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5-9-7 17:40 发表
说起来,今天我也是抱着这个想法重温彭宇案,没想到这事有后续。
事发数年后,彭宇承认当时确实与徐老太有碰撞。
但是由于当年南京中院审判的时候,彭宇和徐老太有过协议,双方不再在媒体上谈论此事,南京 ...
这个事,后来有资料反申。但是我认为,只有老百姓被冤的,法院被冤的可能性不太大。这么大的问题,法院为了社会影响你说是公开案件好,还是不公开好?而且,法院完全是可以公开判决过程和结果的。这个案件个人找不到不予公开的适当理由。
所以对于事后的公开个人看过,但不予理会,社会影响也明显不予理会。
1、彭的承认不会对老太不利。老太不会绝拒公开?
2、彭的承认不会对法院不利。法院为何不让公开?而且对于一般案件,公开审判是法院的义务。
3、彭的承认唯独会对自己的不利,所以当时不承认。但最后的审判结果,已经按对他不利的结果做出了判决。
4、彭做为过失方,没有理由要求法院不公开审判过程和结果。
5、彭事后多年公开认错,你是觉得其它人智障么?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9-7 19:2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