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3 17:25
天火
丛飞之死:可钦可佩但不可效仿的“超道德”楷模
丛飞可钦可佩吗?他短短一生,捐助了300万人民币给失学儿童;自己一家却节衣缩食甚至因此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自己身患重症仍然不愿花钱医治导致英年早逝......当然,他令人肃然起敬!
丛飞值得我们效仿吗?不!同样因为以上几点理由,丛飞并不值得人去效仿。因为,丛飞的行为,已经远远超越了“道德”的范畴,是 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超道德”!
一个人如果拥有崇高的道德水准,甘愿付出某些代价、做出某些牺牲为社会做出贡献,当然值得钦佩,值得效仿。但是,如果这种牺牲超越了一定限度,就应了物极必反的格言,成为了“超道德”。
“超道德”理应是比“道德”更高一个层次,因为它付出了如丛飞般常人难以承受的牺牲,为何反而不应被人效仿?因为这种“超道德”,它鼓励人们应该付出的代价,是作为常人所难以承受、难以负担、难以实现的。如果为了达到这种超道德的境界,一个人本可以食有鱼肉,却非要咸菜稀饭;本可以月添新装,却非要旧衣穿烂;本可以享受家庭温暖天伦之乐,却非要夫妻反目儿女不满;本可以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却非要疾病缠身英年早逝......这种超道德,并不是合情合理的,也不是常人所能够理解并应该效仿的,这种超道德,令人生畏!
古时候某国下令,凡在外国出钱为本国奴隶赎身的,回国后能得到相同的金钱补偿。有一位某贤人门徒赎下奴隶后,并不去取回补偿。他回去得意得告诉师父,反而被师父批评了一顿:“你这种行为,虽然体现了你的高风亮节,但却使大多数人再也不敢为奴隶赎身。因为有你的“高尚”榜样在先,别人如果再去取回自己的付出,反而会显得自己的渺小。这样,反而对这项用意良好的政策起了反作用。”
可见,超道德未必因为其之“超”而必然值得推崇,因为它远远超越了绝大多数常人的可接受限度。一个社会,如果好高骛远,不立足于现实推行道德,反而鼓励超道德的话,反而会适得其反。很多人,本可以付出自己可以承受的代价,做一些有益社会的事情,却可能因为被明示或暗示的要求付出超道德的代价,遭到不必要的损失或痛苦,反对做善事望而生畏,最后,连普通道德层面的好事也不愿做了。
爱心助学和保证自己家庭幸福,并不是一对有你无我的矛盾。对丛飞来说,他有足够的能力在既能使自己一家生活丰裕、家庭美满的同时,又能扶助相当多的失学儿童。他那300万的捐助款,哪怕只留自己几分之一就能做到,很难理解,他有必要把自家人弄得凄风苦雨度日,妻子反目,操劳过度而病入膏肓,最后连治疗费都无力负担而撒手人寰吗?难道非要做到这种损己利人的超道德的境界,才能称之为善吗?双赢、两全其美就这么被超道德者所不容吗?实在无法理解。这种超道德,令人生畏!
眼下,对丛飞的赞誉之声正是铺天盖地之时,任何异样声音都会被压制,因为人家是站在“道德”的制(至)高点。以前一些不理解丛飞的人,包括他的家人,在这样的氛围下,自然也会拔高自身原先“渺小”的思想境界,对其往日的“反常行为”赞不绝口。但是,我仍要在浮躁而浅薄的主流面前逆流而动,发出一点不和谐音,唱一些反调:
盛赞丛飞、纪念丛飞没错,但丛飞绝不值得效仿!
爱心助学没错,但绝不应该步丛飞之后尘!
2006-5-3 17:38
xwhero
我认为目前歌颂丛飞,其中含有一个目的,就是掩盖政府的失职与不作为,再加一句,本人绝无对丛飞极其家人或支持者有任何不敬之意!
2006-5-3 17:49
天火
ZF歌颂的英雄模范榜样中
怕有一半是已经归天的了吧
2006-5-3 18:07
闲汉
LZ的帖应该和“白芳礼-你凭什么感动中国”对照着看,真是宣传不行,不宣传也不行。
2006-5-3 18:11
xwhero
[quote]原帖由 [i]闲汉[/i] 于 2006-5-3 18:07 发表
LZ的帖应该和“白芳礼-你凭什么感动中国”对照着看,真是宣传不行,不宣传也不行。 [/quote]
为什么造成这种局面,政府更应该反思!
