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6-26 10:35 发表
自己换公司得到好的发展,证明上家公司不适合自己,我认为OK。但公司换一个员工,如何证明是的更好呢?以公司的业务增加衡量?还是成本降低衡量?还是说,离职率下降可证明?问题在于很多员工觉得自己都混成了 社畜,也不离职,这怎么说?
跟員工換公司的道理一樣,換了一個成本和業務綜合更好的
公司換一個員工該業務發展完全也可以更好
所謂好和不好是指人類社會的三六九等,比如蘋果分成三等,一等的蘋果就比二等好,二等就比三等好
如果只有員工證明公司不好,沒有公司證明員工不好,這結論豈不是搞笑嘛
公司固然有不同性質
員工也不都是標準件
如果只考慮合法合規的情況下
員工不滿意又不離職理由就是
1. 當下可以觸及公司中是最好
2. 當下有另一家可以觸及的公司略好,但是多出的那部分好不足以支付自己新的適應成本
所以員工只要不離職,說明公司基本上是他可以觸及的近乎最優選
又或者這個人離職成本極大,這就是個人/家庭原因了
如果考慮不合法不合規的加大離職成本競爭那就太多了,
比如企業押工資不給,企業找HR在同行間罵你,或者企業老闆找黑社會錘你.......
那違法的可能性就沒法說了,可能性太多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1-6-27 08: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