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回这个帖子了
不过既然在老萧的地盘,俺就过来回一下
顺便鄙视某解毒乱扔垃圾的行为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陈寿在《三国志》本文中未提及此事,显然是并不相信。
陈寿在书里没提到的内容多了,难道事事都是他不信的?
比如续汉书曰:嵩字巨高。
估计陈寿也不信。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其实,裴松之援引的三种资料,思想倾向并不一致。其中《魏书》的记载对曹操最为有利,它所写“太祖手刃击杀数人”完全是正当防卫,无可指责;《世语》则把曹操“夜杀八人”的行为归结为误杀,实质上仍然是对曹操有利;相比之下,《杂记》中的描述对曹操来说是最不利的,孙盛为人“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伤理”,他的著作很多地方并不能当信史来看待,但即使孙盛,也用了“凄怆”这个词,并且承认这只是误杀。另外,这三种资料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强调吕伯奢本人并没有被杀,而《演义》中情况正相反,罗贯中强调的恰恰是吕伯奢本人也被杀了。
要说评价,《魏书》可不比《杂记》好到哪儿去。
《世语》跟《杂记》只承认曹操是误会,可没说就是误杀。误会可不等于就得滥杀。
而且还有个问题,《世语》是郭邠所作的《世语》,而不是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作者显然没搞清楚区别。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仔细考察三书所述吕伯奢之事,发现都不太合乎情理。《魏书》说:“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这恐怕不合情理,因曹操仓促逃出洛阳,随身不可能多带财物,即便他携有钱帛,但也有从骑数人相伴,冒然以力抢劫,不一定就能成功,何况吕伯奢乃曹父故人,其子与宾客共劫一事,在情理上也很难说得过去。《世语》中写曹操“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已,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则未免过份简单,它把曹操写成一个疑神疑鬼,患得患失的无能之辈,也与其形象不相符。
既然知道其子与宾客共劫一事,在情理上也很难说得过去,所以就不应取信《魏书》,而应采取《世语》《杂记》之说。
多疑等于无能,这个等式似乎不成立。
曹操不无能,说明不了曹操不会疑神疑鬼。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至于孙盛《杂记》里的记载,漏洞就更多了。它写曹操以食器之声杀人,显得十分幼稚,而且即使曹操说过“宁我负人,无人负我”这样的话,也不可能让别人听见,那时可没人给曹操写起居注。因而“宁我负人,无人负我”应该是孙盛的话,而不是曹操的话。
曹操还有从骑数人,怎么会没人听到呢?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三国志·魏志·陶谦传》称:“初平四年太祖征谦,攻拔十余城。至彭城,大战,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武帝纪》云:“太祖征谦,下十余城,谦守城不敢出。……兴平元年……夏复征谦,拔五城,遂略地至东海,还过郯……攻拔襄贲,所过多所残戮。”这里说的 “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和“多所残戮”的情况主要是指士兵的死伤而言,不是指人民群众所受的损失。两军交战不可能不死人,把这些帐完全算在曹操一人头上是不合理的。罗贯中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不采纳《三国志》的记载,而把《曹瞒传》和《后汉书》中的内容作为撰写的依据,而《曹瞒传》是东吴人所著,本身就含有敌对宣传的成分,作为史料自然不足采信。
《曹瞒传》有丑化曹操的因素,《后汉书》总不是曹操仇人写的吧?
里面可写的明明白白——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
再者,既然要考虑《曹瞒传》会丑化曹操,就该考虑到《武帝纪》为尊者讳的事情。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史书中的许田射猎是曹操和刘备之间的斗争,而《演义》中的射猎则变成了曹操和汉献帝之间的斗争,罗贯中把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斗争混为一谈显然是不正确的。
若关羽劝刘备是为私仇,那是曹操和刘备的斗争,否则就是扯淡。
难道曹操杀孔融,也是曹操与孔融的斗争?
