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18 22:20
碧落赋
武侠世界:古金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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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古龙金庸武侠世界新解
王健
如果只有金庸,没有古龙,汉语世界将会如此寂寞,如果只有李寻欢,没有萧峰,江湖将黯然失色。无数读者被古、金二位大侠倾倒,近日一本全面点评古金武侠小说,解读江湖情怀的读本——《古金兵器谱》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
与金庸追求中和平正的理想境界不同,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与古龙笔下的林仙儿等情色女子不同,金庸书中的女子绝大多数是柏拉图式爱情的中毒者,如阿紫、赵敏、小龙女等。本书作者王怜花引用海子、西川、臧棣、麦芒等诗人的诗篇来解构古金小说中胡一刀之与苗人凤、西门吹雪之与叶孤城间的快意恩仇、《笑傲江湖》中“万物滋长”的道理和古金小说中谋篇布局,行文运字的不二法门,使读者了解二位大侠纵横江湖半个多世纪,追随者遍布全世界的独门秘诀。
《古金兵器谱》作者“浪迹”江湖多年,本书见解独到、深刻,文词优美且上和天道,哲理暗藏,可读性极强。
适合人群:行走江湖的武林人士
阅读指数:★★★★★
出版日期:2002年10月
阅读障碍:非武林人士读来可能味如嚼蜡
2005-5-18 22:21
碧落赋
自序:我的江湖
作者:王怜花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那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第二天中午12点前读完,因为12点前必须还给租书店。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但王枫此人很重要,因为他只看金庸,不看古龙——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仍然看不上古龙。这是有代表性的一种阅读标准,其经典表述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是武侠。”不瞒诸位,当年我和王枫的看法一模一样。看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倚碧鸳书神侠”后,别的武籍一看,最多是“紫霞神功”的水准,不入法眼。当时我住北大32楼307,斜对面304住着一位同班大侠韩荣刚,他读完金庸后,又将古龙、卧龙生、柳残阳、独孤红、诸葛青云、司马紫烟、温瑞安,以及海淀良友书店的所有武功秘籍一网打尽。本科四年,他专攻武学,但考试都能过,是个奇才。且说有一天我在他桌上看到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随手一翻,读到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我不禁笑出声来,我知道这是轻蔑的笑声。我说,这种烂书你也看。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多年后的某一天我猛然醒悟:韩兄那一笑是大智的一笑)。这之后的又一天,我看到我所敬佩的师兄邱小刚毕业后路过北京,随身带着《陆小凤》。后来又知道邱兄当时是心生厌倦,出走鄂伦春,只身所带竟然就是古龙。到了1989年的夏天,我突然迷上了古龙,说来脸红,看的第一本古龙正是小李飞刀,海天出版社1988年版,此刻仍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书架上。十多年来,我发现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古金。2000年夏天,我和沈灏在广州的木兰英酒吧谈古论金,我说看了古龙再看金庸,觉得金庸太重,就会更喜欢古龙。沈灏说会有一个否定之否定,最后又会重新喜欢金庸。
我时常想,造化是多么的神秘和奇妙:既生金,又生古。假如江湖上只有金庸,或者只有古龙,那将是我们多大的遗憾。作为一个汉语的热爱者,我常常会对造化深怀感恩之心:在汉语支离破碎苦难深重的20世纪,上苍还是同时赐予我们金庸和古龙所创造的汉语奇迹。
对我来说,金庸和古龙的书,不仅给我带来阅读的快乐,带来愉悦和慰藉,而且也加深我对道路问题的迷恋——这是我长久关注的问题。《古金兵器谱》,是我对古龙和金庸书中一些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一种描述。在这背后,是威廉·詹姆斯的一句话:“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2005-5-18 22:22
碧落赋
1.风尘外物,妙僧无花
作者:王怜花
我真想谦卑下跪,可是让我跪在谁的面前呢?
——克利
我初上万科周刊BBS玩的时候,注册的名字用的是“无花”,几天后,改用“王怜花”。几个月后,我发现,已经在坛子上——主要是在《经济人俱乐部》——很有名气的“面朝大海”改用“无花”作马夹。我想说的是,至少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喜欢“无花”这个ID。
在《楚留香传奇》系列中,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楚留香的陪衬人,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妙僧无花。在《血海飘香》中,无花是真正的主角。无花的绝技是“迎风一刀斩”,古龙写无花,用的也是迎风一刀斩:惜墨如金,于惊鸿一瞥中绝才惊艳。《血海飘香》共二十七章240页[珠海出版社1998版],只有六章写到无花。第一次写到无花,是在第三章第二十页,无花并未出场,而是通过楚留香和宋甜儿、李红袖、苏蓉蓉三女的对白先声夺人:
他笑着道:“你最想见的人是谁?当今天下,谁的琴弹得最好?谁的画画得最好?谁的诗作得令人销魂?谁的菜烧得妙绝天下?”
他话未说完,李红袖已拍手道:“我知道了,你说的是那妙僧无花。”……苏蓉蓉温柔笑道:“我听说此人乃是佛门中的名士,不但诗词画书,样样妙绝,而且武功也算是高手。”楚留香道:“岂止是高手,简直可说是少林弟子中的第一高才,只可惜他……他实在太聪明了,精通的实在太多,名也实在太大,是以少林天湖大师册立未来掌门时,竟选了个什么都比不上他的无相。”
李红袖道:“像他这样的人,对这种事想来是不会在意的。”
楚留香拊掌道:“不想李红袖竟是无花的红颜知己。”
主角先不现身,而是通过别的人物的转述来诱发读者的想像,这是叙事学上的惯用招数。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用这段对白,是因为这段话非常重要,是在无花还没出场的情境中已写出了无花的风姿和命运,尤其是命运。以无花之才具,天湖大师不立他而立无相,已隐隐可见无花身上必有另一种令人不安的东西。而对此,无花本应像李红袖说的那样“不会在意”,可是身世和野心令他对此是“很在意的”。不过,这种在意却不是左冷禅式或者岳不群式的,而是无花式的——这样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到了第八章,无花本人才出场,出场前还先铺垫他的琴音。此时楚留香正和中原一点红激战西湖:
烟水迷蒙中,湖上竟泛着一叶孤舟。
孤舟上端坐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扶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这是无花出场时古龙对他的描写,所谓惊为天人。请注意关于无花相貌的用语,对比一下《世说新语》中对那些名士相貌的措辞:
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
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
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
裴令公有隽容仪……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在魏晋时代,汉人开始形成“文采风流”的审美价值观。隽朗的容颜,高蹈的言谈举止和必不可少的才学,综合体现在一个人身上,就形成一种“风姿”,而人本身就成为一种艺术品。古龙笔下的无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艺术品。
无花再次出场,已到第十六章:
一个人飘飘自后堂走了出来,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正是那妙僧无花。
最后三章才浓墨重彩写无花。在莆田南少林寺中,楚留香、无花和天峰大师泡茶那一节,于无声处惊心动魄。三个人心照不宣地演绎一场生死茶会,表面波澜不惊,心底波涛起伏。在生死关头,三人在谈吐中所表现出的机锋、定力和风度,都是汉人传统中最精妙的精神写照。
在戏的大幕就要落下时,楚留香对无花有一个评价:“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无论多卑鄙、多可恶的话,你竟都能用最温柔、最文雅的语调说出来。”这之前,他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只可惜那时我纵然怀疑世上的每一个人,也不会怀疑到连琴声都不愿沾着杀气的无花身上。”楚留香说。而无花则说:“你我的友情,到现在所剩下的,已不如眼睛里的沙粒多了。”
既已如此,他们之间免不了要有一战。当无花败于香帅时,无花的神色和古龙的笔调一样冷静:
“很好,我今日总算证实,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
他的语调那么平淡,就像刚才证实的只不过是场输赢不大的赌博而已,任何人也听不出他已将生命投注到这场赌博中。
楚留香叹了口气,道:“你虽已输了,但无论如何,你的确输得很有风度。”
无花发出一声短促的笑,道:“我若胜了,会更有风度的,只可惜这件事已永远没有机会证实了,是么?”
楚留香黯然道:“不错,你的确永远没有胜的机会了。”
无花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形象的最好的写照,他说:“楚留香,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让那种人沾我的一根手指。”说完,他就自尽了。他是太骄傲了。普天之下,或许只有楚留香、西门吹雪、李寻欢、叶孤城、陆小凤这样的人才配和他做朋友或对手。不错,骄傲,还有孤洁,是他的本性。对“洁”的境界的追求,是汉人形象中另一个重要的传统。这样的人,必须忍受孤独和寂寞,并且绝不妥协。无花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他的辞典中,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这样的俗语。按书中的安排,无花是反面角色,但当你看完全书,挥之不去的竟然只是无花的“孤洁”的形象,这可能是叙事学上人物有时不受作者控制的经典案例,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司汤达的于连。《世说新语》所谓“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那正是无花的风神。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只用了几天就放弃“无花”这个ID呢。除了我很不喜欢古龙在《大沙漠》中让无花复活变成“吴菊轩”这个狗尾续貂的安排外,我以为如今的江湖,如今讲汉语的地方已容不下无花这种人了。此外,无花的问题在于他的心胸不够宽广,身世遮住了他的双眼,使他看不清自己和世界,而他本来是可以有更广阔的道路的。如果用三重境界说来衡量的话,无花只到达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重境界。相比之下,另一个和尚,金庸《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到达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最高境界。
2005-5-18 22:22
碧落赋
2.走过大地不留痕迹,那无名的老僧
作者:王怜花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地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像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
“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像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万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惟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2005-5-18 22:23
碧落赋
3.活着,三个不一般的和尚
作者:王怜花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旧作《厌倦十四行》
我读初中时使用的英语课本中,常会有一些格言或谚语,是用来帮助理解某些单词、语法或惯用法的。我记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Weeattolive,notlivetoeat.——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饭。”那是为了加强对一个句式和“eat、live”这两个单词的理解吧,同时,当然了,话中还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要我们自己领会。1991年的某一天,在写《厌倦十四行》时,我觉得我领会了这句话。在诗中,我写道: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我认为我理解得很深刻了。在古金的江湖上,除了无花和无名老僧外,有三个不一般的和尚,也以各自奇异的命运和态度,帮助我们理解“活着”和“吃饭”的意思。他们是老实和尚——一个集虔诚老实的圣徒、心狠手辣的杀手和油滑狡黠、装疯卖傻的老江湖于一身的古怪和尚;虚竹——一个想一辈子做和尚最终却被逐出空门的老实人;不可不戒大师——一个压根就没想做和尚最终却被逼做了和尚的采花大盗。
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凤》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象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凤》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尚黑吃黑死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件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像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姗姗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像,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作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惟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2005-5-18 22:23
碧落赋
4.艺术家生涯,李寻欢
作者:王怜花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象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身心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的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隆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扮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2005-5-18 22:24
碧落赋
5.江湖情色之一,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作者:王怜花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西川
1984年我还年轻,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作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情色小说”、“情色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色情,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情色”。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遗孀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情色课。
“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
“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
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倒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得无动于衷,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
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地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与段正淳有私情,那倒没什么;对付段郎的手段,就叫当时的我开眼了。
桌上一个大花瓶中插满了红梅。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炕边点着的两支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这是调情的起兴。紧接着,
马夫人道:“……我只是记挂你……我身在信阳,这一颗心,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在你的身边?”她越说越低,萧峰只觉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的,说不出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萧峰虽感诧异,脸却也不由自主地红了。
狐媚偏能惑主,骆宾王所言不虚。金庸书中少有此类尤物,能与之匹敌的,只有《鹿鼎记》中的洪教主夫人。接下来的调情颇为情色。
马夫人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嗯,你不过是又来哄我空欢喜一场。”段正淳笑道:“怎么是空欢喜?我立时便要叫你真正的欢喜。”
然而这一回叙事的主动权在马夫人手里。她知道得不到她的段郎,便早早下了毒,又绑了段郎,然后一口一口咬段郎的肉,重新体验一次小时用剪刀剪那得不到的花衣裳的快感。绑和咬的真谛,后来看多了西片才明白。恐怖的是,马夫人做这些事时,却是“口中呜呜呜地腻声轻哼,说不尽的轻怜蜜爱”。这等情景,没有亲历是很难体会的。
之后白世镜出场,我们又知道了马夫人喜欢被叫“贱人”,喜欢被打巴掌,像《鹿鼎记》中的建宁公主。之后在她和萧峰的对答中,我们除了知道大骂脏话也能给她快感外,还知道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只因萧峰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洛阳百花会中没看她一眼而心生怨恨:
“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以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别忘了此时马夫人已被阿紫整成废人,她竟还以说出“带头大哥”的名字为诱饵,要萧峰抱她吻她。
这就是马夫人,金庸书中绝无仅有的人物。古龙书中虽多情色描写,但也只有林仙儿可以匹敌。马夫人,她的段郎叫她“小康”,“老色鬼”白世镜叫她“贱人”,萧峰叫她嫂夫人,而她是有名有姓的,她叫康敏。
1984年金庸的马夫人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1989年当我读完《多情剑客无情剑》后,我想马夫人终于找到了对手:林仙儿。说起来金庸书中的情色女子真是绝无仅有(可能只有马夫人和洪夫人),绝大多数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中毒者,比如阿朱,阿紫,小昭,赵敏,程灵素,郭襄,仪琳……比比皆是。古龙书中的情色女子是很多的,不过写得好的,能与马夫人匹敌的,大概惟有林仙儿一人。
2005-5-18 22:25
碧落赋
6.江湖情色之二,林仙儿
作者:王怜花
有一句俗不可耐的格言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林仙儿是这句格言的信奉者和实施者。百晓生兵器谱上前十名的人物,林仙儿试过大半,除了如意棒太老,小李飞刀没搞定外。以美色和另类功夫搞定男人尤其是有名的男人,这件事本身让林仙儿兴奋。而对付不同的男人,林仙儿的手法也是不同的。
依书中的出场次序,林仙儿勾引的第一个男人是李寻欢。她用的是脱衣秀加言语挑逗的方法。在那小酒店中,当她除了面具外慢慢脱光在李寻欢面前时,她说:
“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样子,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接下来,她除下面具:
这赤裸着的绝代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用不着说话。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她在等待,也在邀请(此句`绝妙)。
可惜这次她碰上的是李寻欢,没有得逞。因此第二次见李寻欢时,她改用另一招,说从小暗恋小李,正好又住在小李的旧居,“当我知道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我兴奋得简直没法子睡觉……这屋里的所有东西……我都没动过……那床上,枕头上,还留着你的气息……”看官,这一招的威力,实不逊那脱衣秀,无奈小李还是不吃招。从此能让她兴奋的就变为陷害小李了。
林仙儿对付兵器谱上排第七的青魔手伊哭,用的是受虐的把戏(马夫人对段郎用的是虐待)。古龙写道:
伊哭将她的头发抓在手上,越抓越紧,仿佛要将她头发全部拔下来,林仙儿虽已疼出了眼泪,但水汪汪的眼睛里却露出了一种兴奋的渴求之色,眯着眼瞧着伊哭,呻吟着喘息道:“你为什么只敢抓我的头发?难道我身上有刺?”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话,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伊哭突然反手一掌掴在她脸上,接着,就紧紧抓住她的肩头,用力拧她的身子。林仙儿身子突然颤抖起来,却不是痛苦的颤抖,而是兴奋的颤抖,她的脸又变得滚烫。伊哭一拳打在她的小肚上,嘎声道:“贱货,原来你喜欢挨打。”林仙儿被打得全身都缩成一团,呻吟着:“你打,你再打,你打死我吧……”她的声音里竟也没有痛苦之意,却充满了渴望。
到此伊哭没有理由不被搞定。之后林仙儿又让伊哭去和阿飞火拼。因为,“比征服一个男人更愉快的事,就是在同一个晚上征服两个男人,再让他们去互相残杀”。
林仙儿对上官金虹、荆无命、郭嵩阳、吕风先,都有各自的一套。然而她最高妙的手段,是对阿飞的。他每次都要挑起阿飞的情欲,然后又不给他,用的借口是:“我要等结婚时才给你。”实际上是:“每个人都可以,就是阿飞不可以。”最厉害的是,有时她会用“手”(只用手)帮阿飞“解决”。这是只有古龙能写得出来的文字。金庸是不会也不敢这样写的。最终古龙安排林仙儿做了妓女,这是一个有想像力的命运安排,就好像命运要让她一辈子都以极端的方式用身体和男人打交道。
古龙书中的情色文字颇多,其中最经典的当推《护花铃》中郭玉霞与石沉偷情那一段:
罗帐再次坠下,但却有一只莹白如玉的修长玉腿,似乎耐不住帐内的春暖,缓缓落到床边……小腿曲起,一只纤掌,轻轻伸出罗帐,抚摸那纤柔娇美的玉足,直到帐中嘤咛一声,小腿突然伸得笔直,纤秀的足尖也笔直地伸挺着,还带着一丝轻微颤抖,就像春风中的柳枝。
这一段真是江湖情色之绝学,不难从中看出郭玉霞充分享受了性的欢乐,相比之下,我要说,林仙儿其实是很不幸的,因为性事于她已不是目的,也不是享乐,而只是征服男人的手段。我很难猜测在她不计其数的性事中,是否有一次无功利的(康德意义上的)、审美的高潮。因此,林仙儿是个不幸的人。她很聪明,但缺少智慧,终于暴殄天物(天物就是她本人)。有一条修行的路是通过放荡而阅人历事,终成正果,如未央生。但林仙儿没有这样的大智大勇。林仙儿的一生阅人无数,有点以身度人的感觉,结果度人不成,自度更难。说到女性以身度人,必要达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境界,才能真正做到“何处惹尘埃”,说来可能只有群佛中的欢喜菩萨有这样的修行和正果。写到这里,我猛然想起王朔在《玩的就是心跳》中塑造的一个女性形象,那是我很难忘怀的人物,也是王朔写得最好的人物。她的名字在书中曾经叫刘炎,其实她叫什么并不重要。她并未真正出场,只出现在别人的叙述中,是主角方言所要寻找的重要证人。当方言找到她的前同居者李奎东时,李开始了一段了不起的描述:
“她是那种饱经风霜的人,对一切变故都采取泰然自若的态度。一切都不需要明说,一个眼色一个面部的微小变化都会使她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和对方的意图。她从不执拗他人,也不使他人为难,很温顺很平和,和她相处我很松弛。请别因此得出错误的印象认为她是凄恻寡言的活动木偶。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在人多的场合从不怯场总能落落大方应付自如。她没有小家子自怜自爱的忸怩作态,同天真未琢的少女不同的是,她欢快并不恣肆,雍容并不轻浮。任何调笑挑逗一旦变得狎斜变得不尊重,她就立刻感觉出来。我不是说她立刻就形于色,她感觉得出来但含而不露。所以我说她饱经风霜,有一种超然物外的镇定与从容,皮囊已锈但污无妨。当她垂下眼皮时你哪怕将她拥入怀中甚至侵入身体你也会感到她神飘天外与你距离遥远……就在我和她最熟悉的阶段我也觉得她是个陌生人,一个隐姓埋名的女子。你知道吗,她给我的不可捉摸的感觉太强烈了……有一天她出门后就没再回来。我等了很长时间,有段时间,每当门响我就以为是她回来,可每次都不是她……她样样出色,舞跳得好冰也滑得好。如果滑冰有业余段,她绝对是高段。每次一下冰场绝对醒目高出他人一筹,提刀旋转玩儿似的,像是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女人。”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一段时,我有触电的感觉。我突然觉得那种“皮囊已锈但污无妨”的生活态度正是光阴和光明的大道。当时我有一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顿悟感。即便你侵入她的身体也无损于她的自我,这是大智大勇。读这本书是1988年,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时常想起这个女人,她正是那种既能度人又能自度的女人。
