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水泊轩辕 » 游客丽江住店被蚊子咬醒 前台:养的宠物 死1只赔100


2017-11-12 20:22 李元芳
游客丽江住店被蚊子咬醒 前台:养的宠物 死1只赔100

[url]http://news.ifeng.com/a/20171111/53173393_0.shtml#_zbs_maxthon[/url]

2017-11-12 20:23 李元芳
宠物咬人不是应该由主人赔偿受害人吗?

2017-11-12 20:53 cangbei
丽江这狗地方名声早臭了,全是混子和侉子。之前丽江的足球比赛也是被爆休息期间保安打人。

2017-11-12 20:57 綠炎陽
前台開個玩笑罷了,又不可能是真的要靠蚊子訛錢

2017-11-12 21:02 cangbei
回复 #4 綠炎陽 的帖子

人家不是俄你,就是不吊你不愿意解决蚊子问题。

2017-11-12 21:14 江山笑
记得有篇网文,题目叫:中国式旅游,最丑的风景是人

2017-11-12 21:17 江山笑
对云南的印象一直就不好,小时候是毒品、毒贩、军火。现在是各种宰客。

2017-11-13 08:50 綠炎陽
[quote]原帖由 [i]cangbei[/i] 于 2017-11-12 21:02 发表
人家不是俄你,就是不吊你不愿意解决蚊子问题。 [/quote]
我個人認為這種問題不大吧,酒店一晚金額具體多少,看了看不滿意不住貝......
只能道義上說服務態度不好,商業原則來說沒太大問題,有蚊子不算硬傷過失

換句話說前台就是錯在不禮貌,如果禮貌點說對不起是我們錯了,我們暫時解決不了
我認為顧客也沒啥好說的,頂多協商提早退房貝.....

2017-11-13 09:30 KYOKO
还以为死一只赔100只。。

2017-11-13 09:40 小贩
水王的理解是对的: 就是死一只要赔一百....

2017-11-13 22:54 zeloti
养的蚊子是宠物,死1只赔100——联想到丽江毁容案,真不能把这句话当纯粹的玩笑:hz1011:

2017-11-15 11:13 付昭霄
如果要是我对方说完这句话,我会当他的面在打几只蚊子,然后对他说,请把你的宠物证拿出来,不然怎么证明是你的宠物呢?然后再去找个杀虫剂,把前台喷个遍,呛死。当然也不能听一面之词,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就用我的办法。哈哈

2017-11-15 18:11 hhp19910906
回复 #12 付昭霄 的帖子

貌似敢这么说的就是不讲法的,拳头就是宠物证,弄不好连公安局都是他们家开的

2017-11-15 23:06 付昭霄
回复 #13 hhp19910906 的帖子

打一拳,就拿钱呗,不然就治安拘留。不还手就行。他家开的更好办了,上访告他。

2017-11-15 23:07 付昭霄
回复 #13 hhp19910906 的帖子

记住一句话,只要不触犯法律,做任何事,都是天下无敌

2017-11-16 10:48 hhp19910906
回复 #14 付昭霄 的帖子

上访还有被打死的可能,丽江那么乱,背后肯定有大势力,省里说不定都被喂饱了,难不成去中南海?别说丽江这么普遍的无赖了,暴走大事件不就因为报了豫章书院,所以5季节目都下线了么,除了腾讯和B站,其他的都被撤了

2017-11-16 11:36 付昭霄
回复 #16 hhp19910906 的帖子

其实具体你不太了解,我倒是见过太多太多。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付昭霄 于 2017-11-16 11:39 编辑 [/i]][/color]

2017-11-17 10:53 hhp19910906
回复 #17 付昭霄 的帖子

虽然了解的不是太确切,不过也能估出大概来,独裁统治都这样

2017-11-17 11:29 付昭霄
回复 #18 hhp19910906 的帖子

那你有什么办法改变呢?:hz1016: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