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1-10 17:08 发表
9月14日,王娜娜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邮寄《学籍恢复申请》。10月18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出具回函称:“在2003年规定时间内,王娜娜已经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当年录取通知书已经完成使命……你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事实已公之于众,相关责任人已有相关部门处理……找不到恢复你入学资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无权恢复你的学籍。”
這個調調挺有意思的,厚著臉皮講得也挺幽默
乍聽之下還真有迷惑性
我想想有沒有一點點道理.....容我三思
想想好像也有一點點道理(儘管我幾乎不能同意)啊,比如說水兄我賣你一個麵包,後來光哥冒領了吃了
你可以告光哥,可以要光哥賠你,可以打光哥一頓
但不能讓我重做一個麵包給你對吧?
如果完全把學籍當成一個產品來說,你產品被冒領了應該找冒領方索賠,而不是找原售方索賠
以麵包為例,這樣光哥也賠你幾個,我又賠你幾個,你豈不是雙重獲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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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於情完全沒道理,這麼大一所學校跟小姑娘較真個鬼啊,太缺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