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炎黄春秋 » 民族英雄的定义和人类的生命价值


2005-6-6 19:23 赵丰年
民族其实是一个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当然这个群体一般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这个群体利益受到其他群体危害、或者想危害其他群体获得利益时,为这些行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被这个群体尊敬,就是民族英雄。
  
  不同民族之间利益有冲突。如果冲突发生,不维护自己民族利益的人而又不受伤害的只是极少数人。在网上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就是这样的人,他们无意理解受害的痛苦,也不会为受害者解决什么问题。但他们改变不了受害者有民族主义倾向的事实。
  
  那么,是不是民族主义者可以站在本民族立场上不择手段的伤害他族才是最好的选择?并不见得。实际在人类历史上,人类不但可以和平相处,而且和平相处共同合作得到的益处比互相伤害大得多。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不是动物不同物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而是通过宗教、道德等各种因素使得社会分工合作,民族互相融合。
  
  如果承认这个这个道理。民族英雄的基本上标准应该是这样的:以汉族为例,汉族有自己生存权力,但没有侵害其它民族生存的权力。五胡时代,冉闽将军在民族冲突中灭绝了整个外来的竭族,虽然是为汉族抵抗外族,但连无辜的百姓也屠杀,我个人并不认为他是民族英雄。同样他们也不认为唐代在西域侵略扩张的人是民族英雄。但宋代岳飞、汉代卫青、霍去病等人是在汉族人民生存权力受到严重危害时奋起反抗,所以的确是民族英雄。
  
  当然如果不承认这个道理,认为世界上不存在尊敬人类生命价值的准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那么金兀术自然和岳飞没有道德区别了。希特勒成吉思汗这些杀人恶魔也自然可以成为民族英雄现在。大多数德国人并不认为希特勒是民族英雄,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已经让他们认识到,希特勒的行为是不符合德国人利益的。这当然也包括他们对其它国家人民生命价值的尊敬。
  
  我自己以这个为标准,划分和绝对的民族主义和虚无主义界线,如果中国或汉族生存或平等权力受到侵害,那么我坚决站在本民族利益立场上。为此曾被被此坛指责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如果有人主张中国或汉族侵害他人,我也坚决反对。我在网上也多次被称为”卖国贼“(民族虚无主义者)。
  
  让我惊奇的是,有些人的民族虚无主义不是出於对其它民族生命价值的尊敬,而是出於对本民族人民生命价值的蔑视。
  
  对岳飞的观点,实际上反映对某个民族的感情。当你喜欢这个民族,自然为了增加民族凝聚力,争取用岳飞精神在下一次民族冲突中用团结增加自己的力量,免受危害。当你不喜欢这个民族,或者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其它民族上,自然也不喜欢为这个民族做贡献的人。
  
  感情一般是不能勉强的。中国社会矛盾尖锐,受过迫害的不少,恨屋极鸟,认为中国人是劣等人,痛恨整个民族的也不少。如果他们对现在中国人被屠杀几百万、或者几千万都无所谓的话,那古代汉族被金人屠杀几百万、被蒙古人屠杀几千万,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怎么可能对岳飞、文天祥有好感?
  
  其实这也是个对人生命价值的不同看法。现代中国对人命价值不太重视,岳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金兀术屠杀抢劫自然就没有多大分别了。只不过,这是中国比较特殊的社会现象,当持有这种价值观时,最好不要自称是西方自由主义者,否则容易把人家给糟蹋了。
  
  宋金战争时,女真人没有掌握先进生产技术,生活贫困,抢劫物质丰富的汉族财富可以迅速提高生活水平。他们讲的阿尔泰语言和汉语差别比英语还大,对汉人屠杀抢劫毫不留情,这是典型的两一些个民族冲突,汉人保护自己不得力,履遭痛苦,当岳飞等人的军队取得一些成功时,遭受痛苦的百姓自然尊敬他为英雄。这是典型的汉族民族英雄。其它民族,如果尊敬汉族人民生命价值,也会尊敬岳飞为英雄,同样,汉族人如果尊敬其它民族生命财产,也会尊敬其它民族的民族英雄。
  
