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登闻鼓 » 【已处理】也谈版规


2005-9-21 17:32 yang780701
我知道这个帖子不是符合规定,但烦请版主看后再封。首先,我们是青年人。青年人就该有对于他人人身尊严和老一辈人不一样的想法。再看下边原封不动的转诉贵版之规定,逢水必死四个字绝对毫无礼貌可言。你这样的语气是友好交流吗?死是什么你知道吗?作为对外公开的网站,发布规定一定要字字斟酌,切不可以为自己手握封杀大权而肆无忌惮。如果超市外边挂一条:本超市严禁盗窃,逢盗必死。你还会去吗?管理部门不出三天不让他撕下来吗??
1、本版只发有关武侠与武术之类的帖子。

2、转帖请注明原作者、转载出处。

3、本版严禁灌水,逢水必死。

4 、欢迎友好交流,绝对禁止恶意人身攻击。

5、特别鼓励支持原创作品。

6、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相背的文帖删。
   再次,我今天刚刚注册,主要是对用曹操转改编的岳飞传感兴趣而来。兴之所至,随便发了一个帖子,即金庸之十大高手一文。写得不好是肯定的,但绝对没有任何违反版规之处,帖子和小说这两个词,本就不是一个定义。请版主再抬头看自己的霸王条款,你说只能写小说了吗?凡法律所未禁止的,即合法的。凡新出台的法律,对既往皆无朔及力。法律尚如此,斑竹又怎能凭个人好恶行事呢?
   中国最缺乏的是言论自由,似乎越来越多的人对此认同。可是这种风气,其实在每个人心里深深扎根。既然是大家发帖的地方,时间自然会去芜存菁。而凡是不合自己想法爱好的东西,便不容它有空间。办一个网站若也要如此,实在可悲。
   我是医生,所以知道生死不可随便拿来说事。我在考律师证,所以知道版主的规定禁不住推敲。做什么事,一定要常怀谨慎之心。版主看着不爽,大可以再封再删,删了我的用户名也无所谓。希望心里能有片刻思考。

2005-9-21 17:52 飘香剑雨
轩辕的空气还是比较自由的,楼主不能看了版规就说事。毕竟版规为了约束大家的行为,必然从严;而执行我想斑竹一定会考虑发贴者的情绪,也会从宽吧。

2005-9-21 17:55 东方未明
首先,很感谢你的意见,可能我们的言辞确有不当之处,这个我们会改进。
你的排名帖被锁,是因为排名帖本就无多大意义,讨论易水化。这个是我们笑书的规定,我并没有凭自己的喜好,任意妄为,你可以仔细翻看笑书的帖子,排名之类帖子,不知被锁过多少,而且操作人不是同一个。
此外,欢迎楼主来轩辕

2005-9-21 18:15 凝望云涛
也说两句。
排名,尤其武功排名是个很有趣的东西,可以大大激发大家的热情、活跃论坛的气氛。同时,排名也是很无聊的东西,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因此,笑书不鼓励排名也就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另外,笑书的气氛很好,杨过对我这样刚来不久的人也很客气、很热情。其实被锁贴是正常的事,楼主不必介怀,在笑书乃至整个轩辕久了,你都会很愉快的。

2005-9-21 18:19 张建昭
楼主所说的版规是很长时间以前的了,一直没有人注意,今天被楼主注意到了,言辞不当之处还请海涵。该版的如今的治版方针没有在从前的版规中体现出来,楼主是新人,产生误会是难免的,对于这一点给您造成的误解,我们表示道歉。

言论自由是必要的,但是没有哪个论坛是不删帖锁帖的,因为论坛要办好就势必要有人管理,有人维持秩序。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有规矩,自由是不可能不受限制的。同样,一个论坛有一个论坛的目标和前进方向,有一个论坛自己的管理方法,说大一点,一个论坛有一个论坛的文化。所以楼主所说的“既然是大家发帖的地方,时间自然会去芜存菁”这句话我们并不赞同,这里毕竟是私人出钱开办的论坛,而不是菜市场,只要我们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自然可以按自己的方式来管理。

楼主刚来,还不了解轩辕,轩辕的管理应该是比较人性化的。
欢迎楼主来到轩辕,也希望楼主能够喜欢这里,留在这里。

2005-9-21 18:33 马超将军
感谢楼主提出的批评和意见,版规里的言辞的确不当,管理层也将督促该区斑竹修改。

关于武侠区的武力排名问题,轩辕原先这个区这样的帖子很多的,导致这个区水帖泛滥,一些高水平的写手不喜欢就走了。关于武力排名的争论,恐怕永远不会有结果,估计写小说的人自己都不清楚,管理层认为是无意义的争论,与轩辕的文化定位不符,论坛不提倡这样的帖子,斑竹引导辩论的过程中可能会琐帖,所以斑竹的做法也请楼主谅解。

2005-9-21 20:16 義経と静御前
其实,不久之前(一两个月以前)版里郑重声明过这件事,指不鼓励排名帖的这件事,那时还是碧落做版主,之前确实有许多排名的帖子,虽然谈论的也比较热烈,但可以看出无论什么排名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确实没有太大意义。也可能是这一规定在班规里体现的不明确,造成朋友的误解,但是轩辕是绝对欢迎你来的~其实我也就来了没几个月,中间还有一大段时间没上过,但是感觉到轩辕的人非常热情。斑竹的有些行动已经成为惯例,如果朋友不适应的话还请谅解一下吧,总之希望朋友能喜欢这里~继续留下来吧~

2005-9-22 08:48 马岱
第3条的用词有些疑问,本意应该是“本版严禁灌水,水贴必删。”,但容易被理解为,发水贴的人必死。

另外“凡法律所未禁止的,即合法的”,这一条确实不适合论坛。

2005-9-22 09:50 寂寞空手道
我也插一句:

论坛上的人相互尊重当然是十分必要的。斑竹必须要尊重用户的劳动,用户也要尊重版主的劳动,这两个方面是唇齿相依的。

版规用此必须严谨,这一点楼主没说错。

如果版主在锁贴的时候能够简单扼要地说明一下,可能会更好地避免误解。

2005-9-22 12:06 慕容秋
那个所谓的版规是荡叶搞出来的 .早就米用了
论坛上的节度换得像走马灯一样勤.~~一个人上台一种管理作风~~~

哪能订那么详细的版规啊.这个跟法律不能比~~

聒耳也锁得太快了~~谁会去笑书灌啊~~人家原创放两天也无妨.有人灌水删水贴就得了呗.你还能狂加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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