2006-5-3 18:14
圆桌博弈家
丛飞这种楷模完美得让人敬而远之。
2006-5-3 18:39
hellknives
不可太多模仿,如果太多了,也就会使人产生依赖性和惰性
2006-5-3 18:57
闲汉
回复 #8 hellknives 的帖子
“白芳礼-你凭什么感动中国”就是这种心态下的产物。
2006-5-3 20:46
羽扇纶巾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政府前面消去了一个定语——人民。
2006-5-3 21:19
hellknives
[quote]原帖由 [i]羽扇纶巾[/i] 于 2006-5-3 20:46 发表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政府前面消去了一个定语——人民。 [/quote]
去掉了也算实事求是吧,嘿嘿
:qcool+
2006-5-3 22:48
鬼狱斩
[quote]原帖由 [i]天火[/i] 于 2006-5-3 17:49 发表
ZF歌颂的英雄模范榜样中
怕有一半是已经归天的了吧 [/quote]
问题就是不归天就不给英雄的称号
2006-5-4 08:50
伤云
不管怎样,从飞做的,是可以称之为伟大的事情。
[[i] 本帖最后由 伤云 于 2006-5-4 15:15 编辑 [/i]]
2006-5-4 15:00
大头笨笨
同意超道德的观点
其实一个真正和谐的国家,就是每个人都有富足安定的生活。在很多人处于贫困线以下的时候谈和谐,就只能推一些“超道德”的榜样,当年的雷锋其实也是一例。
2006-5-4 15:20
xwhero
[quote]原帖由 [i]大头笨笨[/i] 于 2006-5-4 15:00 发表
同意超道德的观点
其实一个真正和谐的国家,就是每个人都有富足安定的生活。在很多人处于贫困线以下的时候谈和谐,就只能推一些“超道德”的榜样,当年的雷锋其实也是一例。 [/quote]
关于雷锋超道德之事,当年在高中作文中提到过,不过未提出超道德这一观点,被老师骂成胡说八道!
2006-5-4 15:54
hellknives
呵呵.就看各人对道德范围的理解了
认为道德范围很大的,就没有超道德了
人是有智慧的生物,同一件事,怎么说都可以圆得通
2006-5-5 01:10
门清
[quote]原帖由 [i]吴咎[/i] 于 2006-5-3 18:22 发表
丛飞死了?! [/quote]
同……
这人竟然已经去了么
2006-5-5 18:10
绝世天骄
要是说现在这个时代的人,我还佩服谁的话,那个人就是丛飞了
2006-5-5 19:07
勿随流水
丛飞死了吗?
2006-5-6 09:19
夏侯长风
[quote]原帖由 [i]xwhero[/i] 于 2006-5-3 17:38 发表
我认为目前歌颂丛飞,其中含有一个目的,就是掩盖政府的失职与不作为,再加一句,本人绝无对丛飞极其家人或支持者有任何不敬之意! [/quote]
同意
[[i] 本帖最后由 夏侯长风 于 2006-5-6 09:21 编辑 [/i]]
2006-5-9 16:32
人在江湖
真正应该提倡的是大家不影响正常生活下的善行。这样即没有影响到正常生活,又做了好事,比较容易推广,参与面也大,比一两个人倾家荡产的行善力量要大的多。
超道德偶滴理解就是超出大多数正常人可以接受的道德标准。
说句题外话,像这样具有超道德高觉悟的人在组建家庭时,如果不能找到一个具有同样高度的人,还是单身的好。
2006-5-10 13:43
lilis
如果以丛飞事迹为由,要大家倾家荡产辅助穷孩子上学,那好看了。
2006-5-10 19:01
flywithwind
[quote]原帖由 [i]lilis[/i] 于 2006-5-10 13:43 发表
如果以丛飞事迹为由,要大家倾家荡产辅助穷孩子上学,那好看了。 [/quote]
现在不都是倾家荡产的在上学吗?:qoo+
特别是农村的娃:huh:
2006-5-10 19:14
思念思想
你可以不做出与他同样的行为,但你何必侮辱一个高尚的死人,或者说,这里谁配侮辱这个人的行为?
2006-5-10 19:34
天火
[quote]原帖由 [i]思念思想[/i] 于 2006-5-10 19:14 发表
你可以不做出与他同样的行为,但你何必侮辱一个高尚的死人,或者说,这里谁配侮辱这个人的行为? [/quote]
这里谁侮辱他了?
2006-5-11 08:06
思念思想
难道所谓"超道德"是什么好称呼吗?道德就是道德,一些人难以理解别人的做法就挖空心思想出一些为自己解脱的借口.