2005-5-18 22:26
碧落赋
7.献给小昭的诗
作者:王怜花
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旧作《赠别的歌谣》
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有清平送我的一首绝句:“太白枝头看,花开不计年,杯中浮日月,楼外是青天。”我很喜欢。同时他还写了他的志趣:武侠,睡觉。这是1988年的事。我和清平在1984年冬就已一见如故,按郁文的说法是:缘诗,缘酒,缘武侠。在《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我提及过清平曾经三天三夜躺在被窝里读金庸的事迹。清平最喜爱的人物是小昭,他一直跟我说要给小昭写一首诗。我很耐心地等着,终于在1990年冬天等到了,诗刊发在当时我们自办的同人诗刊《发现》第一期上,全诗如下:
小昭[金庸人物之一]
海水的颜色已不如当年了中国的草木在为另一些人流泪小昭,小昭你处女的眸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么你腮边的泪痕还灿若桃花么
你的公子娶了另一位胡女痴心的阿离走在了佛的前头周姑娘依旧浪迹江湖小昭,小昭你在那张锦椅上坐了这么久离你的公子更远了么
光明顶的圣火早已熄了大都城里换了个中国皇帝不是你的公子,他与伙伴们已失散多年那两把宝刀宝剑也成了两堆废铁小昭,小昭那首小曲,急急流年,滔滔逝水唱起来还是从前的调子么
这里,对小昭的感情已不仅仅是喜爱;这里有心痛的感觉,有无可挽回的深深叹息,有不堪回首的悲凉思绪;这里是长歌当哭,远望当归。这是黯然销魂的别赋——为小昭的生离别。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我特别偏爱《倚天屠龙》,小昭、赵敏、黛绮丝、谢逊,都是我喜欢的人物。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还来不及多想,小昭姑娘一生的幸福已被断送,他们之间已是东西相隔永参商。金庸在书中给小昭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一次书写都为小昭的命运做着令人心悸的铺垫。终于结局来了,小昭姑娘变成了圣处女。那可能是人间最悲惨的命运安排,其凄婉哀绝,惟七心海棠程灵素可堪比拟: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而生离痛于死别,当小昭走时,金庸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风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最后一句令人绝望。而时过境迁,中国的草木已是在为另一些人流泪了……深情如清平者,寥若晨星。
清平原打算写一系列金庸人物,后来不知何故未见他篇。1992年我收到他给我的一首诗《秋天的酒:寄蔡》:
离别了家乡告别了姑娘一支歌唱到今天已不能再唱兄弟啊,你可知秋天已经到来天蓝得像酒,我们往日痛饮的酒窖藏到今天还剩最后一缸这缸酒流淌我们也流淌这缸酒芬芳我们也芬芳这缸酒是神农一生的心血呀,这缸酒是献给戒酒的酒徒的,这些一言难尽的好人就是我们呀,这些在秋天走散的兄弟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好的人
清平最惊艳的诗句是《我们》中的两行:
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她说:青丝,青丝啊。
我以为这也是献给小昭的诗。
2005-5-18 22:27
碧落赋
8.远方一无所有,西门吹雪和花满楼
作者:王怜花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海子
“他吹的是雪,不是血。他剑上的血。”这是西门吹雪,一个最冷的剑客。
“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这是花满楼,一个双眼看不见东西的瞎子。
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古龙相反相成的两种情怀:一种孤洁,骄傲,冷血,遗世独立,将生命的全部附丽于一种道(在西门吹雪身上是杀人的剑道),最终那道比生命更重要。另一种则对生命本身充满热爱,享受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用微笑来面对。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
“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这就是西门吹雪的美学。当花满楼听完西门吹雪这段话后,他对陆小凤说:
“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怎么会练成那种剑法的了。因为他竟真的将杀人当作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他已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给这件事,只有杀人时,他才是真正活着,别的时候,他不过是在等而已。”
那些才情孤高而时运不济的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快意恩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这种心态,都会把某一门技艺练到高处不胜寒的境地。你猜我想起了谁,我想起了鲁迅和他的“一个都不宽恕”。
那么花满楼呢?他的美学是: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并享受美,强调境由心造,从一朵花一粒沙中看到整个世界,并且,像海明威说的那样,在重压下保持优雅风度。这是另一种境界,带着禅的意味。林语堂曾经将它总结为生活的艺术。不过,十八岁的张爱玲却已参透了其中的秘密: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请注意句式:不是不能)。我懂得怎么欣赏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巅的绿叶。”
然而,就在如此的情境下,她紧跟着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个女人的天分该有多高,注定她一生痛苦。古龙的高明在于,他给这两人都安排了性格的转机。西门吹雪遭遇孙秀青后,生命中突然有了温情,他的剑不再逢人必杀。“西门吹雪也不禁笑了。他很少笑,可是他笑的时候,就像春风吹过大地。”西门吹雪有了情,然而这一来,他的剑法中也有了弱点,因为他突然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不如叶孤城快了。而花满楼在眼看着石秀云死在他怀里,眼看着上官飞燕黯然离去后,“忽然觉得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回想他和石秀云相见的那一场景,令人久久难忘:
石秀云垂着头,忽然问:“我们以后再见面时,你还认不认得我?”花满楼道:“我当然能听得出你的声音。”石秀云道:“可是……假如我那时变成哑巴呢?”花满楼也怔住了……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发觉她已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柔声道:“你摸摸我的脸,以后我就算不能说话了,你只要摸摸我的脸,也会认出我来的,是不是?”花满楼无言地点点头,只觉自己的指尖,已触及了她光滑如丝缎的面颊。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感情。
这是我读过的最美丽的爱情书写之一,其中有一种让人感到不安的不祥预兆,这不安中又蕴藏着惊人的美。
有时我会想像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两个人的样子,他们的日常姿态,一定是看上去很美。不过,这时我就会想,幸好,我不必像他们那样生活。
2005-5-18 22:27
碧落赋
9.江山如此多娇,叶孤城
作者:王怜花
夜里我头枕卷册和神州
——海子
在徐克版的《东方不败》中,诗诗问东方不败(林青霞)一个问题,大意是您已经富有一切,为什么还要如此苦苦相争?林青霞(东方不败)以一种英雄寂寞的表情回答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以毛润之的名句作答,如此一语惊醒我梦中人,堪称绝答。这个改编的编剧不得了,是高手中的高手。当我看到这个对白时,我首先想起的是叶孤城。
在古龙的作品中,皇帝的形象是绝无仅有的。如果我没记错,可能只在《陆小凤传奇》中出现过一次。其时,叶孤城协助南王世子搞政变,情节设计有点像法兰西帝国的铁面人的故事。以下是白云城主和年轻皇帝相见的情景:
这里是皇宫,皇帝就在他面前。可是这个人好像连皇帝都没有被他看在眼里。皇帝居然也还是神色不变,淡淡道:“叶孤城?”白衣人道:“山野草民,想不到竟能上动天听。”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皇帝问:“为什么?”叶孤城道:“因为你手中虽无剑,心中却有剑。”皇帝默然。叶孤城道:“我也说过,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必伤自己。”他手中的剑已挥起。
说时迟,那时快,陆小凤从窗外飞进来,阻止了叶孤城这一剑,救了皇帝,而叶孤城也就变成“贼”了。之后大内保安头子魏子云与叶孤城也有一番对答:
魏子云道:“城主在天外,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何苦贬于红尘,作此不智事?”叶孤城道:“你不懂?”魏子云道:“不懂。”叶孤城冷冷道:“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
这里的关键词是:“成就是王,败就是贼”和“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前一句是价值观,源自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草莽英雄用来对付“朕受命于天”这种君权天授论的理论武器。(说来有趣,汉语中有许多完全相反相悖的口号和道理,上学时听黄子平老师讲过“朋友值千金”和“千金如粪土”的绝妙演绎,所以对这一特点有深刻印象)。陈胜、吴广之后,刘邦、项羽也讲过类似的豪言:“大丈夫当如是也”、“彼可取而代也”。另一句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叶孤城在武林中已是高处不胜寒,他要再往上走只能打江山的主意了,这种心境像魏子云这样做稳了奴隶的人确是“本就不会懂”。魏子云是没资格跟白云城主说“不智”之类的话的。圣人说勇者不惧,智者不惑,叶孤城具备了这些品质,他当然是英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单是英雄是当不了帝王的,能当中国的帝王的人一定得是英雄加流氓,就像刘邦能当皇帝但项羽不行;朱元璋能当皇帝但张无忌不行(《倚天屠龙记》结尾处朱元璋所设之计何等阴险歹毒,读来真是让人惊惧)。叶孤城不是流氓,本质上他和无花是一类人,所以,就像无花最终选择自裁一样,白云城主选择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因为他一定要选择尊严。这也是魏子云这样的人“本就不会懂的”。
金庸的书中出现过好几个皇帝以及很多想当皇帝的人。和古龙不一样,金庸是有政治热情和政治抱负的人。从《书剑》开始,金庸就显示了很强的政治情结和政治洞察力,陈家洛被乾隆玩于股掌之上,竟会做出送香香公主给乾隆这样的政治交换,结果除了白白断送香香公主的性命外,得到的只是侮辱和血泪。到后期的《笑傲》、《天龙》和《鹿鼎》,金庸乱世于心,写了任我行、东方不败、左冷禅、岳不群、慕容父子、丁春秋、洪教主等一系列企图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一统江山的人物,其手段种种,读之令人不寒而栗。而慕容复最后成了疯子,足见金庸之良苦用心,我以为那是晨钟暮鼓。
就像一本书有一本书的命运一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叶孤城走了那一步,那并无可厚非,因为那种事就像他说的:成就是王,败就是贼。他对世事是看得很深很透的,他的“不智”在于他没有看清自己,没有看清他本质上不是那种人,这是他的悲剧所在。而江山如画,一代又一代的精英总在演绎着同一个故事,重复着同一种命运,正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之人复哀后人”。不过,当然了,这就是中国生活,这就是中国故事。我想起了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的一句脏话:“政治就像女人的阴道,再脏也有人搞。”
2005-5-18 22:28
碧落赋
10.世事如棋,何足道
作者:王怜花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琴棋书画,这本是中国文人的美好装饰,然而在尚武的江湖,人们也喜欢附庸风雅。名震天下的《笑傲江湖》,原来只是一纸琴谱,可笑那洛阳王家,以为内藏武功秘籍,不免贻笑大方。早先汉人精英的最高理想是内圣外王,个人修养是一生的重中之重。养吾浩然之气,明心见性,格物致知,这是最重要的,如能文武双修,进而文武双全,那更是最好不过了。出将入相,是多少精英梦寐以求的荣耀。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王阳明王大师修有精湛的内功,某夜在中军帐里发声长啸,敌军闻声丧胆,估计谢逊在王盘山岛那一啸也要稍逊一筹。在琴棋书画中,惟有棋(围棋)是智力竞技,最终一定要分出胜负(除了三劫循环外),因此在文本中棋逐渐成为争霸的象征物,而江湖上的棋局也就成为寓意深远的传奇了。金庸书中多次写到棋局,古龙则没有多少具体的描写,那大概是因为金庸棋力不错,并且深谙棋局中的江湖烽火吧。
在《倚天屠龙记》中,何足道是一个未及展开的人物,也是一个合乎标准的理想人物,因琴剑棋三绝而圣,江湖人称昆仑三圣,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性情中人。他的一生,因两个棋局而改变。第一个棋局是他画地自弈,因寂寞而自己和自己左右手互搏。其时情景如下:
白子不肯罢休,当下与黑子在左上角展开剧斗,一时之间妙着纷纭,逐步争到了中原腹地。郭襄看得出神,渐渐走近,但见白子布局时棋输一着,始终落在下风,到了第九十三着上遇到了个连环劫,白势已岌岌可危,但他仍勉力相争……郭襄棋力虽然平平,却也看出白棋若不弃子他投,难免在中腹全军覆没,忍不住脱口而出:“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那人一凛,见棋盘西边尚自留着一大片空地,要是乘着打劫之时连下两子,占据要津,即使弃了中腹,仍可设法争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这是何足道和郭二小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时郭二正因暗恋大哥哥杨过而愁肠千结,而何君对郭二则是一见之下,情愫暗生。然而天意如刀,郭二一句“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竟然一语成谶,何君的后半生只得偏安昆仑山一隅。不过当时何君尚未参透玄机,几天后他和郭二来到少林寺前,他随手以一块尖角石块划青石为棋局,正当少林众高僧叹服于他这手惊天绝技要认输时,觉远禅师用双脚抹去了何君划下的棋局。这个时候何君终于明白了命运的安排:中原虽大,却已没有他的立锥之地了。少年张君宝那一套自学的罗汉拳更令何君心灰意冷,从此他绝迹中原,虽创昆仑一派,不免终生郁郁。而少年张君宝也暗恋上了郭二小姐,那同样是一段不了情。何君和张君对郭二的感情,是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一切都还来不及细说,就已成匆匆往事。它有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感,又有着“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惆怅。后来张君宝成了张三丰,创办武当派,终生未娶;郭二小姐削发为尼,创办峨眉派,终生未嫁。只因这一段夙缘,又演绎出四十回的《倚天屠龙记》,真是世事如棋啊。
何足道这两局,金庸讲的是一个“弃”字。名缰利绳,当弃则弃;儿女情长,当断则断。道理是不错,但此类事从来是当局者迷,尤其男女情事,明知情深不寿,而像李莫愁这样的人还是要发出“情是何物”的天问。作为东方智慧的象征,围棋确是一项意味深长的游戏,西方的游戏中可能只有桥牌可比。这个观点我想我的师兄邱小刚和同学范山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兼通围棋和桥牌的高手。不过,一个阿根廷的智者通过观察国际象棋得出了令人震惊的诗句:
棋子们并不知道其实是棋手伸舒手臂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棋子们并不知道严苛的规则在约束着自己的意志和退进
黑夜与白天组成另一张棋盘牢牢将棋手囚禁在了中间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我没读过比这更透彻的关于世事如棋的文字。然而,金庸通过逍遥子的玲珑局却也喻示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其实,我以为那已不是道理,而是直面生活的勇气了。
2005-5-18 22:29
碧落赋
11.人心惟危,东方不败和任我行
作者:王怜花
我播下的是龙种
收获的却是跳蚤
——海涅
王枫博士在读本科的某一段时间,老爱唠叨八个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后来的某一天,我忽然想到,这八个字正好用来说《笑傲江湖》。这是一本充满妖气的书,我知道它写得很好,但是它让我越看越怕。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有同感。我的这种感觉很强烈。特别是,重读的次数越多,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有一段话不知大家是否注意过,那是东方不败和任我行、令狐冲、向问天、任盈盈决战前的一番话,他说:
“我初当教主,那可意气风发了。说什么文成武德,中兴圣教,当真是不要脸的胡吹法螺。直到后来修习《葵花宝典》,才慢慢悟到了人生妙谛。其后勤修内功,数年之后,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
我反复揣摩过这段话,颇为惊心。也许从中可以猜想到从秦始皇开始历史上多少雄才大略励精图治的帝王晚年的内心生活。在常人看来,他们的晚年会不可理喻地不爱搭理政务,而迷恋于种种怪异的东西,宠幸身边的一两个小人物,而从他们嘴里偶尔会说出一两句微言大义的话来。在他们看来,那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的。“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那是何等深远高蹈的境界。东方不败的这番话,虽是对着那几个人讲的,却有着浓重的自言自语的味道,是对他自己人生的总结。在他看来,任我行虽然是大人物,但一定不懂他所妙悟的真谛,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在任我行等看来最重要的教中事务,在东方不败看来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戏而已。最重要的事是参透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获得充沛丰盈的内心生活。同时,由于一人独行,他的内心又注定寂寞而凄凉。
令狐冲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见证者。刚刚听完东方不败这段内心独白,马上又目睹了令他感到惊怖的一幕,那是他们合力杀了东方不败后:
任我行伸手到东方不败衣衫袋中,摸出一本薄薄的旧册页,随手一翻,其中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他握在手中扬了扬,说道:“这本册子,便是《葵花宝典》,上面注明,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老夫可不会没了脑子,去干这等傻事,哈哈,哈哈……”随即沉吟道:“可是宝典上所载的武功实在厉害,任何学武之人,一见之下决不能不动心。那时候幸好我已学得吸星大法,否则跟着去练这宝典上的害人功夫,却也难说。”他在东方不败尸身上又踢了一脚,笑道:“饶你奸诈似鬼,也猜不到老夫传你《葵花宝典》的用意。你野心勃勃,意存跋扈,难道老夫瞧不出来吗?哈哈,哈哈。”令狐冲心中一寒:“原来任教主以《葵花宝典》传他,当初就没怀善意。两人尔虞我诈,各怀心机。”见任我行右目中不绝流出鲜血,张嘴狂笑,显得十分的面目狰狞,心中更感到一阵惊怖。
任我行对付东方不败的心机如此之深,不由令狐冲不感到惊怖。这不仅仅是小说,也不仅仅是历史,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想一想,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这样的事还少吗?在书中,更令令狐冲惊怖的,应该是他的师父岳不群。他对付左冷禅、林平之、令狐冲乃至他的女儿和老婆的手段心机,更让人不寒而栗。可怜的令狐冲,幸好他没可能读到《连城诀》,否则铁锁横江戚长发“落泥招大姐,马命风小小”的“躺尸剑法”会让他手脚冰冷。
周润发在李安的《藏龙卧虎》中很认真地和杨紫琼讨论人生哲理,他感慨道:“人心中的江湖也是藏龙卧虎。”且看汉语中“人心”的后缀都是些什么:人心叵测,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过最精确的还是王枫博士曾经唠叨的“人心惟危”,幸好后面还有一句“道心惟微”。
2005-5-18 22:30
碧落赋
12.蠢男子之歌,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
作者:王怜花
迎风流一千次热泪吧仿佛把蜡烛点燃掖进衣袖里下一千盘棋,赌一千回咒吧在一千张纸上写下一千个“我爱你”
——麦芒《蠢男子之歌》
一个男人到底可以爱一个女人到什么地步,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为我讨论这个问题提供了经典的案例。为了更好地进行讨论,我想先从《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封面故事和麦芒的一组诗说起。
1997年2月14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个名为“别人的爱情是那么美丽”的封面故事,讲了一组爱情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蠢男子,最后一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个聪明人。在两个蠢男子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用献血后得到的几十元补贴买玩具熊送给一个他单恋已久的一个英语系漂亮女生的穷小子。当然啦,漂亮女生有不少于一个的玩具熊和倾慕者。在讲这个故事时,穷小子已经做到了每月挣5000元,并且有一个对5000元很满足的女友。“我可以买许多个玩具熊了,但我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当年那个用‘卖血钱’买玩具熊的傻小子不复存在,我对他充满思念之情。”在故事的结尾,穷小子这样说自己。
《蠢男子之歌》是我的朋友诗人麦芒1990年写的一组诗,其中的《第三献辞:给亲爱的朋友》这样写道:
我把你们首先当作一个整体,亲爱的朋友在难忘的夜晚你们就是天幕悬挂着星星的睡眠和基督的面容虽生犹死和虽死犹生,这两个相反的成语多么一致地概括出我们在人世二十几年备感荣幸的客观处境
然后你们是个人,是一个个出生日和出生地,操着各自的口音向那些奇怪的女人求爱在大学里烟雾缭绕的下流聚会上有的狂饮,有的痛哭失声有的沉静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微笑这分别构成伟大诗歌的纯洁内涵因此我想念你们,借以饶恕曾经对我们不忠的时代和女人饶恕那穷困的生活和野蛮的风景以及自己的种种过错,千里之外或是咫尺之内,我都能触摸到你们熟悉的脸,比想像的还要英俊动人现在,请你们也想念我,一个蠢男子肝比心更大,除了赞美,什么也不愿听
这是1990年,麦芒将他和他亲爱的朋友们(应该包括我)总结为“蠢男子”。差不多同时,我的另一位朋友臧棣在一首诗中写道:
爱情是一种疾病。
在讨论胡逸之和阿飞之前,我还得说说我自己。我得说我曾经也是一个蠢男子。大概也是在1990年,我写过一首名为《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的诗,写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为爱一个女生几乎献出了一切,而最后……不,我就不说结果了,还是请大家猜一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在另一首诗中,我写道:
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这三句诗写给我在1988年北京寒冬一段伤痛的日子,最后**一套《倚天屠龙记》和若干劣质红酒度过那年冬天。现在让我们一起重温《鹿鼎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断,看一看胡逸之的爱情哲学。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胜美刀王”胡逸之曾经是风流倜傥的武林第一美男子,某日在四川成都无意中看了陈圆圆陈姑娘一眼,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了能看上陈姑娘一眼,他扮成乡农去三圣庙做了伙计,二十三年中他跟陈姑娘说了三十九句话,他的心思陈姑娘她是一点也不知。其时韦小宝则迷上了陈圆圆与李自成的私生女阿珂,苦于搞不到手。这一日,因缘际会,胡逸之和吴六奇、韦小宝相聚在广西柳江的一艘船上。
胡逸之说:“说来惭愧,兄弟二十余年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我在三圣庙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心满意足,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说到这里,吴之奇听不下去了,刚想劝劝胡兄,不料胡逸之却道:“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我不起,咱们就此别过。”韦小宝听得入港,大呼“且慢”。小宝说:“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胡逸之道:“小兄弟,这话可不太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地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
2005-5-18 22:30
碧落赋
13.蠢男子的爱情,阿飞去爱林仙儿啊!
