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我思我在 » 法律探讨 » 关于追加被告、第三人


2005-8-19 10:15 落花风雨
1、追加被告或第三人有五时间限制?

2、被告能否申请追加被告?


自己回答先:
1、记得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申请追加在审结前即可。法院依职权追加,大概需在案件准备阶段。
2、虽然没追加过,但偶觉得是可以的。

2005-8-19 10:39 小气莱西
我说几句:

      1、追加被告,第三人时限在一审的庭审结束前;
   
    2、当事人(原、被告)可以申请(法院)追加,法院可以自行依职权追加。

    3、问一句,落花是律师?

2005-8-19 11:03 落花风雨
对这个问题,偶记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江伟搞的那个民诉草案的修改稿倒是说了,在言辞辩论终结前


偶是律师,小气兄呢?

2005-8-19 11:14 小气莱西
哦,落花原来还是师弟,呵呵。
     

    我与桶均参加的最后一届律考。

              
                   原来是同行。

2005-8-19 11:16 小气莱西
[quote]原帖由[i]落花风雨[/i]于2005-08-19, 3:03:14发表
对这个问题,偶记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江伟搞的那个民诉草案的修改稿倒是说了,在言辞辩论终结前
[/quote]

   这个问题主要考虑,给平等主体都享有二审终审的权利就可以了。

2005-8-22 08:11 张建昭
原来大诗人是律师  ,这个世界真让人费解

2005-9-2 11:13 落花风雨
大怒

早上打电话给法院,要求追加被告,被告知举证期限已过,不能追加,还让我去看证据规则。

翻遍了证据规则,莫非他根据的这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这跟追加当事人有啥关系,这不扯淡么

2005-9-2 14:01 stopisneo
这个有什么好怒啊。

2005-9-5 20:02 admw1982
第三人的问题
   民诉意见156 有规定:在案件受理后,辩论结束前 原稿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应当合并审理。

2005-9-5 20:07 admw1982
被告能不能最加被告,我觉得没必要,如果是存在2被告,看负什么责任,连带的话没有必要,反正出了钱还可以问对方要。或者你说服原告追加,不过我想这种情况,他肯定找有钱的,不会把没钱的拉进来。  如果不是连带,法院应该追加,不追加的,被告也只按自己的责任给付赔偿。
     才学习法律不久,呵呵,也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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