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豪杰 于 2007-5-26 09:49 发表
有一句话,很简单,但又很明白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原帖由 太平清领道人 于 2007-6-25 10:06 发表
授人以鱼,莫如售人以鱼,人乃惜鱼;
授人以渔,莫如少人以渔,人有可渔!
这两种观点说的好与不好,正是“有用之用”和“无用之用”的区别。即栋梁之木固然有用,难免被人砍伐;而不中绳墨之曲木,固然无用,却能长寿,此其用也。确实,渔比鱼有用,但正是授鱼无用,所以有用。鱼与渔不过是各有其不同之用,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所得到的高下自然不同。正是“长短相形,高下相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是方法重于结果,只有结果能一不能二,有了方法,则可一而再,再而三。欲鱼者,给与鱼;欲渔者,授予渔。这是各得其所。人贵鱼,售鱼;人贱鱼,不售也不授。则鱼有价,供求趋于平衡,这是市场规律。同样的,授不授渔,授多少,授什么价,也是依市场规律的。这又是,说的并非同一件事,价值标准不同,结论自然不同。
所以不以“有用”之价值,论“无用”之事,反之亦然。简而言之,辩论需要建立在同一基础之上,否则便没有什么对与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