作者:王怜花
故事的结局大家都知道,最后韦小宝还是把阿珂给搞定了,办法就是把阿珂给“办”了。而胡逸之则终生暗恋,十足一个蠢男子。要想没有伤痛,学习韦小宝是一种办法,另一种办法来自开篇时提到的《三联生活周刊》封面故事中的最后一个故事,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这样写道:
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爱情已不是那么浪漫的一件事。我希望有那样的场景:我看书,我的妻子在旁边陪着我,她干什么都行,但最好是一个不看书不看报的人,织毛衣,看电视,我们还有一个安静的、不哭不闹的孩子。我想十年后,我应该能拥有那样的生活。但我不会再追求什么爱情,我希望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是我的事,从对方看来,也是她的事,但并一定是我们两人的事。我的意思是少一些情感上的纠缠。几年前,我也许还能说清楚我心中的姑娘应是什么样子,但她渐渐模糊了,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们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三年多,但分手的理由极其简单:我的工作忙。后来我遇到另一个姑娘,那是因为工作关系,我是她的客户,我有一次很冒昧地请她吃饭,然后发现我们很谈得来,我们约会,那非常轻松。爱情要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如果你正忙着干一件事,有人却要你和她恋爱,你也许不会答应。我们都是很随便的人,我知道她已有一个男朋友,她也不隐瞒这一点。但这并没有约束我们什么,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但放纵和节制是那么和谐,这或许根本就不是一对反义词。我们都理智地认为她更应该与她的男朋友结婚。这件事情就是一段插曲,它考验了我能否节制自己的欲望:占有的欲望。事实上,我在各方面都努力学会克制自己。几年前,我戒酒;现在我戒烟;也许这也是因为无聊。以前无聊时就会抽烟喝酒;现在则要学会面对。无聊时还会找姑娘,寻找爱情,我不知道能否把这个也戒掉,我想过一种古板的、寂静的生活。“作为理想,我打算过一种下流的、丑恶的生活”,萨冈小说里的这句话曾经是我精神状态的写照。但是,对不起,我要引用另一句话:“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又让我认识到那没什么意义。”我避免让某个人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什么痕迹,就像接吻,你要让那姑娘先擦去她的口红。
在对待爱情上,蠢男子和聪明人各走各的路,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人们也许都很同情恋爱中的蠢男子们所承受的折磨与苦痛,不过蠢男子们自己的理解有时却也令人深思。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是一本沉重的书。书中的女主人公这样想:“我想我是爱他的。竭尽我的一切可能。但是这不是你想像中你所感受的那种爱。没有盛毒药的酒杯,没有永世沉沦和黑帆。人们谁也不为爱情去死……”备受情感煎熬和灵魂拷问的男主人公在这一瞬间感受到:“他觉得当时他是到达了幸福的顶点:黑暗中,只身一人,雨声嘈杂,既没有爱也没有怜悯。”在这里蠢男子感受到了绝望后的幸福。更高的境界则是努力让自己接近傻瓜吉姆佩尔的形象,因为《新约·哥林多前书》曾这样告诫我们:
爱是恒久忍耐,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现在再来看阿飞对林仙儿的爱情。在常人看来,阿飞只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傻瓜,一个被林仙儿侮辱和损害的痴汉。但在阿飞看来,爱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愿意为林仙儿去死——那其实是他愿意为爱去死——只是这爱正好落到了林仙儿身上。古龙对林仙儿的感情结局的描写富有洞察力,但对阿飞则缺乏更有力量的处理。当林仙儿终于走投无路,想起去找阿飞时,且看古龙是怎么写的:
她忽然发觉自己还是有点爱他的。……也许她一直都在爱着她,只不过他爱得太深了,所以才令她觉得无所谓。他爱她爱得若没有那么深,她说不定反而会更爱他。……林仙儿抬起头,已看到路旁的小屋。屋里居然有灯。她忽然停下来,将贴身小衣的衣襟撕下一小块,就着雨水洗了洗脸,又用手指作梳子,梳了梳头发。她不愿让阿飞看到她这种狼狈的样子。
这里古龙对林仙儿的感情心理的变化的描写是非常准确的。接下来她以自己的方式向阿飞倾诉,然而:
她声音忽然停顿,因为她忽然看到了阿飞脸上的表情。阿飞的表情就像是想呕吐。……阿飞慢慢站了起来,一字字道:“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
这时古龙对林仙儿的心理依然把握得非常准确:
林仙儿忽然觉得全身都凉了。林仙儿只觉自己的心在往下沉,往下沉……到这时她才发现她原来的确是一直爱着阿飞的。她折磨他,也许就因为她爱他,也知道他爱她。……
这已经非常像《飘》的结局,像白瑞德和郝思佳的感情结局。只是古龙棋差一着,没有将阿飞处理成白船长那种自我内心的彻底绝望和走到人生尽头的无欲无求,而是用言辞加以报复,那感觉终是差了太多。最佳的处理也许是:爱也许还在,只是已与你无关。也就是说,阿飞绝不应是用唾弃的态度对待那时的林仙儿。这是我对古龙失望的地方。
这一篇已写得太长了。但有一件事仍要提醒恋爱中的男人们:一切都是你自找的,不能怪女人们,相反,要想想你的一厢情愿给她们带了多少烦恼。当然,我们知道你是一往情深的……最后请允许我用几句旧作来结束这篇太长的《蠢男子之歌》:
我的一生自暴雨中结束这是一事无成的一生它又从一个女人的哭泣中得到抚慰。
2005-5-18 22:31
碧落赋
14.如此啊,好兄弟——胡一刀和苗人凤
作者:王怜花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旧作《如此啊,好兄弟》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沉迷于看碟,一天至少一片。我喜欢那些讲男人之间、特别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的片子,比如《红潮风暴》、《刺激1995》、《七宗罪》。在漫长的重温古金的日常生活中,我常常想,在胡一刀和苗人凤,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李寻欢和郭嵩阳,阿飞和荆无命,傅红雪和叶开,楚留香和无花,沈浪和王怜花,乃至于我想像中的萧峰和萧十一郎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和心路呢?
《雪山飞狐》是一本结构精致的小说,其叙事模式类似黑泽名的《罗生门》,即由不同的人讲述同一件事,结果各不相同。不过,也仅仅是类似而已。黑泽明要探讨的是人性中很深层的隐秘的东西,而金庸的叙事不过是当事人从个人利害出发的趋利避害的手段。虽然如此,《雪山飞狐》仍然是一部“逸品”级的奇书。而我所感兴趣的,是书中两个主要人物胡一刀和苗人凤之间的故事——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胡一刀和苗人凤这两个当世武功最高者,因为一个误会的世仇而不得不一战。交战前,刚刚分娩才三天的胡夫人执意为胡一刀做了一桌菜,胡一刀正吃时,金面佛苗人凤到了,以下是宝树和尚(也就是跌打医生阎基)的叙述:
胡一刀头也不抬,说道:“吃罢。”金面佛道:“好。”坐在他的对面,端起碗就要喝酒。田相公忙伸手拦住,说道:“苗大侠,须防酒肉中有什么古怪。”金面佛道:“素闻胡一刀是铁铮铮的汉子,行事光明磊落,岂能暗算害我?”举起碗一仰脖子,一口喝干,挟块鸡肉吃了……
胡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胡一刀哈哈笑道:“妹子,你是女中丈夫,你也算得上一个。”夫人向金面佛道:“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说着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
金面佛似乎不爱说话,只双眉一扬,又说道:“好。”接过酒碗。范帮主一直在旁沉着脸,这时抢上一步,叫道:“苗大侠,须防最毒妇人心。”金面佛眉头一皱,不去理他,自行将酒喝了,夫人抱着孩子,说道:“苗大侠,你有什么放不下之事,先跟我说,否则若你一个失手,给我丈夫杀了,你这些朋友,嘿嘿,未必能给你办什么事。”
苗人凤说出一件未了之事,是一个叫商剑鸣的仇人。之后,胡一刀拜托后事,读来颇为惊心:
金面佛道:“胡一刀,你心中有什么放不下之事?”胡一刀抹抹嘴,站起身来,说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我[宝树]心里想:“常言道:斩草除根,金面佛若将胡一刀杀了,哪肯放过他妻儿?他居然还怕金面佛忘记,特地提上一提。”哪知金面佛说道:“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孩子一般看待。”
这里面有一种东西是宝树和尚、田相公、范帮主这样的人不能想像和理解的。当天夜里,胡一刀狂奔三百里,割了八卦刀商剑鸣的头回来,第二天和苗人凤打完后才把人头给他。两人就这样惺惺相惜地打了数日,晚上还抵足长谈。后来苗人凤的刀划破胡一刀的手臂,因刀已被人喂了毒药,胡一刀中毒而死,以下是苗若兰的叙述:
那时我爹爹也知道是刀口上喂了剧毒的药物。胡伯母见我爹爹沉吟不语,说道:“苗大侠,这柄刀是你向朋友借的,咱家大哥固然不知道刀上有毒,谅你也不知情,否则这种下流兵刃,你两人怎能用它?这是命该如此,怪不得谁。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日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相照,义重如山,你既答应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说着横刀在颈中一割,立时死去。
在汉人的精神传统中,一直有“季札挂剑”、“雪夜访戴”、“倾盖如故”这样的情结,讲的都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故事。这也是汉人的精神中令人神往的部分。“义”之一字,在汉语中是一个关键词,但却只可意会,难于言传。事实上,它就是通过这些故事来代代相传的。我的朋友范山,对萧峰的评价就是四个字:义薄云天。他也用这四个字评价我们的另一朋友邱小刚。我记得邱曾经和我说过这样的话: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是最深的,其次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而女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真正的关系的。
《武林外史》是古龙转折期的开山之作,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沈浪和王怜花之间由敌而友的故事,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故事的另一种经典叙事。这里先不表,留待后话。现在我想起的是1988年大学毕业时写给范山的一首歌谣体短诗《如此啊,好兄弟》:
在肮脏的街角
我们相依而眠
呼吸那么安详
如此啊,好兄弟
纵马跃过市场
怀抱心爱礼物
爱人那么美好
如此啊,好兄弟
在古老的村庄
我们漫步而行
歌声那么瘦弱
如此啊,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范山一直固执而自私地认为,这是我写的最好的诗篇。
2005-5-18 22:32
碧落赋
15.快意恩仇,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
作者:王怜花
我和你之间的友情
虽然时常令我痛苦
却正是这种痛苦证明了它是高尚的
——麦芒
我的朋友范山是一个血性男儿,他读古金读出了八个字:前四字上回已说到,是“义薄云天”;后四字便是“快意恩仇”。喜欢快意恩仇的人,一定也喜欢我行我素,多半是那些矫矫不群的性情中人,而要能做到快意恩仇,除了要有绝顶武功外,还要心意决绝,比如黄药师,比如谢烟客,比如任我行,比如萧十一郎。婆婆妈妈之人,比如段誉;阴险虚伪之人,比如岳不群;都做不到快意恩仇。恩怨分明,以牙还牙,决不做以德报怨的事,此其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决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此其二;心意决绝,手起刀落,决不做婆婆***事,此其三。否则,就谈不上“快意”两字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首推谢逊和金花婆婆在灵蛇岛“割袍断义”那一段。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谢逊却要金花婆婆先帮他找到张无忌。一个是明教的金毛狮王,一个是明教的紫衫龙王,双方谈不拢,终于不得不动手了。其时张无忌就藏在旁边草丛中,是这一片段的目击者,金庸在叙事时用的就是张无忌的视角。两人动手之前,是一段状物的白描:
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于凶险的情势之中,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两人相向而立,相距不过丈许,谁也不先动手。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将那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为文之道,张弛有度,在这紧张的氛围下,高手如金庸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果然,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
谢逊退了一步,声调忽变柔和,说道:“韩夫人,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那日我做哥哥的生病,内子偏又产后虚弱,不能起床。你照料我一月有余,尽心竭力,我始终铭感于心。”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又道:“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你给我缝这身衣衫,里里外外,无不合身,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你去罢,从此而后,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做哥哥的足感大德。”金花婆婆凄然一笑,说道:“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不瞒你说,自从银叶大哥一死,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谢三哥,光明顶上那些人物,任他武功了得,机谋过人,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谢逊抬头向天,沉思半晌,摇头道:“谢逊庸庸碌碌,不值得贤妹看重。”金花婆婆走上几步,抚着一块大石,缓缓坐下,说道:“昔年光明顶上,只有阳教主和你谢三哥,我才瞧着顺眼。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惟有你们两人,没怪我所托非人。”……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呼吸可闻,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说道:“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缠绵至今,总是不能痊愈吗?”金花婆婆道:“每到天寒,便咳得厉害些。嗯,咳了几十年了,早也惯啦。谢三哥,我听你气息不匀,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须得多多保重才是。”
行文至此,旧时情义已然溢于言表,溢于纸上,再叙就显多余了,于是又到急转直下的时候。当阿离说张无忌已死时,谢逊知道金花婆婆骗了他,于是恩断义绝的时候到了:
(谢逊)轻轻将殷离推在一旁,嘶的一声,将长袍前襟撕下,向金花婆婆掷了过去,这叫作“割袍断义”。
之后两人就动手了,双方毫不留情,与之前的娓娓叙旧形成鲜明对比。且看金庸如何下笔:
但见谢逊的一招“千山万水”乱披风势斩出,金花婆婆更向左退,谢逊大喝一声,宝刀上粘着的十余朵金花疾射而出。金花婆婆啊呀一声,足下一个踉跄,向后纵了几步。谢逊是个心意决绝的汉子,既已割袍断义,下手便毫不容情,纵身而起,挥刀向金花婆婆砍去。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在短短的片刻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于刀光剑影中,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
2005-5-18 22:33
碧落赋
16.人淡如菊,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
作者:王怜花
他们确曾在风中感受过风
——西川
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是汉语诗学史上的不朽篇章,其中的《典雅》一章更是千年传颂的绝唱: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
眠琴绿荫,上有飞瀑。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是这一章的关键词,也是汉人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品格。在司空图写作《诗品》后一千年,一个叫亦舒的女人以《人淡如菊》为名写了一本言情小说,一个叫金庸的男人用《人淡如菊》作为他的一本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回目标题。这本武侠小说叫《连城诀》,其第三回即是《人淡如菊》。若干年后,一个叫王怜花的人又用《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演绎了一回《兵器谱》。历史和现实就是这样血肉相连。《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欢乐英雄》在古龙是个另类一样。《连城诀》中所写到的人心阴险和人性卑劣,在金庸的作品中惟《笑傲江湖》庶几可比。这是一本完全令人绝望的书,在这本书中,金庸对人类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因此读《连城诀》殊无欢乐可言。但是,在金庸的作品榜单上,《连城诀》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连城诀》中,惟有丁典和凌霜华的悲惨爱情故事,显现了人性的光辉,是这本如同暗夜一般的书中惟一耀眼的星光。“人淡如菊”,在书中是丁典用来形容凌霜华的,其实,这用来形容他们的爱情、他们的人生态度也许更为恰当。在弥留之际,丁典追忆了他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倾听者是全书的主人公狄云:
“那是在九年之前,九月上旬,我到了汉口,向药材店出卖从关外带来的老山人参。药材店主人倒是个风雅人,做完了生意,邀我去看汉口出名的菊花会。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剪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玉楼春。”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地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丁典初见凌霜华这一幕,就像范遥初见黛绮丝时一样:“那是一见钟情,终于成为铭心刻骨的相思。”从当天午后到天快黑,丁典徘徊于凌府前,不能自持: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是我心中想的,只是放这两盆花之人。就在这时候,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之后丁典受伤,凌小姐的父亲凌翰林凌退思,带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到荆州当了知府。丁典历尽一年多的追寻,终于探到凌霜花的踪影: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到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吗?可瘦得多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是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的朋友还更知己。”
幸福到此为止。凌退思为了得到丁典的“连城诀”以便寻宝,设下毒计,用“金波旬花”毒倒丁典,穿了他的琵琶骨,定期严刑拷打。凌小姐在丁典牢房可见的高楼上每天放一盆鲜花,作他的伴侣。当丁典终于练成神照功,当晚便越狱去见霜华,怎知霜华已因抗婚而自毁容颜,决意终生不下楼了。这一夜,肝肠寸断。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高楼窗槛前的花谢了却没有人换。当丁典扑倒在凌霜华的棺材上悲恸欲绝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有一件真相他并不知道,否则会更加死不瞑目。那是全书快结束时狄云为合葬丁凌两人时发现的:凌霜华是让他爹活着关进棺材的……人心之毒,竟至于斯。不过丁典临死前却说出了人与人的不同: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只可惜人和人确实不一样,而世上多的是凌退思(枉自有如此儒雅的名字)这样的人,像书中的戚长发、万震山、言达平三个师兄弟,像“落花流水”四大侠,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而像丁典和凌霜华这样的人,从来就不多。说来奇怪,这两人,始相遇于菊花,中相逢于蔷薇,终丧身于金波旬花,是为因花成谶。他们的故事,也像花一样,开了,谢了,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根本没发生过。惟一真实的,是花的名字——就像伟大的智者所说,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
2005-5-18 22:33
碧落赋
17.谁能快乐而自由,郭大路
作者:王怜花
落山的太阳神奇的月
大饼烙好看大雪
你要抒情你就抒情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大饼
——清平
在古金的江湖中,多的是风华绝代的英雄和倾国倾城的美人,但你若是一定要问:在古金的江湖,谁能快乐和自由?敢于大声回答的恐怕只有一个人,还有他的三个朋友。这是个很大路的人,他的名字就叫郭大路,他有三个朋友:王动,燕七,林太平。后来燕七还成了郭大路的老婆。
《欢乐英雄》在古龙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连城诀》在金庸是另类一样。这两本书是那种初看似乎不太光彩夺目,但越看越耐人寻味,越看越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终于,你深深意识到:这是真正的好书。这很像那一种女人,你和她相处越久就越觉得她耐看,让你觉得很难穷尽她……
像郭大路这样的人,现在很少很少了,也许已经绝迹。他只适合生活在古典时代,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没有他的立锥之地。就连欣赏他这种人的人,现在大概也不多了。郭大路,他的肠子是直的,腰和膝盖也是直的;他的拳头是硬的,而他的心却是软的。他明亮,他的词汇中没有阴暗也没有仇恨。他天真,有时也许还简单,并且常常因此而吃亏,但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古道热肠。你也许觉得他有点傻,但你没有他吃得香,睡得香,所以他比你快乐,因为他没有机心。他也有常人的虚荣,有自以为得计的小聪明,常常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但是这些毛病在他身上只会让你觉得他可爱,除了因为他善良外,他有他的独特的幽默感: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赏雪,赏梅,可以吃热烘烘的火锅,可以躲在热烘烘的被窝里读禁书,睡大觉。
这些乐趣都是别的季节享受不到的。
喜欢冬天的人当然绝不会是穷人,冬天是穷人最要命的日子,穷人都希望冬天来得迟些,最好永远莫要来。
只可惜穷人的冬天总是偏偏来得特别早。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富贵山庄院子里的雪也和别的地方一样白,而且也有几株梅花。但一个人的身上穿的若还是春天的薄衣服,肚子里装的若还是昨天吃的阳春面,他惟一有心情欣赏的东西就是可以往嘴里吞下去,塞饱肚子的,绝不会是白雪梅花。
郭大路望着院子里的白雪梅花,喃喃道:“这梅花若是辣椒多好。”
王动道:“有什么好?”
