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水泊轩辕 » 什么情况下的造谣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4-11-10 20:38 KYOKO
什么情况下的造谣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谣言太多,比如这两天网上很火的玛莎拉蒂撞大货车,现在看大概率是剧本。如果是剧本的话,他违反哪条法律了?“传播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我觉得是没问题,关键的,这个恶劣影响是怎么看的?——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大家茶余饭后的时间都关注这个本不存在的事实算不算恶劣影响?但事实上大家除了多花了空余时间,心灵被欺骗了下,物质上的损失几乎为0。(直播礼物不算的话)

还有前阵子的秦朗巴黎厕所丢作业本的事,那个还有人强调小学一二年级不该布置寒假作业,但其它恶劣影响,精神上被欺骗也算恶劣?

还有更前阵子的某女人假装怀孕大肚子,在相亲角大言不惭只找月薪两万以上的,“娃儿不是你的,媳妇是你的啊”(好像还真是)。最后证明也是假的,好像还被行政处罚拘留了。事实上这个谣言除了是假的,好像也没伤害到谁。。

。。

难道,总而言之,只要被证明是谣言,传播的又够广,就算影响恶劣了,就涉嫌违法?而不必这个谣言具体伤害了谁,伤害了多少人,使多少人产生实际损失?

2024-11-10 21:02 橙炎陽
像小學生秦朗事件,知乎很多高贊分析說這裡把功課壓力的問題擺上了台面,秦的所在地方教育局被提起來吊打了,而且也進一步疑似打擊了中國新婚夫妻的生娃意欲
有知乎用戶認為如果上綱上線地說,這種事可以說是或會給國運帶來下坡都可以

很多網民都深得上綱上線之道,小小事可以扯到很大的層面上去
這種謠言很難說具體會是甚麼影響的

比如著名的淝水之戰,朱序一句秦軍敗矣,直接導致百萬人掛了
這個算是典型的殺傷力最大的謠言

另一個近代的例子比如君特·沙博夫斯基,他就是講錯了一句話,以致東西德格局直接洗牌了
[color=Red](wiki: 1989年11月9日,沙博夫斯基因誤解政策,在直播的國際記者會中宣佈「即時」(sofort, unverzüglich)取消所有外遊限制;雖然東德政府確實有取消限制的計劃,由於當時有大批東德人經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逃往西德,迫使東德政府不得不取消外遊限制,但並非即時生效,原定具體規定將在翌日通知所有單位。

當時他宣佈此項訊息後,成千上萬的人立即去到柏林圍牆,迫使守軍容許他們通過邊境進入西柏林。柏林圍牆被民眾拆毀,終結東西柏林分裂的歷史。)[/color]

如果我們相信蝴蝶效應,那謠言傷害力就可以很大

它還有很多變體,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自我應驗預言等(Self-fulfilling prophecy)
比如大家都造謠一家銀行要遭擠兌,那個銀行肯定就會遭擠兌了....

或者是一些謠言,事實上是曲線表達一些自己的政治觀點的
傷害力也有一些

用這次的美國大選為例,很多支持哈哈哈的民調就有被指責為假民調
這種假民調有兩層意義,1是為了自己支持的一方立威,2是讓對方陣營的投票者乾脆不投票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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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得來說,不造謠相對是最全安的,造了謠,要說後果重不重,就不是造謠者自己說了算的了,那怕是神仙,有時也不知道會是甚麼後果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11-11 07:54 编辑 [/i]][/color]

2024-11-14 11:35 哆子颜
:hz1014:造民谣貌似会被时间传颂;造官谣不行,得有许可证

2024-11-15 13:47 KYOKO
回复 #2 橙炎陽 的帖子

结论没问题,灰色地带尽量不要去踩

问题是,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证据要求其实是一样的,要求确实充分,不能臆断。老百姓这么想可以,但司法机关给人定违法那就不行了。



像小學生秦朗事件,知乎很多高贊分析說這裡把功課壓力的問題擺上了台面,秦的所在地方教育局被提起來吊打了,而且也進一步疑似打擊了中國新婚夫妻的生娃意欲
有知乎用戶認為如果上綱上線地說,這種事可以說是或會給國運帶來下坡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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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底下有的问题摆上台面不违法吧,况且她也没说秦是哪里的,生娃欲望降低有数据支持嘛,国家下坡有数据支持吗?这些就是口嗨,我不认为是证据。

最实在的就是“谣言大量传播,占用公共资源”,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把这定性为“造成恶劣影响”(个人认为可以这么定性),那给人定罪是没问题的。

2024-11-15 14:16 哆子颜
回复 #4 KYOKO 的帖子

水王这是赞成口袋罪呢

2024-11-15 23:43 橙炎陽
回复 #4 KYOKO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說,一個局勢如果本身就處理不太平衡的狀態當中的話
(比如淝水之戰)一個謠言的傷害本身具體影響多大就是不可考的

或者說可以估一個上限,一個下限,然後拿一個平均的點來定罪
比如淝水之戰的朱序,上限可以說害死了上百萬人,下限也有可能嘛事沒有,那拿個中間值,他也大致等於間接害死了50萬人

要以實際造成了傷害再來定罪,這個是沒道理的,類似放火罪,罰的不是你實際燒毀了甚麼東西或人命,而是你把大家致於這樣的危險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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