2006-5-11 10:45
筋斗晕
虽然,但还是希望有这样的人
2006-5-11 11:11
天火
[quote]原帖由 [i]思念思想[/i] 于 2006-5-11 08:06 发表
难道所谓"超道德"是什么好称呼吗?道德就是道德,一些人难以理解别人的做法就挖空心思想出一些为自己解脱的借口. [/quote]
超道德是不是好稱呼,那是你的想法,別拿來套別人頭上
超我是不是好稱呼?倒想請教
這裡對從非的行爲作客觀的分析和評價,不涉及主觀評價
一些人一定要上綱上綫,只要有些非主流聲音就大爲不滿,正應了文中某些人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的例子
2006-5-11 13:16
寄奴
丛飞,原名张崇,1969年10月生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庄台镇。初二辍学,后进入某银行担任出纳,带薪考入沈阳音乐学院,1992年毕业后到广州闯荡,两年后来到深圳。
1994年8月应邀参加重庆举行的一次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义演,开始长达11年的慈善资助。截至目前,已经资助贵州、湖南、四川等贫困山区178名贫困儿童。先后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深圳市爱心市民”、“深圳市爱心大使”等称号。
2005年4月被诊断为胃癌,进入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b]5月27日在病床上加入中国共产党。[/b]
2006-5-11 13:26
寄奴
楼主效仿不了,我承认我也效仿不了,但未必就没有人能达到这个道德高度了。
如果只是和普通人一样,偶尔捐100,200的,认领个把孩子的学费,也就没有必要宣传了。
楼主这个帖子,我认为没有意义。
2006-5-11 13:32
greak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有些事情对于政府而言,非不愿,实不能也~
政府和人一样,不是万能的,而且常犯错!
2006-5-11 14:08
天火
回复 #30 寄奴 的帖子
因为你不懂
2006-5-14 21:16
niwawa
如果丛飞他孑然一身,无亲无故,那么无论做出如何大的牺牲,甚至以生命来行善,虽不一定为我辈所效仿,但必能受到我辈之钦佩与尊敬。
可惜他不是。他是有家室的人。上有老,下有小。父母、老婆、孩子一个不少。这就意味着他的所作所为不能完全按自己的理想行事,必须考虑他的家庭。赡养他的父母,扶助他的妻子,抚养他的女儿。这才是他的义务!他的责任!!他的本分!!!但是看看他!他做了什么?自己的房贷要靠父母来还,自己的女儿连幼儿园的学费也付不起!他自己还背负了巨额债务!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楷模?他唯一能牺牲的是他个人的利益,他凭什么牺牲家庭,妻子,女儿?他有这个权力吗?
以牺牲身边人去救远方人,你们认为这是道德吗???????什么无私?根本就是自私!(下面就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了,免得大家不高兴)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看“兼”这个词用得非常好。不多说了。
一个成熟的男人,应该能明白法定义务和道德追求的先后顺序。所以我鄙视丛飞。
2006-5-17 10:15
zmgo
毕竟丛飞的行为使得大多数人得益,没必要鄙视吧。:qDD+
2006-5-17 10:59
吴下小蒙
从贴子可以看出,当代无情的人越来越多了
2006-5-17 19:03
uhlan
丛飞的行为不能不让人思考。
丛飞宁肯资助社会,为何不尽家庭责任?
丛飞散尽300万辛苦钱,又留给妻子17万债务;买房要让农村的父母还货款;女儿上幼儿园无钱交费,却由爷爷代交。
丛飞腻爱受资助人,不是资助应有的方式。
一位丛飞捐助过的学生,因为要买一部MD听音乐而向丛飞索要3000元,丛飞马上寄过去。网上批判丛飞养的"白眼狼",难道丛飞没有一点责任?
2006-5-17 22:13
偷心猎人
[quote]原帖由 [i]uhlan[/i] 于 2006-5-17 19:03 发表
丛飞的行为不能不让人思考。
丛飞宁肯资助社会,为何不尽家庭责任?
丛飞散尽300万辛苦钱,又留给妻子17万债务;买房要让农村的父母还货款;女儿上幼儿园无钱交费,却由爷爷代交。
丛飞腻爱受资助人,不是 ... [/quote]
与楼上想法一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丛飞善则善了,可还没达到兼善天下的程度就以兼善天下为理想,不值效仿。
2006-5-18 00:07
guy
呵呵
精神上我很崇拜他,因为我做不到
如果人生都以功过论的话,很多人都该去死了
没必要用自己的标准来给别人的人生定格,每个人都应该是值得尊重的
所以也没有必要用别人的标准来引导自己的人生。
2006-5-18 11:43
sincery
偶对从飞的做法是不能理解的,虽然谈不上鄙视他,但还是觉得很不妥,有那个必要么?搞慈善搞得自己家破人亡?
2006-5-22 13:33
archer
同意楼主的观点,我自认效仿不了他,也不想去效仿,但我对他只有敬意,在病床上加入中国共产党,对这个不想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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