郭大路道:“你看,这满地的雪岂非正像是面粉,配上几根红辣椒,岂非正好做一碗辣乎乎的热汤面。”
这就是郭大路,有两个字是他的写照:“赤子”。是的,郭大路是一个赤子。他的言行都是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的,没有矫揉造作,没有虚情假意,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修饰和雕琢,但绝无粗鄙和恶俗。所有人中只有他看不出燕七是女人,但他知道自己对燕七的感情。所以当他知道燕七是女子后,他一定要找到她。对于燕七安排的美人计,郭大路于春色无边时面对美人说:“不是不愿意,是不能……你虽然又美,又温柔,我虽然也很喜欢你,但在我心里,无论谁也无法替代她。”这个时候,郭大路并不知道燕七在哪里,还能不能找到,但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并没有强迫自己这样做,而是自然而然地这样做。扪心自问,在那样的关头,我想我很难自持。
但郭大路最珍贵的品质是不冷漠,有热情。人心历来是很冷漠的,于今为盛。但郭大路,他血仍未冷。而燕七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她懂得郭大路。她爱了,并得到他。在某个地方,我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说一个聪明的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深深地理解一个男人,爱他并得到他。燕七,她确是郭大路的红颜知己,除了没有必要安排那场美人计外。而王动,他是郭大路人生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兄弟,因为郭大路这样的人不能只和女人一起生活,哪怕是红颜知己,他一定还要和兄弟在一起。他惟一害怕的,是寂寞。但又有谁不怕寂寞呢?本质上,王动是和郭大路不一样的人。王动是王老大,他也确是做老大的人,而郭大路不是。王动是一个深沉而骄傲的人,他知道用减法来对付生活——这太了不起了。
这四个人,郭大路,燕七,王动,林太平,他们是真正的朋友,对人性有足够的信任,对身外之物没有贪婪之心。他们对生活有热爱,对未来有想像,他们的一生永远有远方。哪怕一生都在等待,那也是在希望中等待。他们,惟有他们,是快乐而自由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要得不多。
2005-5-18 22:34
碧落赋
18.爱人同志之一,王怜花和朱七七
作者:王怜花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林东威《夜读李商隐》
我就是那个叫王怜花的男人。一个叫古龙的人把我安排在一本叫《武林外史》的书中,这本书也叫《风雪会中州》。他安排我和一个叫沈浪的人演对手戏,并和他争抢一个叫朱七七的女人。这是一个误会,其实古龙不懂我。我是一个心思很深很深的男人,深深地迷恋李商隐。我常常独自一人在深夜读李商隐。每当我吟咏“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时,我就能体会到另一个诗人食指的感觉:“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有一枚针扎在了心房。
后来,一个叫林东威的人写出了《夜读李商隐》:
只有在庄生的梦里你才醒着
听凭世界的手被诗歌书写
一管笔提起来就悬了千年
只等着泪水凝成珠玉
琴弦断成华年
灵感总是在东风无力的时候不期而至
中世纪的格律之王
在阴谋与爱情之间残喘
把春心托付给杜鹃
把后背暴露给人民
只用两三个典故
便草草了结了一生
义山,你的完美是我彻夜难眠的病根
不写诗的时候你扮演谁:
碌碌无为的幕僚,一身风尘的旅人
温柔的猎艳能手,凄婉的意淫大师
改革开放的牺牲品,慢性糖尿病的受害者
巴山夜雨已经淹没了晚唐的歌声
一代人多年没有回家
而谁是那双秋池涨水的明眸
被千里之外的一首《无题》彻底照亮
在寸寸相思中化为灰烬
而效仿你就意味着在平庸之中成为天才
伤心的话留给自己来说
伤肾的事让给别人去做
用几行七律把时代哄入梦乡
自己守着床头横陈的爱情
和衣斜倚到天明
胡乱梳洗一番
便翻身上马,径直驰入文学史
这时蓬山已经不远,金屋尚未修成
玉桃不偷也罢,灵犀没点就通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帝国的秋阳斜照着你的落寞
你一旦开始回忆
历史只好一片惘然
一个汉语的幽灵
穿行于平平仄仄的迷宫
千年之后,世界从你的梦中醒来
伸了个懒腰
决定不再压韵
现在我偶尔会在电视上看到林东威,有时我很难相信电视上播英语新闻的那个男人就是多年前住我楼下宿舍、读英国语言文学、写《夜读李商隐》的林东威。这就像我对现在的我也常常感到不真实一样。其实如果我留心他的另一首诗《内心的雪景》,我应该真的相信诗人有时确是先知:
今夜雪拥蓝关啊今夜
后现代的大军已经攻入了长安
金斯堡在大麻的烟雾中怀念李白
想起落雪的江南
一代精英们衣衫正单
围炉煮酒,些许风寒
美人随意一笑
顿时使文学成为遗产
因此天才注定要被内心更深的积雪掩埋
在世界的迟暮之年热爱一切虚构的事物
为了玫瑰的名字不惜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诗囊饱满骑驴下山冷不防被市场经济毁于一旦
而究竟是谁在很险的韵角中与你狭路相逢,殷勤问安
用一生的智慧细读你雪中肌肤,幽香暗掩
谁抛却了书卷谁才能与文字表里如一,互为遗憾
剩下万里江山在对一个冬天的回忆中
与敌共眠
2005-5-18 22:35
碧落赋
19.爱人同志之二,赵敏
作者:王怜花
黄鹂久住浑不识[戎星]
青鸟西飞意未回[李商隐]
帘前春色应须惜[岑参]
楼上花枝笑独眠[刘长卿]
我知道我是一个性情多变的男人,但绝不是因为我精于易容。经常变幻面具,只不过想体验生活的多种可能性。但我终于骗不了自己,我深知这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啊,我又怎能穷尽生活的可能性呢?我多变,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了解我。每当夜阑人静,我从血雨腥风的江湖回到李商隐,我的心事就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我在等什么:我希望我能走进《夜雨寄北》,和我的良人一起,絮絮私语。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就是我的梦,不过没有人知道我的良人她在哪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在江湖上遇到一个叫金庸的人,他送了我一本名叫《倚天屠龙记》的书。那天夜里我看到天亮。我知道我的良人是谁了。
是的,就是赵敏。不过我喜欢叫她敏敏。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见到她,因为我没有月光宝盒。如果我能见到她,我一定会跟她说一句话: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
那时候我和沈浪已经相逢一笑泯恩仇,化敌为友了。我陪着他和朱七七远游海外,算是结伴归隐,淡出江湖了。那时江湖已是李寻欢的时代。我每天翻看《倚天屠龙记》,慢慢地,敏敏的影子在我心里映得很深很深。我无以排遣,于是开始重写我一生的终结之书《怜花宝鉴》。终于有一天,沈浪看出了我的心事,他单独请我喝酒。我认为很复杂的问题,他却很简单地解决了。他说,你易容成张无忌,就能见到赵敏,你和她,确是绝配,但是,一个叫亦舒的女人常在她的书中说,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你好自为之吧。
我看着沈浪,突然明白一件事:沈浪爱的并不是朱七七,而是白飞飞——只有白飞飞才是他的下联。他能够很简单地解决别人的问题,但却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我脱口而出,用范遥安慰敏敏的话来安慰沈浪: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在书中,当时敏敏的回答是:我偏要勉强。我喜欢这样的回答,为了爱情要在所不惜,但我知道沈浪做不到这样,他的内心软弱,没有这样的勇气。对此我也无能为力。我们杯酒言别,我易容为张无忌,然后我就见到了我的敏敏。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金庸的大胆,《倚天屠龙记》全书总共四十回,他却忍得住把赵敏这么重要的人物安排在第二十三回才初次出场。对我来说,这却再好不过,省得我从头做起,因为我只想见到敏敏。
现在我是张无忌,不,应该是现在张无忌身上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傻小子,一个是王怜花。吸引敏敏的,是张无忌身上的王怜花。只有王怜花知道敏敏喜欢什么,想要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敏敏时她女扮男装,在神箭八雄的簇拥下英姿飒爽。当时我就想,如果她真是男的,就是我在江湖上最好的对手。第二次见面在绿柳山庄,我看了她刚柔相济的书法,错落有致的园艺,确信她胸中大有丘壑。这些事张无忌是不懂的,但《怜花宝鉴》的作者是一个艺术家,他有一颗敏感的心,深深懂得敏敏身上的狂野和无邪。于是,我默许了弱智的周颠拔出奇鲮香木剑,让我的随从们中毒,然后借机单独去找敏敏要解药。唉,那不过是几棵醉仙灵芙的球茎而已,是王难姑《毒经》中的解法,其实,《怜花宝鉴》中有更好的解法。
我回到绿柳山庄找解药,这样我就第三次见到了敏敏。凡事不过三,我想,于是我下了绝招:我脱下敏敏的鞋袜,手握那双完美的纤足,在她的身心中种下了一生无解的情愫之毒。这不是我在《武林外史》中对朱七七用过的错魂手段,那只是纯粹的生理手段,而我要得到的,是敏敏的芳心。
当我听到敏敏对我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时,我想可能事就这样成了。作为叙事人的金庸当时是这样描写赵敏的:
她一声不响地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
自然,我无从知道敏敏的内心活动,但是,当我接过事后敏敏差钱二败送来装着那两朵珠花的金盒时,我知道事确已成了。此后的一切,只不过是我和敏敏联手演绎的爱情故事。有时是我欲擒故纵,有时是她别出心裁,其间有多少令我意乱情迷的经典时刻啊:
只见赵敏一人站在当地,脸带微笑,其时夕阳如血,斜映双颊,艳丽不可方物。
这是金庸的妙笔生花,我已看出,金庸在行文时对敏敏不知不觉中也是有所偏爱的,虽然他在后记中说赵敏虽美丽但不可爱。这是作家们的惯伎,那个叫托尔斯泰的老头不也说他不喜欢安娜吗?
2005-5-18 22:35
碧落赋
20.爱人同志之三,赵敏
作者:王怜花
谁是我的下联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绝不是朱七七。只有一件事古龙没有写错:我热爱诗歌,性情多变。古龙让我在朱七七面前表演联句。句是我联的,但我不想在朱七七面前——我想她不懂这样的风雅,尤其不懂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李商隐的句子:
自传芳酒翻红袖[杨巨源]
似有微词动绛唇[唐彦谦]
雾气暗通青桂苑[李商隐]
日华摇动黄金袍[许浑]
垂手乱翻雕玉佩[李商隐]
背人多整绿去鬟[杨巨源]
纤腰怕束金蝉断[薛逢]
寒鬓斜簪玉燕光[李贺]
敏敏血溅华堂那一幕,是我毕生最大胆的一次冒险。不过,从那以后,我相信这世上确有人为了爱会在所不惜。而且我知道只有女人才会这样,男人中根本没有一个真正做到“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人们爱的是毛润之的“江山如此多骄”。
因为敏敏,我的人生得以改变:我终于触摸到了真实和幸福。而我此刻想起的不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是麦芒的《自画像》:
没有真实的镜子
却总是揣测万千变化
一个二十世纪的亡命徒
遁迹于古老的爱情
我想像麦芒那样大声对自己说:
我不想高山,不想大海
不想任何与庞大相等的事物
也不想装扮成它们的伴奏
你只需叹息,像一场梦
你只需存在,哪怕被毁灭
这一切已经足够幸福了
就不要再追求什么不朽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倚天屠龙记》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就到了结尾,我本想好好替敏敏画一次眉,但这个愿望终于没能实现。在离别的时刻,我感到难过的是,敏敏,她永远也不知道,是一个叫王怜花的男人陪她走过了她的花样年华。她永远也不知道,王怜花才是她的下联。在这伤感的自怜中,我还想借麦芒的诗对敏敏说:
小姐,请珍惜你美好的情感
凭着这你会永远一路平安
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对李商隐的理解又多了一份刻骨铭心。中世纪的格律之王啊,我这才知道,寻求对仗和下联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所以你才说:望帝春心托杜鹃。
只有沈浪理解我,他先给我找来了一个叫徐小凤的女人唱的李商隐,那样低徊性感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歌声,使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竟然也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之后他又找来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当听到“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时,沈浪说:“所谓对仗和下联,就是爱人同志。比如你和赵敏,比如我和白飞飞。”
此情可待成追忆?逐渐地,我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晚上读李商隐到天亮,白天则继续重写《怜花宝鉴》。当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时,沈浪和我谈起了这些年的江湖。
“人虽未老,江湖已老”,沈浪以一句这样的感慨开头。他告诉我李寻欢的时代也已经被古龙以一本名叫《风云第一刀》(又叫《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结束了。在那本书中人们谈到了我: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占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我知道沈浪给我讲这些是想给我一些慰藉。如果在我纵横江湖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可以想像我会如何地意气风发。即便是现在,我依然感到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毕竟这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人说的话。
“李寻欢之后,江湖上又出了一个叫萧十一郎的男人和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古龙将他们写进了《萧十一郎》和《火拼萧十一郎》两本书中。坊间传说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你看看吧。”沈浪说完,给我留下了那两本书。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也许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2005-5-18 22:36
碧落赋
21.浮生若梦为欢几何,陆小凤
作者:王怜花
古松居士笑了,道:“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
木道人道:“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
陆小凤一伸手,道:“请。”
宫九道:“理应你先。”
陆小凤道:“为什么?”
宫九道:“因为这是到鬼门关的路。”
——《陆小凤传奇:凤舞九天》
你愿意活得更长,还是宁愿活得更好?这是一个问题。什么是活得更好,是指生活的密度大还是说生活的质量高?这又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焦虑?因为诸如此类的问题永难回答。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一生去试着寻找答案,不过当你终于明白时,你的一生也已到头了:人生和历史一样,没办法再来一次。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生活只有一种可能性,并且没有一种生活不需要付出代价。在这样的警醒之后,我可以暂时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生活。
古龙在《陆小凤》中创造的各色人等,都在试着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江湖,并且都付出了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我偏爱《陆小凤》的主要原因。
陆小凤出场那一节,颇为香艳高蹈。他的人,躺在青云客栈的床上;他的酒杯,放在他的胸膛上,他不必动手,只要深吸一口,杯子中的酒就进了他嘴里;为他斟酒的,是一个有着成熟风韵的非常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老板娘”,因为她的老公是“老板”朱停,而朱停,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其时,青衣楼的人正在找陆小凤,看样子多半是找他的麻烦。这个出场,是陆小凤一生的“路演”:醇酒美人,声色犬马,在出生入死险恶江湖的同时及时行乐。
先按下陆小凤不表,单说陆小凤的朋友“老板”朱停,虽然古龙对他惜墨如金,但他代表一种人生: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能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是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起来。
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福气的人。
他自己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做过一件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他还有件很自傲的事——他总认为自己比陆小凤还懒。
你只要一看见他坐到那张宽大而舒服的太师椅上,世上就很少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站起来。
因为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他都要先“停”下来想一想。
只要想开了,世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是非做不可的了。
在书中,惟一领略和见识了朱停的风范的,是青衣楼派来找陆小凤的那个叫铁面判官的人:
铁面判官看着他,上上下下地看了几眼,面上忽然露出一丝恶毒的微笑,道:“你老婆在客栈陪一个有名的大色鬼喝酒,你居然还能坐在这里?”
朱停淡淡道:“小孩要撒尿,老婆要偷人,本就是谁也管不了的,我坐不住又能怎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乱爬?”
铁面判官大笑,道:“你这人倒真看得开,我佩服你。”
……朱停一直看着他,道:“你有没有老婆?”
铁面判官道:“没有。”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若也有个像我这样的老婆,你也会看得开了。”
当然,朱停能过这样的日子,还得靠他有一双巧手,能做出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换回银子,不过,他是不喜欢工作的。他的态度,正如福克纳说的:人有那么多工作是非常可耻的。我想他也一定会赞成福克纳紧接着说的一句话:最好的工作是当妓院老板。
陆小凤的身上,有朱停的味道。人生苦短,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常识。但接下来怎么做,就千差万别了。《古诗十九首》的教导是: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古诗十九首》是绝对的诗,铿锵绝决,有白金和乌木的气概。“秉烛夜游”,多么坚决的人生态度,汉人最高蹈的精神在这里被点亮。紧接着,《世说新语》,这部记载汉人高蹈精神的书,讲述了汉人中最敏感的心灵如何面对生活:穷途恸哭,土木形骸,礼法岂为我辈所设;雪夜访戴,秋风鲈鱼,人生只贵适意而已。接下来,汉人中最高洁的心灵陶渊明写下了五柳先生的生活:“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之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汉语诗人李白写下了《将进酒》: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青丝,青丝啊,趁着暮成雪前千金散尽,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李白发出了总结性的感慨: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以有也。
李白以后,汉人的精神和生活逐渐萎缩,变得猥琐。千年后,古龙无师自通地接上了这一脉。在他的笔下,又出现了倜傥不群的汉人形象。在《陆小凤》中,古龙创造了群像: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朱停,金九龄,木道人,宫九……这些人或正或邪,但都鲜艳夺目。而陆小凤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人生态度,正是在和这些群像的对比中显现。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的这两句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他的两项功夫。人叫陆小凤,功夫是他的“双飞彩翼”轻功和名满江湖的“灵犀指”。他的灵犀指,夹住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但却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悬念:是否也能夹住西门吹雪的无情一剑?这是许多人,包括古龙和西门吹雪本人,都想知道的。
但是陆小凤深深懂得人生苦短,他是绝不会为了江湖上的虚名去一试生死的。这是他和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叶孤城的不同之处。他们不近酒色,只喝白水,毕生只为那一剑的风情而活着,情愿随时为谁的剑更快而流血。而陆小凤,他宁愿和欧阳情、薛冰、沙曼一起喝花酒,或者和花满楼一起千里迢迢去吃苦瓜大师的素席,再到银钩赌坊去赌一把。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陆小凤更能理解金九龄变成绣花大盗,木道人就是老刀把子,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时确实需要搏一把。而花满楼和朱停的享受人生,是陆小凤所爱。是的,陆小凤虽然不像王怜花那样深解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但却是李太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忠实信徒。
许多人都认为陆小凤和楚留香很像,其实,那是形象而非神像。楚留香,他是风流自赏的,他的言行,和李寻欢一样,有太多的自恋和做秀的味道。而陆小凤,他知道人生的苦痛和短暂,所以他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那很像我的朋友麦芒的诗章:
可怕的死亡教会我放纵欲望
二十岁是短命,一百岁也是夭折
上天不会再派同样的人
顶替我享受那份该得的恩典
既然我挣不到什么财产
那就索性赔个精光吧
像一只无所事事的雄蜂
交尾一次便知趣地去死
是人间的花,请在人间开放
哪怕被摘也胜似寂寞无闻
我只有一颗煮在肉锅里的良心
肉锅受煎熬,良心也不安
无论是麦芒的诗还是古龙的陆小凤,都使我对生命既敬畏又放肆。我想我对及时行乐是有很深很深的体会的,那也许是随心所欲,也许是随遇而安,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我只想在雕刻时光中眺望时光流逝,因为我喜欢用生活来消磨生活。每念及此,我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这很像我初读海子这句诗时的感觉:我要挥霍掉青春的岁月/然后去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2005-5-18 22:36
碧落赋
22.怀着爱和凄楚,程灵素
作者:王怜花
所以我问,愚蠢地问:
(但是我问谁呢?)
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旧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第一次读到塞林格的《九故事》是在1988年,在当年北大图书馆二楼的开架阅览室,我用一天的时间草草读完。那本书已经被翻得很烂,书上有很多的批语和红杠,是那些喜爱塞林格的人留下的。第二天我跑了好几个书店找《九故事》,都没有,我很沮丧,那就像你很急切地去女生宿舍找她,她却总不在。后来臧棣知道我喜欢《九故事》,就把他的那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了,在1989年的一月。如此啊,好兄弟。
说实话,我从未觉得《麦田的守望者》有什么,但《九故事》令我欲罢不能。而我最喜爱的是其中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这篇故事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程灵素。
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
在《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中,爱斯美要萍水相逢的大兵塞林格(小说中的“我”和X军士的原型就是塞林格,参见保罗·亚历山大《守望者:塞林格传》)为她写一个故事:
“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的故事。”
“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
“悲惨凄楚的。我对研究悲惨的生活很有兴趣。”
爱斯美又双脚交叉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写,它可以——”
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吗?”
