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我思我在 » 法律探讨 » 请教,国内女性同性恋能结婚吗?


2006-5-10 12:50 西晋羊牯
呵呵,加拿大。加拿大比荷兰更进一步, 允许异国的朋友来加拿大完成终身大事哦。

2006-5-13 15:07 guy
[quote]原帖由 [i]冰祁步[/i] 于 2005-8-17 15:22 发表
看了大家的见解
我还不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啊 [/quote]

据我所知,中国的法律没有对性别区别有明文的标准,建议一方去相关机构改个性别,就可以如愿了,根本没有必要考虑许可不许可,而且若是两情相悦,又何必在乎名分,呵呵

2006-5-13 16:37 一般般
既然异性恋可以用婚姻来证明自已的感情,那么同性恋也应该可以。其实婚姻有时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需要,不愿说那些,既然两 个人真心相爱,双何必在意那一纸文书的话。

2006-5-17 22:09 白衣赵子龙
这个好象没有文明规定的法律
即使有法律规定可以结婚
但来自外界的舆论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

2006-5-18 10:45 亲园一晓
真不明白,冰祁步既然不便启齿,为什么还要楼主提到她的名字?这不就等于启齿了么。
    我认为,中国女同性恋不能结婚。因为中国男女比例本来就不等,男人多于女人,再让女同性恋结婚合法,那男人们选择女伴的机会就更少了。

2006-5-18 11:12 夏侯雅伯
其实女同志找男同志结婚不就行了,互相打掩护嘛

2006-5-18 11:20 无影天
其实都已经这样了还在乎那张破纸吗?
不合常理的人做不合常理的事,正合适

2006-5-20 19:39 phoenixdaizy
中国的很多东西都是假的,弄个假证明证明自己做了变性是个男的,在中国也照结婚.~

2006-5-22 21:13 一般般
请大家注意一下“结婚”在一对恋人中,心理上的意义。

很能理解同志的心情。

2006-5-23 04:43 qw101
这个好象没有文明规定的法律
即使有法律规定可以结婚
但来自外界的舆论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

2006-7-4 10:17 hengsf
既然都是女人,又没有什么损失,结婚不结婚有什么区别呢?:lol: :()

PS:目前中国是不承认同性婚姻的.....

2006-7-4 10:47 klause
法律是不允许的,但是何必将伟大的爱卑膝于法制之下?
:D 当女同结婚中国第一人,lz努力去吧!

[[i] 本帖最后由 klause 于 2006-7-4 10:48 编辑 [/i]]

2006-7-4 10:51 冰祁步
汗一下,居然又被人翻出了旧贴

有人告诉我gl和同志是有区别的
有谁知道吗?

2006-7-4 10:53 谷风及雨
我觉得很恶心   如果身边的朋友是这样的 我会马上把他(她)拉回原来的角色~~

2006-7-4 10:57 klause
那点区别在同是一个幌子下的博爱者看来是忽略不计的/故一般正常人对待这一特殊人群无论男女(性别对其无效)看法也是一样的/一些蛮邦有homo的传统纯粹来自未了去的兽性/真正像古希腊那样所谓思想上的同性恋今天根本没有--那时也就风行了一阵子,随着底比斯军队的全军覆没而消亡/

所以一切都是乱性和堕落的借口,没有阳光的人适合生活在黑暗里,即便再美妙也是有问题的,法律保护弱势,但是决不违背人道。所以探讨基本上可以结束。

2006-7-4 11:02 hengsf
bl=BOYS' LOVE
gl=GIRLS' LOVE
唯美化的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一般只能用于小说和漫画里面.现实是不一样的.

2006-7-4 11:24 冰祁步
[quote]原帖由 [i]谷风及雨[/i] 于 2006-7-4 10:53 发表
我觉得很恶心   如果身边的朋友是这样的 我会马上把他(她)拉回原来的角色~~ [/quote]

那你自己还不是 :q(+

2006-7-4 11:56 hengsf
冰凌小姐还是太小了,希望能找到完美的男子

2006-7-4 13:00 岳小羽
有什么好讨论的,到了年龄直接去民政局办证不就得了!给办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法院不给办的话有两个选择:1、转入地下;2、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有两种可能:1、胜诉,问题解决;2、不予受理或者败诉,转入地下。不服判决上诉从略。

[[i] 本帖最后由 岳小羽 于 2006-7-4 13:03 编辑 [/i]]

2006-7-4 14:26 谷风及雨
[quote]原帖由 [i]冰祁步[/i] 于 2006-7-4 11:24 发表


那你自己还不是 :q(+ [/quote]

