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当前中国民族工作的最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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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20: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关于当前中国民族工作的最高指示

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新时期召开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全面、系统部署民族工作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的内外形势,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是纲领性的文件。这次会议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习近平同志说:“近些年来,我国民族关系出现一些新情况,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一些新问题,特别是西藏‘3·14’、新疆‘7·5’等事件发生后,社会上、党内外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出现了不同认识,既有肯定性和建设性意见,也有批评和质疑的看法。党中央感到,专门召开一次民族工作会议很有必要。”因而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全党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同志说:“上个世纪90年代,受世界民族主义浪潮冲击,苏联一分为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六,捷克一分为二。而中国呢?同样也姓‘社’信‘马’,只有我们挺住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找到了适合我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同时也要看到,西方“在解决民族问题上也没有什么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但是,在西藏‘3·14’、新疆‘7·5’等事件发生后,中国社会上对这一制度产生了一种反对的浪潮。有人说这是照搬苏联的失败模式,违背了中国的历史传统。他们说中国历史上的土司和羁縻制度仅限于管理少数民族内部事务,而不能涉及统治广大的汉族人民,并且明清以后国家就实行了改土归流的政策。有人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终会强化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而导致民族分裂运动。有人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生活在民族地区的汉族群众的利益被边缘化了。还有人甚至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民族分裂活动创造条件,将它与藏独要搞“大藏区”的高度自治、疆独要搞独立的“东突厥斯坦”、蒙独的“三蒙合一”挂钩。因此,如何对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成了众所瞩目的大问题、根本问题。习近平同志一锤定音,特别强调:“有人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要搞了,民族自治区可以同其他省市实行一样的体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在政治上是有害的。我再次明确说一遍,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我们的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上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习近平同志又说:“我多次强调,在改革问题上绝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大的制度和方针政策不能搞180度的大转弯,否则没有不跌跟头的。”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很多东西就是不能动,一动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越动越乱。


关于民族理论政策

对于民族理论政策,一段时间以来,主要有“三论”:一是“过时论”,强调因为过时,所以要搞第二代的“民族政策”。二是“取消论”,认为要建立公民社会,就应该取消民族身份、优惠待遇等等——信息化、城镇化、网络化、全球化了,还分什么民族?中国民族中的这样那样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五六十年代自作聪明的搞民族甄别惹出来的祸,不分,大家都一样,还有这些事儿吗?三是“淡化论”,认为凡是不一样的东西,淡化其特点,就不会有事、不会有这么多事,民族意识要淡化,民族语言、文化、宗教、风俗——总之,能淡化的统统要淡化。习近平同志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那种把多民族当‘包袱’,把民族问题当‘麻烦’,把少数民族当作‘外人’,企图通过取消民族身份、忽略民族存在来一劳永逸解决民族问题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关于民族识别问题

  关于民族识别的问题有三种情况:一是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体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展的对一些民族识别的科学性提出异议,还有人认为过去的民族识别工作制造了很多“假少数民族”,进而要求重新划分和识别中国各民族;二是历史遗留的一部分人群,如铁改余、穿青人、瓦乡人、夏尔巴人、莽人、克木人、摩梭人等,要求归属或单一成立民族;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些地方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持续增大,要求成立新的民族自治地区,或者要求扩大自治地区范围。对此,习近平同志表态说:“开展民族识别和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不存在继续推进的问题,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做文章了。”他还说:“56个民族就是56个民族,不要再细分了,如果再细分,分成几百个民族都有可能。这个口子一开,就会乱了套。”民族工作部门要悉心掌握好这些原则。全国已经建立了155个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旗)县,44个民族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1000多个民族乡和民族社区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每个民族都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百万人以上的民族有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少数民族干部从1984年的137.2万增至300多万人。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已经超过国土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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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22:2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1、中国民族划分理论几乎照搬“前苏”除了一个叫“苏维埃”一个叫“自治区”其实差不多。(笔者可能没有想到这一点吧?)
2、文中提到的西方民族理论实际是前苏的民族理论,前共产国际处理民族问题的失败。其实就是“苏维埃民族理论”的失败。当然,上文提到的国家多数在中国的“西方”,但不能代表“整个”西方。而依我们现在对“西方文化”的理解,西方文化的潮流应以“西欧、北美”的文化为主。在这使用的“西方”文化,可能会造成一些误会。
3、有中国特色的“苏维埃民族理论”有没有失败?
这个问题基于种种考虑很难回答,但或许我们可以换种问法:中国的民族问题没有变得更好?民族发展差距是加大了,还是缩小了?从扶持到平等,还是从扶持到增加扶持?
如果是从扶持到增加扶持,这只表明少数民族并没有跟上社会发展,民族之间的差距反而加大了。这说明,民族问题应该是没有变得更好。

个人感觉,民族的划分就是一种割裂,特别是前苏的民族划分理论,带有"领土自立、民族自觉 "的主导思想和理念,与现代的全球一体化自由经济潮流是相背离的,“小国寡民”不就是一种封疆裂土、地方保护主义么?这样的做法,只会让社会矛盾转变成地方群体矛盾,让民族矛盾更加尖锐,实质上是有害的。
如,美国等一系例发达国家,弱化民族和民族文化,在国家法律上仅因“人本”有人文上的尊重,反而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民族问题。这样的现象是为什么?其实很好解答:没有民族,哪有民族问题???

[ 本帖最后由 价量 于 2015-5-8 23: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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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10: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疑罪从无

  没有民族,哪有民族问题?是《鹿鼎记》的最终结论。

PS:

  金庸先生云,韦小宝不一定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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