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8-17 20:37
蝶无痕
某甲在网吧玩游戏时,见一玩家某乙登录《传奇》‘便留心其密码。玩家离开后,甲便利用密码盗取玩家数件装备。其中有一已练至极品武器,网上叫价上千元。某乙属无业,专门为别人网上练级赚钱,此装备已练数月,请讨论,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如是,金额应如何把握
2005-8-17 21:01
轩辕苍龙
好无聊 啊...................
2005-8-17 21:26
蝶无痕
什么意思?这样灌水——太没有水准!
2005-8-17 21:30
轩辕苍龙
昏,感慨成灌水,诬陷啊?
盗号又如何?网游这东西,我们最好不要接触。
看见那些网游,我都会想到毒品。
当然,少玩些吧!
2005-8-17 22:54
蝶无痕
你知不知道什么要学术研讨?:)
2005-8-17 22:56
轩辕苍龙
我不知道,我仅知道,我在回帖,有可能被骂。
网游也有必要来个学术研讨么?
2005-8-17 23:59
勿随流水
哈哈,一种现象的出现必然尤其原因,本着存在即合理的理论,网游也有讨论的必要,何况这个事情确实是我国法律不完善导致的,讨论一下也很有意义嘛。我认为对于没有尝试过的事情没有发言权,所以痛恨网游的苍龙兄也不必如此忿忿不平么:)
我个人的意见是,应该算犯罪,但是这些新兴产业容易钻法律空子,而我国法律的完善速度总是偏慢,在完善之前这种犯罪大多数恐怕还是得不到惩处。
2005-8-18 12:00
轩辕苍龙
呵呵,我晓得了。
2005-8-18 14:40
Phil
没有必要把网游看成毒品,在国外都发展得好好的嘛,中国因为法律不完善,或者具体说,在私产上的法律不完善,导致这些法律漏洞。我们应该正视这些现象。
--不过,我不是法律行家,就旁听了。
2005-8-18 16:13
异反
按照现行法律不算犯罪,连行政违法也算不上。
只有盗取他人帐号密码上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才属犯罪,数额不大属违法。
2005-8-18 16:27
蝶无痕
有盗取他人帐号密码上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才属犯罪,数额不大属违法。
盗窃罪啊:)
2005-8-18 17:19
轩辕苍龙
那么,这样下去,入侵pc、黑掉网站不就要判死刑了?
2005-8-18 17:20
异反
[quote]原帖由[i]蝶无痕[/i]于2005-08-18, 16:27:21发表
有盗取他人帐号密码上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才属犯罪,数额不大属违法。
盗窃罪啊:) [/quote]
恭喜你答对了哈
2005-8-18 17:25
蝶无痕
[quote]原帖由[i]异反[/i]于2005-08-18, 17:20:16发表
[quote]原帖由[i]蝶无痕[/i]于2005-08-18, 16:27:21发表
有盗取他人帐号密码上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才属犯罪,数额不大属违法。
盗窃罪啊:) [/quote]
恭喜你答对了哈 [/quote]
大忽悠来了,哈哈
2005-8-24 12:00
小菠萝
这涉及到给“虚拟财产”定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好像正在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吧。
2005-8-24 17:10
花狐儿
[quote]原帖由[i]小菠萝[/i]于2005-08-24, 12:00:46发表
这涉及到给“虚拟财产”定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好像正在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吧。 [/quote]
确实!!
现在相关部门正在搞着这样的工作,新《刑法》已在讨论中,不久就会有结果。
对于虚拟物品的认定,现在国外已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近处的比如韩国、台湾(网游较发达)已经有立法规定,虚拟物品是有价值的物品,均可成为犯罪的客体。
另外,我国已有判例,是四川的,按盗窃罪论的。
再没有立法支持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看盗号者的后续行动,如果他将虚拟物品卖掉,折合成有价值的实物,认定盗窃罪应当是没问题的。
在有,现在对于网游号被盗,如果物品价值高,而且有相关证据的话,公安机关是会受理的,以前不会的。
最后,本人曾是《传奇》《传奇世界》资深玩友(四年),个人认为如果自控力较高,没有毒品那么吓人的,当然是学生的最好不要碰。。。。。。
2005-8-25 09:14
小乐乐
感觉应该算,毕竟是偷别人的“劳动成果”!
2005-8-25 09:48
stopisneo
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
如果网游产品都能被刑法认定价值的话,那法官不要郁闷死了啊。。盗窃罪,,,玩笑大了吧,怎么认定价值呢?按照市场价?
这个产品有合法的交易市场么?