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的了解正在不断地加深。并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她满意。然后,我们又握了握手。
“我们没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憾事吗?”她说。
我说,不错,正是如此。
“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你的全部才能。”
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惟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斐。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斐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伴随她的是永远的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斐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斐,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这是程灵素临终前对胡斐的表白,更是她的自白——这段话,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说的。这是没有回报的爱在寻求永生。冰雪聪明但容颜稍逊的程灵素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或者说,金庸只能为她安排这样的结局。这难道不是非常悲惨的故事吗,如爱斯美所要的。
《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地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不过,也只能这样想想而已,江湖上的事,十有八九是不如人意的。就让我借用塞林格《献给爱斯美的故事》的结尾来结束我的絮絮私语吧,因为它对我是那样的贴切:
你是找了一个疲惫的人来为你写故事呵,爱斯美。而他,总有希望再次度过艰难,好好保存下他的全——保存下他的全——部——才——能。
2005-5-18 22:37
碧落赋
23.集体生活,令狐冲
作者:王怜花
你须冒受罚之险,但还得照常付款
——希尼
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
江湖上确有一个热爱集体生活的人,不过他不叫王怜花,他的名字叫令狐冲。有一种人天生就喜欢结交朋友,不为什么,只因为天性喜欢,喜欢一见如故,酒到杯干;喜欢呼朋引类,通宵达旦。令狐冲就是这种人,所以他天生属于江湖。因为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且,江湖永不寂寞。从华山下来,令狐冲的世界里就不再只是岳不群和岳灵珊了。江湖风波虽恶,江湖中人却是多姿多彩:有采花大盗田伯光,有美貌小尼姑仪琳,有不戒和尚,有风情万千蓝凤凰,有推杯论盏祖千秋,有杀人名医平一指,有潇湘夜雨莫大先生,有狂徒名叫向问天,更狂的一个叫任我行,最狂的叫东方不败,而他却也是最低调的。这些人或正或邪,却都是性情中人,再加上一个重要人物任盈盈,令狐冲和他们在江湖上一一相遇,终于谱成一曲笑傲江湖。一个文采惊艳的女作家说过一句妙语,说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令狐冲的妙处在于他的许多对手同时也正是他的朋友。令狐冲,他有怎样的朋友和对手呢?
田伯光是一个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横行无忌的采花大盗。他擒了小尼姑仪琳来到衡阳回雁楼,说的是这样风雅的话:“小师父,你有沉鱼落雁之容。这家回雁楼就是为你而开的。咱们上去喝个大醉,大家快活快活罢。”能说出这等语言的采花盗不是一般的采花盗。在回雁楼头,令狐冲为救仪琳,和他边喝边打边聊。大家都不放弃,却都没痛下杀手。其实,应该说是田伯光没有痛下杀手,因为其时令狐冲还没有学独孤九剑,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回雁楼头的那一场“坐斗”,虽然刀光血影,但两人却在斗智斗勇中亦敌亦友了。此时故事才到第四回《坐斗》。当情节进展到第九回《邀客》时,田伯光为不戒和尚所逼,挑着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长安谪仙楼美酒上华山来请令狐冲下山去看小尼姑仪琳。
田伯光笑道:“我曾听人言道,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最好的汾酒不在山西而在长安,而长安醇酒,又以当年李太白时时去喝得大醉的谪仙楼为第一。当今之世,除了这两坛酒之外,再没有第三坛了。”令狐冲奇道:“难道谪仙楼的地窖之中,便只剩这两坛了?”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两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的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须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的美酒,又如何能显得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上乒乒乓乓,稀里哗啦,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天下只此两坛,这份礼才有点贵重啊,哈哈,哈哈。”
在这里,一种男人之间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微妙而饶有情致的氛围出现了。于是:
令狐冲道:“多谢,多谢。”又喝了一碗,说道:“其实田兄将这两坛酒从长安挑上华山,何等辛苦麻烦,别说是天下名酒,纵是两坛清水,令狐冲也见你的情。”
令狐冲这一席话是情境中的经典对答,继续推进那种氛围,于是:
田伯光竖起右手拇指,大声道:“大丈夫,好汉子。”令狐冲问道:“田兄如何称赞小弟?”田伯光道:“田某是个无恶不作的淫贼,曾将你砍得重伤,又在华山脚边犯案累累,华山派上下无不想杀之而后快。今日担得酒来,令狐兄却坦然而饮,竟不怕酒中下了毒,也只有如此胸襟的大丈夫,才配喝这天下名酒。”
令狐冲道:“取笑了。小弟与田兄交手两次,深知田兄品行十分不端,但暗中害人之事却不屑为。再说,你武功比我高出甚多,要取我性命,拔刀相砍便是,有何难处?”
至此,那种氛围达到高潮。但是,如果仅此,那田伯光就不是田伯光了,而令狐冲也就不是令狐冲了。因此,深解个中奥妙的金庸笔走风生:
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但你可知这两大坛酒,却不是径直从长安挑上华山的。我挑了这一百斤美酒,到陕北去做了两件案子,又到陕东去做了两件案子,这才上华山来。”令狐冲一惊,心道:“却是为何?”略一凝思,便已明白,道:“原来田兄不断犯案,故意引开我师父、师娘,以便来见小弟,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田兄如此不嫌烦劳,不知有何见教?”田伯光笑道:“令狐兄且猜上一猜。”
当此时,故人相见的雅致将逝未逝,而江湖的恩怨情仇已露峥嵘。以一种什么样的不同于流俗的方式使这两个矫矫不群的男人在雅致中拔刀,这是金庸此时要解决的问题。
令狐冲道:“不猜。”斟了一大碗酒,说道:“田兄,你来华山是客,荒山无物奉敬,借花献佛,你喝一碗天下第一美酒。”田伯光道:“多谢。”将一碗酒喝干了。令狐冲陪了一碗。两人举着空碗一照,哈哈一笑,一齐放下碗来。令狐冲突然右腿飞出,砰砰两声,将两大坛酒都踢入了深谷,隔了良久,谷底才传上来两声闷响。
现在我们知道金庸为什么之前要让田伯光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两坛酒的来之不易和弥足珍贵:是为了令狐冲这一踢。于是以下的推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田伯光惊道:“令狐兄踢去酒坛,却为什么?”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亵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两大坛美酒,便是将天下的珍宝都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得令狐冲做你的朋友吗?”刷的一声,拔出长剑,叫道:“田伯光,在下今日再领教你快刀高招。”
2005-5-18 22:37
碧落赋
24.简单生活的破坏,令狐冲
作者:王怜花
两人的关系在这瞬间凸显实质,但其间的变化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一个”区别于一般人的关键所在。否则,江湖上就不会有故事流传了。而没有多姿传奇的江湖,那不叫江湖。事实上,对于田伯光和令狐冲来说,事情依然不会这样简单的刀剑解决,而必然要继续斗智斗勇,相互纠缠。所以虽然令狐冲已拔剑,田伯光却不拔刀;令狐冲想脚底抹油,田伯光却比他更快。别看令狐冲上面一番话义正辞严,其实,他本性上喜欢田伯光这样的江湖浪子,(所以后来当着岳不群的面,令狐冲也敢放坐以待毙的田伯光一条生路),那只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浪子。两人并不想真打,都想找台阶解决各自的难题。
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令狐兄却和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曾有同被共眠之乐……你今日对我不客气有什么用?你要维护华山派的清白名声,当时对那两位姑娘就该客气尊重些,却为甚么当着青城派、衡山派、恒山派众英雄之前,和这两个小姑娘大被同床,上下其手,无所不为?哈哈,哈哈。”
就这样,两人的纠缠引出令狐冲学成独孤九剑,江湖因之变色。在令狐冲的集体生活中,田伯光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物,而田伯光的命运也因令狐冲而改变。纵观全书,从田伯光到不可不戒,虽然金庸用的是喜剧的路数,但其间的禅意和佛理,却是耐人寻味的。
和田伯光的这种复杂关系,在令狐冲的江湖生涯中,是非常典型的。令狐冲的许多朋友,都是他作为名门正派的掌门师兄所不应该结交的。他们不是江洋大盗、采花淫贼,就是旁门左道、魔教中人。令狐冲和他们结交,在政治上是极其“不正确”的。在少林、武当、五岳剑派这样的主流社会中,“政治上的正确”对于像令狐冲这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和江湖中人作为立身之本的武功高超一样重要。在这样的背景解读中,我们知道,令狐冲和田伯光惺惺相惜,和向问天一见如故,和蓝凤凰哥哥妹妹,和任盈盈风花雪月,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其中的每一件都足以使他身败名裂。对于一个想在主流社会中不断“进步”的“聪明人”来说,像潇湘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主流社会中的边缘人物,都是不应该随便结交的。
但令狐冲生来就不是谨小慎微的人,也没有这方面的机心和常识。他是一个倜傥不羁的性情中人,天性喜欢和那些同是性情中人的人倾盖如故义结金兰,从不顾及出身和背景。他的行为的惯性是率性而为。所以,在五霸岗,他一见素昧平生的江湖豪客们如此情义,便脱口而出这样在“政治上极不正确”的话:
“众位朋友,令狐冲和各位初见,须当共饮结交。咱们此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杯酒,算咱们好朋友大伙儿一齐喝了。”
江湖政客岳不群听到这话就皱起了眉头:“冲儿行事好生鲁莽任性,不顾前,不顾后……他们奸淫烧杀,打家劫舍,你也跟他们有福同享?我正派之士要剿灭这些恶徒,你便跟他们有难同当?”
不错,这正是这样一种典型的思维方式:每说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简单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被他们破坏的。这和一个热爱集体生活,喜欢和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性情中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令狐冲和岳不群是早晚要分道扬镳的。像岳不群那样生活,要隐忍,制怒,处心积虑,才能得逞。得到什么呢?权力,以及主流社会的认可,从而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慰藉。想一想,人们平时最怕的是什么?是众叛亲离。所以,如果你想像令狐冲那样生活,你要学会承受被主流社会全面抛弃、众叛亲离时的巨大的空虚。你要先自问一声,你的精神世界是否已强大到能够单枪匹马面对整个社会,面对许许多多名叫岳不群和赵正义的人?即便性情不羁如令狐冲,也有许多拿不起放不下的时候。相比之下,萧峰、萧十一郎和杨过,在这方面倒更为刚烈决绝。只是,令狐冲身上有一种比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正是这一点,使令狐冲的形象更接近于一位我们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的情趣盎然的好朋友:无拘无束,亲切自然,于细微的创造性和宽广的包容性中触摸到生活的美。
我想说的是,我确实也喜欢和令狐冲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因为即便我们在一起呆着什么都没干,我们也可以大声地说,我生活过,有过不可重复的过去的好时光。
令狐冲没读过多少书,金庸要强调的是,是令狐冲的天性成就了他。联想一下,萧峰,杨过,这些金庸自己喜爱的性情中人都没怎么读过书;而那些读过书的人,像陈家洛、陈近南,包括杨逍,都是精神懦弱之人,(只有一个谢逊拿得起放得下,)此中是有深意的吧。除了天性,令狐冲的那些对手和朋友,那些多姿多彩如田伯光、蓝凤凰、任我行这样的人,他们也成就了令狐冲。没有他们,令狐冲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谁能想像一个人的江湖是什么样吗?
对生活的理解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智者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比如博尔赫斯,他在那篇可怕的《沙之书》的结尾写道:“我想起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退休之前,我在墨西哥街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工作,那里藏书达九十万册。有一天,我到那里去,躲过了一个管理人员,不去注意门多高多远,就让这本沙之书消失在地下书库的一个尘封的书架里了。”比如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波德莱尔喜欢孤独,但他喜欢的是稠人广坐中的孤独。”我想,这可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在大堂吃饭而不喜欢在包厢,为什么江湖上传言我喜欢集体生活。就让我用沃尔科特的“请坐。请享用你的一生”来结束我的集体生活吧:
这一天终将来到
那时你将欢欢喜喜
迎接你自己光临
你的家门、你的镜中,
与你互致欢迎的笑容
说:请坐。请吃吧。
你会重新爱这个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
上酒。上面包。把你的心
交还给它自己,交还给这终生爱你的
陌生人,你为了另一个人而
忘了他,他却还记着你。
从书架上取下情书、
照片、绝望的短笺,
从镜里削掉你的形象。
请坐。享用你的一生。
2005-5-18 22:38
碧落赋
25.因父之名,三少爷的剑
作者:王怜花
我在炉火旁坐下。
“没下雪吗?”我问,“这种冷的天气,下雪反而好过点。”
大姐自书房中走出来:“三少爷来了吗?”
我装腔作势地站起来:“三少爷来了,他的剑没来。”
——亦舒《玫瑰的故事》第四部《玫瑰再见》
有一阵我把能找到的亦舒都读了。为什么狂读亦舒?那是另一个故事,不在这里说了。单说亦舒的小说,有三部是不错的:《喜宝》、《风信子》和《玫瑰的故事》。有一天我和吴晓东谈起亦舒的书写作派,吴兄一语惊醒我梦中人:
“知道亦舒的写法学谁吗?古龙。”
不错,单句成段,快捷推进,正是古龙笔法,只是加了一份商业社会中受过教育的女人的刻薄和古怪。这种叙事上的快节奏的推进和跳转,正是一种经典的商业写作技巧。有一阵北京一个叫王朔的人爱说所谓“写作的速度感”,其实就是这种手艺。如果你熟读古龙,看到上面那段文字,不由你不佩服亦舒的幽默感,也不由你不想起那个叫谢晓峰的人。
谢晓峰,很平凡的三个字,但这三个字成为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谢家第三个男孩的名字时,就变成了“三少爷”这三个字了。而这三个字是和一个“剑”不能分离的,所以这个故事就叫《三少爷的剑》。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轻松的故事。这本书说的是,对一个人来说,最难的是有关内心的问题:一颗芜杂纷繁的心如何找到安宁,一颗晦暗的心如何走上大道。与此相关的,是道路问题,究竟哪条路才是“我”的修远之路:纳尔齐斯还是歌尔德蒙,思特里克兰德还是莱雷,毕巧林还是道连葛雷……谢晓峰和他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天才,或者说,都是选民。但是,这既是父的恩宠,也是父的考验。
神剑山庄的创始人叫谢天,他应该是白手起家吧。两百年后,山庄传到了谢晓峰手里。他是谢王孙的第三个儿子,所以江湖上称他为谢三少爷;因为谢三少爷的绝代风华无人可及,所以江湖上将“谢”字也省了,就叫他三少爷。
“这个人一生下来,就仿佛带来了上天诸神所有的祝福和荣宠。他生下来后,所得到的光荣与宠爱,更没有人比得上。他是江湖中久不出世的剑客,也是武林中公认的才子。”
三少爷十三岁时就击败了华山门下的第一剑客华少坤,不到三十岁吧,就无敌于天下了。他的对手很少很少,也许只有燕十三一个人,不是“夺命十三剑”燕十三,而是变化出了第十四剑和十五剑的燕十三。他的朋友也不会多,铁开诚,老苗子,娃娃,还有燕十三吧(因为按照古龙,最好的对手通常就是最好的朋友)。而他真正的敌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最懂他的,是他的父亲谢王孙。在书中,谢王孙出场早于谢晓峰,是在燕十三到神剑山庄找谢晓峰一决高低时见到的:
他穿得很朴素,一缕青衫,布鞋白袜。看起来他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就这么样随随便便地走到这绿水湖畔,看见这残秋的山光水色,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站下来。
也许就因为他太平凡,平凡得就像是这残秋的暮色,所以燕十三才看见了他。
燕十三看见他,也正如看见这秋夕暮色一样,心里只会感觉到很平静,很舒服,很美,绝不会有一点点惊诧和恐惧。
谢王孙的平凡形象是谢晓峰的反衬,正如他对自我的评价也是谢晓峰的反衬一样:
谢王孙道:“自从老人家仙去后,这里已经历了许多代,虽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他老人家,但是谢家每一代的子孙,都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做过些惊天动地的事。”
他笑了笑,接着说:“只有我,我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本不配做谢家的子孙。”
他笑得还是那么平静,那么恬适:“就因为我知道自己平凡无能,所以我反而能享受一种平凡安静的生活。”
而谢晓峰生来不平凡,并且他知道自己不平凡,一定负有某种重大的使命,因此他从小就自觉地文武兼修,他的天才使他很快达到了江湖的巅峰。
“天上地下,只有这样独一无二的一个人,独一无二的一把剑,只有他的剑法才真是独步古今,天下无双。”
但是,就在他到达巅峰之后(三十岁后),他遭遇平生最大的难题——内心的难题。为了寻求解决之道,他在家里摆下了自己的灵床,自己则变身为“没用的阿吉”,放弃了武功,混迹于江湖的最底层,饥寒交迫,逆来顺受。这是逃避,也是救赎。而逃避和救赎,都只是内心挣扎的外化和对道路的探寻。
然而苦行的道路也难以与世无争。为了老苗子和娃娃,“没用的阿吉”只有出手,而他一出手,就变回了三少爷了。此时的问题是:
究竟谁更快乐?
是阿吉?
还是谢晓峰?
在此后的江湖路上,谢晓峰在爱恨情仇的煎熬中,在生与死的剃刀边缘,继续着对道路的寻求。`第一次的领悟,是在他和铁开诚死里逃生后的一番对答中。他告诉铁开诚,在他自知必死的那一瞬间,想到的却不是亲人和往事,而是那一剑——第十四剑:
谢晓峰道:“本来我的确没把握能破那一剑,可是在那一瞬间,我心里却好像忽然有道闪电击过,那一剑本来虽然的确是无坚不摧无懈可击,可是被这道闪电一击,立刻就变了。”
铁开诚道:“变得怎么样?”
谢晓峰道:“变得很可笑。”
第二次的领悟是在他身中剧毒坐以待毙时与简传学的一番对答:
简传学慢慢接着道:“因为我知道你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认输的,因为谢家的三少爷只要还活着,就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
谢晓峰沉思着,终于慢慢地笑了笑,道:“你说的不错,我可以死,却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他遥望远方,长长吐口气,道:“因为我是谢晓峰。”
第三次领悟,是在他和燕十三生死决战后。当燕十三使出“夺命十五剑”时,谢晓峰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然而:
他没有杀谢晓峰,却杀死了自己。
可是在剑锋割断他咽喉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已不再有恐惧。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清澈而透明。
充满了幸福和平静。
守着燕十三的尸体,在漫漫长夜中,谢晓峰思考着燕十三为什么这么做。当晨曦来临时,
风吹树叶,阳光跳动不停,又仿佛是那一剑神奇的震动。
谢晓峰疲惫失神的眼睛里忽然有了光,忽然长长吐出口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这个历程就像是“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寓言。这个历程终于遇合大道。最后的认识出自铁开诚之口:
“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
所以,虽然谢王孙知道他的苦痛,却无法替代他解决。三少爷的路,只能他自己去走。只有他自己能让自己解脱。父的恩宠和父的考验都只能独自承受,就像人们世代相传的圣子耶稣的传奇。
2005-5-18 22:39
碧落赋
26.红字,段正淳和他的两个女儿阿朱阿紫
作者:王怜花
无论是当初
还是现在,我拒绝问自己是否幸福?
