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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南将军 |
功绩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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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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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3-10-8 12:13 发表
开始还没看到艳阳只谈语境。这条法律来源于建国初期,上海券商拒绝人民币进入上海。当年文盲多,什么“一切”、“全部”、“所有”这些词汇,群众并不都能理解。拒收倒是和抢收庄稼有关。因此官方宣传这条法令的时候,就讲“禁止拒收人民币”,大家都好理解。 講到歷史發展論,我多說一句
大部分人認為禁止拒收人民幣,這個條款起源是針對只收外幣,或者民國幣,或者別的券的商人而言的
是一種國家對主權,金融,法定貨幣,或者自己的鑄幣權的一種保護,保護的主體是國家自己
而現在多用這個法律來對抗電子支付,或者不想找零(但是還是收人民幣作為結算單位)的商家
變成了一種提高消費者感受同時要求商家提供更優質服務的口號
從立法原意上這樣子來扯這個法條,顯然是偏離立法那時的原意的,至於後面的這個偶有所得,官家內心是支持的,還是不支持的,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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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語文應用上,我覺得還是不好理解,我家族認識的人沒有文盲,但長輩的親戚朋友中可能也見過文盲
但就我見過的而言,再怎麼文盲不應該不懂啥叫"一切,全部,所有",這幾個詞不懂的話日常大部分生活都會受影響
再說識字率低,那普遍道德榮譽感也低,自己更多抬杠的,或者暫死保衛自己那點利益的,或者小聰明,鑽空子的
今天講禁止拒收人民幣,會有很多杠精出來說我不是拒收,只是不做你生意罷了
那放當年,如果普遍民情內心是不想收人民幣的,按說也有杠精啊,為什麼不一開始講細一點呢
如果是要快速讓上海券商接受人民幣,讓上海人民,乃至全國人民快速採用作為社會的流通貨幣
講"必須接收一切形式的人民幣",顯然比講"禁止拒收人民幣",更有效率,更少歧義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3-10-8 12: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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