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我思我在 » 法律探讨 » 问个买房子的事


2006-2-15 20:56 zehua
土地只有70年使用权,是真的嘛?就是说好不容易买下来的房子,过70年就自动归国家了???到底70年后房子会怎么样?
可是现在上海不是还推出了50年还是100年来着的分期贷款嘛?那不是还清了贷款房子就到期了???

2006-2-15 21:39 伊州牧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出让与划拨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要谨慎区分.

2006-2-15 22:53 历史爱好者
70年后房子就不能住人了,不过政府一般情况下会给拆迁费

2006-2-15 23:00 谷风及雨
70年担心啥啊    都是买房的人 哪会真收啊  那时自有那时的策略

2006-2-15 23:23 tiger1970
现在来看是这样啊

2006-2-16 06:49 晴雪飞滩
50年还是100年来着的分期贷款
这应该是“按揭贷款”,分期付款一般是3步:签合同时付xx、封顶时付xx、交钥匙时付xx。最后一笔也就是在交钥匙的时候付清。
我还没有听说过按揭可以做到50年甚至100年的,估计你是搞错了。

在我国由于伟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以土地是国有的,附着在土地之上的建筑物可以买卖,而土地只能是有偿出租或叫租借,纯居住的建筑可以使用70年,而商住楼是50年,商业楼是40年左右。时间到了以后,国家收回土地,记住是收回土地,不是你的建筑物本身,所以会象征性的给你一些补偿。

2006-2-16 08:52 zehua
[quote]原帖由[i]晴雪飞滩[/i]于2006-02-16, 6:49:29发表
50年还是100年来着的分期贷款
这应该是“按揭贷款”,分期付款一般是3步:签合同时付xx、封顶时付xx、交钥匙时付xx。最后一笔也就是在交钥匙的时候付清。
我还没有听说过按揭可以做到50年甚至100年的,估计你是搞错了。

在我国由于伟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以土地是国有的,附着在土地之上的建筑物可以买卖,而土地只能是有偿出租或叫租借,纯居住的建筑可以使用70年,而商住楼是50年,商业楼是40年左右。时间到了以后,国家收回土地,记住是收回土地,不是你的建筑物本身,所以会象征性的给你一些补偿。 [/quote]
就是说,到时候土地被收,但是房子没收。所以要继续住,只能再交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是多少钱?似乎不是很高???
如果房子也被收,那也太不公平了吧。。。。。。。。。。

2006-2-16 08:55 tiger1970
房子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了70年,房子就一分不值了.

2006-2-16 09:27 马岱
这个东西现在考虑为时尚早,根据中国的法律土地属于国有,个人或集体都只能得到使用权,以70年的年限为界只不过给将来留伏笔,70年以后国家收回就不用再征地了,如果是提前回收比如50年以后,也只是补偿20年的土地试用费。

并不是说70年以后就一定会回收,比如现有的房屋有的产权是50年,有的产权是70年,甚至是同一栋不同单元都有不同的期限,旧房屋不少有这种情况。当然不可能那些到了50年的就会赶出去或拆除。

70年以后,房子也会烂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也有个拆迁赔偿问题(如果有人要拆迁),这个是需要谈判的,野蛮拆迁到那个时候肯定是行不通了,谈判的结果实际跟土地使用权关系不大了,只不过开发商需要重新交一次地费而已。中国的事情不完全按照法律来的,现在拆迁违法建筑还要出钱呢,因为不出钱就拆不动。

转法律探讨。

2006-2-16 10:28 chenchenpk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只能一起转让

2006-2-16 12:08 梓庭君
大家别片面的看问题,法规既然制定出来都是有依据的。还是了解一下建筑设计的法规吧。

[color=blue]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如下:
5年    临时性建筑
25年   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50年   普通建筑和构筑物
100年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3.2.1 条)[/color]

按现在的建筑质量,70年后,你的孙子曾孙还敢住过期20年的危房么?
哦,什么?你是名人?那没准会加固让人民大众缅怀的,你的孙子曾孙恐怕不会还在那里当展品吧?

2006-2-16 16:29 wnciu
楼上各位都是搞笑来的吧?

2006-3-2 22:50 庞桶
这个问题如果纯粹从法律来讲
。。。
国家到时候想收回,还真就收了

谁知道呢,就像我们的父母亲在2、30时岁时根本想不到会有下岗、交四金之类的事情一样

2006-3-6 21:37 Lepidus
深圳那边已经出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现在也没有个解决办法。只能是维持现状。

2006-3-7 17:12 虚空夜月
《周口38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在20年以下,部分业主提起诉讼——“短龄地”提前拷问房地关系》
[url=http://epaper.hnby.com.cn/dhb/t20060302_432829.htm]http://epaper.hnby.com.cn/dhb/t20060302_432829.ht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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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个案例吧,法院还没有判

2006-3-9 16:38 七月人间雪
我只想说..........难道国家吃饱了没事来收你房子?

收了你的意味着13亿人的房子都到期,都要收......

共产党还想执政吗......你也不想想

法不罚众,

2006-9-7 13:28 大风车
我们的政策是学香港的,现在香港政府该收就收,绝不手软。

2006-9-7 14:52 夏侯征西
想当年多少民族资本家,地主(注意并非官僚地主)苦心经营的财产,不是说充公就充公了吗,这事又不是没干过.

2006-9-7 15:04 apes
到底70年后房子会怎么样?

70年之后房子也到寿命了,该拆了。钢混结构的楼房,一般使用年限也就50年。

2006-9-7 15:30 强权就是公理
[quote]原帖由 [i]夏侯征西[/i] 于 2006-9-7 14:52 发表
想当年多少民族资本家,地主(注意并非官僚地主)苦心经营的财产,不是说充公就充公了吗,这事又不是没干过. [/quote]
何止民族资本家,地主,连中农都没收财产了。

2006-9-8 02:14 天宫公主
[quote]原帖由 [i]强权就是公理[/i] 于 2006-9-7 15:30 发表

何止民族资本家,地主,连中农都没收财产了。 [/quote]

其实连贫农都没收财产了(例如,大炼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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