——臧棣《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
这一篇,我要写的是段正淳和他的两个女儿阿朱阿紫,他们各自一言难尽的情事和令人心悸的结局。他们的故事,像一曲令人掩卷叹息的悲歌,其深长的寓意,令人深感不安。因为,他们的身上,有我们的影子;他们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情欲和命运,也是我们的宿命。因为,许多时候,他们就是我们。《天龙八部》,一篇读罢头飞雪。
段正淳的一生是和刀白凤、秦红棉、阮星竹、甘宝宝、马夫人、王夫人这一系列女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他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爱情。不能因为多有女人就说他的爱情浅薄,他其实是发自内心地爱每一个女人,愿意为她们中的每一个去死。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尊重她们,是一个真正的绅士,面对尴尬局面和危难时刻,总是坦诚相护他的女人,而不顾及所谓的面子。
王夫人道:“这姓段的小子的臭脾气,我还有不明白的?别人硬逼他答允甚么,便钢刀架在脖子上,他也是宁死不屈,可是一碰到他心爱的女人啊,他就甚么都答允了,连自己性命也不要了。”
这一点和慕容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像慕容复那样的人缺乏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考虑到中国男人面对女人和爱情大多表现得像慕容复那样,段正淳的形象就更显难能可贵。段正淳和慕容复是有可比性的,他们都是血统高贵的王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也都身负重任。但面对人性最基本的考验——对真挚情感是否珍重和尊敬——时,段正淳表现了人性的应有之义,而慕容复则玷污了人的称谓。江山和美人,霸业和道义,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取舍,但像慕容复那样为人,即便一统山河南面为王,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呢?而像段正淳那样,即便为情所困粉身碎骨,那也足以心安。因为人生确有一些不容否认的最基本的价值和原则。
所以,我必须说,段正淳的风流不是他的罪孽。段正淳是那种在所有女人身上找一个女人的男人。他的罪孽是原罪:贪恋于多,永不魇足。他最终因无法保护他的女人们而从容自尽,那不是他的报应,而是他性情的必然而已。他的报应,落在了他和阮星竹所生的两个私生女阿朱和阿紫这一对亲姐妹身上。
天上长长的一道闪电掠过,萧峰眼前一亮,只见她肩头肤光胜雪,却刺着一个殷红如血的红字:“段”。
这是阿朱身上的红字,她还有一个金锁片,写着“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阿紫的肩上有一个同样的红字“段”,她的金锁片上写着“湖边竹,盈盈绿,报平安,多喜乐”。
阿朱和阿紫先后爱上了萧峰。萧峰毕生只爱阿朱一人。阿朱死在了萧峰手里。萧峰自尽后,阿紫抱着萧峰跳下了万丈深渊。其间的悲惨故事,令我不忍足述。而这一切悲剧的起源,就是她们身上的红字。臧棣的《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写到了海丝特,那个身上烙着红字的女人,以及爱玛和安娜,那些身怀原罪的女人。
我时常会
直截了当地觉得有罪,但从未想到要死
我不是天堂的姐姐,也不是地狱的妹妹
但是,阿朱和阿紫,她们成了地狱的妹妹。《塞上牛羊空许约》那一章,每次都让我潸然泪下。在阿朱心里决意要易容成父亲段正淳去赴萧峰的生死约前,有一段令人心碎的对白:
阿朱叹了口气,道:“我好难过,大哥,我真是没法子。我不能陪你了。我很想陪着你,和你在一起,真不想和你分开……你……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孤单,我对你不起。”
萧峰听她说来柔情深至,心下感动,握住她手,说道:“咱们只分开这一会儿,又有什么要紧?阿朱,你待我真好,你的恩情我不知怎样报答才是。”
阿朱道:“不是分开一会儿,我觉得会很久很久。大哥,我离开了你,你会孤零零的,我也是孤零零的。最好你立刻带我到雁门关外,咱们便这么牧牛放羊去。段正淳的怨仇,再过一年来报不成吗?让我先陪你一年。”
悲惨在于,萧峰完全听不懂阿朱说的话是语带双关——这其实就是阿朱的诀别之言。当大错终于铸成后,他们又有一番更令人心碎的对白:
阿朱道:“不,不,我要跟你说个清楚,再迟得一会,就来不及了。大哥,你得听我说完。”萧峰不忍违逆她意思,只得道:“好,我听你说完,可是你别太费神。”阿朱微微一笑,道:“大哥,你真好,什么事都就着我,这么宠我,如何得了?”萧峰道:“以后我更要宠你一百倍,一千倍。”
柔情缱绻,但这是永别前的柔情缱绻。没有萧峰说的以后了。阿朱死了,死在萧峰怀里。
他抱着阿朱,呆呆地坐在堂前,从早晨坐到午间,从午间又坐到了傍晚。这时早已雨过天清,淡淡斜阳,照在他和阿朱的身上。
2005-5-18 22:40
碧落赋
27.上帝的信,萧峰和阿紫
作者:王怜花
这一刻,金庸是如此的淡淡着笔,笔致和天气一样,已从之前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变为雨过天清淡淡斜阳了。而此时愈是平淡,愈加令人柔肠寸断。这一刻,萧峰在想什么呢?是他带阿朱去聚贤庄找薛神医给阿朱看病时的壮怀激烈,还是雁门绝壁上阿朱的清脆声音:“乔大爷,你再打下去,这座山峰也要给你击倒了。”那时的阿朱,“倚树而立,身穿淡红衫子,嘴角边带着微笑”。萧峰这时所想的,要等到多年后和耶律洪基谈起误杀阿朱这件平生第一恨事时才在心里默默说出:“我既误杀阿朱,此生终不再娶。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有一个阿朱。岂是一千个、一万个汉人美女所能代替得了的?”
就这样,阿朱走了,却也永驻萧郎心中了。命运轮回到了阿紫身上。就在萧峰和耶律洪基说完上面那些话回到他的南院大王王府时,单恋萧峰多年的阿紫终于向他敞露心扉:
“我早知在你心中,一千个我也及不上她,一万个活着的阿紫,也及不上一个不在人世的阿朱……你答应姐姐照顾我,你只照顾我有饭吃,有衣穿,可是……可是你几时照顾到我的心事了?你从来就不理会我心中想甚么……我恨不得那日就给你一掌打死了,你也就会像想念阿朱一般地念着我……在那小桥边的大雷雨之夜,我见你打死我姐姐,哭得这么伤心,我心中就非常非常喜欢你。我心中说:‘你不用这么难受。你没了阿朱,我也会像阿朱这样,真心真意地待你好。’我打定了主意,我一辈子要跟着你。可是你又偏偏不许,于是我心中说:‘好罢,你不许我跟着你,那么我便将你弄得残废了,由我摆布,叫你一辈子跟着我。’
萧峰摇了摇头,说道:“这些旧事,那也不用提了。”
阿紫叫道:“怎么是旧事?在我心里,就永远和今天的事一样新鲜。我又不是没跟你说过,你就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
萧峰轻轻抚摸阿紫的秀发,低声道:“……我这一生只喜欢过一个女子,那就是你姐姐……我关怀你,全是为了阿朱。”
阿紫又气又恼,突然伸起手来,啪的一声,重重打了他一记巴掌。萧峰若要闪避,这一掌如何能击到他脸上?只是见阿紫气得脸色惨白,全身发颤,目光中流露出凄苦之色,看了好生难受,终于不忍避开她这一掌。
阿紫一掌打过,好生后悔,叫道:“姐夫,是我不好,你……你打还我,打还我。”
这只是又一出悲剧的铺垫。阿紫对于萧峰的感情,就像游坦之对阿紫的感情。游坦之心甘情愿把自己的眼睛献给阿紫,阿紫也会这样对待萧峰:“姐夫,你的眼睛若盲了,我也心甘情愿将我的好眼睛换给你。”而萧峰对阿紫的感觉,本质上和阿紫对游坦之的感觉是一样的:不爱,所以并不将对方的感情放在心上,也不会为对方而改变自己的人生。
在这样的铺垫中,金庸将全书导向了最后的悲剧,那震撼人心的悲惨一幕。当萧峰自尽后,阿紫排开众人,抱起萧郎:“姐夫,你现在才真的乖了,我抱着你,你也不推开我。是啊,要这样才好。”这时游坦之也赶到了。
阿紫怒道:“我现在和姐夫在一起,此后永远不会分离了。你给我走得远远的,我再也不要见你。”
游坦之伤心欲绝,道:“你……你再也不要见我……”
阿紫高声道:“啊,是了,我的眼睛是你给我的,姐夫说我欠了你的恩情,要我好好待你。我可偏不喜欢。”蓦地里右手伸出,往自己眼中一插,竟然将两颗眼珠子挖了出来,用力向游坦之掷去,叫道:“还你,还你,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欠你甚么了。免的姐夫老是逼我,要我跟你在一起。”
阿紫抱着萧峰的尸身,柔声说道:“姐夫,咱们再也不欠别人甚么了。以前我用毒针射你,便是要你永远和我在一起,今日总算如了我的心愿。”说着抱着萧峰,迈步便走。
每一次读这一段,心酸和痛楚就会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一定要强忍着才能噙住泪水。而冷静的金庸,此时仍能高超地转换视角做一番白描:
群豪见她眼眶中鲜血流出,掠过她雪白的脸庞,人人心下惊怖,见她走来,便都让开了几步。只见她笔直向前走去,渐渐走近山边的深谷,众人都叫了起来:“停步,停步。前面是深谷。”
这一段,和前面所引的萧峰抱着阿朱的尸身那一段,是相称的。和雨过天清一样,这是喧哗即将归于寂静的前奏。紧接着,阿紫抱着萧郎跳下了万丈深谷,这是可以预见的。游坦之跟着冲向了深谷,这也是可以预见的。悲剧以死亡的方式结束了。这样的悲剧,也只能用死亡来结束。
这时轮到寂静来说话了,如臧棣在《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中所写:
寂静像誓言的种籽,我和它
埋在一起:与命运联姻的孤独是它的沃土
我赤裸着深入寂静的黑夜
用这闪耀的方式怀念同样赤裸的事体
我的双唇如花绽放:开始时
我以为这只可能是我们两人的秘密
他把夜晚变成远方的春天
把我变成花园深处轻盈的芳香
而身上刺着鲜红“段”字的女人和身上烙着鲜红A字的女人,有着相同的命运吗?
现在我走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
我怒放,我飘飞,并在风的婚床上歇息
一片教堂的阴影,而非人们所说的生活
像网一样披挂在我的双肩
脚穿海丝特的步鞋,踏着落叶的谣曲
我消失,我闪现,像生与死之间多出的
一个亲吻。噢,时光多么深邃
这记忆一直把我深埋在另一个人的胸怀
命运的安排在于:霍桑和金庸,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国度,用不同的语言,写下了红字的故事。他们又经由臧棣和王怜花的解读和复述,成为另一个崭新的故事。而罪与罚,终究不过是命运。只是,在短暂的人生历程中,备受煎熬的身躯难以承受太重的红字。因为:
当死亡敲响那扇门时
我已是人间惟一的遗物
2005-5-18 22:40
碧落赋
28.永不悲伤永不害怕,古龙的《七种武器》
作者:王怜花
在这个一切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玛格丽特·尤瑟纳尔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昔日的友人们送的书,不是他们写的书,是他们知道我喜爱而送我的书,比如臧棣送我的《九故事》,寿平送我的《A FAREWEEL TO ARMS》,吴晓东送我的《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THE MOON AND SIXPENCE》和《东方奇观》。晓东喜欢在送我的书的扉页上引用一段书的作者的话以志纪念,比如在《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的扉页他引用的是书中的一个短篇《不死的人》中的一句:“他们断定一切事业都是徒劳,决定生活在思想中,生活在纯粹的沉思冥想中。”在《THE MOON AND SIXPENCE》的扉页他引用的是老毛姆书中的一段:“It was a rision of the beingings of the world,the Garden of Eden,with Adam and Eve,it was a hymn to the beauty of the human form.”在《东方奇观》的扉页,他引用的是尤瑟纳尔的这一句:“在这个一切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尤瑟纳尔写下这句话的本意,用我的话说叫“不求不朽”。奇妙的是世事难料,她本人却于1980年因杰出的文学成就而当选为法兰西学院成立三百多年来的第一位女院士,成为四十个“不朽者”群中的第一个“女不朽者”。不过今天我不是要在这里讨论尤瑟纳尔这位我惟一敬佩的女作家,而是要借她这句话来说一说古龙的《七种武器》:“七个不平凡的人,七种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
天上白玉京
五楼十二城
仙人抚我顶
结发受长生
白玉京并不在天上,在马上。
他的马鞍已经很陈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
但他的生活,却永远是新鲜而生动的。
他从来预料不到在下一阶段旅途中,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李白的这四句诗是我所爱,古龙引它作第一个故事《长生剑》的扉页寄语,已于我心有戚戚焉。而他竟然想到用“白玉京”这三个字当作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的名字,而白玉京手里的那把剑就叫“长生剑”,其想像力颇令我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很短也很简单的故事,古龙很快就讲完了这个故事,结束时,古龙是这样收尾的:
这就是我说的第一个故事,第一种武器。
这故事给我们的教训是——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比不上那动人的一笑。
所以我说的第一种武器,并不是剑,而是笑,只有笑才能真地征服人心。
其后的六个故事古龙都用大体相同的方法收尾,依次如下:
第二个故事《孔雀翎》:
这故事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
真正的胜利,并不是你能用武器争取的,那一定要用你的信心。
无论多可怕的武器,也比不上人类的信心。
所以我说的第二种武器,并不是孔雀翎,而是信心。
第三个故事《碧玉刀》:
所以我说的第三种武器,并不是碧玉七星刀,而是诚实。
只有诚实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运气。
段玉的运气好,就因为他没有骗过一个人,也没有骗过一次人——尤其是在赌钱的时候。
所以他能击败青龙会,并不是因为他的碧玉七星刀,而是因为他的诚实。
第四个故事《多情环》:
第四种武器,是一种很奇特的武器,它赋予人感情色彩,比碧玉刀还凝重,这就是多情环。但它也不是最犀利的武器,比它更犀利的是“恩怨,仇恨”,快意恩仇才是最令人致命的。
从第五个故事《离别钩》开始,古龙换了一种说法,不用上面那种句式了。关于《离别钩》,他在结尾处说了这两句话:“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和“骄者必败,这句话无论任何人都应该永远记在心里”。
第六个故事《霸王枪》,古龙说的是“勇气”和“爱”。在第七个故事《拳头》的结尾,古龙写道:
“朋友”。
多么平凡的两个字,多么伟大的两个字。
对这两个字,朱云最后下了结论。
“现在我才知道,无论多高深的武功,也比不上真正的友情。”
这七个故事如果单独成篇,都是很一般的作品;但当它们放在一起组成一部书时,就显现了一种说不出的意蕴,像青橄榄,平淡中回味无穷;又像青草,更行更远还生。我的许多朋友和我一样,特别钟爱《七种武器》,却又很难说出是为什么,颇有些“妙处难与君说”的味道。
如果一定要说点什么,我以为除了古龙在这部书的书写风格上的明亮清澈外,他对人性所寄予的信心是关键所在。笑容,信心,诚实,恩情,勇气,爱和友情,这人性中最美好的七种元素,带给我们慰藉和力量。七个故事的主人公,都不是武功最强的人,但他们凭着这人性中最美好的七种元素,战胜了对手,也战胜了自我。这七种元素,才是最有力的七种武器。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成熟,但不沉重;我感受到了年轻,但很沉着;我感受到了明亮和轻快,感受到了优雅和勇敢;我感受到了美和希望。对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比美和希望更重要呢?
我想我多少说出了点什么。尤瑟纳尔和古龙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我相同的启示:永不悲伤,永不害怕。“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而我们因古龙的《七种武器》拥有了美和希望。
此刻我还想起了天才的海子,他早在1984年年仅二十岁时写就的短诗《自画像》像镜子一样,正照亮我,给我力量:
镜子是摆在桌上的
一只碗
我的脸
是碗中的土豆
嘿,从地里长出了
这些温暖的骨头
2005-5-18 22:41
碧落赋
29.千金散尽,傅红雪
作者:王怜花
尽人皆知的结局并不令我难堪
或许我临死前与嬴政的对话曾让历史失色
带着嘲弄的口吻,秦王说:“谢谢你的剑术”
“不,”我纠正道,“还是感谢我的灵魂吧”
——臧棣《咏荆柯》
汉语的微妙之处经常难与君说——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比如“快意恩仇”,其实主要讲“仇”字;“江湖恩怨”,主要讲“怨”字。仇和怨,这两个字,是古金小说谋篇布局的不二法门,几乎没有一篇离得开这两个字。说到恩仇,我就会想到傅红雪;说到恩怨,我就会想到杨过。他们两人的命运,都因他们的出生而被注定——出生给他们带来的就是仇和怨。对于常人来说,像他们那样的一生,很快就会因仇怨而毁灭。但上苍在给他们那样的出生时,也给了他们盖世的才华和天分,因此他们的一生就成为和自己与生俱来的命运进行搏斗并寻求解脱的历程。
很难说这是上苍的一种平衡,抑或是更残酷的天意,但江湖却因此而多姿多彩。怨怒,仇恨,天赋,挣扎,不屈和刻骨铭心的际遇,使他们宁愿选择和整个世界为敌。当他们从叛逆者最终走向终结者时,和历史上所有那些走遍生活的边缘道路的生活烈士一样,他们对自我和人性,死亡和梦想,都会留下远远深于常人的理解和感受。臧棣的《咏荆轲》对此有着深刻的表现:
如果人们以梦到死亡的次数
来推选国王的话,我当之无愧
我的灵魂喜欢说:不。从我嘴里说出的
这个字几乎可以排列到天边
也许我有点自负,我的使命
就是把被怀疑的一切压缩成可爱的深渊
的确,舞刀弄剑使我对人生有了不同的感觉
我已习惯于让历史尊重那致命的一击
但我更为倾心的不是血能染红什么
而是在宁静的夜晚:眨动的星光
神秘的迹象,为茅屋里飘摇的烛火所怀念
我为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而举杯
黑暗在飘飞:这个冬天惟一的
一场大雪正被急着运往春暖花开
加工成耕田人的希望。而像我这样的酗酒者
则会紧锁眉头,幻想着怎样把人的一生
焊入壮丽的瞬间。借着酒劲我察觉到有人喜欢黑,有人酷爱白
还有人迷恋聪明,诚实的百分比
流言和谎言像两头石狮,守卫人性的拱门
在傅红雪和杨过身上,比恨更令人颤栗的,是他们的爱。傅红雪的爱给了翠浓,一个妓女;杨过的爱给了小龙女,一个他尊称为姑姑的女人。当一个人因自己的身世和心性而情愿选择与全世界为敌时,承受他的爱情的那个女人实际上也就承受了整个世界的重压。这样的爱有常人不能承受之重。此时,惟有岁月才能将烈火化作流水,像叶开和傅红雪时代的阿飞和荆无命——百炼钢化绕指柔了。岁月流逝,当傅红雪最终从如意大师那里理解到“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真谛时,他不仅战胜了公子羽,而且也战胜了自己,于是他回到了“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身边。当杨过给郭襄过那个不平凡的生日时,他的心也已充满爱意,他已原谅了那些曾伤害过他的人,不再与谁为敌了。他的心已平静——这样的境界,不是黄蓉那种只有一些小聪明而没有智慧的女人所能理解的了。像傅红雪和杨过这样的男人,必然会像臧棣的荆柯一样思考自己的一生:
岁月流逝,直指苍穹,时间之树令人晕眩
镜子的深处:光阴的叶子纷纷飘落
却没有一片想到要遮住我的冲动
难道我的剑影像一道历史的皱纹
我暗恋着不朽;并知道选择的奥秘
只涉及有和无,而同多和少无关
我承认我一生最大的过错在于
对青春,这惟一的知识,忍不住说过“再来一回”
就像那些动人的女子在黑暗中对我所说的
黑暗在飘飞:仰望星空从不会
让我萌生从上面掉下来的念头。惟有奇思妙想
使我的武艺出神入化。但即便如此
出生入死也不是我的本意
死太像一种拯救,太像必要的善
当人类的权势频繁代替命运的力量
把它赐给大家时:我的厌恶重复人的觉悟
当傅红雪最终明白应该报仇的人是叶开而不是他时;当杨过最终解开与郭家的恩怨时;“命运的力量”似乎要演绎一场喜剧了,但主角却挣脱了命运的羁绊,深深认识了自我,像他们的前辈荆柯在刺秦功亏一篑后的思考:
我不记得他们是如何把我弄出酒馆的
那位英俊的太子的请求并不诱人
我之所以答应,完全是考虑到不能
让平庸来玷污这样一次用剑安慰历史的机会
尽人皆知的结局并不令我难堪
或许我临死前与嬴政的对话曾让历史失色
带着嘲弄的口吻,秦王说:“谢谢你的剑术”
“不,”我纠正道,“还是感谢我的灵魂吧”
臧棣的这首诗有一个副标题“为一九九一年秋天的死亡和梦想而作,或纪念戈麦”。这应该是用笔安慰历史,祭奠友人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一个很武断的联想,我觉得傅红雪的身上有古龙的影子,而杨过的身上也闪现着金庸内心的孤傲。才华与命运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吧。此时此刻,我只愿一生千金散尽,如《吉檀迦利》所说:“在断念屏欲之中,我不需要拯救。在万千欢愉的约束里我感到了自由的拥抱。”
2005-5-18 22:42
碧落赋
30.尘土荣华昔晦今明,晦明
作者:王怜花
有何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
——里尔克
这是兵器谱的最后一章了。兵器谱的前三篇,写的都是和尚:无花,无名老僧,老实和尚,虚竹和不可不戒,在这最后一章,我要写的,是一个曾经当过和尚的人——当然,做 和尚只是他不可思议的传奇生涯中短暂的一页,在他当和尚时,他的法号叫晦明。他在少林寺出家时,大约十三岁左右,是由他师兄晦聪禅师剃度的,偈曰:“少林素壁,不以为碍。代帝出家,不以为泰。尘土荣华,昔晦今明。不去不来,何损何增。”当时,晦聪和他两人是少林寺辈份最高的和尚,因此也可能是当时江湖上辈份最高的和尚之一。
当和尚之前,他是:扬州丽春院一个妓女的儿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汉、满、蒙、回和藏人中的一个;一个酷爱赌博和精通赌术的小混混小老千,初出江湖时有个外号叫小白龙;康熙朝(乃至历朝)惟一未被阉割的小太监小桂子,尚膳司副总管太监;天地会青木堂香主,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的关门弟子;御前侍卫副总管;神龙教白龙使,并由洪教主和洪夫人亲授英雄三招和美人三招;骁骑营正黄旗副都统。当和尚之后,他还是:九难尼姑(也就是大明长公主)的徒弟;大清国一等子爵;大清国建宁公主的奸夫和老公;俄罗斯女皇的中国情人;《尼布楚条约》的缔结者;李自成和陈圆圆的女婿;大清国扶远大将军;大清国鹿鼎公。他当着大清的大官大肆敲诈勒索,干着反清复明的副业也算人在江湖,想着开丽春院连锁店做行业领袖扬眉吐气,抱着七个美女老婆踌躇满志意犹未尽。
他当和尚的时间大约只有半年不到,但这是他一生的诸多可能性中不可或缺的一段。本质上,他是一个罕见的禅宗高手。关于这一点,已有江湖高手长发遮面之贞子的帖子论述在先,兹引如下:
世尊拈花,迦叶微笑,禅宗一门就是这么创立的。佛教有很多门派,惟有禅宗讲究不立文字。但真正悟到其中妙处的并不多,中华禅宗最早的发祥地少林寺,也要盖什么藏经楼,可见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悟不到禅家要诀的。
三江对禅的一个归纳特别有道理,那就是禅宗是佛门中懒人的乐园,佛界讲的是极乐世界,天天勤修苦思,怎么去品味佛学的乐趣?怎么会极乐?所以做苦行僧,劳心劳力,是跟佛陀的宏愿南辕北辙的。
自达摩圆寂、慧能出走之后,少林寺的禅法没有太大的进步,关键是缺少一个既有慧根、又有缘法之人,不过很幸运,曾经来过一个韦小宝,为禅宗宝刹增光添彩。
韦小宝生来就是与禅有缘的人,他的有利条件是:一,不认识字,不会迷乱在文字写就的经书里,正符合禅宗不立文字的宝训;二,聪明伶俐,脑筋常能急转弯,也就是有所谓的慧根;三,机遇好,恰好进了少林寺做和尚;四,率性而行,不拘一格,只有不拘泥小事的人,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领悟真理。
其实还应加上一条:不会武功,因此碰上强敌只有束手待毙一种选择。而这在晦聪这样的高僧看来,却是:“师弟,你定力当真高强,外逆横来,不见不理。《大宝积经》云:‘如人在荆棘,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故经云:‘有心皆苦,无心即乐。’师弟年纪轻轻,禅定修为,竟已达此‘时时无心,刻刻不动’的极高境界,实是宿根深厚,大智大慧。”他们的老师侄,武功高强的澄观于此更是赞叹不已。金庸写道:
澄观更加佩服得五体投地,赞道:“《金刚经》有云:‘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晦明师叔竟已修到了这境界,他日自必得证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
勤修苦练而始终不得禅悟的澄观是韦小宝的绝妙的陪衬人。“他横由他横,清风抚山岗;他狠由他狠,明月照大江。”这等境界对澄观来说可谓孜孜以求,却又只能是高山仰止;而对于韦小宝来说,却是手到擒来全不费功夫。造化的安排是如此的奇妙,世事又岂能逆料?