  对生命价值观的不同看法,使民族英雄的概念有点模糊。金兀术带领女真人靠抢劫获得财富,如果能够占领全中国,使女真人成为中国的统治种族,恐怕也不会缺乏赞美为民族英雄的声音,当然,这些声音不会出於其它民族的受害者。
  
  其实,当时绝大多数侵入中原的女真后代,人已经被蒙古人屠杀灭绝,后来他们的另一个分支又用武力征服了中国,由於自己文明程度的落后,他们放弃了自己的语言,学习了汉族的语言文化,成为中国人。而今天,人民已经和睦相处,甚至相互融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汉族人民万幸不需要岳飞再对抗女真来保卫他们的生命财产。但是,并不是没有其它民族国家入侵的危胁。不过才半个多世纪前,中国人又遭日本、俄罗斯等外族野蛮入侵,中国人做的是八、九百年前做的类似的事情。岳飞被外族入侵的受害者尊敬,是很自然的。
  
  是否尊敬岳飞的事迹,实际上是否尊敬当时被屠杀被中国的百姓的生命价值。也是是否尊敬现代中国百姓生命的价值。 这实际上是个感情问题。感情是不能勉强的但奇怪的是,国内教科书的主编者,似乎并不尊敬中国的生命价值。这样的国家,社会矛盾激烈是不可避免的。

2005-6-6 19:33 桓大司马
赵先生好文,鞭辟入里,现在还真有一帮因为痛恨本民族而痛恨本民族的英雄的角色

2005-6-6 19:53 马超将军
翻开史书,草菅人命几乎比比皆是,对生命价值的蔑视可见一斑。正因为这样,才出现多次惨无人寰的屠杀。

一个民族如果对他自己同胞的生命都漠视,那这个民族遭到灭绝性屠杀也就不奇怪了。

2005-6-6 20:25 義経と静御前
[quote]原帖由[i]马超将军[/i]于2005-06-06, 19:53:58发表
翻开史书,草菅人命几乎比比皆是,对生命价值的蔑视可见一斑。正因为这样,才出现多次惨无人寰的屠杀。

一个民族连对他自己同胞的生命都漠视,那这个民族遭到灭绝性屠杀也就不奇怪了。 [/quote]
反对!并不是“一个民族对他自己同胞的生命漠视”,而是某些人“对他自己同胞的生命漠视”。在中国,由于自古提倡的是“人治”因此法律几乎就只是给下层平民的约束。并且,官员们有很多都不会看到民间的疾苦,而只顾自己享乐的也就大有人在。恐怕这些人在他们草菅人命的时候都根本不会有这个概念,认为自己在草菅人命,并且这种浑官,在那个人治的时期是不可能消失的。这样一来,在官员中就很容易出现那些你所说的“对他自己同胞的生命漠视”的人了

在今天,虽然我们已经进入法制社会很长时间了,但是尤其在一些小地方,天高皇帝远,地方政府认为中央管不过来了,往往还是实行的是人治(表面法治,实际人治)。我也是很痛恨那些地方政府官员的。但是,并不是我们的民族怎样怎样,民族是没有劣跟性的。千万不要太过悲观了啊~

2005-6-7 12:40 杨少凡
原来楼主心目中的英雄只能挨打乎?悲哉,无怪今日英雄流血又流泪,无人愿当英雄也.

2005-6-7 22:11 羽扇纶巾
[quote]原帖由[i]杨少凡[/i]于2005-06-07, 12:40:38发表
原来楼主心目中的英雄只能挨打乎?悲哉,无怪今日英雄流血又流泪,无人愿当英雄也. [/quote]
不是无人愿当英雄,而是英雄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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