要认定价值的话,要从民法改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要重新定义,物,的概念啊。要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了。
物,产品,商品的定义搞清楚之后,又要搞占有了,数据修改,丢失,到底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占有啊。。。想想就头晕啊。。
其实这种类型,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去处罚就可以了,没收非法所得,直接行政处罚,绕开刑罚。这多好啊。
2005-8-25 13:33
七公主
QQ号被盗也是一样了
2005-8-25 20:38
卫斯理
那是某些玩家把装备看得比金钱还重要,其实这些虚拟的东西算什么。
2005-8-26 15:52
花狐儿
虚拟财产有没有价值的问题对于没有玩过网游的人来说理解起来确实有困难。
在游戏里,虚拟财产是有价格参考的,收费网游都是需要用钱来冲值点卡的,点卡自然是有定价的,传奇世界有元宝,一元宝等于一人民币,而装备可以在游戏里卖成元宝,元宝又可以来冲值时间,那自然物品是有价格可以参考的了,另外大话西游里的跑环,魔兽世界的金币都是可以参考出RMB价格的。
当然游戏里的物品价格也是有起伏的,和现实生活是一样的。
现实中比如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不同的时刻价值也是不同的,而且老百姓对于这类财产到底多少钱也是不懂的呀,但我们的法律并没有否认它是有价值物吧。
2005-8-27 16:52
sangofans
[quote]原帖由[i]轩辕苍龙[/i]于2005-08-17, 21:30:12发表
昏,感慨成灌水,诬陷啊?
盗号又如何?网游这东西,我们最好不要接触。
看见那些网游,我都会想到毒品。
当然,少玩些吧! [/quote]
兄台应该这样说,中国的网游是毒品....
一个玩过韩F MU的朋友说,9C的MU比WEBZEN的MU经验多60亿
60亿,什么感念,我解释一下...
一个终极的BOSS级别的怪物,打掉经验一般在800到4000
玩家等级高那就是800---1500经验左右
等级低的玩家,也就3000---4000
.......这不是害人是什么??现在还在玩网络游戏的朋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单机游戏,才是王道^^
宁愿你玩游戏,别让游戏代理商玩你
2005-8-27 16:59
卫斯理
[quote]原帖由[i]花狐儿[/i]于2005-08-26, 15:52:04发表
虚拟财产有没有价值的问题对于没有玩过网游的人来说理解起来确实有困难。
在游戏里,虚拟财产是有价格参考的,收费网游都是需要用钱来冲值点卡的,点卡自然是有定价的,传奇世界有元宝,一元宝等于一人民币,而装备可以在游戏里卖成元宝,元宝又可以来冲值时间,那自然物品是有价格可以参考的了,另外大话西游里的跑环,魔兽世界的金币都是可以参考出RMB价格的。
当然游戏里的物品价格也是有起伏的,和现实生活是一样的。
现实中比如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不同的时刻价值也是不同的,而且老百姓对于这类财产到底多少钱也是不懂的呀,但我们的法律并没有否认它是有价值物吧。 [/quote]
我当然玩过,还被偷过,用钱买外挂,买装备,回头想想这根本是很无聊的事。
2005-8-27 17:12
灵馨蝶舞
网络盗号嘛,现在只能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有些时候连谴责都谈不上.
毕竟虚拟的东西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国的网游很奇怪的,好好的一个游戏就给代理商弄成了"练级机器"了.
2005-8-27 18:32
轩辕苍龙
[quote]原帖由[i]sangofans[/i]于2005-08-27, 16:52:00发表
[quote]原帖由[i]轩辕苍龙[/i]于2005-08-17, 21:30:12发表
昏,感慨成灌水,诬陷啊?
盗号又如何?网游这东西,我们最好不要接触。
看见那些网游,我都会想到毒品。
当然,少玩些吧! [/quote]
兄台应该这样说,中国的网游是毒品....
一个玩过韩F MU的朋友说,9C的MU比WEBZEN的MU经验多60亿
60亿,什么感念,我解释一下...
一个终极的BOSS级别的怪物,打掉经验一般在800到4000
玩家等级高那就是800---1500经验左右
等级低的玩家,也就3000---4000
.......这不是害人是什么??现在还在玩网络游戏的朋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单机游戏,才是王道^^
宁愿你玩游戏,别让游戏代理商玩你 [/quote]
单机我也很少接触,毕竟我做在电脑前不能荒废,当然,网游娱乐可以,我没有完全反对与封杀(至少我也没那权利),娱乐,娱乐,分清点ok?
偶尔我也玩玩帝国/文明系列的联机,ok?
2005-8-27 20:27
sangofans
你怎么看出我分不清了?
2005-8-27 20:31
轩辕苍龙
[quote]原帖由[i]sangofans[/i]于2005-08-27, 20:27:21发表
你怎么看出我分不清了? [/quote]
你认为玩网游好么?
我并没完全拒绝网游啊,我认为网游仅娱乐。
2005-8-27 21:28
一壶美酒
网络上个人所有的东西,应该归于无形资产范畴吧……被无端盗取当然属于犯罪!当然服务商对此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2005-8-28 01:00
sangofans
[quote]原帖由[i]轩辕苍龙[/i]于2005-08-27, 20:31:20发表
你认为玩网游好么?
我并没完全拒绝网游啊,我认为网游仅娱乐。 [/quote]
饿.....网游只能作为消遣
我基本不再会去玩网游了
我玩的那些游戏找到个规律(其实也就2个).那些+点的公式一改变,这个所谓的老版本的极品人物就是新版本的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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