所以长发遮面之贞子偈曰:
噫!
万卷经书皆无物,
不需文字大道宏。
青灯空笑修行苦,
何若潇洒鹿鼎公?
2005-5-18 22:43
碧落赋
31.不去不来,何损何增,韦小宝
作者:王怜花
我一贯的看法是,金庸写得最好的,就是《鹿鼎记》。《鹿鼎记》以下,依次是《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所以,金庸写完《鹿鼎记》就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因为不可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来了。所以,智珠在握如金庸者,自然和他所推崇的范蠡一样,选择激流勇退。
《鹿鼎记》这部书,好就好在写了韦小宝这么个人物。当年租书看时,《鹿鼎记》是 最后看的一部。这之前看的是《天龙八部》,看得热血沸腾,所以对《鹿鼎记》也寄予类似于《天龙八部》的热望。特别是第一回就出现了“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的陈总舵主,更吊起了我的胃口,以为小白龙韦小宝也会像段誉一样因缘际会而后终成一代高手。随着情节的进展,因缘倒是际会了,不算那个教他假武功的海大富,陈近南、九难、洪教主等顶尖高手都成了他的师父,但是,韦爵爷他无心向学。他喜的是做老千,想的是开丽春院,他傍的是皇帝这个天下最大的款和腕,所有这一切,都只为那白花花的银子,轻飘飘的银票。不错,他爱的是个钱字。而此前金庸笔底的人物不管好人坏人,一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从不考虑钱的问题。说实话,当年初读《鹿鼎记》,我确实有些失望。呵呵,那时我涉世不深啊。后来,我逐渐地越来越喜欢《鹿鼎记》了。《鹿鼎记》和《倚天屠龙记》成了我读的次数最多的书:读《倚天》是因为爱赵敏;读《鹿鼎》则是一种难言的快乐和辛酸。我逐渐明白,没有阅历的人是不会读得通《鹿鼎记》的。而读通了《鹿鼎记》,则世上无难事矣。
金庸在《鹿鼎记》的后记中说道,很多人因为韦小宝的德性而不喜欢《鹿鼎记》,甚至于认为这书不是金庸写的。“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然后他又为韦小宝也为他自己做了一些辩解。其中比较有趣的一句是:“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诸公,这句有点别扭,不太通,是个病句),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涵。鲁迅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比较语重心长的一句话是:“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学。”金庸的这些话,有些含含糊糊,欲言又止,迫于时评,好歹得说几句,但又不想说破微言大义,也不想把话挑得太明。这是很符合金庸的中庸之道的。
但不把话挑明就会说不清一些道道,不得已,在下只好在这里替金庸把话挑明。韦小宝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是一个首要的问题。韦小宝,他是一个靠本能生存的人,靠本能生存是最基本也最有效的生存之道,他的本能非常好,总能左右逢源,逢凶化吉;他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他的生活没有原则,但也可以理解为他能像水一样随物赋形;他是一个不识字、没有灵魂和思想的人,所以他没有痛苦,也没有读书人特有的不安、软弱、犹豫、彷徨和自我的搏斗,更没有读书人那种特有的无耻、阴暗和无聊;他是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当然这是指理想主义的那种理想,陈近南或者切·格瓦拉那种理想,其实他有一个理想——开丽春院连锁店;他还是一个没有感情生活的人,当然阿珂可能曾让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爱上一个人的意味……最令人诧异的是:韦小宝是一个天然谙熟吴思先生总结出来的“潜规则”的人——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官。所以他做人很成功,做官也很成功,所以他在妓院、皇宫和江湖都能如鱼得水。他还留给我们一条宝贵的经验: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都可以讨价还价,只要你愿意。
古龙和金庸,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难忘的人物形象。但若论人性的真实,韦小宝当是古金第一人。他的贪婪、狡诈、自私、无耻,是我们生而为人所固有的;他所做的那些奴颜婢膝、曲意逢迎、见风使舵、欺软怕硬的事,是我们常常要做的;而他的强颜欢笑和身不由己,更是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真实境遇。我猜想,金庸以韦小宝来金盆洗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想说的是,虽然他知道理想人格应该是什么样的,但因为已洞悉人性和历史的奥秘,因此决定向这奥秘低头——但这不是失败的低头,而是那种如流水般随物赋形的低头。所以,在《鹿鼎记》中,气宇轩昂出类拔萃如陈近南,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如康熙,都不如萎琐又无知的韦小宝那样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这不是金庸写郭靖和石破天时那种简单的反智倾向,而是读通历史和人生后的庖丁解牛。最后,当韦小宝身处不可调和的两难境地时,他想通了一个惟一的破解之道:“老子不干了。”
不瞒诸位,这些年兄弟混迹江湖,每当碰上种种难题,就会想起韦小宝,并且学着用韦小宝的方式和态度来对付,结果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该低头时就低头,没有什么屈辱、压抑和郁闷,最多老子不干了。
活到如今,说实话,我已想得很明白:倘若做不成《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那样的人,我宁愿自己是《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呵呵,尘土荣华,昔晦今明啊。
2005-5-18 22:43
碧落赋
后记:相忘于江湖
作者:王怜花
这个后记该从哪里写起呢?我想应该从万科周刊网站说起。2000年,因为和万科的单小海相识,开始定期获赠《万科周刊》。后来万科周刊办了网站,就常上去玩,主要在“经济人俱乐部”这个坛子(斑竹是大名鼎鼎的经济学四博士赵晓、钟伟、巴曙松和高辉清)潜水,偶尔也用“王怜花”这个ID发几个短帖。2001年4月,我女儿蔡花花出生,我开始在夜里练“尿布神功”,所以深夜还挂在坛子上。有一天夜里,突然看到钟斑竹的一个帖子,说是很想念“王怜花”,“哪怕一起谈谈古龙也好”。我一阵冲动,跟帖说我一直就想写一部《古金兵器谱》,既如此,马上就写了贴出——于是就开始写了。前十几篇都贴在“经济人俱乐部”,承蒙四斑竹及众大虾厚爱,人气颇旺。正写着,某日,接到《万科周刊》主编王永飚君(网名“麦田的守望者”——简称“麦田”)的电话,说想专门开个坛子谈古论金,于是就开了“武林外史”,由万科的沈浪君和我做斑竹,《古金兵器谱》的后半部就贴在“武林外史”了。到这个时候为止,我和他们都还没见过面——按传统的看法,我们其实还不认识——但在万科的坛子里,我们都已是老朋友了。后来,在北京,在深圳,在广州,我见到了许多万科坛子里的大虾。如今,我们已到了可以相忘于江湖的境地了。
这是一次非常个人化的写作,是我极端个人的阅读感受,其间又夹杂着我的私人生活,我对故人往事的追忆。有许多篇章,是我借古金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在我已经十七年的江湖生涯中,金庸和古龙曾经是我和我的友人王枫、范山、韩卫东、程力、吴晓东、顾建平、寿平、王清平、邱小刚、邵燕君等的永恒话题——呵呵,我想我和他们早就进入相忘于江湖的境界了,我和程力有十几年没见过面了——我们的友情有一部分就是因为谈古论金而建立和加深的。我很庆幸自己在大一时读了金庸。我知道,我和我的许多朋友们,有许多做人的道理来自金庸。这使我们——至少是我,学会在大事大节上不亏不乱,在个人生活中重情重义,所谓有所必为,有所不为。当这些和北大的精神氛围深深融在一起后,我慢慢学会,要以大写的方式走过自己的一生,独自行走于天地间,无论落魄发达,都无改内心的激越情怀和平静修远,像《天龙八部》中那位无名高僧一样,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有相忘于江湖的朋友,也有相濡以沫的朋友。一起蜗居在福州的朋友们——他们也都是万科坛子里的大虾——水中君[余闻荣]、宫雪花[袁胜]、开开[倪正兴]、若平扬[骆伟阳]、无花或面朝大海[许建阳]、一夜六次郎[王德丰],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称得上是相濡以沫了。骆平扬在《捕快旧事》中缅怀了我们曾经在一起“捕了便快”的日子,承蒙他的慷慨允诺,我把他的《捕快旧事》和《愧对一切死亡》也一起收在本书中。呵呵,捕了便快。
在这本书中,我引用了海子、西川、臧棣、清平、麦芒、林东威等诗人的许多诗篇和诗句。这些年来,我常常反复读他们的诗,我常常想,他们为现代汉语贡献了不朽的诗篇。如果用江湖上的话来讲,借用若平扬在《捕快旧事》中的话说就是他们“无愧师门、无愧江湖”,而“江湖不远”,因此“他们不远”。
最后,我想对所有这些朋友说,不论我们是相忘于江湖,还是相濡以沫,我都会想念你们。
2002.8.于福州
2005-5-18 22:44
碧落赋
捕快旧事
作者:若平扬
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名动江湖的王怜花退隐之前的真实身份。他做过多年的捕头。捕头?没错,大捕头,东南诸省六扇门中有数的高手。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也当过捕头,小捕头。
话从那一年无风无雪的正月开始。我已经在江湖上游荡了很久,武功日渐荒废,寂寞与时俱增,心中只有两个问题在折磨我:“家在何处,谁是匈奴?”
我知道这两个问题折磨过很多人。三百年来号称武功天下最末的韦小宝正是因为从不去想这两个问题,才做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并留名江湖。
言归正传。那年的正月,江湖中纷传闽中六扇门正在广招天下少年英豪。闽省向来被人轻视,不料此次却有数百名少年俊杰趋之若鹜,一时鲜衣怒马,尘土飞扬,好不热闹。你道为何?原来此次招贤打出了“只抓人,不杀人”的名号。许多人正是冲着这个名号而来。我也怦然心动,心想当捕快可能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胜过我“自笑天涯无定准,飘然到处迟留”(此句我曾赠与周芷若)。在一个带着寒气的早晨,我径直前往应征。
接待我的是一个三旬左右的男子,此人中等身材,面目和善,竟有一个很美丽很温柔的名字,叫宫雪花。后来我知道,他是个大捕头,昔年效力于云贵川黔,不知怎的来了闽省。此人内力了得,对各家各派武功均有涉猎,天下武功秘笈多有收藏。一时之间二人相谈甚欢。我自报武功渊源之后,他说:“你有一个师兄与我共事,他叫王怜花。”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王怜花这个名字,心想当年学艺之时怎的没听谁提起,想来是我派弟子太多,他出师又早的缘故。后来听说他当年学艺时既是风流倜傥,派中女弟子多有暗通者,却无损艺业精进,反而多有补益,也是一段佳话。
几日之后我再去时,终于见到了王怜花。果然风骨不凡,谈吐有度,眼中精华内蕴,显然本门内功心法已修至上乘境界,以这等武功要抓人要杀人应是无往不利。当下畅谈江湖中事,武林掌故。须知这捕快应该比江湖中人更了解江湖,案子才能办得好。
又几日,到了笔试之期。我分得一张卷子。前头考的是应征者对江湖的了解。比如,剑侠李太白曾说“清水出芙蓉”,他下句说了什么?这难不倒我。据说有人答“碧血洗银枪”,还有人答“乱世出英雄”。这无关紧要,要紧的是答好后面的大题:“你如何看待捕快这门职业?”这我早就想好了,因此一挥而就,笔试就此通过。
当日即受面试,很简单,由宫雪花从《太平御览》中挑出一页,要我默记四分之一柱香后背将出来。好在我记性不差,无惊无险地通过。
于是我就成了捕快。应试成功的还有其他数十人,宫雪花挑选了十余人亲自调教,包括我,包括一个叫开开的年轻人,还有一个叫一夜六次郎的粗壮汉子。
这个叫开开的年轻人整日玄衣皮履,据说未及弱冠即远赴中原,回来时已经学得一身怪异武功,叫做“糖衣绵掌”,招数诡秘,与人交手经常轻轻一掌就将人拍死,尤其是女人。他还有一个奇怪的嗜好,就是在与女人交手前,喜欢轻轻地对人家说:“笑一笑吧,只有在你的微笑里才有我的呼吸。”许多女人其实是死在他这句话上面。不过听说近来死在他手下的女人已经越来越少,估计是武功家数已尽人皆知的缘故。
一夜六次郎则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交游广阔,与一些大钱庄有往来,是个真正的老江湖,捕快这一行正缺这样的人物。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宫雪花悉心传授办案之道,我们各自领会那“只抓人,不杀人”的要旨。我得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抓坏人,不杀好人”。也许有的坏人武功比你高,你抓不了,但无论如何不得伤害好人。另外,捕快捕快,捕的时候当然要快。还有另一层意思,捕着了坏人很快乐,所以叫捕快。
转眼间已是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我们这些小捕快开始办案。果然有抓不尽的坏人。我们捕得越来越快,痛苦的是,坏人的武功往往很高,高得王怜花和宫雪花也受不了。但还是要尽可能地抓。
无事时我会去找王怜花聊聊。一般他都没在看公文,他在读诗。他是一个优雅的人,总是沏上一壶凄美的茶款待我。他说自昔年燕赵名士查海生逝后,他喜欢一个叫麦芒的人写的诗。据宫雪花判断,王怜花依然留恋学艺时的生活,就是许多同门吃住在一个屋内的那一种。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他办完案子后,总会找个理由不肯回家,喜欢找一些人喝酒。他的酒量我见过,很好,尤其对我这样不喝酒的人来说。他坦承一个叫赵敏的女人占据了他的心,但我很怀疑这一点,我认为他心里真正爱的人是周芷若。
至于宫雪花,会和我们提起一段忧伤的往事,一个女人和一些日子。那个女人远赴西域,据说与西域名侠李文和有些相识。为什么男人的心里总会有一个或几个女人?这个问题我还没想好,但宫雪花一度动了去西域的念头。这让我想起贺方回“憔悴一天涯,两厌厌风月”的句子。宫雪花不仅办案经验老到,而且,前面说了,武学渊博,这一点王怜花也佩服。我获益良多。
开开办案之余,最喜提及当年学艺之时被他拍死的女人,以及他正准备拍死的女人,衙门里标致点的女捕快他都想拍,乐此不疲。这对武功的进境是有好处的,但他经常拍错人,好在最后拍着了一个,点了穴,留下了活口。至于他是不是还在对别的女人说“笑一笑吧,只有在你的微笑里才有我的呼吸”我就不知道了。
案子越来越多,人手不够了。王怜花和宫雪花四处寻人,回来时说看中了一个少年英杰,还未出师,武功已经不同凡响,使的是快刀,招数灵动。这个人的名字叫面朝大海,听说正在考虑“爱我的人还是我爱的人”这个棘手问题。听到这里我在心里忧伤地叹了口气:“又是女人。”日后我见到了其中的一个,但不知是哪一个。也许是第三个?姑娘家清秀文静,但想必武功不弱。
数月之后面朝大海师满出山。我们办案的力量更强,但问题还是老问题,坏人的武功为什么总是如此之高?
