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16 11:10
庞桶
【情况简介】
一爷们,与女友准备结婚,购买预售房屋一套。
首付十余万(有证据证明是男方个人出资),贷款三十万(未动用女方公积金),十五年还贷(还贷总额约为六十万)。
与购房价相比,房屋增值2~3千1平方(70余平方)
当时因为考虑肯定是共同还贷,故产权人名字两人并署。
现因“种种原因”(官方公布“性格不和”),掰了。
现将要交房,双方尚未就此问题展开正式会谈。
【问题一】
如协调成功,则去掉女方名字的行为性质为“部分产权转让”,按新规定在购得房屋两年内实施“产权转让”(包括部分转让),将交纳5%的营业税!
为规避此税,则进行产权公证(女方明确表示放弃),两年后再办产权转让手续的办法是否可行?
【问题二】
如协调不成,将如何处置?
2005-6-16 11:11
庞桶
庞老其实已有计较,我就是不说
先看看大家的意见
2005-6-16 11:54
小马爱犬屋
把房子卖了,一人一半。
2005-6-16 14:24
步月
叙述得不是很清楚啊。
究竟掰的时候房子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呢?
是已经全部付清,还是怎么样呢?
2005-6-16 17:30
慕容翩翩
好象和我一个朋友经历很象呢.......
真的很麻烦....
不过困扰他的更多是分手之痛.....
跑题了^_^8好意思...
2005-6-16 17:41
庞桶
[quote]原帖由[i]步月[/i]于2005-06-16, 14:24:35发表
叙述得不是很清楚啊。
究竟掰的时候房子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呢?
是已经全部付清,还是怎么样呢? [/quote]
[quote]一爷们,与女友准备结婚,购买[color=red]预售[/color]房屋一套。
首付十余万(有证据证明是男方个人出资),贷款三十万(未动用女方公积金),十五年还贷(还贷总额约为六十万)。[/quote]
[quote]现[color=red]将要交房[/color],双方尚未就此问题展开正式会谈。[/quote]
2005-6-17 01:50
气流
[quote]原帖由[i]庞桶[/i]于2005-06-16, 11:11:14发表
庞老其实已有计较,我就是不说
[/quote]
庞老的计较别是房子由辩护律师代管二十年吧?
2005-6-17 09:54
小气莱西
我凑个热闹,先说楼上的表述“辩护律师”仅适用在刑事审判特指被告人的律师
本案中只能讲代理律师。
1、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
2、房屋出资人明确只有男方一个;
3、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女方就贷款30万尚未偿还部分的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4、男方的权利为首付10万,及贷款30万已经偿还的全部和尚未偿还部分的另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并且首付10万应当归男方所有。
具体如何处置为好看看再说。
2005-6-18 22:55
TOP
能约定产权转移当然最好。如果不行,那我有点不成熟的想法。
暂不办理“产权转让”,保留两人共同对房产的属权。
该房产出租,所得收益还贷。赢余或不足部分由两人约定分配或者分担(平分或者按个什么比例)。
等2年以后,或者更长时间以后(避税),再作分割。
由于是两个产权署名,不必担心权属保障问题。
男方所支付首付10万部分的利益,应当双方作出约定。或者女方承诺多少时间内支付给男方首付的50%(可以考虑价格上涨而增加一些)。
又或者双方同意在将来分割的时候男方可以多占多少比例。例如男方得62.5%(25%+75%÷2),女方得37.5%(75%÷2)。
如果协调不成,那当然是法院判决了。
还是能够协调成的好,毕竟法律规定的产权归属依据就是产权证署名人。这哥们肯定是亏了,自己定个底线,好说好散吧。
2005-6-18 23:19
爱上三国的女人
大汗,居然吧自己的业务搞到论坛上来,做人要厚道
2005-6-24 14:25
庞桶
也是让大家引以为戒吧,没铁板订钉之前确实要慎重
不过话说回来,换我身上肯定也是写两名儿,男同志要是抠的那么死就没劲了
基本同意忠鼎伯的意见,关键是诉由比较难定
to TOP:恐怕共有的模式不现实了,你想,两个人啥关系没有了,还一起还贷?
2005-6-25 01:29
吕布貂蝉
你想,两个人啥关系没有了,还一起还贷?
重点是 2人啥关系都没了~~难道还住一起啊~~
2005-6-26 18:09
村里我最帅
协调不了那就打官司
2005-6-29 14:19
落花风雨
[quote]原帖由[i]小气莱西[/i]于2005-06-17, 9:54:50发表
我凑个热闹,先说楼上的表述“辩护律师”仅适用在刑事审判特指被告人的律师
本案中只能讲代理律师。
1、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
2、房屋出资人明确只有男方一个;
3、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女方就贷款30万尚未偿还部分的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4、男方的权利为首付10万,及贷款30万已经偿还的全部和尚未偿还部分的另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并且首付10万应当归男方所有。
具体如何处置为好看看再说。 [/quote]
基本同意小气兄观点
实际上就是把所有已得的和期得的利益全部都加和,然后两人一分就是了,因为首付是男方交得,所以他多得10万。
另外,小气兄第1条表述的有些随意,虽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是存在的:)
诉由的话,就以分割共同财产起诉吧,勉强说得过去:)
2005-6-30 10:33
小气莱西
[quote]原帖由[i]落花风雨[/i]于2005-06-29, 6:19:50发表
另外,小气兄第1条表述的有些随意,虽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是存在的:)
诉由的话,就以分割共同财产起诉吧,勉强说得过去:) [/quote]
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color=red]夫妻[/color]共同财产。
表述得欠精确了。
诉由以财产分割(即分割共同财产)——支持。
2005-6-30 19:33
六韬五略
[quote]原帖由[i]小马爱犬屋[/i]于2005-06-16, 11:54:27发表
把房子卖了,一人一半。 [/quote]
这个提法没错,这样大家钱都到手,都有钱分,律师也省事。
2005-6-30 19:36
六韬五略
哦,原来是还没结婚,审题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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