对事不对人   反正同性恋我是觉得恶心的   不是针对谁谁啊

我?完全正常的人:lol:

2006-7-13 04:50 阿卡丽
虽说没看到什么明文许可,但是网上很多同志结婚的仪式照片和帖子阿,我想你们自己举办因该没关系吧,反正现在同居都没有非法一说

2006-7-22 14:45 dasha1989
啊哈哈哈......我们身边的同志真多!!:lol:

2006-8-2 09:58 飞将奉先
别说同性恋结婚了,现在连事实婚姻都被费了。
中国规定婚姻要登记才生效。配偶双方要为异性。
这种情况就要“结自己的婚,让法律去滚吧”:()

2006-8-8 11:15 水色琉璃
[quote]原帖由 [i]冰祁步[/i] 于 2005-8-17 15:22 发表
看了大家的见解
我还不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啊 [/quote]
你有毛病= =问这种问题。你是么?

[quote]原帖由 [i]酒魔剑仙[/i] 于 2005-8-21 10:40 发表
对les/gay虽然能接受其感情,但是不能接受其行为,尤其是gay。实在是太恶心了。 [/quote]
你不能接受其行为,光接受情感有屁用,不要逼着我鄙视你,你的情感和行为是分离的?![quote]

原帖由 [i]萧如飒[/i] 于 2005-8-22 19:43 发表
唉……
真真羡慕清姐……起码可以在一起……
[/quote]
是如飒?= =+++你这小姑娘什么时候也跑来混了来者?

[[i] 本帖最后由 水色琉璃 于 2006-8-8 11:31 编辑 [/i]]

2006-8-11 22:52 吴下小蒙
[url]http://www.love0.com/forum/1213264.html[/url]

中国第一对女同性恋婚纱照暴光

2006-8-22 01:48 慕容心
[quote]原帖由 [i]谷风及雨[/i] 于 2006-7-4 14:26 发表


对事不对人   反正同性恋我是觉得恶心的   不是针对谁谁啊

我?完全正常的人:lol: [/quote]
南部大人那是是travesti(异性装扮者)....三十年前同性恋是被认作精神病,三十年年后精神病就是反对同性恋的人了....


上个星期在市中心闲逛时,见识了一下世界同性恋运动大会。。。本来没什么的。。。他们竟在大街上派送套套(。。。还要给偶两个:q??+)。

2006-8-22 05:13 酒魔剑仙
[quote]原帖由 [i]水色琉璃[/i] 于 2006-8-8 11:15 发表

你不能接受其行为,光接受情感有屁用,不要逼着我鄙视你,你的情感和行为是分离的?!
是如飒?= =+++你这小姑娘什么时候也跑来混了来者? [/quote]

感情和行为本就是分离的,只有小孩子才事事依着性子。感情和行为完全挂钩说得好听是直肠子,说得难听就是做事不经大脑。

[[i] 本帖最后由 酒魔剑仙 于 2006-8-22 05:29 编辑 [/i]]

2006-8-22 11:17 谷风及雨
[quote]原帖由 [i]慕容心[/i] 于 2006-8-22 01:48 发表

南部大人那是是travesti(异性装扮者)....三十年前同性恋是被认作精神病,三十年年后精神病就是反对同性恋的人了....


上个星期在市中心闲逛时,见识了一下世界同性恋运动大会。。。本来没什么的。。。他们竟 ... [/quote]

随你怎么说   反正我身边不可能出现gay或les  如果有我也会拉他们回正道

2006-8-22 11:34 司徒苍月
至少可以总结出一点,冰冰高中没有特别优秀的男生B),所以取向上有点与大众不同

不支持不反对

不过有个网友曾提及他以前一个同学的经历,评论是对性的追求>>对爱的追求

耽美小说里写的大部分都是家的,更多是放纵

2006-10-23 00:35 林抑扬
能做的或有权做的不代表适合做或应该去做,意思自治不代表可以权力滥用,“恋爱”自由不代表无限“婚姻”,人是应当遵守大自然的法则的~

2006-10-23 22:46 gswwygj
:qgod+

2006-10-24 22:41 仆射
不可以的。婚姻法虽未明文规定禁止,以民事法律的原则“不禁止就能为”的意思来看是似乎也可以的,但是民法有一基本原则是“公序良俗”,同性结婚是有碍这一点的,至少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是这样的。

2006-11-9 14:49 DECO
中国的传统道德观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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