那时,我们每日办案到深夜,犯人收监之后,我们会坐在衙内的院子里,品品茶,聊聊天,明月当空,清风送爽,若得有一二女子相伴则更添旖旎风光。这事通常交给一夜六次郎去办。关于他名字的来历,据说是曾一夜之间往返数百里连杀六名女寇,杀到索然无味为止。但人们认为这个名字应该还有别的来历。
随后无数的日子不辞而别。由于办事勤快,开开、面朝大海和我升做了捕头。某一日,风雨如晦,王怜花突然说要退隐江湖,决定了。他要去研究更高深的抓人功夫,带走了一夜六次郎。离别时我对众捕头说,王怜花无愧师门,无愧江湖。心里我却想:“江湖不远,因此怜花不远。”果然,他日江湖中出现了一本据说记载他毕生绝学的书,名叫《古金兵器谱》。
宫雪花的担子显然加重了许多。但问题还是老问题。我发现了一件更糟的事,我疑心在办案时杀了很多好人。我后来发现,江湖中杀人最多的不是刺客,而是捕快。
我自感武功太弱,不仅抓不了真正的坏人,还会连累很多好人。因此步了王怜花的后尘。我远赴西域,闭关练功。开开和面朝大海留了下来,继续和坏人周旋。
我时常会想起那段捕了就快的日子,那些少年豪放、不学衰翁样的男人和女人。但问题还是老问题。
家在何处,谁是匈奴……
2005-5-18 22:45
碧落赋
捕快旧事后记
作者:若平扬
写这个故事是为了纪念一段过去的好日子。其实这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故事,它平淡,波澜不惊,没有矛盾冲突,没有生死情仇的纠葛。它只是记述了一群捕快或曾经的捕快在江湖中寻找生活的可能性。这一过程仍未结束,我猜,永不结束。
他们是一群非常非常平凡的人。人性的弱点一应俱全。我认为,只有有弱点的人性才值得赞美。他们热爱酒,热爱女人,胸怀粮食和蔬菜,倾心于麻辣火锅。为了生存,我猜,每个人都曾在内心流下屈辱的泪水。
更多的时候,一碗五块钱的热汤面就能使我们心怀感激,这一点让衙门里黑心的厨子们兴奋不已,因为它顶多值两块钱。开开捞面条的样子,好像在从水里搭救温柔的情人。我疑心我也是这样。饿的时候,没有什么能比面条更加性感,它温暖了胃,从而温暖了心灵。
这群捕快对生活抱有朴素的敬畏,对职业抱有朴素的热情。朴素,是因为对自身的局限了如指掌。他们从未想过跻身于庙堂,以包拯或海瑞的口气说话(如京城的捕快们干的那样)。作为捕快,不该想着成为包拯,江湖才是伟大的栖身之所。这一点,那些得意忘形的伪包拯们根本无法理解,他们挥舞着来历不明的尚方宝剑,杀掉了自己。
这还是一群正直的捕快,善良,自尊。使用这三个词我冒了极大的风险。在今天的江湖里,这三个词显得十分可疑,代表的不是德行,而是虚伪。但这个险值得冒。即使在虚伪这块重石的压迫之下,这三个词从未停止挣扎,仍要放射出永恒的光辉。它也许虚弱,但如此骄傲。
真正的骄傲拒绝妄自尊大,它应该是对身而为人这一事实保持必要的敬畏和赞美。我说过,他们的弱点和别人不相上下,但因为骄傲,所以拒绝卑鄙,远离萎琐,同情弱小,同时真诚地同情自己。
他们有的不再是捕快,但作为人子,作为人夫,作为人父,本身就是骄傲的职业,需要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尊严。回忆已经结束,时间刚刚开始。这时我们需要对自己说:“双手劳动,慰藉心灵。”
感谢所有武林外史的朋友和我们分享这段往事。
2005-5-18 22:45
碧落赋
愧对一切死亡
作者:若平扬
某年某月的五月十九,一袭白衣、腰下佩剑、胸前插一朵红玫瑰打马直入冶城的那个人叫若平扬,也就是我。此后每年的这一天,夏日总是很盛大,太阳是天上一朵很危险的罂粟花,迷人而惨烈,笼罩每一片山冈、每一片平野、每一个有往事的人。光阴漫流,虚构着肮脏的色彩,我心怀某种无名的歉疚,悔恨我每天复活的同谋。我不知道是否有一种更好的命运,胜过造就了遗忘的灰烬……
我告别师父下山回冶城已经有一个月,临行前师父一再叮嘱,对“远方一无所有”神功要勤加练习,处理完叔叔的丧事后就立即回山。因为八月十五我们远方派与蜀中玫瑰门将有一场比武,届时玫瑰门的人将到我们山上。这是一项传统赛事,宗旨是友谊第一,重在参与。因为两派上代掌门是拜把兄弟。现在轮到他们的弟子们来延续上辈人的香火之情。在以往的三十四年里,我派以十九胜十五负略占上风。我从前年开始参加比武,是我派连续两年获胜的主要功臣,比武的都是做小辈的。玫瑰门掌门“落花有意”水无情对我赞誉有加,不过我疑心他心底下是有些怅怅然的,对他门下弟子们的表现很不满意。师父说我潜力大,多磨砺几年不仅能光大门户,还能在中原武林大放异彩。师父的期望让我丝毫不敢懈怠。七年前我开始修习本门无上神功“远方一无所有”大法,自我感觉进境缓慢。师父说我还太年轻,而这门功夫全在个人悟性,同门十几个师兄弟中数我的悟性最好,因此只传了给我。师父自己承认对这门神功也并不是很得要领。历史上,我师祖、我师祖的师祖都将这门神功的威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似乎这门功夫有隔代遗传的特性。
我从小父母双亡,由叔叔一手带大,他带着我从老家来到冶城,一辈子光棍一条,自打七岁上将我送入远方派习武,每年也只上山看望我两三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五月初七那晚多喝了几杯,一不小心跌入城中白马河,被人救起时已没了气。我接到信赶回家时,官府已将他草草收殓下葬。我心里自然会有些疑窦,找来衙门里的仵作细细询问了一番,确信是淹死的。
处理完叔叔的丧事我并没有遵照师父之命立即回山,因为我想好好看看这座小城。五月十八那日,天色蒙蒙,天空中是我最喜欢的那种透明的灰色。我信步来到北城的一处唤作“欧冶池”的古迹。传说当年欧冶子即在此处铸剑,只是如今那池子已只剩得二三十丈方圆,池子边筑了个轩子,匾上三个烫金大字“喜雨轩”,四周几杆修竹,倒也安静自在。我坐在池边石头上,望着不大的水面,想起师父说,要能从一滴水里看到大海。我心想这一面池水够我看出好多好多大海的了。又想到八月十五与玫瑰门的比武,我能见到玫瑰门的几名年轻女弟子,尤其是水小心,心里就砰砰地跳开了。水小心是水师伯的掌上明珠,三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开始觉得生命中也许还有和武学一样重要的事。想过了她,我又想试试自己的功夫。于是运了运气,往水面一掌拍去,离水面三分处止住,一切都纹丝不动。我收回手掌,盯着池面。好半会儿,刚才掌力所及的三尺方圆的水面突然下陷,池水急速旋转起来,形成一个漩涡,水流越转越快,漩涡越变越深。过了好半晌,漩涡底部的水开始上升,水流也慢了下来,终于渐渐地漩涡越变越浅,与四周的水面持平,池面又恢复了一派静默。我觉得自己的火候还太差。师父说,练到最高境界,一掌拍下去,根本看不到漩涡,漩涡是在水面之下。正如对情人的致命伤害,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可心里已全碎了。所以,这一招叫做“时间的虚构”,有两个变招,一招叫“没有爱”,一招叫“没有我”,都是“远方一无所有”神功里的厉害家数。
正在此时,我发觉左近有人掩来,立马起身,果然有一苍老的声音长吟道:“‘远方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年轻人,好俊的功夫!”那是一老者,一身青衣,头鬓花白,我心下一懔,心想,这门神功江湖中虽然大名鼎鼎,然而极少有人见过。师父这一辈子也只使过三次。一次是在关西,路遇“天色向晚十七盗”,那都是黑道上一等一的悍匪。苦战了一夜师父才将其尽数格杀,自己也身负重伤;另一次在豫北,师父与复礼帮帮主“内圣外王”周公后交手,周公后内外兼修掌力惊人,师父与之激战千余招才赢了半招,不打不相识,倒成了生死至交。第三次,是在十三年前与玫瑰门的比武中,两派掌门亲自交手,那“落花有意”水无情果然是武林中不世出的奇才,也是玫瑰门开派以来最了不起的人物。他将玫瑰门的传统武学加以创造性转化,创下一门神功,取名叫做“死亡消磨着玫瑰”。我师父竭尽全力,但仍然在第二百七十三招时败下阵来。师父对水无情的武功十分佩服,自叹弗如。只是听说当年水无情胜了我师父后表情怪异,一言不发,毫无喜悦之感。此后,每年两派的比武都由小辈们来参加。
江湖中亲眼见过远方派武功的人很少,这青衣老者不仅认出了我的武功家数,居然还能念出本门的“远方诀”,不知是什么来头。我还未及多想,突然劲风大作,那老者身形一晃,左掌一引右掌当胸拍到。我身周一丈方圆内都在他掌力的笼罩之下。我眼看避无可避,只得微吸一口气,双掌一合像一轮满月往前迎去。这是远方一无所有神功的第七式“满月那伟大的真诚”。远方一无所有神功的每一式都与使用者内心的秘密息息相关。听说只有对大地、天空有神秘体验的人才能将招式的威力尽数发挥。某个清风微拂的秋夜,我曾见过一轮圆月成了几只黑鸟的背景,在翅膀扑打声中放射着永恒的光辉。那时我心中突然无法控制地涌起一个句子:“永恒在星辰的岔路口等待会合。”之后我发现我再用“满月那伟大的真诚”这一招时威力大胜从前。今天我使了出来,心里只充满天空中那神秘物体的恒久忧伤,然后我和那老者的掌力相遇,无声无息。那老者晃了晃,一个倒翻落在一丈开外,哈哈大笑。之后赞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老夫险些招架不住。你师父在你这般年纪也使不出这样的掌力。”
我正要答话,突然闻到一缕隐隐的幽香。那老者脸色大变,急急说道:“小兄弟,今日月圆之时请到城西乌山忘我亭,老夫有要事想告,此事于你有重大干系!”说罢拔身而起,晃了几晃就不见了。就在这时,空气中的香气变得十分浓烈,一蒙面人如电般从我身边掠过,我只来得及看清这人的身形瘦小,分明是个女子,一头乌黑的青丝,所用轻功身法极为古怪,一跃丈余,欲着地时右脚在左脚上一点,又向前跃出丈余方才落地,继而重复这一方式,身形向那青衣老者消失的方向飘去,刹时不见。我心中一动,隐隐觉得这种身法似乎在哪儿见过,又觉得那女子身上的香气十分诡异,大凡年轻女子身上有些淡淡幽香是十分寻常的,只是那女子身上的香味过于浓烈,令人大为不安。我心想这一会儿工夫碰到了两个稀奇古怪的人物,看来这小小的冶城倒也不可小看了,在我印象中,冶城中最著名的武林人物不过是江湖上的二三流角色,比如什么“西门一枝花”、“东门双枪将”、“南门三叉戟”、“北门四影脚”之类的。而方才碰到的两人都是一等一的身手,断不会是本地人。又想到那老者的话,百思不得其解什么事于我有重大干系。至于今晚之约,我琢磨了半天,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去,那乌山倒是城中的一个好去处,小时候叔叔常带我去玩耍,如今也有好多年不曾前往。也罢,去他一去又有何妨,那老者看上去似乎也不像个坏人。
我在城中闲逛了半日,尝了好些久违了的精妙小吃,倒也不去想晚上会发生什么。只是有时候想到叔叔遽然而逝,心里着实地难过。叔叔待我极好,人也老实巴交,从不与人争,在城东的“福耀镖局”里做些杂活,只为了我能出人头地,才将我送入远方派习武,不料一朝死于非命,真是人世无常。
2005-5-18 22:45
碧落赋
愧对一切死亡后记
作者:若平扬
天色似晚非晚,看着那天边一抹红霞,我心想,也许能找一个永远不会进入黑夜的黄昏,在里面静静地沉醉。我知道玫瑰门的武功中有一招叫做“玫瑰色的黄昏”,那是怎样一种华美而无上的时辰,以此为名的功夫一定极为厉害,因为在黄昏中人将变得心无所往,只懂得在那广大无垠的暝色之中体味造物的大能和恩典,而就在此时性命已被悄悄地夺走,不带一丝愧悔。
我得承认我是一个多思的人,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到我武学的进境,但某些时辰我会觉得,一些事是我不得不想的。想过的事将在我命中留下印迹。我又想到了水小心,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我在偷偷地爱她,我与她只见过一两次面。我幻想在某个晨光中她突然发现我,她将眺起眼睛,她将看得我浑身美丽。或者甚至在一个巨日消隐、狂风奔起的午后,当着那雨天雨地哭得有情有意的时候,她那两片抖动的小红帆,含在我的唇间。
想到这里我的脸微微有点红了。而夜色也终究来临。不知不觉中我已来到了城西南的乌山脚下。准确地说,这只是城中隆起的一个小山丘而已,断然没有北方称作“山”的那种地形的傲然气魄,然而自有它慰藉人心的一丝灵秀。它像一个低音,鸣响在小城里人们简朴的劳动日深处。如果愿意,你可以通过它沸腾的庭院寻找天空,可以在它葡萄园般深邃的眼里看见自己。而现在,我想到了发辫的乌黑,我将推开黑铁的屏门走进庭院。
忘我亭孤独地站在乌山的腰间,守着自己和黑夜的秘密,在月光的生命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不可思议地成为了时间、大地和遗忘的一部分,也许还曾见过那些发誓说他没有死去的人们。如今我已站在它明亮的阴影中。
忽然间,我感到空气的波动,趁着下弦月的光芒我看到山下一个黑影飞快地向上升起,一会儿即已到了我身前。正是那青衣老者。他四周看了看,确信没有旁人才对我说:“小兄弟,你果然来了,你可知老夫是何许人,何事找你?”我答道:“前辈武功惊人,只是在下江湖阅历尚浅,敢问前辈高姓大名?”那老者吸了口气,道:“你可曾听你师父说起过八个字‘克己复礼,内圣外王’?老夫就是周公后,我和你师父有过命的交情。”
“原来是周前辈,晚辈失礼。”我双腿一跪,准备行大礼。周公后袖子一拂,止住了我,道:“现在不是客套的时候,我找你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事关你的身世,我先去见了你师父,得知你回了这里,因此一路赶来找你。”我大惑不解,活这么大,我只知道自己原籍河南,父母双亡之后,叔叔带着我来到冶城,从未想过身上还有什么其他血统。周公后见我一头雾水,接着道:“你叔叔并不是你亲的叔叔,你娘叫周公明,是我的亲妹妹,生你的时候难产而死,生下你后,你就突然被人带走。我找了二十年才弄明白原来就是你。你爹是……”话音未落,突然空中啸声大作,一道寒光从草丛中袭来,直奔周公后脑际。周公后侧头一避,紧接着两道黑影一左一右掩来,一言不发,其中身形瘦小之人,一掌向我拍到,另一个与周公后缠斗在一起。
我鼻中闻到了那股熟悉的诡异的香气,与我交手这人分明就是今日见到的那女子。此人武功甚是了得,所用招式我见所未见,却又曼妙难言,招招进逼,一时之间迫得我手忙脚乱,七招之后我才缓过神来,总觉得那女子的武功似曾相识却又陌生得很。趁着空档瞥了眼十丈之外周公后与那人,似乎势均力敌。要知道“内圣外王”享誉武林数十年,掌力之强绝非浪得虚名,普通人根本在他手底下走不过三招,不知那黑衣人是谁,竟能与周公后打成平手。我自顾不暇,打起精神小心应对眼前这女子,几次欲说话,都被她逼得差点中掌,似乎存心不让我说话。三十招匆匆而过,去了那阵急劲,我发觉对方毕竟是女子,掌法虽精妙,掌力却属阴柔一路。我并未用上“远方一无所有”神功里的厉害家数,用的是另一种叫“我到过远方”的功夫,也是本门的上乘功夫之一,用来对付阴柔掌力正合适。堪堪拆到百招之外,对方身形已在我掌力控制之下,第一百一十三招时我用了一式“旷野的智慧”,那女子周身都在我掌力笼罩之下,避无可避,我左掌一挥,右脚尖已轻轻踢中她双膝上的环跳穴。那女子就此僵住,动弹不得。我右手一拂,拂去她面上的黑纱,然后我就彻底地呆住了:“小心!”
没错,她就是我心里偷偷爱着的水小心,难怪武功身法似曾相识。一切都明白了。她身上的浓烈香味是为了掩盖自己本来的体香,怕我认出来。她的轻功身法一定是传闻已久的“一日长于百年”,意思是这种轻功跑一日,别人要跑一百年,是玖瑰门的几项绝技之一,师父见过,可是我没见过。这么说来,那黑衣人是……
正在这时,耳中传来周公后一声大叫,我回过身来,只见他已仆倒在地,那黑衣人静静立在两丈开外,一言不发。我扑到周公后身前,大叫“前辈”,扶起他身子,身后传来那黑衣人的声音:“不必了。他死了。这老匹夫,真有两下子,居然接得住我百招开外,现在轮到你了!”
我豁地起身,怒道:“如果我猜得没错,你一定是水师伯了!”那人除去脸上黑纱道:“不错,就是我。不用说那么多了,拿出你的全副本事,我不会手下留情的。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里你就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否则,死人是不需要知道太多事的。”
水无情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我所认识的那个水师伯了,让人有说不出的厌恶和害怕。还未多想他已出手,掌力如山般涌来,旁边传来水小心的喊声:“爹,别伤了他!”水无情一上来就用了极厉害的招式,我知道这一定是久闻大名却从未见过的“死亡消磨着玫瑰”神功,他毕生武学的精华在里面。
以下这些话是我事后才想起要说的:我想水无情是一个骄傲的人。他爱武功像玫瑰一样。玫瑰门祖祖辈辈仿佛是散落在时间尽头的一代代玫瑰,他只想让这里面有一朵能够免遭人们的遗忘,一朵没有标记和符号的玫瑰,在曾经有过的事物之间。而命运赋予了我特权,让我第一次道出这沉默的花朵。
花朵是沉默的,而掌力却没有这么安谧,我在水无情掌力催压之下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用“远方一无所有”神功抵抗玫瑰的致命美丽。我察觉,好几次水无情已经可以取走我的性命,但在紧要关头却似乎手下留情,掌风几次从我脑边扫过。四十招刚过,突然他凝招不发,大喝一声:“你太让我失望了!你叔叔看来也是白死了!”
我不明白他的话,但我知道了叔叔的死原来也与他有关。我铁青着脸问:“我叔叔是你杀的,为什么?!”水无情说:“不错,他是我扔到河里的,因为我要让你恨!没有恨,你打不赢我,你只有去死!”说罢身形一晃,双掌在空中翻飞而来。真的,我想我确实看到了从天空中飘下纷乱、绯红的花,带着远古的往昔魔法,在月光下跳舞。而我始终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想让我心中充满炽烈的恨是很难的。我已经懂得感激日子的朴素的施舍:睡梦、粮食和水的滋味。我习惯了自己作为一个在大地上行走的人,我愿意去亲近那些没有何故与何时的最后事物。“恨”与这些格格不入。有恨的人看不见远方,那些远在远方比远方更远的风,那些远比死亡更加苍白的黎明。
“是的,死亡!”我心里大叫道。不是恨,是死亡,水无情想让我成为一个对死亡有所期待的人,也就是说,没有以往,没有以后,没有时辰。他想让我使出“远方一无所有”神功的最后一式“我们都由死亡执掌”。他想知道,死亡到底能不能消磨他的玫瑰。这一切都是他一手安排的!可是他错了,死亡无法消磨玫瑰,死亡什么也消磨不了。死亡只是一个象征、一个比喻,它只是一次遗忘,清澈而奇特,永远存在,但决不曾经存在。
所以我出手,因为我想到了。
在那一刻,荣耀属于时间和所有模糊的日子。我看见水无情在我身前缓缓地倒下。眼中充满惊讶,他将再也不用走入喧嚷的白昼,他将带着他的玫瑰走向黑夜的另一个方向。
他死前还是来得及说了几句话:“好功夫!好一招‘我们都由死亡执掌’,当年你师父败给我,因为他没有练成这一招……”
我脱口而出:“不,已经变了,它叫做‘愧对一切死亡’。”
“愧对一切死亡……愧对一切死亡……我不明白。”水无情喃喃的呓语混合着一旁水小心撕心裂肺般的喊声。
他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替我照顾小心,但你永远不能娶她……”这就是我的往事。追寻细节是没有意义的。后来,我还是一个人,离开了远方派。我不愿接任远方派的掌门位子。师父不勉强我。我的日子此后由天空和平原铸成。我认识了许多土地,见过一些人。
在远方,我重获了我的贫穷和富足,我相信我的日日夜夜和上苍赐予其他所有人的相等。
2005-5-19 06:09
慕容心
相见恨晚阿,多谢楼主了
2005-5-19 12:12
潇湘暮客
郡主资料真全啊
好久没有收集全
男中就佩服那无名的老僧
女中欣赏赵敏和盈盈
喀喀喀
2005-5-19 14:12
关毛
这位王怜花真厉害~~
2005-5-19 15:35
鳳三
看了第一页的,有深有浅。
2005-5-19 15:47
碧落赋
[quote]原帖由[i]关毛[/i]于2005-05-19, 14:12:38发表
这位王怜花真厉害~~ [/quote]
北大的著名才子,当然是名不虚传啦
2005-5-20 22:37
寻梦的猎人
太厉害了~!
2005-5-20 23:19
軒轅兲
不错不错,,,终于看完了,,眼都花了 @_@
2005-5-25 16:46
我只在乎你
写无花和楚留香对话的那一段,说汉人的“洁”,不过无花好像是天枫十四郎的儿子把吧,使日本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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