故意混淆的不是罗贯中,而是该文作者。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另据《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董承密谋反曹时,曾对王子服说:“昔吕不韦之门,须子楚而后高,今吾与子由是也。”王子服怕兵少事败,不敢答应,董承又说:“事讫,得曹公成兵,顾不足邪!”二人遂定计。这就可见,董承等人只是打着忠于汉献帝的旗号,进行政治投机,以壮大自己的势力,他们还企图夺取曹操的军队,由自己取而代之。换句话说,衣带诏事件只是董承集团和曹操争权夺力的一场内讧,并不存在忠奸之争。
假如能证明衣带诏不存在,那确实是董承集团和曹操争权夺力的一场内讧,并不存在忠奸之争。
这个证明就要作者努力了。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此事史书多不载,《资治通鉴》虽记此事,但语气不详,含义模糊。董贵妃其实不一定如《三国演义》所说是董承之妹。裴松之在《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注文中认为:“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这就是说,董承的“国舅”之名是因为他乃董太后之侄,而不一定是因为其妹为贵妃才得来的。由此,我怀疑,历史上或许根本没有董贵妃其人。
这个解读华丽的一塌糊涂。
裴松之说的是古代称呼老婆的父亲,而不叫丈人叫舅。
董贵人确实不是董承之妹,而是董承的女儿。
《后汉书》也写的明明白白——董承女为贵人,操诛承而求贵人杀之。帝以贵人有妊,累为请,不能得。
这个作者居然能怀疑出历史上或许根本没有董贵妃其人。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演义描述汉献帝让伏后写信给其父伏完,要他设法除掉曹操,但伏完直至建安十四年死去,并未受取任何行动。建安十九年(公元二一四年)此事暴露,曹操乃派人杀死伏后,其所生二子及兄弟、家族百余人亦同时遇害。在《三国演义》中这件事被大大地夸张了,历史上的伏完接到献帝的书信后并未采取行动,《演义》中却写伏完派穆顺与献帝联络,请求发密诏调吴蜀起兵,不幸被曹操从穆顺头发中搜出书信,伏完、穆顺遂惨遭杀害。
似乎也没见到大大的夸张,演义也就多杀一个伏完而已。
皇后、皇子被杀总不是老罗编的吧?
在这种情况下,老罗只要不掰出曹操弑君,就算不得大大夸张。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此事详情见于《后汉书·文苑传下》。祢衡平原人也,少有才辨,“气尚刚傲,矫时慢物”,孔融荐之于曹操,他却对曹操破口大骂,曹操发怒,对孔融道: “祢衡竖子,孤杀之,犹雀鼠耳,顾此人素有虚名,远近将谓孤不能容之。”遂把祢衡送与刘表,刘表又把他转送给江夏太守黄祖,祖待之亦厚,祢衡却当众辱骂黄祖,祖乃杀之。综上所述,历史上的祢衡只是一个文化小丑,他仗着自己的虚名,随意侮辱别人,而肯定别人不敢动他一根毫毛。曹操看透了他的用意,才把他送给刘表,但刘表也珍惜名声,又把祢衡转送黄祖,祢衡以为黄祖也不敢动他,因而故态复萌,哪料黄祖不吃这一套,于是他的脑袋才搬了家。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祢衡之死,纯粹是他咎由自取,与曹操没有关系,何况曹操把祢衡送给刘表时,“犹以表为宽和爱士,观其能容与否也。”本质上并没有借刀杀人的意思。
如果不是借刀杀人,那肯定是认定刘表不会杀人了。
何来的“观其能容与否”?
原帖由 63690479 于 2008-1-23 14:05 发表
八岁让梨的孔融在中国历史上颇有名气。孔融,山东人,汉末任北海太守,后投靠曹操,建安十三年被杀。融幼年即有异才,及长“岁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高谈清教,盈溢官曹,辞气清雅,可玩可诵,论事考实,难要悉行。但能张桀网罗,而目理甚疏;造次能得人心,久久亦不愿附也。其所任用,好奇取异,多剽轻小才。”(引自《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元年》)这就是说孔融为人崇尚清谈,志大才疏,又所用非人,并不是真正的有识之士。鲁迅曾指出,孔融的性情和主张都是相当乘僻的,例如曹操禁酒,本是乱世中节约粮食的正确措施,他却讥笑曹操:“纣以色亡国,今令不禁婚姻。”可见,孔融和祢衡一样,其死都是咎由自取。而《三国演义》中却写孔融反对曹操进攻刘备,长叹曰:“以不仁征伐至仁,安有不败乎?”这话被人告发,才导致孔融遇害,按历史上孔融并未有此语。
孔融治贼确实非其所长,但这说明孔融是废柴?
融闻人之善,若出诸己,言有可采,必演而成之,面告其短,而退称所长,荐达贤士,多所奖进,知而未言,以为己过,故海内英俊皆信服之。
孔融讥讽曹操,曹操不爽,已经免了孔融的官了。关孔融掉脑袋啥事?
孔融为啥被杀,想必该作者是不会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