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5-1 13:17 发表
什么叫法律无保证?难道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就不不能离婚了?这种事本来就取决于女方的态度,女方不告一般就没事。刑法要求有证据,假设有人报案说一个16岁的女孩在5年前和一个男的发生了关系,但女方自己都不承认 ...
刑法可不是这样的。只要公安局掌握了两人发生性行为的证据,就可以立案侦查,提请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当然了女方如果不配合拒绝作证,可能麻烦些乃至于办不了这个案子。但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女方亲友作证了,或者其他知情者作证了,哪怕是几年后才事发,一样可以立案侦查,起诉,判决一套流程没问题。
强奸案没那么简单的,有的是案例,女方作为被害人,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作证,但被公安机关掌握其他证据破案定罪的。相反如果女方告强奸,侦查下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也不会单凭女方的一面之词定罪。
[ 本帖最后由 当阳侯杜元凯 于 2016-5-2 00: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