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羽辉凡 于 2007-11-28 11:20 发表
其实,纣王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未必就是淫荡。古代有“欢乐谷”的遗俗,为的是解决未婚男女的性问题。周代时,也依然组织男女于桑林里“奔”。《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朝官方就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结识性伴侣,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同居。
“令会男女,奔者不禁”,难道都是不穿衣服?
现在南方少数民族如苗、傣等民族依然遗留有这种风俗,您什么时候见他们于林间裸奔了?
譬如屈原在《天问》中说,大禹“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说的就是大禹和涂山女没有履行结婚手续和组建家庭,就在台桑“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后来还生下了个孩子启。《史记》里也有大禹“予不子”的记载,大禹从涂山女手中把孩子抢回来。也断定不了孩子就是他的,因为涂山女也是自由的,可以跟其他的人发生关系。
《天问》是诗,虽然保存了许多史料,但用词毕竟不严谨。同一件事情,《史记·夏本纪》记载:禹曰:“予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不知道这一“娶”字,楼主做何解释?
《尚书·益稷》记载:“予创若时,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尚书》时代远在屈原之前,按照史料取舍原则,自然是信《尚书》而不信《天问》了,连《尚书》都明确说“娶”,楼主怎么解释?
至于把“予不子”解释成“启不是我的儿子”,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尚书正义》云:“辛日娶妻,至于甲日,复往治水,不以私害公。禹治水,过门不入,闻启泣声,不暇子名之,以大治度水土之功故。”《史记》正义也列举了很多解释,除《尚书正义》的解释外,又云:“过门不入,不得有子爱之心”
可见,所谓“予不子”的意思是说“我连给孩子起名的时间都没有”,或者是“我过家门而不入,连和儿子亲热一下的时间都没有。”
读史不求甚解,以至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